鵑紅女史-成都
關燈
小
中
大
研墨,詠詩六絕句,題于壁上,并附序雲:妾生自劍嶺,遠别衣江,鋒镝之餘,全家失所。
慈親信杳,夫婿音訛,命如之何,心滋戚矣!得姻親以依傍,同踯躅于道途,攜至濟甯,遂偕南下。
妄意少遲玉碎,猶冀珠還。
期秋扇之重圓,願春晖之永駐。
流離數月,甫達此間。
嗟乎!陌頭楊柳,總是離愁;門外枇杷,都非鄉景。
望齊門而泣下,思蜀道而魂歸。
阿鵑阿鵑,生何如死!扶病夜起,勉書數絕,郵程信宿,便入江南,當是薄命人斷送處也。
蜀都女史鵑紅題于邳州道中。
詩雲:萬裡飄零百劫哀,青衣江上别家來。
朝雲暮雨番番看,一路山眉掃不開。
深閨小命弱如絲,金鼓聲中怯幾時。
回首嫖姚軍裡望,分明馬上盡男兒。
阿元音書隔故關,兒身除有夢飛還。
年年手濯江邊錦,不彀人間拭淚斑! 稿砧望斷路盈盈,敲罷金钗憶定情。
妾自馬嵬坡下住,此生隻合蔔他生。
小婢嬌癡代理妝,窮途怕檢女兒箱。
兒時愛譜江南曲,未到江南已斷腸。
霧鬓風鬟一段魂,喘絲扶住幾黃昏。
殘膏背寫傷心句,界亂啼痕與粉痕。
題罷,不勝嗚咽。
翌日,行旅之人見之,鹹為酸鼻。
所親知女意在必死;又聞褚翰林遇賊不得脫,見賊酋,罵之不絕口。
酋怒,以案上鐵如意擊其齒盡落。
褚奮力斷所系索,徑前搏酋,噴血其面,賊左右掣之下。
酋命割其舌,以利刃其胸,乃斃,然屍身猶立而不仆。
賊中人盡為咋舌,稱烈男子。
所親盡以實告。
女哀痛已極,暈絕倒地,久之始蘇。
自是絕粒。
逾數日,抵金陵,舟泊水西門外。
以魚鑰已緘,約明晨登岸。
女自知不免,所有衷服衣,密為縫■;備書颠末,藏之胸前。
天未昧爽,潮來正盛,女潛啟艙門,躍身入水。
逮篙工驚覺,女屍已随流遠去,覓之不得。
報于統領,惋惜而已。
未幾,大帥渡江閱兵,女屍浮沈其舟側,經數十裡不離,若相随然。
大帥偶出見之,命撈之起。
搜其外衣,得物一裹,層層啟之,乃書一冊,皆女生前所作詩詞,中有别紙,則所書自殉事實也。
大帥赫怒,将劾統領,挂諸彈章。
統領懼,賄以巨金,得置弗問。
大帥命備棺椁葬之莫愁湖畔,立石墓上,曰:“烈女子鵑紅女史之冢”。
并刻其詩,俾傳于世。
瀕湖居者有隐君子曰謝芳■,風雅好事。
于女墓旁環植梅花萬本,手一亭,圍以石欄,中供女像,翠羽明■,備極妍麗之緻。
每值花時,亭中香雪飄拂幾案間。
謝君于風日晴和之際,辄偕數友至此圍坐,負暄揮麈縱談。
一日,攜杖獨遊,足力告乏,小憩于亭,倦甚,隐幾而卧。
朦胧中,見一少年服儒衣冠,長身玉立,豐标清徹,手持一卷,巡檐索笑,入亭見謝,向之長揖曰:“君非芳■耶?感盛惠多矣。
山妻在家方■梅花譜,盍偕君共往一訂定之?”謝曰:“可。
”遂從之行。
曲折穿默林數百武,已抵其室。
既入,則幾紙窗,異常明朗,筆牀硯匣,淨絕纖塵。
一女子徘徊戶外,年僅十八九歲許,皓齒明眸,珠圓玉潤,覺天人不啻也。
少年招之進,與謝相見,曰:“謝先生所施厚矣,豈僅題一謝字遂足以相報哉!餘在京師時,曾獲一玉印,漢時物也,當以相授。
是印為留侯辟谷■道時所制,佩之可以祓除不祥,所往吉無不利。
”爰解以畀謝,謝再拜而後受。
少年曰:“尚有一事相求。
餘罵賊受害時,賊中有人憐我者,藁葬于平陰東門外荒邱上,其地有棗樹百七十株,從左數之,至第十七株下,乃餘埋骨處也。
上帝憫我孤忠殉節,使土地神守之,故屍至今不腐。
若蒙君德,往啟餘冢,俾得合葬于此,感且不朽。
”謝曰:“敢不如命。
”遂辭而出。
後至齊魯間訪之,果如其說。
乃以柏棺盛屍,載之南還,啟女冢合葬焉。
自撰銘志,立碣紀其事。
慈親信杳,夫婿音訛,命如之何,心滋戚矣!得姻親以依傍,同踯躅于道途,攜至濟甯,遂偕南下。
妄意少遲玉碎,猶冀珠還。
期秋扇之重圓,願春晖之永駐。
流離數月,甫達此間。
嗟乎!陌頭楊柳,總是離愁;門外枇杷,都非鄉景。
望齊門而泣下,思蜀道而魂歸。
阿鵑阿鵑,生何如死!扶病夜起,勉書數絕,郵程信宿,便入江南,當是薄命人斷送處也。
蜀都女史鵑紅題于邳州道中。
詩雲:萬裡飄零百劫哀,青衣江上别家來。
朝雲暮雨番番看,一路山眉掃不開。
深閨小命弱如絲,金鼓聲中怯幾時。
回首嫖姚軍裡望,分明馬上盡男兒。
阿元音書隔故關,兒身除有夢飛還。
年年手濯江邊錦,不彀人間拭淚斑! 稿砧望斷路盈盈,敲罷金钗憶定情。
妾自馬嵬坡下住,此生隻合蔔他生。
小婢嬌癡代理妝,窮途怕檢女兒箱。
兒時愛譜江南曲,未到江南已斷腸。
霧鬓風鬟一段魂,喘絲扶住幾黃昏。
殘膏背寫傷心句,界亂啼痕與粉痕。
題罷,不勝嗚咽。
翌日,行旅之人見之,鹹為酸鼻。
所親知女意在必死;又聞褚翰林遇賊不得脫,見賊酋,罵之不絕口。
酋怒,以案上鐵如意擊其齒盡落。
褚奮力斷所系索,徑前搏酋,噴血其面,賊左右掣之下。
酋命割其舌,以利刃其胸,乃斃,然屍身猶立而不仆。
賊中人盡為咋舌,稱烈男子。
所親盡以實告。
女哀痛已極,暈絕倒地,久之始蘇。
自是絕粒。
逾數日,抵金陵,舟泊水西門外。
以魚鑰已緘,約明晨登岸。
女自知不免,所有衷服衣,密為縫■;備書颠末,藏之胸前。
天未昧爽,潮來正盛,女潛啟艙門,躍身入水。
逮篙工驚覺,女屍已随流遠去,覓之不得。
報于統領,惋惜而已。
未幾,大帥渡江閱兵,女屍浮沈其舟側,經數十裡不離,若相随然。
大帥偶出見之,命撈之起。
搜其外衣,得物一裹,層層啟之,乃書一冊,皆女生前所作詩詞,中有别紙,則所書自殉事實也。
大帥赫怒,将劾統領,挂諸彈章。
統領懼,賄以巨金,得置弗問。
大帥命備棺椁葬之莫愁湖畔,立石墓上,曰:“烈女子鵑紅女史之冢”。
并刻其詩,俾傳于世。
瀕湖居者有隐君子曰謝芳■,風雅好事。
于女墓旁環植梅花萬本,手一亭,圍以石欄,中供女像,翠羽明■,備極妍麗之緻。
每值花時,亭中香雪飄拂幾案間。
謝君于風日晴和之際,辄偕數友至此圍坐,負暄揮麈縱談。
一日,攜杖獨遊,足力告乏,小憩于亭,倦甚,隐幾而卧。
朦胧中,見一少年服儒衣冠,長身玉立,豐标清徹,手持一卷,巡檐索笑,入亭見謝,向之長揖曰:“君非芳■耶?感盛惠多矣。
山妻在家方■梅花譜,盍偕君共往一訂定之?”謝曰:“可。
”遂從之行。
曲折穿默林數百武,已抵其室。
既入,則幾紙窗,異常明朗,筆牀硯匣,淨絕纖塵。
一女子徘徊戶外,年僅十八九歲許,皓齒明眸,珠圓玉潤,覺天人不啻也。
少年招之進,與謝相見,曰:“謝先生所施厚矣,豈僅題一謝字遂足以相報哉!餘在京師時,曾獲一玉印,漢時物也,當以相授。
是印為留侯辟谷■道時所制,佩之可以祓除不祥,所往吉無不利。
”爰解以畀謝,謝再拜而後受。
少年曰:“尚有一事相求。
餘罵賊受害時,賊中有人憐我者,藁葬于平陰東門外荒邱上,其地有棗樹百七十株,從左數之,至第十七株下,乃餘埋骨處也。
上帝憫我孤忠殉節,使土地神守之,故屍至今不腐。
若蒙君德,往啟餘冢,俾得合葬于此,感且不朽。
”謝曰:“敢不如命。
”遂辭而出。
後至齊魯間訪之,果如其說。
乃以柏棺盛屍,載之南還,啟女冢合葬焉。
自撰銘志,立碣紀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