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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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學?大家願意知道,大家願意回答,答案很多,卻都不能成為定論。

    也許根本就不會有定論,因為文學的定義得根據文學作品,而作品是随時代演變,随時代堆積的。

    因演變而質有不同,因堆積而量有不同,這種種不同都影響到什麼是文學這一問題上。

    比方我們說文學是抒情的,但是像宋代說理的詩,十八世紀英國說理的詩,似乎也不得不算是文學。

    又如我們說文學是文學,跟别的文章不一樣,然而就像在中國的傳統裡,經史子集都可以算是文學。

    經史子集堆積得那麼多,文士們都鑽在裡面生活,我們不得不認這些為文學。

    當然,集部的文學性也許更大些。

    現在除經史子集外,我們又認為元明以來的小說戲劇是文學。

    這固然受了西方的文學意念的影響,但是作品的堆積也多少在逼迫着我們給它們地位。

    明白了這種種情形,就知道什麼是文學這問題大概不會有什麼定論,得看作品看時代說話。

     新文學運動初期,運動的領導人胡适之先生曾答複别人的問,寫了短短的一篇《什麼是文學?》。

    這不是他用力的文章,說的也很簡單,一向不曾引起多少注意。

    他說文字的作用不外達意表情,達意達得好,表情表得妙就是文學。

    他說文學有三種性:一是懂得性,就是要明白。

    二是逼人性,要動人。

    三是美,上面兩種性聯合起來就是美。

    這裡并不特别強調文學的表情作用;卻将達意和表情并列,将文學看作和一般文章一樣,文學隻是“好”的文章、“妙”的文章、“美”的文章罷了。

    而所謂“美”就是明白與動人,所謂三種性其實隻是兩種性。

    “明白”大概是條理清楚,不故意賣關子;“動人”大概就是胡先生在《談新詩》裡說的“具體的寫法”。

    當時大家寫作固然用了白話,可是都求其曲,求其含蓄。

    他們注重求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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