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學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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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形态也罷,語音也罷,訓诂也罷,文法也罷,都是從曆史的興趣開場,或早或遲漸漸伸展到現代;從現代的興趣開場伸展到曆史的,似乎隻有所謂意義學。

     “意義學”這個名字是李安宅先生新創的,他用來表示英國人瑞恰慈和奧格登一派的學說。

    他們說語言文字是多義的。

    每句話有幾層意思,叫做多義。

    唐代的皎然的《詩式》裡說詩有幾重旨,幾重旨就是幾層意思。

    宋代朱熹也說看詩文不但要識得文義,還要識得意思好處。

    這也就是“文外的意思”或“字裡行間的意思”,都可以叫做多義。

    瑞恰慈也正是從研究現代詩而悟到多義的作用。

    他說語言文字的意義有四層:一是文義,就是字面的意思。

    二是情感,就是梁啟超先生說的“筆鋒常帶情感”的情感。

    三是口氣,好比公文裡上行平行下行的口氣。

    四是用意,一是一,二是二是一種用意,指桑罵槐,言在此而意在彼,又是一種用意。

    他從現代詩下手,是因為現代詩号稱難懂,而難懂的緣故就因為一般讀者不能辨别這四層意義,不明白語言文字是多義的。

    他卻不限于說詩,而擴展到一般語言文字的作用。

     他說聽話讀書如不能分辨這四層意義,就會不了解,甚至誤解。

    不了解詩或誤解詩,固然對自己的享受與修養有虧。

    不了解或誤解某一些語言文字,往往更會誤了大事,害了社會。

    即如關于一些抽象名詞的争辯如“自由”“民主”等,就往往因為彼此不了解或誤解而起,結果常是很嚴重的。

    他以為除科學的說明真乃一是一,二是二以外,一般的語言大都是多義的。

    因此他覺得茲事體大。

    瑞恰慈被認為科學的文學批評家,他的學說的根據是心理學。

    他說的語言文字的作用也許過分些,但他從活的現代語裡認識了語言文字支配生活的力量,語言文字不是無靈的。

    他們這一派并沒有立“意義學”的名目,所根據的心理學也未必是定論,意義學獨立成為一科大概還早,但單刀直入的從現代生活下手研究語言文字,确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北平《新生報》,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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