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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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烏篷搖出桐江口。
鄰舟有婦初駕船,亂頭粗服殊清妍,橹聲時與歌聲連。
月彎彎,照沙岸,明星耿耿夜将半。
誰抱琵琶信手彈,三聲兩聲摧心肝,無窮幽怨江漫漫。
或言婦本江山女,名隸煙花第一部。
頭亭巨艦屬官軍,兩妹亦被官軍擄。
婦人無夫惟有姑,有夫陷賊音信無。
富商貴胄聘不得,婦去姑老将安圖?嗚呼,婦去姑老将安圖?婦人此義羞丈夫。
” ○魏賜日本女主诏書 日本從古服屬中國,自元世祖征之而敗,始漸形崛強。
明初,亦經封貢,第羁縻耳。
至嘉靖時,海寇藉其資以入盜,東南諸省重罹倭毒,實則仍是我民導之,倭固無能為役也。
本朝監明之弊,康、雍以來,絕不與通,海疆晏然者二百載。
今則以西洋通商,彼亦聞風而至,諱其先世服事之迹,蕞爾小邦俨然抗衡上國矣。
然其先君神功皇後息長足媛于魏明帝時,梯航入貢,彼國史冊固大書特書焉。
茲特錄魏景初二年賜倭女主诏著于篇,俾覽者知我國家懷柔遠人,同天之度爾。
制诏親魏倭王卑彌呼:帶方太守劉夏遣使送汝大夫難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獻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
汝所在逾遠,乃遣使貢獻,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
今以汝為親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裝封付帶方太守假授汝,其撫綏種人,勉為孝順。
汝來使難升米、牛利涉遠,道路勤勞,今以難升米為率善中郎将,牛利為率善校尉,假銀印青绶,引見勞賜遣還。
今以绛地交龍錦五匹,绛地绉粟十張,茜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獻貢值。
又特賜汝绀地句文錦三匹,細華斑五張,白絹五十匹,金八兩,五尺刀二口,銅鏡百枚,真珠、鉛丹各五十斤,皆裝封付難升米、牛利還到錄受,悉可以示汝國中人,使知國家哀汝,故鄭重賜汝好物也。
○應敏齋上張振軒請讨日本書 同治甲戌,日本以台灣生番戕殺琉球人為詞,舉衆數千,突入台境,紮營築壘,與生番攻戰,蓄意叵測,全台震動。
事聞,上命福建船政大臣前江西巡撫沈公統師莅台,相機籌辦。
沈公怒其猖獗,上疏請剿,廷議久之不決。
倭勢益張,将圖深入,其議院有踏平我二百郡之說,聞者發指,訛言繁興,沿海皆警。
餘前在上海,頗悉倭情,知其有瑕可蹈,爰上書李爵相,請發舟師,分道徑搗其國,為圍魏救趙之計。
爵相亦深韪餘言,會倭與番戰不利,且疾疫大起,英國公使威妥瑪從中調處,朝廷重惜民命,允予撫恤銀兩。
倭人喜得息肩,遂解而歸,然其衆之死亡者已不少矣。
餘頗以吾謀不用,坐失此虜為恨。
嗣見應敏齋方伯上張振軒中丞書,與餘意見相合,且議論較餘更為暢達,用錄存于右,俾天下後世莫謂秦無人也。
方伯之書略曰: 日本介在東洋,密迩中國,其人狙詐多端,素無信義。
近者,一切效法西人,妄思自強,潛圖開辟,蓋其意狡焉思逞久矣。
今乃背約稱兵,藉詞構釁,闖入我邊地,虔劉我番民,中國欲全舊好,據理與争,不遽用武;并許為之建望樓塔表,護彼商船,可謂寬大極矣,禮義著矣。
讵料彼之詭計,即以虛言款我,而久踞番社,誘脅番人;又運屋材,攜農具,為築室屯耕之計。
群番迫于兇焰,勢必盡受羁縻,則台灣之地與我共之,異日難保不驅群番為前導,以與我争台灣。
夫台灣雖小,我聖祖皇帝勤勞二十年而得之者也。
台灣有事,則閩粵江浙處處戒嚴,古人謂“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日台灣番事之謂也。
且諸國通商以來,所以猶就範圍,不啟戎心者,以其有條約在也。
今日本不守條約,若令得志,非惟為日本所竊笑,西人更将藐視中國。
為今之計,宜舉日本背約之罪,布告諸國,并援公法,嚴捕倭人。
在台諸軍分據險要,務遏絕敵人接濟并其歸路,勿輕與戰。
密谕番人,伺間狙擊。
廈門一口,未知能扼以舟師、斷敵人往來之路否?一月以後,彼之糧饷、煤火、子藥必漸告罄。
番人見官軍相助,亦必奮力抗拒,彼前阻深山,不能驟進,又畏官軍相助;其後台洋風濤險惡,彼船雖利,豈能久泊?勢孤心怯,宜無不退師之理。
所慮者,既退而修怨,必擾我沿海諸省,設防之具,自不可不預籌也。
現在本省防務業經督撫嚴密布置,無可再贊;惟以全局而論,設防之法,必使諸省各自為戰,則守禦有責成,亦必使各省互相救援,則氣勢方聯絡。
何以言之?今之倭寇與前明之倭寇異,明之中葉,各島奸商乘明綱紀廢弛,勾結莠民為亂,其迹同乎流寇,故蔓延而害廣。
今日本兵士二千有奇,工役二千有奇,聞尚雇有西洋及中國人在内。
乃其國王所遣,成軍以出,志在開邊,故力聚而勢專。
然竊料日本之兵力,可以注我一路,多亦不過兩路,萬不能分擾各省。
今察地勢,直隸可與奉天、山東并力,江蘇可與浙江并力,廣東可與福建并力,彼省有警,則此省出兵以救之,甚至一省有警,則四、五省酌度分兵以救之。
輪船迅疾,固朝發而夕至也;至中國輪船宜再陸續購備,合之閩滬兩廠所造,凡火輪戰艦須過三十号以外,再得銅包戰船四五号,分撥少許,以扼最要之口。
此外共配精卒萬餘,會合訓練。
昔年水師宿将,如前陝甘總督楊宮保,智勇兼備,戰功卓著,威名播于遐迩,應請奏懇皇上特召視師,專督輪船大軍追逐寇蹤,南則與之俱南,北則與之俱北。
各省諸軍夾擊,客主順逆之分,勝負必有所在。
籌防之要,當不外此。
雖然,古之馭外夷者,必能守而後和可恃,亦必能戰而後守可完。
與其戰于内地,不如戰于外洋;與其戰于外洋,不如戰于彼國。
竊觀今之日本有可伐者數端,請陳其說。
往者日本國王不改姓者逾二千年,國中七十二島,島各有主,列為諸侯,自美加多篡國,廢其前王,又削各島主之權,島主失柄而懷疑,遺民念舊而蓄憤,常望一旦有事,乘間蜂起。
彼昏不悟,尚複構怨高麗。
使國中改西服,效西言,焚書變法,于是通國不便,人人思亂。
今宜思管子攻瑕之說,乘中國寇平未久,宿将多存,勁旅未散,有事東洋,亦藉以練習船炮,興起人材。
失此不為,後數十年彼基益固,而中國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猝為所乘,悔将奚及。
此揆之于時而宜緻讨者,一也。
昔年,中國由普陀趨長崎,水程四十更,風浪巨險。
由廈門趨長崎,水程七十二更,商民渡海皆由之。
元代征倭,會兵合浦,大抵亦由南道,今則往來者衆,新道益開。
自上海至長崎,水程不過千四百餘裡,輪船兩日夜可達,斷無元代飓風之虞。
且中國所以屢绌于外人者,以彼合從連橫,協以謀我,不得不防決裂,含忍至今。
今幸泰西諸國未興合謀,尚得用全力東注,而日本之國小援孤,亦斷非泰西諸國之比。
此酌之于勢而可緻讨者,一也。
議者每以元代征倭,喪師十萬,用為殷鑒。
不知元人以征貢不至,遽興無名之師;又用宋降将範文虎為統帥,一遇飓風,遽自棄師潛遁,蓋其理不直,其用人又不當,以至于敗,使倭人至今有輕中國之心,正宜因此折其驕鋒,破其故見,使之有所震懾。
古來兩國交兵,苟能仗義執言,則勝者常十八九,反是,則敗者亦常八九。
今日本敗盟棄約,侵犯我疆,彼固内反而自慚,各國亦旁觀而竊議。
我之興師,以奉辭伐罪為主,而初無耀兵域外之心,以征撫降服為圖,而非存拓地開疆之見,将所謂堂堂之陣,正正之旗,于是乎在。
此質之于理而當緻讨者,一也。
今中國海疆自瓊崖迄于遼碣,回環幾二萬裡,若欲處處設防,中國勞費固已不支,而又未能保處處無虞也。
誠選勁旅萬人,徑搗長崎,進逼倭都,則彼先已奪氣,将撤兵自救之不暇,斷無餘力以犯我。
兵法所謂“批亢搗虛,形格勢禁”,“緻其所必救”也,夫是之謂以攻為防。
以攻為防,則合數省之力萃于一路,勞費省而防轉可恃;以守為防,則竭數省之力分備諸路,勞費繁而防且難恃。
此其得失不待明者而決之也。
且我軍戰内地,一有失利,則全省震驚
鄰舟有婦初駕船,亂頭粗服殊清妍,橹聲時與歌聲連。
月彎彎,照沙岸,明星耿耿夜将半。
誰抱琵琶信手彈,三聲兩聲摧心肝,無窮幽怨江漫漫。
或言婦本江山女,名隸煙花第一部。
頭亭巨艦屬官軍,兩妹亦被官軍擄。
婦人無夫惟有姑,有夫陷賊音信無。
富商貴胄聘不得,婦去姑老将安圖?嗚呼,婦去姑老将安圖?婦人此義羞丈夫。
” ○魏賜日本女主诏書 日本從古服屬中國,自元世祖征之而敗,始漸形崛強。
明初,亦經封貢,第羁縻耳。
至嘉靖時,海寇藉其資以入盜,東南諸省重罹倭毒,實則仍是我民導之,倭固無能為役也。
本朝監明之弊,康、雍以來,絕不與通,海疆晏然者二百載。
今則以西洋通商,彼亦聞風而至,諱其先世服事之迹,蕞爾小邦俨然抗衡上國矣。
然其先君神功皇後息長足媛于魏明帝時,梯航入貢,彼國史冊固大書特書焉。
茲特錄魏景初二年賜倭女主诏著于篇,俾覽者知我國家懷柔遠人,同天之度爾。
制诏親魏倭王卑彌呼:帶方太守劉夏遣使送汝大夫難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獻男生口四人,女生口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
汝所在逾遠,乃遣使貢獻,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
今以汝為親魏倭王,假金印紫绶,裝封付帶方太守假授汝,其撫綏種人,勉為孝順。
汝來使難升米、牛利涉遠,道路勤勞,今以難升米為率善中郎将,牛利為率善校尉,假銀印青绶,引見勞賜遣還。
今以绛地交龍錦五匹,绛地绉粟十張,茜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獻貢值。
又特賜汝绀地句文錦三匹,細華斑五張,白絹五十匹,金八兩,五尺刀二口,銅鏡百枚,真珠、鉛丹各五十斤,皆裝封付難升米、牛利還到錄受,悉可以示汝國中人,使知國家哀汝,故鄭重賜汝好物也。
○應敏齋上張振軒請讨日本書 同治甲戌,日本以台灣生番戕殺琉球人為詞,舉衆數千,突入台境,紮營築壘,與生番攻戰,蓄意叵測,全台震動。
事聞,上命福建船政大臣前江西巡撫沈公統師莅台,相機籌辦。
沈公怒其猖獗,上疏請剿,廷議久之不決。
倭勢益張,将圖深入,其議院有踏平我二百郡之說,聞者發指,訛言繁興,沿海皆警。
餘前在上海,頗悉倭情,知其有瑕可蹈,爰上書李爵相,請發舟師,分道徑搗其國,為圍魏救趙之計。
爵相亦深韪餘言,會倭與番戰不利,且疾疫大起,英國公使威妥瑪從中調處,朝廷重惜民命,允予撫恤銀兩。
倭人喜得息肩,遂解而歸,然其衆之死亡者已不少矣。
餘頗以吾謀不用,坐失此虜為恨。
嗣見應敏齋方伯上張振軒中丞書,與餘意見相合,且議論較餘更為暢達,用錄存于右,俾天下後世莫謂秦無人也。
方伯之書略曰: 日本介在東洋,密迩中國,其人狙詐多端,素無信義。
近者,一切效法西人,妄思自強,潛圖開辟,蓋其意狡焉思逞久矣。
今乃背約稱兵,藉詞構釁,闖入我邊地,虔劉我番民,中國欲全舊好,據理與争,不遽用武;并許為之建望樓塔表,護彼商船,可謂寬大極矣,禮義著矣。
讵料彼之詭計,即以虛言款我,而久踞番社,誘脅番人;又運屋材,攜農具,為築室屯耕之計。
群番迫于兇焰,勢必盡受羁縻,則台灣之地與我共之,異日難保不驅群番為前導,以與我争台灣。
夫台灣雖小,我聖祖皇帝勤勞二十年而得之者也。
台灣有事,則閩粵江浙處處戒嚴,古人謂“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日台灣番事之謂也。
且諸國通商以來,所以猶就範圍,不啟戎心者,以其有條約在也。
今日本不守條約,若令得志,非惟為日本所竊笑,西人更将藐視中國。
為今之計,宜舉日本背約之罪,布告諸國,并援公法,嚴捕倭人。
在台諸軍分據險要,務遏絕敵人接濟并其歸路,勿輕與戰。
密谕番人,伺間狙擊。
廈門一口,未知能扼以舟師、斷敵人往來之路否?一月以後,彼之糧饷、煤火、子藥必漸告罄。
番人見官軍相助,亦必奮力抗拒,彼前阻深山,不能驟進,又畏官軍相助;其後台洋風濤險惡,彼船雖利,豈能久泊?勢孤心怯,宜無不退師之理。
所慮者,既退而修怨,必擾我沿海諸省,設防之具,自不可不預籌也。
現在本省防務業經督撫嚴密布置,無可再贊;惟以全局而論,設防之法,必使諸省各自為戰,則守禦有責成,亦必使各省互相救援,則氣勢方聯絡。
何以言之?今之倭寇與前明之倭寇異,明之中葉,各島奸商乘明綱紀廢弛,勾結莠民為亂,其迹同乎流寇,故蔓延而害廣。
今日本兵士二千有奇,工役二千有奇,聞尚雇有西洋及中國人在内。
乃其國王所遣,成軍以出,志在開邊,故力聚而勢專。
然竊料日本之兵力,可以注我一路,多亦不過兩路,萬不能分擾各省。
今察地勢,直隸可與奉天、山東并力,江蘇可與浙江并力,廣東可與福建并力,彼省有警,則此省出兵以救之,甚至一省有警,則四、五省酌度分兵以救之。
輪船迅疾,固朝發而夕至也;至中國輪船宜再陸續購備,合之閩滬兩廠所造,凡火輪戰艦須過三十号以外,再得銅包戰船四五号,分撥少許,以扼最要之口。
此外共配精卒萬餘,會合訓練。
昔年水師宿将,如前陝甘總督楊宮保,智勇兼備,戰功卓著,威名播于遐迩,應請奏懇皇上特召視師,專督輪船大軍追逐寇蹤,南則與之俱南,北則與之俱北。
各省諸軍夾擊,客主順逆之分,勝負必有所在。
籌防之要,當不外此。
雖然,古之馭外夷者,必能守而後和可恃,亦必能戰而後守可完。
與其戰于内地,不如戰于外洋;與其戰于外洋,不如戰于彼國。
竊觀今之日本有可伐者數端,請陳其說。
往者日本國王不改姓者逾二千年,國中七十二島,島各有主,列為諸侯,自美加多篡國,廢其前王,又削各島主之權,島主失柄而懷疑,遺民念舊而蓄憤,常望一旦有事,乘間蜂起。
彼昏不悟,尚複構怨高麗。
使國中改西服,效西言,焚書變法,于是通國不便,人人思亂。
今宜思管子攻瑕之說,乘中國寇平未久,宿将多存,勁旅未散,有事東洋,亦藉以練習船炮,興起人材。
失此不為,後數十年彼基益固,而中國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猝為所乘,悔将奚及。
此揆之于時而宜緻讨者,一也。
昔年,中國由普陀趨長崎,水程四十更,風浪巨險。
由廈門趨長崎,水程七十二更,商民渡海皆由之。
元代征倭,會兵合浦,大抵亦由南道,今則往來者衆,新道益開。
自上海至長崎,水程不過千四百餘裡,輪船兩日夜可達,斷無元代飓風之虞。
且中國所以屢绌于外人者,以彼合從連橫,協以謀我,不得不防決裂,含忍至今。
今幸泰西諸國未興合謀,尚得用全力東注,而日本之國小援孤,亦斷非泰西諸國之比。
此酌之于勢而可緻讨者,一也。
議者每以元代征倭,喪師十萬,用為殷鑒。
不知元人以征貢不至,遽興無名之師;又用宋降将範文虎為統帥,一遇飓風,遽自棄師潛遁,蓋其理不直,其用人又不當,以至于敗,使倭人至今有輕中國之心,正宜因此折其驕鋒,破其故見,使之有所震懾。
古來兩國交兵,苟能仗義執言,則勝者常十八九,反是,則敗者亦常八九。
今日本敗盟棄約,侵犯我疆,彼固内反而自慚,各國亦旁觀而竊議。
我之興師,以奉辭伐罪為主,而初無耀兵域外之心,以征撫降服為圖,而非存拓地開疆之見,将所謂堂堂之陣,正正之旗,于是乎在。
此質之于理而當緻讨者,一也。
今中國海疆自瓊崖迄于遼碣,回環幾二萬裡,若欲處處設防,中國勞費固已不支,而又未能保處處無虞也。
誠選勁旅萬人,徑搗長崎,進逼倭都,則彼先已奪氣,将撤兵自救之不暇,斷無餘力以犯我。
兵法所謂“批亢搗虛,形格勢禁”,“緻其所必救”也,夫是之謂以攻為防。
以攻為防,則合數省之力萃于一路,勞費省而防轉可恃;以守為防,則竭數省之力分備諸路,勞費繁而防且難恃。
此其得失不待明者而決之也。
且我軍戰内地,一有失利,則全省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