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 政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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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博覽群書,不為諷詠。
嗜學強記,自筮仕至夕拜,秉筆記錄,不暫廢辍。
士流出身,内外揚曆,行能所立,其材何适,必廣詢搜載于别錄。
武臣謀将,毅勇忠廉,可将千人,可将萬人,可攻可守,無不博記其姓名。
州縣征賦重輕,物産繁阙,凋殘富庶,風俗裡路,山川險易,兵甲強弱,無不備詳。
山澤利害,國用經費,凡曰能吏,與之較量濟物澤人、除苛靜理之術,蔚為吏師。
外國所習,邊疆控扼,曾經曆者,無不與之論。
洞曉天之數術,陰陽《易》象,四方災,朝廷休甯,無不先知。
丞相裴公、韋公貫之、李公绛、崔公群、蕭公,皆布衣舊,繼登台衮。
每有朝廷重事,廟謀未決者,必資于韋公。
及敷奏施行,鹹稱折中。
或尹京推鎮,銜命難理之邦,命屬未之定(案:此句疑有脫誤)其人,咨于韋。
韋曰:“某寬和通簡,某剛勁峻急,某恤物利人,某殘刻執滞,某明于辨博,某練達刑書,某可以任繁劇,某可以輯凋瘵。
裨贊朝略,未嘗有私。
性沈厚容納,進退情理。
而士大夫親昵交友,莫能知者。
五丞相敬服,以為龜鏡,相顧而歎曰:“吾輩五人智慮,自昏及曉籌度事,不逮韋公唾之間。
房、杜、姚、宋,相業著于簡書,吾恨不得親承規矩;韋公之才,但恐房、杜、姚、宋,不相遠也。
”劉桂州栖楚為京兆尹,号令嚴明,誅罰不避權勢。
先是京城惡少及屠沽商販多系名諸軍,幹犯府縣法令,有罪即逃入軍中,無由追捕。
劉公為尹,一皆窮治。
有匿軍中名目,自稱百姓者,罪之。
坊市奸偷宿猾屏迹。
嘗有儒生入市,市内有一軍人,乘醉誤突生驢過,旁諸少年噪曰:“癡男子,尚敢近衣冠也!”與屬吏言,不傷氣,未嘗叱責一官人。
常謂府縣官曰:“諸公各自了本分公事,晴天美景,恣意遊賞,勿緻拘束。
”權實子範,為殿中侍禦史知巡。
有小吏從市求取,事發,笞十數。
他日複有如此者,白于台長,杖背十五。
同列疑其罪同罰異。
權對曰:“前史所取者,名屬左軍,台之威令不振久矣,百司尚有不禀奉者,況憑禁軍之勢耶!彼受賄于此輩,猶是抑豪強,可以矜減。
後吏則挾台之威以恐百姓,杖背猶為至輕。
張傑夫前白襄州從事至京,失馬,台中三院多親友,為求馬價。
同列或有,不肯署字,權獨先署,謂衆曰:“某向不與張熟,但聞其在窮喪馬,正當求祿求知之際,不可使徒行。
且一千何足為輕重?” 開成中,李石作相兼度支。
一日早朝中箭,遂出鎮江陵。
自此诏宰相坐檐子,出入令金吾以三千人宿直。
李衛公複相,判雲:“在具瞻之地,自有國容;居無事之時,何勞武備?所送并停。
”(原注:李衛公初入相是大和七年,居李石之前,衛兵不因李事。
記之者有誤) 武宗将賜杜之子無逸衣,所司條列其目衫色奉進。
上曰:“不可賜白衣。
又其年幼未有官,不可假以服色。
但賜青衣無衫可也。
” 會昌中,晉陽令狄惟謙,梁公之後,善為政。
州境亢陽,涉春夏,數百裡水泉耗竭。
禱于晉祠者數旬,無應。
有女巫郭者,攻符術厭勝之道。
有監軍攜至京師,因緣出入宮掖。
其後歸,遂号“天師。
”天既久不雨,境内莫知所為,皆曰:“若得天師至晉祠,則旱不足憂矣。
”惟謙請于主帥,曰:“災厲流行,庶焦灼。
若非天師一救,萬姓恐無聊生。
”于是主帥親自為請,巫者許之。
惟謙具幡蓋,迎自私室,躬為控馬。
既至祠所,盛設供帳飲馔。
自旦及夕,立于庭下,如此者兩日。
語惟謙曰:“為爾飛符于上帝,請雨三日,雨當足矣。
”觀者雲集,三夕,雨不降。
又曰:“此土災,亦由縣令無德。
為爾再請,七日當有雨。
”惟謙引罪于己,奉之愈恭。
及期,又無應,郭乃驟索馬入州宅。
惟謙曰:“天師已為百姓此來,更乞祈禱。
”勃然怒罵曰:“庸瑣官人,不知禮!天時未肯下雨,留我複奚為?”惟謙謝曰:“明日排比相送。
”遲明,郭将歸,肴醴一無所設。
坐于堂上,大怒。
曰:“左道女子,妖惑日久,當須斃此,焉敢言歸?”叱左右曳于神堂前,杖背三十,投于潭水。
祠後有山極高,遂令設席焚香,端笏立于其上。
阖縣駭雲:“長官打殺天師。
”馳走者紛纭。
祠上忽有雲如車蓋,覆惟謙。
逡巡四合,雷震數聲,甘澤大澍數尺。
于是士民自山頂擁惟謙而下。
州将初責以專殺巫者,既而嘉其精誠有感,與監軍表言其事,制書褒曰:“狄惟謙劇邑良才,忠臣華胄。
睹此天厲,将殚下民,當請禱于晉祠,類投巫于邺縣。
曝山極之畏景,事等焚軀;起天際之油雲,法同剪爪。
遂使旱風潛息,甘澤施流。
昊天猶鑒于克誠,餘志豈忘于褒
博覽群書,不為諷詠。
嗜學強記,自筮仕至夕拜,秉筆記錄,不暫廢辍。
士流出身,内外揚曆,行能所立,其材何适,必廣詢搜載于别錄。
武臣謀将,毅勇忠廉,可将千人,可将萬人,可攻可守,無不博記其姓名。
州縣征賦重輕,物産繁阙,凋殘富庶,風俗裡路,山川險易,兵甲強弱,無不備詳。
山澤利害,國用經費,凡曰能吏,與之較量濟物澤人、除苛靜理之術,蔚為吏師。
外國所習,邊疆控扼,曾經曆者,無不與之論。
洞曉天之數術,陰陽《易》象,四方災,朝廷休甯,無不先知。
丞相裴公、韋公貫之、李公绛、崔公群、蕭公,皆布衣舊,繼登台衮。
每有朝廷重事,廟謀未決者,必資于韋公。
及敷奏施行,鹹稱折中。
或尹京推鎮,銜命難理之邦,命屬未之定(案:此句疑有脫誤)其人,咨于韋。
韋曰:“某寬和通簡,某剛勁峻急,某恤物利人,某殘刻執滞,某明于辨博,某練達刑書,某可以任繁劇,某可以輯凋瘵。
裨贊朝略,未嘗有私。
性沈厚容納,進退情理。
而士大夫親昵交友,莫能知者。
五丞相敬服,以為龜鏡,相顧而歎曰:“吾輩五人智慮,自昏及曉籌度事,不逮韋公唾之間。
房、杜、姚、宋,相業著于簡書,吾恨不得親承規矩;韋公之才,但恐房、杜、姚、宋,不相遠也。
”劉桂州栖楚為京兆尹,号令嚴明,誅罰不避權勢。
先是京城惡少及屠沽商販多系名諸軍,幹犯府縣法令,有罪即逃入軍中,無由追捕。
劉公為尹,一皆窮治。
有匿軍中名目,自稱百姓者,罪之。
坊市奸偷宿猾屏迹。
嘗有儒生入市,市内有一軍人,乘醉誤突生驢過,旁諸少年噪曰:“癡男子,尚敢近衣冠也!”與屬吏言,不傷氣,未嘗叱責一官人。
常謂府縣官曰:“諸公各自了本分公事,晴天美景,恣意遊賞,勿緻拘束。
”權實子範,為殿中侍禦史知巡。
有小吏從市求取,事發,笞十數。
他日複有如此者,白于台長,杖背十五。
同列疑其罪同罰異。
權對曰:“前史所取者,名屬左軍,台之威令不振久矣,百司尚有不禀奉者,況憑禁軍之勢耶!彼受賄于此輩,猶是抑豪強,可以矜減。
後吏則挾台之威以恐百姓,杖背猶為至輕。
張傑夫前白襄州從事至京,失馬,台中三院多親友,為求馬價。
同列或有,不肯署字,權獨先署,謂衆曰:“某向不與張熟,但聞其在窮喪馬,正當求祿求知之際,不可使徒行。
且一千何足為輕重?” 開成中,李石作相兼度支。
一日早朝中箭,遂出鎮江陵。
自此诏宰相坐檐子,出入令金吾以三千人宿直。
李衛公複相,判雲:“在具瞻之地,自有國容;居無事之時,何勞武備?所送并停。
”(原注:李衛公初入相是大和七年,居李石之前,衛兵不因李事。
記之者有誤) 武宗将賜杜之子無逸衣,所司條列其目衫色奉進。
上曰:“不可賜白衣。
又其年幼未有官,不可假以服色。
但賜青衣無衫可也。
” 會昌中,晉陽令狄惟謙,梁公之後,善為政。
州境亢陽,涉春夏,數百裡水泉耗竭。
禱于晉祠者數旬,無應。
有女巫郭者,攻符術厭勝之道。
有監軍攜至京師,因緣出入宮掖。
其後歸,遂号“天師。
”天既久不雨,境内莫知所為,皆曰:“若得天師至晉祠,則旱不足憂矣。
”惟謙請于主帥,曰:“災厲流行,庶焦灼。
若非天師一救,萬姓恐無聊生。
”于是主帥親自為請,巫者許之。
惟謙具幡蓋,迎自私室,躬為控馬。
既至祠所,盛設供帳飲馔。
自旦及夕,立于庭下,如此者兩日。
語惟謙曰:“為爾飛符于上帝,請雨三日,雨當足矣。
”觀者雲集,三夕,雨不降。
又曰:“此土災,亦由縣令無德。
為爾再請,七日當有雨。
”惟謙引罪于己,奉之愈恭。
及期,又無應,郭乃驟索馬入州宅。
惟謙曰:“天師已為百姓此來,更乞祈禱。
”勃然怒罵曰:“庸瑣官人,不知禮!天時未肯下雨,留我複奚為?”惟謙謝曰:“明日排比相送。
”遲明,郭将歸,肴醴一無所設。
坐于堂上,大怒。
曰:“左道女子,妖惑日久,當須斃此,焉敢言歸?”叱左右曳于神堂前,杖背三十,投于潭水。
祠後有山極高,遂令設席焚香,端笏立于其上。
阖縣駭雲:“長官打殺天師。
”馳走者紛纭。
祠上忽有雲如車蓋,覆惟謙。
逡巡四合,雷震數聲,甘澤大澍數尺。
于是士民自山頂擁惟謙而下。
州将初責以專殺巫者,既而嘉其精誠有感,與監軍表言其事,制書褒曰:“狄惟謙劇邑良才,忠臣華胄。
睹此天厲,将殚下民,當請禱于晉祠,類投巫于邺縣。
曝山極之畏景,事等焚軀;起天際之油雲,法同剪爪。
遂使旱風潛息,甘澤施流。
昊天猶鑒于克誠,餘志豈忘于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