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三十八·鬼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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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文書甚多,過半夜始可了得。
吾至此時方敢飲。
”乃留之而去。
複閉戶,女出坐對酌。
胸次挂小鏡,甯廉觀之,問何用。
曰:“素愛此物,常以随身。
”所著衣皆素潔,而壁褶處不熨帖,露現。
甯曰:“衣裳有土氣何也,”曰:“久置箱箧,失于曬曝,故作蒸氣耳。
”已而就枕,月色照燭如晝,女色态益妍。
缱绻歡洽,甯終夕展轉不成寐,女熟睡鼾。
将曉出門,甯送之,又指示其處,曰:“此吾居也。
汝若未行,當複來。
”才别,而主僧相問訊。
駭曰:“師哥燈下寫文字,但費眼力,何得辭氣困如此?”甯唯唯,未以實告。
僧顧壁間,插玫瑰花一枝,大驚曰:“寺後舊有趙通判女墳,其前種玫瑰花一株。
花開時,人過而折枝者,必與女遇,或緻禍。
其來已久。
今爾所見是其鬼也。
宜急歸,勿留。
”甯愧懼而反,然猶卧病累月。
後還俗為書生,今在淮南。
解俊
保義郎解俊者,故荊南統制孫也。
乾道七年,為南安軍指使。
有過客且至,郡守将往寶積寺迎之,俊主其供張,日暮,客不至,因留宿。
夜方初更,燭未滅,一女子忽來,進趨娴冶,貌甚華豔。
俊半醉,出微詞挑之。
欣然笑曰:“我所以來,正欲結綢缪之好耳。
”遂升榻。
問其姓氏居止,曰:“勿多言,隻在寺後住。
汝明夕尚能抵此否?”俊尤喜曰:“謹奉戒。
”自是無日不來。
乃從寺僧借一室,為久寓計。
經月餘,僧弗以為疑,外人固無知者。
時以金銀钗珥為贈。
俊既獲麗質,又得美财,歡惬過望。
謂之曰:“吾未曾授室,欲憑媒妁,往汝家以禮市娶汝何如?”曰:“吾父官頗崇,安肯以汝為婿。
但如是相從足矣。
”俊信為誠然,而氣幹日瘠,初,貨藥人劉大用與之遊善,亦訝之,俊不以告。
嘗兩人同出郭,遇遮道賣符水者,引劉耳語曰:“俊官人何得挾傷亡鬼自随?不過三月死矣。
”劉語俊,俊初尚抵諱,比而驚悟曰:“彼何由知?必有異。
”便拉劉訪之旅邸。
其人笑曰:“官人肯尋我耶。
不然,幾壞性命。
”留使同邸異室,并乞劉與之共處。
書紙符十餘道,使俊吞之。
劉密窺之,見其作法摩河之狀。
一更後,聞門外女子哭聲,三更乃寂。
明旦俊辭去,戒令勿複往寺中。
諸僧後知其事,曰:“寺之左右,素無妖魅之屬。
惟昔年邵宏淵太尉滴官時,喪一笄女,葬于後牆之外,必此也。
”自是遂常出為僧患,僧甚苦之,遣仆詣武陵白邵,請改葬。
邵許之,乃瘗于北門外五裡田側,複出擾居者。
又徙于深山,其鬼始絕。
江渭逢二仙
紹興七年上元夜,建康士人江渭元亮,偕一友出觀,遊曆巷陌。
迨至更闌,車馬稍。
見兩美人各跨小驷,侍妾五六輩,肩随夾道,提绛紗籠,全如内家裝束。
頻目江。
江追蹑至閑坊,一妾來言:“仙子知君雅志。
果欲相親,便過杜家園中,臨溪有樓閣,足可款晤。
”江喜往,而不旋踵至彼,兩鬟持燈球出迎,二士皆入,四人偶坐,展叙寒溫。
仙顧而笑曰:“襲我至此,勿問有緣無緣,且飲酒可也。
”于是設席,杯觞肴馔,一一整潔。
仙滿酌勸客,酬之皆引滿。
至于三行,賓主意惬。
一侍女曰:“天上月圓,人間月半,教人似月,正在今宵,不應留連,飲酒歌曲,隻能動情,未暢真情;酌醴,隻能助興,未洽真興;與其徒然笑語,何似羅帳交歡。
”兩仙大悅曰:“小姬解人意。
”即起,同詣一閣,對設兩榻,香煙如雲。
各就寝,使妾掩帳。
妾曰:“滅燭乎?”一曰“好”,一日“留”。
久之,聞雞聲。
妾報曰:“東方且明,宜亟起。
”倉皇着衣,就榻盥,相對戀戀。
授以丹兩丸曰:“服之可以辟谷延年,别不再會。
”江與友遽趨出。
一鬟曰:“未曉裡,且緩步徐行。
”仙送至門,凄怆而别。
二士自此不茹煙火,惟餐水果,殊喜為得際上仙。
三月往茅山,與道士劉法師語,自詫奇遇。
劉曰:“以吾觀之,二君精神索莫,大染妖氣,若遇真仙,當不如此。
我能為君去之。
”始猶不可,劉開谕以死生之異,渙然而寤曰:“惟先生之命是聽。
”劉命具香案,擇童子三四人立于旁,結印噓呵,令重視案。
而曰:“一圓光影。
如日月。
”曰:“是已。
”令細窺光内,有吏兵。
劉敕吏追土地至,遣擒元夕杜家園祟物。
才食頃,童雲:“兩婦人脫去冠帔,伏地待罪,又有數婢側立。
”劉敕通姓名,一雲張麗華,一雲孔貴嫔,盡述向者之本末。
劉曰:“本合科罪,念其嘗列妃媛,生時遭刑,而于二君亦不緻深害,隻責狀而釋之足矣。
”二士拜謝而去,複能飲馔如初。
吾至此時方敢飲。
”乃留之而去。
複閉戶,女出坐對酌。
胸次挂小鏡,甯廉觀之,問何用。
曰:“素愛此物,常以随身。
”所著衣皆素潔,而壁褶處不熨帖,露現。
甯曰:“衣裳有土氣何也,”曰:“久置箱箧,失于曬曝,故作蒸氣耳。
”已而就枕,月色照燭如晝,女色态益妍。
缱绻歡洽,甯終夕展轉不成寐,女熟睡鼾。
将曉出門,甯送之,又指示其處,曰:“此吾居也。
汝若未行,當複來。
”才别,而主僧相問訊。
駭曰:“師哥燈下寫文字,但費眼力,何得辭氣困如此?”甯唯唯,未以實告。
僧顧壁間,插玫瑰花一枝,大驚曰:“寺後舊有趙通判女墳,其前種玫瑰花一株。
花開時,人過而折枝者,必與女遇,或緻禍。
其來已久。
今爾所見是其鬼也。
宜急歸,勿留。
”甯愧懼而反,然猶卧病累月。
後還俗為書生,今在淮南。
乾道七年,為南安軍指使。
有過客且至,郡守将往寶積寺迎之,俊主其供張,日暮,客不至,因留宿。
夜方初更,燭未滅,一女子忽來,進趨娴冶,貌甚華豔。
俊半醉,出微詞挑之。
欣然笑曰:“我所以來,正欲結綢缪之好耳。
”遂升榻。
問其姓氏居止,曰:“勿多言,隻在寺後住。
汝明夕尚能抵此否?”俊尤喜曰:“謹奉戒。
”自是無日不來。
乃從寺僧借一室,為久寓計。
經月餘,僧弗以為疑,外人固無知者。
時以金銀钗珥為贈。
俊既獲麗質,又得美财,歡惬過望。
謂之曰:“吾未曾授室,欲憑媒妁,往汝家以禮市娶汝何如?”曰:“吾父官頗崇,安肯以汝為婿。
但如是相從足矣。
”俊信為誠然,而氣幹日瘠,初,貨藥人劉大用與之遊善,亦訝之,俊不以告。
嘗兩人同出郭,遇遮道賣符水者,引劉耳語曰:“俊官人何得挾傷亡鬼自随?不過三月死矣。
”劉語俊,俊初尚抵諱,比而驚悟曰:“彼何由知?必有異。
”便拉劉訪之旅邸。
其人笑曰:“官人肯尋我耶。
不然,幾壞性命。
”留使同邸異室,并乞劉與之共處。
書紙符十餘道,使俊吞之。
劉密窺之,見其作法摩河之狀。
一更後,聞門外女子哭聲,三更乃寂。
明旦俊辭去,戒令勿複往寺中。
諸僧後知其事,曰:“寺之左右,素無妖魅之屬。
惟昔年邵宏淵太尉滴官時,喪一笄女,葬于後牆之外,必此也。
”自是遂常出為僧患,僧甚苦之,遣仆詣武陵白邵,請改葬。
邵許之,乃瘗于北門外五裡田側,複出擾居者。
又徙于深山,其鬼始絕。
迨至更闌,車馬稍。
見兩美人各跨小驷,侍妾五六輩,肩随夾道,提绛紗籠,全如内家裝束。
頻目江。
江追蹑至閑坊,一妾來言:“仙子知君雅志。
果欲相親,便過杜家園中,臨溪有樓閣,足可款晤。
”江喜往,而不旋踵至彼,兩鬟持燈球出迎,二士皆入,四人偶坐,展叙寒溫。
仙顧而笑曰:“襲我至此,勿問有緣無緣,且飲酒可也。
”于是設席,杯觞肴馔,一一整潔。
仙滿酌勸客,酬之皆引滿。
至于三行,賓主意惬。
一侍女曰:“天上月圓,人間月半,教人似月,正在今宵,不應留連,飲酒歌曲,隻能動情,未暢真情;酌醴,隻能助興,未洽真興;與其徒然笑語,何似羅帳交歡。
”兩仙大悅曰:“小姬解人意。
”即起,同詣一閣,對設兩榻,香煙如雲。
各就寝,使妾掩帳。
妾曰:“滅燭乎?”一曰“好”,一日“留”。
久之,聞雞聲。
妾報曰:“東方且明,宜亟起。
”倉皇着衣,就榻盥,相對戀戀。
授以丹兩丸曰:“服之可以辟谷延年,别不再會。
”江與友遽趨出。
一鬟曰:“未曉裡,且緩步徐行。
”仙送至門,凄怆而别。
二士自此不茹煙火,惟餐水果,殊喜為得際上仙。
三月往茅山,與道士劉法師語,自詫奇遇。
劉曰:“以吾觀之,二君精神索莫,大染妖氣,若遇真仙,當不如此。
我能為君去之。
”始猶不可,劉開谕以死生之異,渙然而寤曰:“惟先生之命是聽。
”劉命具香案,擇童子三四人立于旁,結印噓呵,令重視案。
而曰:“一圓光影。
如日月。
”曰:“是已。
”令細窺光内,有吏兵。
劉敕吏追土地至,遣擒元夕杜家園祟物。
才食頃,童雲:“兩婦人脫去冠帔,伏地待罪,又有數婢側立。
”劉敕通姓名,一雲張麗華,一雲孔貴嫔,盡述向者之本末。
劉曰:“本合科罪,念其嘗列妃媛,生時遭刑,而于二君亦不緻深害,隻責狀而釋之足矣。
”二士拜謝而去,複能飲馔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