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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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外,作他鄉之鬼矣。
謙受益,滿招損,自古記之。
故匹夫勝予,無以國驕人,聖人之訓三緻意焉。
即王公大人,矜驕賈滅,比比皆然,況夫麼麼之輩乎。
即庭闱密迩,傲惰而辟,已為非宜,況處羁旅之地乎。
為商者寄寡親之境,群異鄉之人,剛柔得中,止而嚴明,尚恐意外之變,而可以傲臨人乎。
故曰:“和以處衆,四海之内皆兄弟;滿以自驕,舟中之人皆敵國。
”商者鑒此,可以自省矣。
轎擡童生入僻路 趙世材,建陽人也,年方垂髻,往府應茂才之選,未取而歸。
以行李三擔,雇挑費大,乃寄船中,命仆護之,己獨于陸路轎行,隻一日可歸。
在路雇轎時,打開銀包取二錢碎銀與之。
兩轎夫從傍看窺,有銀一大錠。
不行上三十裡,扛入山僻路去。
趙生曰:“我昨從船往府,此陸路雖今日初行,但官路段是往來通途,不當在此偏僻去處。
”轎夫曰:“正是此去望前,便大官道矣。
”又行,更入山徑。
趙生心悟,即呼曰:“我知此不是大路,你們不過是要銀,我身上隻一錠銀三兩,我家富萬金,止我一人,便把此三兩銀子,送你不妨,何必要起歹意。
” 二轎夫放下曰:“如此,便把來與我,免你一命。
”趙生笑解付之,曰:“此何大事,而作此舉動,好小器。
可送我還大路。
”二轎夫不顧,得銀子徑從山路奔去。
趙生自還尋大路。
行至路邊店舍,問此處有某縣人開店否?人指示之。
即入對店主曰:“我系趙某家。
因雇轎夫,被其謀去盤纏銀,又不能徒步走路,汝若識我家,托代雇兩轎夫送我到家,加還其工錢。
”店主曰:“尊府大家,人皆聞名,我豈不知。
”即奉上午飯,命兩轎夫送回。
歸家言被謀之事,及某店送歸之情,家中大喜曰:“得不遭不兇手幸矣,三兩銀何足惜。
”因厚款二轎夫,仍專人往謝其店。
按:趙生初未曉此路程,但見扛入山僻,即知非是大路。
察兩人謀害之情,便捐銀與之,免遭毒手。
不然,命且不保,安能存銀。
又知尋本鄉店主,托雇轎送歸,方保泰然無危。
此其年雖幼稚,而才智過人遠矣。
詩曰:書顯官人才,書添君子智。
令趙生非讀書明理,幾何不蹈于陷阱。
高擡重價反失利 于定志,雲南西河縣人,為人心貪性執,冒昧于利。
一日買栀子,往四川處賣,得銀八十餘兩,複買當歸、川芎,往江西樟樹賣。
每擔止着本腳銀二兩六錢。
到時歸芎雖缺,然比前價稍落些,牙人代發當歸十兩一擔,川芎六兩一擔。
定志怒,責牙人曰:“前日十二兩價,如何減許多?”牙人辨曰:“若到二三擔,則可依前價,今到二十餘擔,若從前價,何以服行情。
公欲重價,憑公發别店賣之,何必怒焉。
” 定志與牙角口,旁有一客夥張淳者勸曰:“公貨獲利三倍,當要見機。
倘價若落,未免有失渡無船之悔矣。
”定志堅執不聽。
數日後,到有當歸三四擔,牙人發價十兩賣訖。
淳又勸之曰:“此客已賣十兩價耳,公何不賣也。
”彼亦不聽。
後又二客人有十五擔到,牙人發價七兩,亦賣訖。
過數日,又有十餘擔來,止賣四兩。
定志暗悔無及。
衆客又背地代他扼腕。
定志又坐一月餘,價落貨賤,與牙不合,遂轉發到福建建甯府,止賣三兩七錢乙擔,比樟樹價又減,更廢船腳又多。
定志自恨命薄,不當撰錢。
人謂其非命薄也,乃心高也。
非挫時也,乃過貪也。
故筆之以為嗜利不飽者鑒。
按:商為利而奔馳南北,誰不欲廣收多獲,特遇時而倍得其利,便可見機脫,何乃貪贖無厭,至失機會,而後扼腕何益哉。
甚矣!貪之為害也。
不知凡物賤極征貴,貴極征賤,必無極而不返之理。
此陰陽消長之數,造化否泰之機,往往皆然。
志可違,時不遂,貪心乎。
是以從古君子,以不貪為寶。
謙受益,滿招損,自古記之。
故匹夫勝予,無以國驕人,聖人之訓三緻意焉。
即王公大人,矜驕賈滅,比比皆然,況夫麼麼之輩乎。
即庭闱密迩,傲惰而辟,已為非宜,況處羁旅之地乎。
為商者寄寡親之境,群異鄉之人,剛柔得中,止而嚴明,尚恐意外之變,而可以傲臨人乎。
故曰:“和以處衆,四海之内皆兄弟;滿以自驕,舟中之人皆敵國。
”商者鑒此,可以自省矣。
轎擡童生入僻路 趙世材,建陽人也,年方垂髻,往府應茂才之選,未取而歸。
以行李三擔,雇挑費大,乃寄船中,命仆護之,己獨于陸路轎行,隻一日可歸。
在路雇轎時,打開銀包取二錢碎銀與之。
兩轎夫從傍看窺,有銀一大錠。
不行上三十裡,扛入山僻路去。
趙生曰:“我昨從船往府,此陸路雖今日初行,但官路段是往來通途,不當在此偏僻去處。
”轎夫曰:“正是此去望前,便大官道矣。
”又行,更入山徑。
趙生心悟,即呼曰:“我知此不是大路,你們不過是要銀,我身上隻一錠銀三兩,我家富萬金,止我一人,便把此三兩銀子,送你不妨,何必要起歹意。
” 二轎夫放下曰:“如此,便把來與我,免你一命。
”趙生笑解付之,曰:“此何大事,而作此舉動,好小器。
可送我還大路。
”二轎夫不顧,得銀子徑從山路奔去。
趙生自還尋大路。
行至路邊店舍,問此處有某縣人開店否?人指示之。
即入對店主曰:“我系趙某家。
因雇轎夫,被其謀去盤纏銀,又不能徒步走路,汝若識我家,托代雇兩轎夫送我到家,加還其工錢。
”店主曰:“尊府大家,人皆聞名,我豈不知。
”即奉上午飯,命兩轎夫送回。
歸家言被謀之事,及某店送歸之情,家中大喜曰:“得不遭不兇手幸矣,三兩銀何足惜。
”因厚款二轎夫,仍專人往謝其店。
按:趙生初未曉此路程,但見扛入山僻,即知非是大路。
察兩人謀害之情,便捐銀與之,免遭毒手。
不然,命且不保,安能存銀。
又知尋本鄉店主,托雇轎送歸,方保泰然無危。
此其年雖幼稚,而才智過人遠矣。
詩曰:書顯官人才,書添君子智。
令趙生非讀書明理,幾何不蹈于陷阱。
高擡重價反失利 于定志,雲南西河縣人,為人心貪性執,冒昧于利。
一日買栀子,往四川處賣,得銀八十餘兩,複買當歸、川芎,往江西樟樹賣。
每擔止着本腳銀二兩六錢。
到時歸芎雖缺,然比前價稍落些,牙人代發當歸十兩一擔,川芎六兩一擔。
定志怒,責牙人曰:“前日十二兩價,如何減許多?”牙人辨曰:“若到二三擔,則可依前價,今到二十餘擔,若從前價,何以服行情。
公欲重價,憑公發别店賣之,何必怒焉。
” 定志與牙角口,旁有一客夥張淳者勸曰:“公貨獲利三倍,當要見機。
倘價若落,未免有失渡無船之悔矣。
”定志堅執不聽。
數日後,到有當歸三四擔,牙人發價十兩賣訖。
淳又勸之曰:“此客已賣十兩價耳,公何不賣也。
”彼亦不聽。
後又二客人有十五擔到,牙人發價七兩,亦賣訖。
過數日,又有十餘擔來,止賣四兩。
定志暗悔無及。
衆客又背地代他扼腕。
定志又坐一月餘,價落貨賤,與牙不合,遂轉發到福建建甯府,止賣三兩七錢乙擔,比樟樹價又減,更廢船腳又多。
定志自恨命薄,不當撰錢。
人謂其非命薄也,乃心高也。
非挫時也,乃過貪也。
故筆之以為嗜利不飽者鑒。
按:商為利而奔馳南北,誰不欲廣收多獲,特遇時而倍得其利,便可見機脫,何乃貪贖無厭,至失機會,而後扼腕何益哉。
甚矣!貪之為害也。
不知凡物賤極征貴,貴極征賤,必無極而不返之理。
此陰陽消長之數,造化否泰之機,往往皆然。
志可違,時不遂,貪心乎。
是以從古君子,以不貪為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