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吃飯

關燈
就走。

    這叫做“吃大戶”。

    “吃大戶”是和平的手段,照慣例是不能拒絕的,雖然被吃的人家不樂意。

    當然真正有勢力的尤其有槍杆的大戶,窮人們也識相,是不敢去吃的。

    敢去吃的那些大戶,被吃了也隻好認了。

    那回一直這樣吃了兩三天,地面上一面趕辦平粜,一面嚴令禁止,才打住了。

    據說這“吃大戶”是古風;那麼上文說的饑民就食,該更是古風罷。

     但是儒家對于吃飯卻另有标準。

    孔子認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為仁政的根本;這因為春秋時代不必争取人民,戰國時代就非争取人民不可。

    然而他們論到士人,卻都将吃飯看做一個不足重輕的項目。

    孔子說,“君子固窮”,說吃粗飯,喝冷水,“樂在其中”,又稱贊顔回吃喝不夠,“不改其樂”。

    道學家稱這種樂處為“孔顔樂處”,他們教人“尋孔顔樂處”,學習這種為理想而忍饑挨餓的精神。

    這理想就是孟子說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謂“節”和“道”。

    孟子一方面不贊成告子說的“食色,性也”,一方面在論“大丈夫”的時候列入了“貧賤不能移”一個條件。

    戰國時代的“大丈夫”,相當于春秋時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勞心的人。

    這些人雖然也有餓飯的時候,但是一朝得了時,吃飯是不成問題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輩子為了吃飯而掙紮着。

    因此士人就不難将道和節放在第一,而認為吃飯好像是一個不足重輕的項目了。

     伯夷、叔齊據說反對周武王伐纣,認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餓死在首陽山。

    這也是隻顧理想的節而不顧吃飯的。

    配合着儒家的理論,伯夷、叔齊成為士人立身的一種特殊的标準。

    所謂特殊的标準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标準;士人雖然不一定人人都要做到這地步,但是能夠做到這地步最好。

     經過宋朝道學家的提倡,這标準更成了一般的标準,士人連婦女都要做到這地步。

    這就是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這句話原來是論婦女的,後來卻擴而充之普遍應用起來,造成了無數的慘酷的愚蠢的
0.04483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