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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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
歸後,又遊京師,出其縱橫捭阖之說,遂名動公卿間,或勸以仕,江不應,頗以魯仲連自命。
時值粵賊陷金陵,世事孔亟,江曰:“此吾錐處囊中,脫穎而出之時也。
”遂乘薄笨車出都,出都日,送者車數百輛,極冠蓋之盛。
其時副都禦史雷公以誠辦理糧台,開府邵伯埭,江懷刺上谒。
抵掌而談,雷公大悅,辟至幕府,幾于一則仲父,再則仲父之契焉。
當是時,江北屯兵數萬,儲胥甚急。
公以轉饷為職,而各省協饷不至,空手不名一錢,庚癸頻呼,行有脫巾之變,焦愁仰屋,莫展半籌。
江為之畫策,疏請空白部照千餘紙,以勸捐軍饷,随時随地即行填給,與從前繳銀累載奏獎不聞者,迥然不同。
富人朝輸貨财,夕膺章服,歡聲載道,踴躍輸将,不旬日遂得饷十餘萬。
又創立“抽法”:于行商坐賈中視其買賣之數,每百文捐取一文,而小本經紀者免。
居者設局,行者設卡,月會其數,以濟軍需。
所取甚廉,故商賈不病;所入甚钜,故軍饷有資。
源源而來,取不盡而用不竭,不期月又得饷數十萬。
資用既裕,兵氣遂揚。
江上諸大帥倚雷公若金城,而公亦視江如左右手矣。
當是時,江之名聞天下,然江恃功而驕,使氣益甚。
玩同幕于股掌,視諸官如奴隸,咄嗟呼叱,無所顧忌。
于是上下交惡,谮毀日至,雷公亦稍稍疏之,膠漆而冰炭矣。
江愈怒,即于雷公亦面加譏斥,雷積忿日久,第欽其才,姑含容之。
一日飲次,議論相左,雷加诮讓,江使酒大罵,雷怒甚,在旁者又慫恿之,立即斬首。
乃以江跋扈狂肆,将謀不軌奏焉。
冤矣。
使當日江稍委蛇,必可不死。
使雷公左右有略與周旋者,亦不至于死。
小有才,而未聞君子之大道,不能為高蹈之魯仲連,轉同于殺軀之盆成括,哀哉!餘初不識江,故友戴禮亭熟其人,為餘述其大概如此。
後雷公以他罪褫職,聞亦頗心悔其事,流寓清江浦佛寺,誦經自忏,然而江則已死矣。
錢江既創立捐法,各直省皆仿照行之。
曾文正公尤以為善,謂軍饷無出,與其病農,不如病商。
蓋擇禍莫若輕之意,非真以捐為必可行也。
軍興二十年以來,不加賦,不勒派,而卒成戡定之功者,捐之力居多。
餘自鹹豐初年,奉檄饷局,首則捐輸,繼而助饷,又繼而米捐,舌敝耳聾,異常困苦,恨聲不絕,所得無幾。
自捐法行,商賈不無怨謗,然一省之中,每年或得數十萬,或得百餘萬,或得二百餘萬,而不甚費力。
餘謂辦捐之道,切不可過分,此是國家不得已之政,須體朝廷不忍人之心,持己以嚴,免招物議;待人以恕,用血阝商情。
自然,商賈願藏于其市,行旅欲出于其塗,而捐數可以旺收,聲名不緻敗壞矣。
其有以刻為能者,尺布鬥粟,并計起捐;碎物零星,忘報即罰,此是關市之暴客也。
其有營私為己者,得費免捐,公然賣放,收錢不報,暗地侵吞,此是國家之盜臣也。
兼之設卡既多,立法益密,大小委員,一局三四輩,巡丁司事,一卡數十人,人數猥雜,局用益大,所入不敷,則不得不加意搜求。
再,人之賢者少,而不肖者多,查察不及,弊端百出,既為暴客,又為盜臣,而商賈徒耗其财,饷需仍無有濟,言之可為痛恨,雖大吏時加檢攝,有犯必懲,而吞舟之漏者,又不知凡幾。
此固非江創法之初心,然江則為其濫觞矣。
故此時但願軍務早蒇,捐得停,複睹嘉道承平之治,斯為美耳。
然江以一匹夫創成天下捐之舉,論平賊之資,固屬功之首;追思病商之源,亦是罪之魁也。
按捐之法,實肇于宋陳亨伯之經制錢,增酒價,添商稅,及公家出納每千收二十三文。
紹興時,歲入共一百二十萬缗,史稱其多。
江之捐,實祖其意,雖雲每千取十,其究也,亦将至二十三文。
第以江、漸二省計之,每歲已三四百萬缗,于軍饷實為大宗。
朝廷雖屢有輕減之旨,總以軍務未平,未能已也。
○王畹上李秀成陳攻上海策 宋不用張元,而元昊用之,大為中國患。
人多咎宋之遺才,而不然也,此其中固有天存乎其間焉。
同治元年春二月,上海中外諸軍攻克粵賊七堡逆壘,獲蘇州諸生王畹上僞忠王書,具陳攻取上海之策。
薛觐堂中丞閱之,大驚,疏聞于朝,江南北大為警備,幸賊不從其計,卒以無事。
至四月後,李爵相督師來滬,以上海為關中,戰勝攻取,遂奏廓清之功。
然當畹獻策之時,使賊稍聽其謀,上海一有失事,則後來爵相無駐節之所,饷源斷絕,不知又多費若幹經營矣。
賊平後,畹遁入咪利堅墨海書院以死,不嬰顯戮,三吳人有遺恨焉。
然畹先時亦嘗谒吳曉帆觀察,陳書,當事者不置意,遂往從賊,此亦張元之流亞也。
國祚中興,彼昏不用,豈非天哉!畹書餘于薛中丞幕府中見之,洋洋數千言,今則不能記憶矣。
大略勸賊與洋人和,而藉其勢以圖中原。
謂洋人遣使至金陵,以各國貿易所在,請無攻滬,而賊酋不許,洋人遂助中國城守,為失策。
此時宜急許其不攻,而要令不得以軍裝、火藥資中國,再遣舟師渡江,分擾通、泰、裡下河完善之區,并于海道劫掠華商,使不敢載運貨物。
貿易不通,捐斷絕,官軍乏饷,洋人坐困上海,聚數百萬避難之人,無所得食,必且生變。
而洋人生理既絕,亦必俯首來求好,然後脅之使獻上海,策之上也。
若一時不能與洋人和,而先欲得上海,亦不必調集大兵也。
蓋洋人嗜利,近以蘇、浙二省避難人至滬地,遂于夷場廣造房屋,重收租息,初不問人之來曆也。
宜遣精兵數千人,僞作難民,賃洋屋以居,地系夷場,中國官無從稽察,中夜一呼,應者四起,縱火焚燒,遇人斫殺,洋人計惟登舟逃逸,而上海唾手得矣。
上海既得,然後招回洋人,而厚待之,不撄其怒,而仍可為用,策之次也。
雲雲。
其慮甚周,其計甚毒,故在上海者閱之,無不發指,無不失色。
乃以枭雄之李秀成,亦如陳叔寶之昏庸,棄書床下,此真國家之福也。
嗚呼!豈非天哉。
○造化弄人 先大夫言,福建莆田縣轄兩巡檢:一迎仙寨,一涵江司。
迎仙寨姓李,涵江司姓缪,二人皆紹興人,交相得也。
初不之異,繼乃知缪則李,而李缪,蓋二人同為部吏,缪以年滿選迎仙巡檢,以部中尚有經手事,難其行,李乃頂名而往,缪仍以李名在部。
越數年,李之名年滿谒選,适得涵江,同在一縣,相見啞然。
信造化之弄人也。
○應對舛錯之笑柄 聖門四科,言語居一,蓋出話稍不檢點,即錯誤矣。
汪稼門先生志伊總督浙閩時,性嚴厲,僚屬進見者,無不惴惴。
先大夫督造軍工廠戰船,工竣,例歸總督驗收。
鹽道麟公祥素謹慎,恐先大夫辭有舛錯,囑道庫大使達泰曰:“子妙于語言,可幫同陳君應對,免緻觸忤也。
”洎總督驗船,見工堅料實,頗為嘉予。
達随之行,先意承志,喋喋扌言。
總督色甚和,鹽道心亦甚喜。
比驗及貯淡水之井,總督笑曰:“井甚深,恐小孩子跌下,須淹死矣。
”達遽對曰:“不然,即大人跌下,亦要淹死。
”同行之官,無不匿笑。
總督色莊而去。
事畢,麟公呼達至官廨,痛責之曰:“好好一篇文字,被汝鬧壞!”達俯首引咎而已。
次日衙參,麟公見總督,先謝不敏。
總督曰:“我并不計較及此也。
”麟公退,又呼達告誡之。
遂同谒巡撫王畹香中丞紹蘭,巡撫忽問及漳州鹽商王夢蘭虧課事,麟公心恨此商,即對曰:“王紹蘭乃一奸惡之小人也。
不革王紹蘭,鹽務無從整頓。
不辦王紹蘭,群商無所畏懼。
”娓娓數百言。
皆斥王紹蘭名而罵之。
藩臬兩司,初以目示之,不悟;繼微曳其衣,仍不悟。
巡撫乃微笑曰:“是王夢蘭也。
’麟公始恍然,大慚愧,起立謝罪。
既出,官廳中有傳其事者,達乃合掌誦佛号,曰:“報應如是之速哉!”合座大笑。
麟公後官至倉場總督。
○女
歸後,又遊京師,出其縱橫捭阖之說,遂名動公卿間,或勸以仕,江不應,頗以魯仲連自命。
時值粵賊陷金陵,世事孔亟,江曰:“此吾錐處囊中,脫穎而出之時也。
”遂乘薄笨車出都,出都日,送者車數百輛,極冠蓋之盛。
其時副都禦史雷公以誠辦理糧台,開府邵伯埭,江懷刺上谒。
抵掌而談,雷公大悅,辟至幕府,幾于一則仲父,再則仲父之契焉。
當是時,江北屯兵數萬,儲胥甚急。
公以轉饷為職,而各省協饷不至,空手不名一錢,庚癸頻呼,行有脫巾之變,焦愁仰屋,莫展半籌。
江為之畫策,疏請空白部照千餘紙,以勸捐軍饷,随時随地即行填給,與從前繳銀累載奏獎不聞者,迥然不同。
富人朝輸貨财,夕膺章服,歡聲載道,踴躍輸将,不旬日遂得饷十餘萬。
又創立“抽法”:于行商坐賈中視其買賣之數,每百文捐取一文,而小本經紀者免。
居者設局,行者設卡,月會其數,以濟軍需。
所取甚廉,故商賈不病;所入甚钜,故軍饷有資。
源源而來,取不盡而用不竭,不期月又得饷數十萬。
資用既裕,兵氣遂揚。
江上諸大帥倚雷公若金城,而公亦視江如左右手矣。
當是時,江之名聞天下,然江恃功而驕,使氣益甚。
玩同幕于股掌,視諸官如奴隸,咄嗟呼叱,無所顧忌。
于是上下交惡,谮毀日至,雷公亦稍稍疏之,膠漆而冰炭矣。
江愈怒,即于雷公亦面加譏斥,雷積忿日久,第欽其才,姑含容之。
一日飲次,議論相左,雷加诮讓,江使酒大罵,雷怒甚,在旁者又慫恿之,立即斬首。
乃以江跋扈狂肆,将謀不軌奏焉。
冤矣。
使當日江稍委蛇,必可不死。
使雷公左右有略與周旋者,亦不至于死。
小有才,而未聞君子之大道,不能為高蹈之魯仲連,轉同于殺軀之盆成括,哀哉!餘初不識江,故友戴禮亭熟其人,為餘述其大概如此。
後雷公以他罪褫職,聞亦頗心悔其事,流寓清江浦佛寺,誦經自忏,然而江則已死矣。
錢江既創立捐法,各直省皆仿照行之。
曾文正公尤以為善,謂軍饷無出,與其病農,不如病商。
蓋擇禍莫若輕之意,非真以捐為必可行也。
軍興二十年以來,不加賦,不勒派,而卒成戡定之功者,捐之力居多。
餘自鹹豐初年,奉檄饷局,首則捐輸,繼而助饷,又繼而米捐,舌敝耳聾,異常困苦,恨聲不絕,所得無幾。
自捐法行,商賈不無怨謗,然一省之中,每年或得數十萬,或得百餘萬,或得二百餘萬,而不甚費力。
餘謂辦捐之道,切不可過分,此是國家不得已之政,須體朝廷不忍人之心,持己以嚴,免招物議;待人以恕,用血阝商情。
自然,商賈願藏于其市,行旅欲出于其塗,而捐數可以旺收,聲名不緻敗壞矣。
其有以刻為能者,尺布鬥粟,并計起捐;碎物零星,忘報即罰,此是關市之暴客也。
其有營私為己者,得費免捐,公然賣放,收錢不報,暗地侵吞,此是國家之盜臣也。
兼之設卡既多,立法益密,大小委員,一局三四輩,巡丁司事,一卡數十人,人數猥雜,局用益大,所入不敷,則不得不加意搜求。
再,人之賢者少,而不肖者多,查察不及,弊端百出,既為暴客,又為盜臣,而商賈徒耗其财,饷需仍無有濟,言之可為痛恨,雖大吏時加檢攝,有犯必懲,而吞舟之漏者,又不知凡幾。
此固非江創法之初心,然江則為其濫觞矣。
故此時但願軍務早蒇,捐得停,複睹嘉道承平之治,斯為美耳。
然江以一匹夫創成天下捐之舉,論平賊之資,固屬功之首;追思病商之源,亦是罪之魁也。
按捐之法,實肇于宋陳亨伯之經制錢,增酒價,添商稅,及公家出納每千收二十三文。
紹興時,歲入共一百二十萬缗,史稱其多。
江之捐,實祖其意,雖雲每千取十,其究也,亦将至二十三文。
第以江、漸二省計之,每歲已三四百萬缗,于軍饷實為大宗。
朝廷雖屢有輕減之旨,總以軍務未平,未能已也。
○王畹上李秀成陳攻上海策 宋不用張元,而元昊用之,大為中國患。
人多咎宋之遺才,而不然也,此其中固有天存乎其間焉。
同治元年春二月,上海中外諸軍攻克粵賊七堡逆壘,獲蘇州諸生王畹上僞忠王書,具陳攻取上海之策。
薛觐堂中丞閱之,大驚,疏聞于朝,江南北大為警備,幸賊不從其計,卒以無事。
至四月後,李爵相督師來滬,以上海為關中,戰勝攻取,遂奏廓清之功。
然當畹獻策之時,使賊稍聽其謀,上海一有失事,則後來爵相無駐節之所,饷源斷絕,不知又多費若幹經營矣。
賊平後,畹遁入咪利堅墨海書院以死,不嬰顯戮,三吳人有遺恨焉。
然畹先時亦嘗谒吳曉帆觀察,陳書,當事者不置意,遂往從賊,此亦張元之流亞也。
國祚中興,彼昏不用,豈非天哉!畹書餘于薛中丞幕府中見之,洋洋數千言,今則不能記憶矣。
大略勸賊與洋人和,而藉其勢以圖中原。
謂洋人遣使至金陵,以各國貿易所在,請無攻滬,而賊酋不許,洋人遂助中國城守,為失策。
此時宜急許其不攻,而要令不得以軍裝、火藥資中國,再遣舟師渡江,分擾通、泰、裡下河完善之區,并于海道劫掠華商,使不敢載運貨物。
貿易不通,捐斷絕,官軍乏饷,洋人坐困上海,聚數百萬避難之人,無所得食,必且生變。
而洋人生理既絕,亦必俯首來求好,然後脅之使獻上海,策之上也。
若一時不能與洋人和,而先欲得上海,亦不必調集大兵也。
蓋洋人嗜利,近以蘇、浙二省避難人至滬地,遂于夷場廣造房屋,重收租息,初不問人之來曆也。
宜遣精兵數千人,僞作難民,賃洋屋以居,地系夷場,中國官無從稽察,中夜一呼,應者四起,縱火焚燒,遇人斫殺,洋人計惟登舟逃逸,而上海唾手得矣。
上海既得,然後招回洋人,而厚待之,不撄其怒,而仍可為用,策之次也。
雲雲。
其慮甚周,其計甚毒,故在上海者閱之,無不發指,無不失色。
乃以枭雄之李秀成,亦如陳叔寶之昏庸,棄書床下,此真國家之福也。
嗚呼!豈非天哉。
○造化弄人 先大夫言,福建莆田縣轄兩巡檢:一迎仙寨,一涵江司。
迎仙寨姓李,涵江司姓缪,二人皆紹興人,交相得也。
初不之異,繼乃知缪則李,而李缪,蓋二人同為部吏,缪以年滿選迎仙巡檢,以部中尚有經手事,難其行,李乃頂名而往,缪仍以李名在部。
越數年,李之名年滿谒選,适得涵江,同在一縣,相見啞然。
信造化之弄人也。
○應對舛錯之笑柄 聖門四科,言語居一,蓋出話稍不檢點,即錯誤矣。
汪稼門先生志伊總督浙閩時,性嚴厲,僚屬進見者,無不惴惴。
先大夫督造軍工廠戰船,工竣,例歸總督驗收。
鹽道麟公祥素謹慎,恐先大夫辭有舛錯,囑道庫大使達泰曰:“子妙于語言,可幫同陳君應對,免緻觸忤也。
”洎總督驗船,見工堅料實,頗為嘉予。
達随之行,先意承志,喋喋扌言。
總督色甚和,鹽道心亦甚喜。
比驗及貯淡水之井,總督笑曰:“井甚深,恐小孩子跌下,須淹死矣。
”達遽對曰:“不然,即大人跌下,亦要淹死。
”同行之官,無不匿笑。
總督色莊而去。
事畢,麟公呼達至官廨,痛責之曰:“好好一篇文字,被汝鬧壞!”達俯首引咎而已。
次日衙參,麟公見總督,先謝不敏。
總督曰:“我并不計較及此也。
”麟公退,又呼達告誡之。
遂同谒巡撫王畹香中丞紹蘭,巡撫忽問及漳州鹽商王夢蘭虧課事,麟公心恨此商,即對曰:“王紹蘭乃一奸惡之小人也。
不革王紹蘭,鹽務無從整頓。
不辦王紹蘭,群商無所畏懼。
”娓娓數百言。
皆斥王紹蘭名而罵之。
藩臬兩司,初以目示之,不悟;繼微曳其衣,仍不悟。
巡撫乃微笑曰:“是王夢蘭也。
’麟公始恍然,大慚愧,起立謝罪。
既出,官廳中有傳其事者,達乃合掌誦佛号,曰:“報應如是之速哉!”合座大笑。
麟公後官至倉場總督。
○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