第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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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吾曰:&ldquo若來何事?不懼死耶?&rdquo 餘知其人為老五,戆而好睡,立出巨聲叱之曰:&ldquo狗!若輩幹得好事!今當捉将官裡去矣!&rdquo 老五一聞是言,果駭而思遁,餘急捉其臂,推之仆地,取廟門一,壓諸其身,語之曰:&ldquo汝其速睡,睡則不罪汝,不睡者,吾手槍可立貫汝胸也。

    &rdquo 老五果懾服不敢動,未三分鐘,&ldquo呼呼&rdquo之鼾聲,已出自廟門之下矣。

     于是吾大喜,徑入,見佛殿之前,柱上縛一人,為狀至堪憫惻,見餘至,熟視有頃,即曰:&ldquo君為福爾摩斯先生否?&rdquo 餘曰:&ldquo然!君即求救于鄙人者否?&rdquo 田:&ldquo微君來,吾命盡今夕矣。

    君誠吾之第二天也。

    &rdquo 餘乃釋其縛使下,且問其何以見窘于此。

     其人曰:&ldquo此事言之甚長,非一二小時能盡。

    今當亟圖逃命,隻能述其梗概。

    吾姓李,所居在李家村,去此不過十裡。

    家中薄有資産,于一鄉中稱素豐。

    自吾祖至吾,均以珠寶為業,除上海、北京、漢口三處,各設一珠寶店而外,家中所藏珠寶,亦複不資。

    凡最貴重之物,置之繁熟之區,易招匪徒注意者,吾必移藏家中,至有主顧時,歸家取之,如是者蓋已曆有年所矣。

    三日前,餘在上海肆中,忽來一英國貴婦,聲言願出現金百萬,收買上海全埠中最貴重之珠寶鑽石,囑吾盡出所藏,聽其自擇。

    吾以肆中所具者,都系次品,上品鹹在家中,允其次日送至彼旅邸中備選,已則立即歸家,盡去數十年來精選之物,分二箱盛之,箱外籠以火油之箱,俾見者不辨其為珍珠。

    綜計所值,其數蓋在五十萬金以上也。

    &rdquo 言至此,餘恐惡徒掩至,衆寡不敵,即曰:&ldquo汝可簡約言之,不必如此詳盡。

    &rdquo 其人乃曰:&ldquo吾生于貧賤,幼有勞苦。

    昨日之晨,吾自負兩箱,行至此間,拟入内少息,而回顧後方二三十步外,乃有無賴多人,方竊竊私議,意似延涎吾箱中之物。

    吾乃大窘,恐一落彼輩之手,不特吾五十萬金之珍寶不能自保,即吾一條小性命,亦在不能複活之列,因趨入廟中,置二箱于妥密之處,意圖竄逸。

    而布置甫完,諸無賴已一哄而進,執吾而縛之,堅叩寶藏何所,餘不答,則一面就廟中尋覓,一面出嚴詞威迫,謂苟不明告,必置吾死地。

    吾遊移再四,乘間作函告君,乃能遇救,然君苟遲一刻至此者,吾命殆矣!&rdquo 餘曰:&ldquo幸不辱命!今為時已促,唯有速遁,方可自保,爾寶物究藏何處?速往起之。

    &rdquo 其人曰:&ldquo爾馬爾羊,亦帶來否?&rdquo 餘曰:&ldquo惜已于中途失去,今唯有一人兩手矣。

    不知亦有需用馬羊之必要否?&rdquo 曰:&ldquo吾所以囑君帶馬者,恐君力難任重,不能負此兩箱耳。

    &rdquo 餘曰:&ldquo否!小子頗有膂力,即兩箱重至百斤,吾亦能負之以行。

    需羊又如何?&rdquo 其人曰:&ldquo華生筆記中,不嘗有《藍寶石》及《剖腹藏珠》二事(見《全集》第九、第三十三兩案)耶?今之羊,亦即昔之鵝與拿頗侖像耳。

    &rdquo 餘曰:&ldquo吾輩不為狗盜,安所用此?&rdquo 其人曰:&ldquo為審慎計,不得不爾。

    蓋吾有一珠,為稀世之珍,值三十萬。

    吾視之較箱中之物尤重,拟置之羊腹之中,則足下攜箱逃遁時,箱即見劫,珠猶可保。

    此因箱中物僅值二十萬金,益之以珠,始值五十萬也。

    &rdquo 餘曰:&ldquo馬羊之用,僅止此耶?今無馬羊,吾亦能任其事。

    今趣告我以寶箱之所在,且以珠授我,我願以一生之名譽為保證,為君慎護各物,百無一失。

    &rdquo 其人乃至屋角瓦礫堆中,撿出一紙包,解包,出一白色巨珠授我曰:&ldquo此即價值三十萬者。

    君可含諸口中,則不幸見窘于無賴,亦必無恙。

    若藏諸身間,則一經搜檢,珠落奸徒手矣餘如言,依含橄榄之式,含諸口中。

    &rdquo 其人又言曰:&ldquo吾膽甚怯,恐奸徒即來,今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