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回 刑部郎執法如山 任氏女出言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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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總殺不當罪,不得謂之太峻。

    況警千萬人而又不至于殺人,真不可謂之不寬。

    古人寓寬于嚴,正是此意。

     若養成兇惡,然後治之以法,不反與天心君命有違乎?”茅球見說他不倒,便教散衙。

    一連數日,不曾會議。

    早有人往富有家走通,且饋送金帛,約有四五千金。

    内中惟鄧通賢最多,馮世才、丁不識、張大張、王尊王不相上下。

    茹月桂、邬日杏家本清寒,無人借貸,隻好聽命而已。

     至二月初間,欽限将滿,會議時,茅球隻道富有已收金帛,必與己合。

    及至上得堂來,見階前設着許多金帛,富有送上一章揭帖,乃大聲道:“此系各家賄賂司員,已将禮單移送巡城禦史,轉達九重矣。

    今特持來以便入庫!”驚得茅球目瞪舌僵,乃翻轉面皮道:“既有贓物,則伊等罪過斷無可逭,賢司即拟定各人應得之罪可也。

    ”說畢,一齊散衙。

    直至二月終,拟定奏入,随即批下:指揮馮世才、丁不識,主事鄧通賢俱行革職,杖一百,發往遼東,永不許代。

    張大張、王尊王俱行黜退,杖八十,充配煙瘴。

    菇月桂、邬日杏亦行黜退,杖六十,流二千裡。

    其餘幫閑家奴枷責發落。

    此時馮、張諸人,勢利全無。

    所用所送金帛,皆沒入官庫。

    三月初間,由刑部解送兵部發遣。

     及至耿朗進署,早已起解雲訖,不便趕送。

    回到家中,向雲屏等說道:“馮、張諸人,與我相交一場。

    呈非益友,亦無大損。

    今日遠遣,不及一面,此中殊覺怆然!”雲屏道:“君子立心,原宜從乎厚。

    但馮、張諸人,實不足惜。

    前日若不疏遠,今日未必不遭株連也。

    自作自受,何必見他!” 耿朗說:“正為今日未被株連,益覺不忍耳。

    聞得茅都堂自富郎中出首贓物之後,又欲效洪熙元年故事,攀引多人,以分馮、張之罪。

    倒是馮張諸人絕意不肯,故不緻大興冤獄。

    這末後一着,似乎可取。

    這幾個輕财好義,素稱廣交,被遣之時,乃無一人相送,此可證世情之薄矣!”夢卿道:“君如必不能忍,何不令人追餞一番?”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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