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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安希武殿直言:太祖受命,封丘獨守城不下,其曾祖嘗随太祖自攻之。
後守封丘者奏職,既入拜,諸司使陳橋門開以迎太祖,即斬守門者。
又言,其祖乃安習也。
太宗判南衙時,青州人攜一小女十許歲,詣阙理産業事。
太宗悅之,使買之,不可得。
習請必置之,遂與銀二笏往。
習刀截銀一二兩少塊子,不數日,竊至南衙。
不久,太祖知之,捕安習甚嚴。
南衙遂藏習夫婦于宮中,後至登位才放出,故終為節度留後。
其青州女子,終為賢妃者是也。
歐公雲,太祖英武。
潞州李筠反狀至,懷其奏,召其子皇城使守節言父反事,惶恐。
次謂:“彼隻少爾,但速去。
”來日,方出奏示臣僚。
守節至潞州,開城降,兵不血刃。
慶曆二年,禦試進士,時晏元獻為樞密使。
楊察,晏婿也,時自知制诰,避親,勾當三班院。
察之弟寘時就試畢,負魁天下望。
未放榜間,将先宣示兩府,上十人卷子。
寘因以賦求察問晏公己之高下焉。
晏公明日入對,見寘之賦已考定第四人,出以語察。
察密以報寘。
而寘試罷與酒徒飲酒肆,聞之,以手擊案歎曰:“不知那個衛子奪吾狀元矣!”不久唱名,再三考定第一人卷子進禦。
賦中有“孺子其朋”之言,不怿曰:“此語忌,不可魁天下。
”即王荊公卷子。
第二人卷子即王珪,以故事,有官人不為狀元;令取第三人,即殿中丞韓绛;遂取第四人卷子進呈,上欣然曰:“若楊寘可矣。
”複以第一人為第四人。
寘方以鄙語罵時,不知自為第一人也。
然荊公平生未嘗略語曾考中狀元,其氣量高大,視科第為何等事而增重耶! 楊宣懿察之母甚賢。
能文,而教之以義,小不中程,辄撲之。
察省試《房心為明堂賦》榜,登科第二人。
報者至,其母睡未起,聞之大怒,轉面向壁曰:“此兒辱我如此,乃為人所壓,若二郎及第,待不教人壓卻。
”及察歸,亦久不與語。
置果魁天下。
歐陽文忠慶曆中為谏官。
仁宗更用大臣,韓、富、範諸公,将大有為。
公銳意言事,如論杜曾家事,通嫂婢有子,曾出知曹州,即自缢死;又論參知政事王舉正不才;及宰臣晏殊、賈昌朝舉館職淩景陽娶富人女,夏有章有贓,魏庭堅逾濫,三人皆廢終身。
如此之類極多,大忤權貴,遂除修起居注、知制诰。
韓、富既罷,未幾,以龍圖閣直學士為河北都運,令計議河北。
二相賈昌朝、陳執中争邊事。
其實宰相欲以事中之也。
會令内侍供奉官王昭明同往相度河事,公言:“今命侍從出使,故事無内侍同行之理,而臣實恥之。
”朝廷從之。
公在河北,職事甚振,無可中傷。
會公甥張氏,妹婿龜正之女,非歐生也,幼孤,鞠育于家,嫁侄晟。
晟自虔州司戶罷,以替名仆陳谏同行,而張與谏通。
事發,鞠于開封府右軍巡院。
張懼罪,且圖自解免,其語皆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異。
軍巡判官、著作佐郎孫揆止劾張與谏通事,不複支蔓。
宰相聞之怒,再命太常博士、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勘之,遂盡用張前後語成案。
俄又差王昭明者監勘,蓋以公前事,欲令釋恨也。
昭明至獄,見安世所劾案牍,視之駭曰:“昭明在官家左右,無三日不說歐陽修;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惡,異日昭明吃劍不得。
”安世聞之大懼,竟不敢易揆所勘,但劾歐公用張氏資買田産立戶事奏之。
宰相大怒。
公既降知制诰、知滁州;而安世坐牒三司取錄問吏人不聞奏,降殿中丞、泰州監稅;昭明降壽春監稅。
公責告雲:“不知淑慎以遠罪辜,知出非己族而鞠于私門;知女歸有室而納之群從。
向以訟起晟家之獄,語連張氏之資,券既不明,辨無所驗。
以其久參侍從,免緻深文,其除延閣之名,還序右垣之次,仍歸漕節,往布郡條,體餘寬恩,思釋前咎。
”又安世責詞雲:“汝受制按考,法當窮審,而乃巧為朋比,願弭事端,漏落偏說,陰合傳會。
知朕慎重獄事,不聞有司,而私密省寺,潛召胥役,迹其阿比之實,尚與朋黨之風”雲雲。
其後,王荊公為蘇安世埋銘,盛稱能回此獄。
而世殊不知揆守之于前,昭明主之于其後,使安世不能有所變改迎合也。
然則二人可謂奇士爾。
昭明後亦召用。
而揆,饒州人,終殿中丞。
當張獄之興,楊辟叔外為舉人,上書陳相力救之。
今《宋文集》中有外書。
曾存之言。
歐陽公為河北都運使,時程文簡知大名府。
歐公性急自大,而文簡亦狷介不容物。
宰相意令二人憤争,因從而罪之。
公悟其旨。
初至大名,文簡迎于郊,因問歐公所以外補之由。
公歎曰:“吾侪要會得,此正唐宰相用李紳、韓愈,令不台參故例耳。
吾二人豈可堕其計中耶?”文簡亦大歎,二人遂益交歡相好。
宰相聞知,不久有孤甥之獄。
《達奚盈盈傳》,晏元獻家有之,蓋唐人所撰也。
盈盈者,天寶中貴人之妾,姿豔冠絕一時。
會貴人者病,同官之子為千牛備身者,父遣往視之。
因是以秘計相親盈盈,遂匿于其室甚久。
千牛父失子,索之甚急。
明皇聞之,诏大索京師
後守封丘者奏職,既入拜,諸司使陳橋門開以迎太祖,即斬守門者。
又言,其祖乃安習也。
太宗判南衙時,青州人攜一小女十許歲,詣阙理産業事。
太宗悅之,使買之,不可得。
習請必置之,遂與銀二笏往。
習刀截銀一二兩少塊子,不數日,竊至南衙。
不久,太祖知之,捕安習甚嚴。
南衙遂藏習夫婦于宮中,後至登位才放出,故終為節度留後。
其青州女子,終為賢妃者是也。
歐公雲,太祖英武。
潞州李筠反狀至,懷其奏,召其子皇城使守節言父反事,惶恐。
次謂:“彼隻少爾,但速去。
”來日,方出奏示臣僚。
守節至潞州,開城降,兵不血刃。
慶曆二年,禦試進士,時晏元獻為樞密使。
楊察,晏婿也,時自知制诰,避親,勾當三班院。
察之弟寘時就試畢,負魁天下望。
未放榜間,将先宣示兩府,上十人卷子。
寘因以賦求察問晏公己之高下焉。
晏公明日入對,見寘之賦已考定第四人,出以語察。
察密以報寘。
而寘試罷與酒徒飲酒肆,聞之,以手擊案歎曰:“不知那個衛子奪吾狀元矣!”不久唱名,再三考定第一人卷子進禦。
賦中有“孺子其朋”之言,不怿曰:“此語忌,不可魁天下。
”即王荊公卷子。
第二人卷子即王珪,以故事,有官人不為狀元;令取第三人,即殿中丞韓绛;遂取第四人卷子進呈,上欣然曰:“若楊寘可矣。
”複以第一人為第四人。
寘方以鄙語罵時,不知自為第一人也。
然荊公平生未嘗略語曾考中狀元,其氣量高大,視科第為何等事而增重耶! 楊宣懿察之母甚賢。
能文,而教之以義,小不中程,辄撲之。
察省試《房心為明堂賦》榜,登科第二人。
報者至,其母睡未起,聞之大怒,轉面向壁曰:“此兒辱我如此,乃為人所壓,若二郎及第,待不教人壓卻。
”及察歸,亦久不與語。
置果魁天下。
歐陽文忠慶曆中為谏官。
仁宗更用大臣,韓、富、範諸公,将大有為。
公銳意言事,如論杜曾家事,通嫂婢有子,曾出知曹州,即自缢死;又論參知政事王舉正不才;及宰臣晏殊、賈昌朝舉館職淩景陽娶富人女,夏有章有贓,魏庭堅逾濫,三人皆廢終身。
如此之類極多,大忤權貴,遂除修起居注、知制诰。
韓、富既罷,未幾,以龍圖閣直學士為河北都運,令計議河北。
二相賈昌朝、陳執中争邊事。
其實宰相欲以事中之也。
會令内侍供奉官王昭明同往相度河事,公言:“今命侍從出使,故事無内侍同行之理,而臣實恥之。
”朝廷從之。
公在河北,職事甚振,無可中傷。
會公甥張氏,妹婿龜正之女,非歐生也,幼孤,鞠育于家,嫁侄晟。
晟自虔州司戶罷,以替名仆陳谏同行,而張與谏通。
事發,鞠于開封府右軍巡院。
張懼罪,且圖自解免,其語皆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異。
軍巡判官、著作佐郎孫揆止劾張與谏通事,不複支蔓。
宰相聞之怒,再命太常博士、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勘之,遂盡用張前後語成案。
俄又差王昭明者監勘,蓋以公前事,欲令釋恨也。
昭明至獄,見安世所劾案牍,視之駭曰:“昭明在官家左右,無三日不說歐陽修;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惡,異日昭明吃劍不得。
”安世聞之大懼,竟不敢易揆所勘,但劾歐公用張氏資買田産立戶事奏之。
宰相大怒。
公既降知制诰、知滁州;而安世坐牒三司取錄問吏人不聞奏,降殿中丞、泰州監稅;昭明降壽春監稅。
公責告雲:“不知淑慎以遠罪辜,知出非己族而鞠于私門;知女歸有室而納之群從。
向以訟起晟家之獄,語連張氏之資,券既不明,辨無所驗。
以其久參侍從,免緻深文,其除延閣之名,還序右垣之次,仍歸漕節,往布郡條,體餘寬恩,思釋前咎。
”又安世責詞雲:“汝受制按考,法當窮審,而乃巧為朋比,願弭事端,漏落偏說,陰合傳會。
知朕慎重獄事,不聞有司,而私密省寺,潛召胥役,迹其阿比之實,尚與朋黨之風”雲雲。
其後,王荊公為蘇安世埋銘,盛稱能回此獄。
而世殊不知揆守之于前,昭明主之于其後,使安世不能有所變改迎合也。
然則二人可謂奇士爾。
昭明後亦召用。
而揆,饒州人,終殿中丞。
當張獄之興,楊辟叔外為舉人,上書陳相力救之。
今《宋文集》中有外書。
曾存之言。
歐陽公為河北都運使,時程文簡知大名府。
歐公性急自大,而文簡亦狷介不容物。
宰相意令二人憤争,因從而罪之。
公悟其旨。
初至大名,文簡迎于郊,因問歐公所以外補之由。
公歎曰:“吾侪要會得,此正唐宰相用李紳、韓愈,令不台參故例耳。
吾二人豈可堕其計中耶?”文簡亦大歎,二人遂益交歡相好。
宰相聞知,不久有孤甥之獄。
《達奚盈盈傳》,晏元獻家有之,蓋唐人所撰也。
盈盈者,天寶中貴人之妾,姿豔冠絕一時。
會貴人者病,同官之子為千牛備身者,父遣往視之。
因是以秘計相親盈盈,遂匿于其室甚久。
千牛父失子,索之甚急。
明皇聞之,诏大索京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