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 政事上

關燈
素。

    博覽群書,不為諷詠。

    嗜學強記,自筮仕至夕拜,秉筆記錄,不暫廢辍。

    士流出身,内外揚曆,行能所立,其材何适,必廣詢搜載于别錄。

    武臣謀将,毅勇忠廉,可将千人,可将萬人,可攻可守,無不博記其姓名。

    州縣征賦重輕,物産繁阙,凋殘富庶,風俗裡路,山川險易,兵甲強弱,無不備詳。

    山澤利害,國用經費,凡曰能吏,與之較量濟物澤人、除苛靜理之術,蔚為吏師。

    外國所習,邊疆控扼,曾經曆者,無不與之論。

    洞曉天之數術,陰陽《易》象,四方災,朝廷休甯,無不先知。

    丞相裴公、韋公貫之、李公绛、崔公群、蕭公,皆布衣舊,繼登台衮。

    每有朝廷重事,廟謀未決者,必資于韋公。

    及敷奏施行,鹹稱折中。

    或尹京推鎮,銜命難理之邦,命屬未之定(案:此句疑有脫誤)其人,咨于韋。

    韋曰:“某寬和通簡,某剛勁峻急,某恤物利人,某殘刻執滞,某明于辨博,某練達刑書,某可以任繁劇,某可以輯凋瘵。

    裨贊朝略,未嘗有私。

    性沈厚容納,進退情理。

    而士大夫親昵交友,莫能知者。

    五丞相敬服,以為龜鏡,相顧而歎曰:“吾輩五人智慮,自昏及曉籌度事,不逮韋公唾之間。

    房、杜、姚、宋,相業著于簡書,吾恨不得親承規矩;韋公之才,但恐房、杜、姚、宋,不相遠也。

    ”劉桂州栖楚為京兆尹,号令嚴明,誅罰不避權勢。

    先是京城惡少及屠沽商販多系名諸軍,幹犯府縣法令,有罪即逃入軍中,無由追捕。

    劉公為尹,一皆窮治。

    有匿軍中名目,自稱百姓者,罪之。

    坊市奸偷宿猾屏迹。

    嘗有儒生入市,市内有一軍人,乘醉誤突生驢過,旁諸少年噪曰:“癡男子,尚敢近衣冠也!”與屬吏言,不傷氣,未嘗叱責一官人。

    常謂府縣官曰:“諸公各自了本分公事,晴天美景,恣意遊賞,勿緻拘束。

    ”權實子範,為殿中侍禦史知巡。

    有小吏從市求取,事發,笞十數。

    他日複有如此者,白于台長,杖背十五。

    同列疑其罪同罰異。

    權對曰:“前史所取者,名屬左軍,台之威令不振久矣,百司尚有不禀奉者,況憑禁軍之勢耶!彼受賄于此輩,猶是抑豪強,可以矜減。

    後吏則挾台之威以恐百姓,杖背猶為至輕。

    張傑夫前白襄州從事至京,失馬,台中三院多親友,為求馬價。

    同列或有,不肯署字,權獨先署,謂衆曰:“某向不與張熟,但聞其在窮喪馬,正當求祿求知之際,不可使徒行。

    且一千何足為輕重?” 開成中,李石作相兼度支。

    一日早朝中箭,遂出鎮江陵。

    自此诏宰相坐檐子,出入令金吾以三千人宿直。

    李衛公複相,判雲:“在具瞻之地,自有國容;居無事之時,何勞武備?所送并停。

    ”(原注:李衛公初入相是大和七年,居李石之前,衛兵不因李事。

    記之者有誤) 武宗将賜杜之子無逸衣,所司條列其目衫色奉進。

    上曰:“不可賜白衣。

    又其年幼未有官,不可假以服色。

    但賜青衣無衫可也。

    ” 會昌中,晉陽令狄惟謙,梁公之後,善為政。

    州境亢陽,涉春夏,數百裡水泉耗竭。

    禱于晉祠者數旬,無應。

    有女巫郭者,攻符術厭勝之道。

    有監軍攜至京師,因緣出入宮掖。

    其後歸,遂号“天師。

    ”天既久不雨,境内莫知所為,皆曰:“若得天師至晉祠,則旱不足憂矣。

    ”惟謙請于主帥,曰:“災厲流行,庶焦灼。

    若非天師一救,萬姓恐無聊生。

    ”于是主帥親自為請,巫者許之。

    惟謙具幡蓋,迎自私室,躬為控馬。

    既至祠所,盛設供帳飲馔。

    自旦及夕,立于庭下,如此者兩日。

    語惟謙曰:“為爾飛符于上帝,請雨三日,雨當足矣。

    ”觀者雲集,三夕,雨不降。

    又曰:“此土災,亦由縣令無德。

    為爾再請,七日當有雨。

    ”惟謙引罪于己,奉之愈恭。

    及期,又無應,郭乃驟索馬入州宅。

    惟謙曰:“天師已為百姓此來,更乞祈禱。

    ”勃然怒罵曰:“庸瑣官人,不知禮!天時未肯下雨,留我複奚為?”惟謙謝曰:“明日排比相送。

    ”遲明,郭将歸,肴醴一無所設。

    坐于堂上,大怒。

    曰:“左道女子,妖惑日久,當須斃此,焉敢言歸?”叱左右曳于神堂前,杖背三十,投于潭水。

    祠後有山極高,遂令設席焚香,端笏立于其上。

    阖縣駭雲:“長官打殺天師。

    ”馳走者紛纭。

    祠上忽有雲如車蓋,覆惟謙。

    逡巡四合,雷震數聲,甘澤大澍數尺。

    于是士民自山頂擁惟謙而下。

    州将初責以專殺巫者,既而嘉其精誠有感,與監軍表言其事,制書褒曰:“狄惟謙劇邑良才,忠臣華胄。

    睹此天厲,将殚下民,當請禱于晉祠,類投巫于邺縣。

    曝山極之畏景,事等焚軀;起天際之油雲,法同剪爪。

    遂使旱風潛息,甘澤施流。

    昊天猶鑒于克誠,餘志豈忘于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