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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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恐怕還是北方話。

    不過不是北方的土話,而是好像普通話模樣的東西。

     大衆語裡也有紹興人所謂“煉話”。

    這“煉”字好像是熟練的意思,而不是簡練的意思。

    魯迅先生提到有人以為“大雪紛飛”比“大雪一片一片紛紛的下着”來得簡要而神韻。

    他說在江浙一帶口語裡,大概用“兇”“猛”或“厲害”來形容這下雪的樣子。

    《水浒傳》裡的“那雪正下得緊”,倒是接近現代大衆語的說法,比“大雪紛飛”多兩個字,但那“神韻”卻好得遠了。

    這裡說的“神韻”大概就是“自然”,“到家”,也就是“熟練”或“煉”的意思。

     對文言的“大雪紛飛”,他取“那雪正下得緊”的自然。

    但一味注重自然是不行的。

    他主張語言裡得常常加進些新成分,翻譯的作品最宜擔任這種工作。

    即使為略能識字的讀衆而譯的書,也應該時常加些新的字眼,新的語法在裡面。

    但自然不宜太多;以偶爾遇見而自己想想或問問别人就能懂得的為度。

    這樣逐漸的揀必要的一些新成分灌輸進去,群衆是會接受的,也許還勝過成見更多的讀書人。

    必需這樣,大衆語才能夠豐富起來。

     魯迅先生主張的是在現階段一種特别的語言,或四不像的白話,雖然将來會成為“好像普通話模樣的東西”。

    這種特别的語言不該采取太特别的土話,他舉北平話的“别鬧”“别說”做例子,說太土。

    可是要上口,要順口。

    他說做完一篇小說總要默讀兩遍,有拗口的地方,就或加或改,到讀得順口為止。

    但是翻譯卻甯可忠實而不順;這種不順他相信隻是暫時的,習慣了就會覺得順了。

    若是真不順,那會被自然淘汰掉的。

    他可是反對憑空生造;寫作時如遇到沒有相宜的白話可用的地方,他甯可用古語就是文言,決不生造,決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誰也不懂的形容詞”。

     他也反對“做文章”的“做”,“做”了會生澀,格格不吐。

    可是太“做”不行,不“做”卻又不行。

    他引高爾基的話“大衆語是毛坯,加了工的是文學”,說這該是很中肯的指示。

    他所需要的特别的語言,總起來又可以這樣說:“采說書而去其油滑,聽閑談而去其散漫,博取民衆的口語而存其比較的大家能懂的字句,成為四不像的白話。

    這白話得是活的,因為有些是從活的民衆口頭取來,有些要從此注入活的民衆裡面去。

    ” 北平《新生報》,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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