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詐僞類 商太府辨詐父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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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縣人王欽生,其父先死,為服三年之喪已畢,獨事一母,倏忽已經十年。
母内有淫行,欽生阻之不能得。
其父靈柩尚未葬,一旦去看,不覺淚下。
因思曰:“我父若在,必能綱維家政,不至使簾簿不修,閨門有穢。
想我母氏今已忘夫之情義,故不能安其室也。
不如再着衰麻,為父服喪。
我既思起亡父,看他亦念及亡夫否?若念及亡夫,必思為夫守節,不肯再失身于人矣。
此是提醒良心,挽回母志之大機括也。
”遂服麻衣,稱言為父挂孝,時哭于祠堂,亦或往哭于柩前,在家中累累道及父生前時事。
外人不知其故,皆笑指為病狂喪心。
經月餘,母知子意在諷谏譏刺他,心加忿恚,然無法可以制子。
背地與外交連萼商議曰:“我欽生兒甚是無禮,故意重行挂孝,見他不忘死父,以羞我忘了死夫,當如何以制之?”連萼曰:“你肯治子,易于翻掌耳。
在律法中,凡人子無故稱父母死者,此為悖逆不孝,當問絞罪。
”母曰:“隻要官打他便好,不要問絞。
”連萼曰:“母可以救子。
可先尋外人告他,待他問絞,然後你去伸訴,救他出來,後必不敢再阻擋矣。
”母曰:“如此你可先去告,我後來訴。
”連萼遂去告曰: “狀告為詐稱父死事:父母深思,與天罔極,親壽則喜,死不忍言。
故律有正條:人子無故稱死者,忍以死加親,以悖逆不孝論。
鄉有枭惡王欽生,縱恣強暴,大逆不孝。
無故衰麻,詭言父死。
飲酒歌谑,百般豪放。
大壞風俗,紊亂王法。
乞天究勘詐故,依律正惡,維持綱常,民風有賴。
上告。
” 王欽生去訴曰: “狀訴為哀思事:人有根本,父母為重。
聖人制禮,死事盡思。
痛生早失所怙,未盡奉養,悲哀在懷,寝處不安。
靈柩未葬,衰麻忍釋。
律禁不孝,焉禁哀哭。
母内有淫行,欽生阻之不能得。
其父靈柩尚未葬,一旦去看,不覺淚下。
因思曰:“我父若在,必能綱維家政,不至使簾簿不修,閨門有穢。
想我母氏今已忘夫之情義,故不能安其室也。
不如再着衰麻,為父服喪。
我既思起亡父,看他亦念及亡夫否?若念及亡夫,必思為夫守節,不肯再失身于人矣。
此是提醒良心,挽回母志之大機括也。
”遂服麻衣,稱言為父挂孝,時哭于祠堂,亦或往哭于柩前,在家中累累道及父生前時事。
外人不知其故,皆笑指為病狂喪心。
經月餘,母知子意在諷谏譏刺他,心加忿恚,然無法可以制子。
背地與外交連萼商議曰:“我欽生兒甚是無禮,故意重行挂孝,見他不忘死父,以羞我忘了死夫,當如何以制之?”連萼曰:“你肯治子,易于翻掌耳。
在律法中,凡人子無故稱父母死者,此為悖逆不孝,當問絞罪。
”母曰:“隻要官打他便好,不要問絞。
”連萼曰:“母可以救子。
可先尋外人告他,待他問絞,然後你去伸訴,救他出來,後必不敢再阻擋矣。
”母曰:“如此你可先去告,我後來訴。
”連萼遂去告曰: “狀告為詐稱父死事:父母深思,與天罔極,親壽則喜,死不忍言。
故律有正條:人子無故稱死者,忍以死加親,以悖逆不孝論。
鄉有枭惡王欽生,縱恣強暴,大逆不孝。
無故衰麻,詭言父死。
飲酒歌谑,百般豪放。
大壞風俗,紊亂王法。
乞天究勘詐故,依律正惡,維持綱常,民風有賴。
上告。
” 王欽生去訴曰: “狀訴為哀思事:人有根本,父母為重。
聖人制禮,死事盡思。
痛生早失所怙,未盡奉養,悲哀在懷,寝處不安。
靈柩未葬,衰麻忍釋。
律禁不孝,焉禁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