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三十三·妖怪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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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之,斂襖而謝曰:“不敢。
”俄而鄭子至,與釜相視樂。
自是,凡任氏之薪粒牲饩,皆給焉。
任氏時有經過,出入或車馬輿步,不常所止。
日與之遊,甚歡。
每相狎昵,無所不至,惟不及亂而已。
是以釜愛之重之,無所吝惜;一食一飲,未嘗忘焉。
任氏知其愛己,因言以謝曰:“愧公之見愛甚矣。
顧以陋質,不足以答厚意。
且不能負鄭生,故不得遂公歡:某,秦人也,生長秦城;家本伶倫,中表姻族,多為人寵,以是長安狹邪,悉與之通。
或有姝麗,悅而不得者,為公緻之可矣。
願持此以報德。
”曰:“幸甚!厘中有鬻衣之婦曰張十五娘者,肌體凝潔,常悅者。
”因問任氏識之乎。
對曰:“是某表姊妹,緻之易耳。
”旬餘,果緻之。
數月厭罷。
任氏曰:“市人易緻,不足以展效。
或有幽絕之難謀者,試言之,願得盡智力焉。
”曰:“昨者寒食,與二三子遊于千福寺。
見刁将軍緬張樂于殿堂。
有善吹簽者,年二八,雙鬟垂耳,嬌姿豔絕。
嘗識之乎?”任氏曰:“此寵奴也。
其母,即妾之内姊也。
求之可也。
”釜拜于席上。
任氏許之。
乃出入刁家。
月餘,促問其計。
任曰:“願得雙钗以為賂。
”釜依給焉。
後二日,任氏與方食,而緬使蒼頭控青骢以迓任氏。
任氏聞召。
笑謂釜曰:“諧矣。
”初,任氏加寵奴以病,針餌莫減。
其母與緬憂之方甚,将徽諸巫。
任氏密賂巫者,指其所居,使言從就為吉。
及視疾,巫曰:“不利在家,宜出居東南某所,以取生氣。
緬與其母詳其地處,則任氏之第在焉。
緬遂請居。
任氏謬辭以逼狹,勤請而後許。
乃辇服玩并其母,偕送于任氏,至,則疾愈。
未數日,任氏密引釜以通之,經月乃孕。
其母懼,遽歸以就緬,自是遂絕。
他日,任氏謂鄭子曰:“公能緻錢五六千乎?将為謀利。
”鄭子曰:“可。
”遂假求于人,獲錢六千。
任氏曰:“有人鬻馬于市者,馬之股有疵,可買以居之。
”鄭子如市,果見一人牽馬求售,眚在左股。
鄭子買以歸。
其妻昆弟見,皆嗤之,曰:“是棄物也。
買将何為?”無何,任氏曰:“馬可鬻矣,當獲三萬。
”鄭子乃賣之。
有酬二萬,鄭子不與。
一市盡曰:“彼何苦而貴買,此何愛而不鬻?”鄭子乘之以歸;買者随至其門,累增其估,至二萬五千也,又不與,曰:“非三萬不鬻。
”其妻昆弟聚而诟之。
鄭子不獲已,遂賣,卒不登三萬。
既而密伺買者,征其由,乃昭應縣之禦馬疵股者,死三歲矣,司吏不時除籍,官征其估,計錢六萬。
設其半以買之,所獲尚多矣。
若有馬以備數,則三年刍粟之估,皆吏得之。
且所償蓋寡,是以買耳。
任氏又以衣服故,嘗乞衣于釜。
釜将買全彩與之。
任氏不欲,曰:“願得成制者。
” 召市人張大為買之,使見任氏,問所欲。
張大見之,驚謂曰:“此必天人貴戚,為郎所竊耳。
非人間所宜有者,願速歸之,無及于禍。
”其容色之動人也如此。
竟買衣之成者而不自紉縫也,不曉其意。
後歲餘,鄭子武調,授槐裡府果毅尉,在金城縣。
時鄭子方有妻室,雖晝遊于外,而夜寝于内,方恨不得專其夕。
将之官,邀與任氏俱去。
任氏不欲往,曰:“旬月同行,不足以為歡。
請計日給糧汽,端居以遲歸。
”鄭子懇請,任氏愈不可。
鄭子乃求釜資助。
更與勸勉,且諸其故。
任氏良久曰:“有巫者言某是歲不利西行,故不欲俱。
”鄭子甚惑也,不思其他,與大笑曰:“明智若此,而為妖惑,何哉!”固請之。
任氏曰:“倘巫者言可徽,徒為公死,何益?”二子曰:“豈有斯理乎?”懇請如初。
任氏不得已,遂行。
以馬借之,出祖于臨臯,揮袂别去。
信宿,至馬嵬。
任氏乘馬居其前,鄭子乘驢居其後;女奴别乘,又在其後。
是時西門圍人教獵狗于洛川,已旬日矣。
适值于道,蒼犬騰出于草間。
鄭子見任氏然墜于地,複本形而南馳。
蒼犬逐之。
鄭子随走叫呼,不能止。
裡餘,為犬所獲。
鄭子銜涕出囊中錢,贖以痊之,削木為記。
回睹其馬,齧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襪猶懸于镫間,若蟬蛻然。
惟首飾墜地,餘無所見。
女奴亦逝矣。
旬餘,鄭子還城。
釜見之喜,迎問曰:“任子無恙乎?”鄭子該然對曰:“殁矣。
”釜聞之驚例,相持于室盡哀。
徐問疾故。
答曰:“為犬所害。
”曰:“犬雖猛,安能害人?”答曰:“非人。
”駭曰:“非人者何?”鄭子方述本末。
釜驚訝歎息不能已。
明日,命駕與鄭子俱适馬嵬,發瘗視之,長号而歸。
追思前事,惟衣不自制,與人頗異焉。
其後鄭子為總監使,家甚富,有枥馬十餘匹。
年六十五,卒。
大曆中,沈既濟居鐘陵,嘗與釜遊,屢言其事,故知詳悉。
後釜為殿中侍禦史兼隴州刺史
”俄而鄭子至,與釜相視樂。
自是,凡任氏之薪粒牲饩,皆給焉。
任氏時有經過,出入或車馬輿步,不常所止。
日與之遊,甚歡。
每相狎昵,無所不至,惟不及亂而已。
是以釜愛之重之,無所吝惜;一食一飲,未嘗忘焉。
任氏知其愛己,因言以謝曰:“愧公之見愛甚矣。
顧以陋質,不足以答厚意。
且不能負鄭生,故不得遂公歡:某,秦人也,生長秦城;家本伶倫,中表姻族,多為人寵,以是長安狹邪,悉與之通。
或有姝麗,悅而不得者,為公緻之可矣。
願持此以報德。
”曰:“幸甚!厘中有鬻衣之婦曰張十五娘者,肌體凝潔,常悅者。
”因問任氏識之乎。
對曰:“是某表姊妹,緻之易耳。
”旬餘,果緻之。
數月厭罷。
任氏曰:“市人易緻,不足以展效。
或有幽絕之難謀者,試言之,願得盡智力焉。
”曰:“昨者寒食,與二三子遊于千福寺。
見刁将軍緬張樂于殿堂。
有善吹簽者,年二八,雙鬟垂耳,嬌姿豔絕。
嘗識之乎?”任氏曰:“此寵奴也。
其母,即妾之内姊也。
求之可也。
”釜拜于席上。
任氏許之。
乃出入刁家。
月餘,促問其計。
任曰:“願得雙钗以為賂。
”釜依給焉。
後二日,任氏與方食,而緬使蒼頭控青骢以迓任氏。
任氏聞召。
笑謂釜曰:“諧矣。
”初,任氏加寵奴以病,針餌莫減。
其母與緬憂之方甚,将徽諸巫。
任氏密賂巫者,指其所居,使言從就為吉。
及視疾,巫曰:“不利在家,宜出居東南某所,以取生氣。
緬與其母詳其地處,則任氏之第在焉。
緬遂請居。
任氏謬辭以逼狹,勤請而後許。
乃辇服玩并其母,偕送于任氏,至,則疾愈。
未數日,任氏密引釜以通之,經月乃孕。
其母懼,遽歸以就緬,自是遂絕。
他日,任氏謂鄭子曰:“公能緻錢五六千乎?将為謀利。
”鄭子曰:“可。
”遂假求于人,獲錢六千。
任氏曰:“有人鬻馬于市者,馬之股有疵,可買以居之。
”鄭子如市,果見一人牽馬求售,眚在左股。
鄭子買以歸。
其妻昆弟見,皆嗤之,曰:“是棄物也。
買将何為?”無何,任氏曰:“馬可鬻矣,當獲三萬。
”鄭子乃賣之。
有酬二萬,鄭子不與。
一市盡曰:“彼何苦而貴買,此何愛而不鬻?”鄭子乘之以歸;買者随至其門,累增其估,至二萬五千也,又不與,曰:“非三萬不鬻。
”其妻昆弟聚而诟之。
鄭子不獲已,遂賣,卒不登三萬。
既而密伺買者,征其由,乃昭應縣之禦馬疵股者,死三歲矣,司吏不時除籍,官征其估,計錢六萬。
設其半以買之,所獲尚多矣。
若有馬以備數,則三年刍粟之估,皆吏得之。
且所償蓋寡,是以買耳。
任氏又以衣服故,嘗乞衣于釜。
釜将買全彩與之。
任氏不欲,曰:“願得成制者。
” 召市人張大為買之,使見任氏,問所欲。
張大見之,驚謂曰:“此必天人貴戚,為郎所竊耳。
非人間所宜有者,願速歸之,無及于禍。
”其容色之動人也如此。
竟買衣之成者而不自紉縫也,不曉其意。
後歲餘,鄭子武調,授槐裡府果毅尉,在金城縣。
時鄭子方有妻室,雖晝遊于外,而夜寝于内,方恨不得專其夕。
将之官,邀與任氏俱去。
任氏不欲往,曰:“旬月同行,不足以為歡。
請計日給糧汽,端居以遲歸。
”鄭子懇請,任氏愈不可。
鄭子乃求釜資助。
更與勸勉,且諸其故。
任氏良久曰:“有巫者言某是歲不利西行,故不欲俱。
”鄭子甚惑也,不思其他,與大笑曰:“明智若此,而為妖惑,何哉!”固請之。
任氏曰:“倘巫者言可徽,徒為公死,何益?”二子曰:“豈有斯理乎?”懇請如初。
任氏不得已,遂行。
以馬借之,出祖于臨臯,揮袂别去。
信宿,至馬嵬。
任氏乘馬居其前,鄭子乘驢居其後;女奴别乘,又在其後。
是時西門圍人教獵狗于洛川,已旬日矣。
适值于道,蒼犬騰出于草間。
鄭子見任氏然墜于地,複本形而南馳。
蒼犬逐之。
鄭子随走叫呼,不能止。
裡餘,為犬所獲。
鄭子銜涕出囊中錢,贖以痊之,削木為記。
回睹其馬,齧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襪猶懸于镫間,若蟬蛻然。
惟首飾墜地,餘無所見。
女奴亦逝矣。
旬餘,鄭子還城。
釜見之喜,迎問曰:“任子無恙乎?”鄭子該然對曰:“殁矣。
”釜聞之驚例,相持于室盡哀。
徐問疾故。
答曰:“為犬所害。
”曰:“犬雖猛,安能害人?”答曰:“非人。
”駭曰:“非人者何?”鄭子方述本末。
釜驚訝歎息不能已。
明日,命駕與鄭子俱适馬嵬,發瘗視之,長号而歸。
追思前事,惟衣不自制,與人頗異焉。
其後鄭子為總監使,家甚富,有枥馬十餘匹。
年六十五,卒。
大曆中,沈既濟居鐘陵,嘗與釜遊,屢言其事,故知詳悉。
後釜為殿中侍禦史兼隴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