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異編卷十五·戚裡部一
關燈
小
中
大
午死,主寡居,年五十餘矣。
近幸董偃。
始,偃與母以賣珠為事。
偃年十二三,随母出入主家,左右言其姣好,主召見曰:“吾為母養之。
”因留第中,教書計、相馬、禦、射,頗讀傳記。
至年十八而冠。
出則執辔,入則侍内。
為人溫柔愛人。
以主故,諸公接之,名稱城中,号曰董君。
主因推令散财交士,令中府曰:“董君所發,一日金滿百斤,錢滿百萬,帛滿千匹,乃白之。
”
與偃善。
謂偃曰:“足下私侍漢主,挾不測之罪,将欲安處乎?”偃懼曰:“憂之久矣,不知所以。
”叔曰:“顧城廟遠,無宿宮,又有獲竹籍田,足下何不白主獻長門園,此上所欲也。
如是,上知計出于足下也,安枕而卧,長無慘怛之憂。
久之不然,上且請之于足下,何如?”偃頓首曰:“敬奉教。
”入言之主,主立奉書獻進。
上大悅,更名“窦大主園”,為長門宮。
主大喜,使偃以黃金百斤為叔壽。
叔因是為董君畫求見上之策,令主稱疾不朝。
上往臨,候問所欲,主辭謝曰:“妾幸蒙陛下厚恩,先帝遺德,奉朝請之禮,備臣妾之列,使為公主。
賞賜邑人,隆天重地,死無以塞責。
一日卒有不勝灑掃之職,先狗馬填溝壑,竊有所恨,不勝大願。
願陛下時忘萬事,養精遊神,從中掖廷回輿,在路臨妾山林,得獻觞上壽,娛樂左右。
如是而死,何恨之有。
”上曰:“主何憂?幸得愈。
”恐群臣從官多,大為主費,上還,有頃,主疾愈起谒,上以錢千萬,從主飲。
後數日,上臨山林,主自執宰,敝膝道入,登階就坐。
坐未定,上曰:“願谒主人翁。
”主乃下殿,去簪珥,徒跣頓首謝曰:“妾無狀,負陛下,身當伏誅,陛下不緻之法,頓首死罪。
”有诏謝主,簪履起,之東廂,自引董君。
董君綠帻傅鞴,随主前,伏殿下。
主乃贊:“館陶公主庖人臣偃,昧死再拜谒。
”因叩頭謝。
上為之起,有诏賜衣冠。
主自奉食進觞。
當是時,董君見尊不名,稱為主人翁,飲大歡樂。
主乃請賜将軍列侯從官,金錢雜缯各有數。
于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
郡國狗馬、蹴鞠、劍客輻湊。
董氏常從遊戲北宮,馳逐平樂,觀雞鞠之會,角狗馬之足。
上大歡樂之。
于是上
是時朔備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
安得入乎?”上曰:“何謂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
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傷王制,其罪二也。
陛下富于春秋,方積思于六經,留神于王事,馳骛于唐虞,折節于三代,偃不遵經勸學,反以靡麗為右,奢侈為務,盡狗馬之樂,極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徑淫辟之路,是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也。
偃為淫首,其罪三也。
昔怕姬燔而諸侯憚,奈何乎陛下!”上默然不應,良久曰:“吾業以設飲,後而自改。
”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
放淫亂之漸,其變為篡。
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
慶父誅,而魯國全;管蔡誅,而周室安。
”上曰:“善!”有诏止,更置酒北宮,引董君從東司馬門。
東司馬門更名東交門。
賜朔黃金三十斤。
董君之寵,由是日衰,至年三十而終。
後數歲,窦太主卒,與董君會葬于霸陵。
是後公主貴人多逾禮制,自董偃始。
上設紫琉璃帳,火齊屏鳳,列靈麻之燭,以紫玉為盤,如屈龍,皆用雜寶飾之。
侍者于戶外扇偃,偃曰:“玉石豈須扇而後涼耶!”侍者乃卻扇,以手摸,方知有屏風。
又以玉精為盤,貯冰于膝前,玉精與冰同其潔澈。
侍者謂冰之無盤,必融濕席,乃合玉盤拂之,落階下,冰玉俱碎,僵以為樂。
此玉精千塗國所貢也,武帝以此賜偃。
哀平之世,民家猶有此器,而多殘破。
及王莽之世,不複知其所在。
适何戢。
何戢少美麗,動止與褚淵相慕,時号為小褚。
公主性淫亂。
廢帝愛之,時與同辇出入。
主謂上曰:“妾雖不才,與陛下俱托體先帝。
陛下六宮萬數,而妾惟驸馬一人,何太不均?”帝為置面首三十人,褚淵亦與焉,主尤慕愛之。
閉一閣中,備見逼迫,淵不從。
主曰:“公須髯如戟,何無丈夫意?”淵以死自誓,乃得免。
性閑音律,妙能琵琶,遊曆諸貴之間,尤為岐王之所眷重。
時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