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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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不免憂勞耳”。
公曰:“非也。
”因指中間供奉新到之廷寄曰:“外人觀總督如何榮耀,而不知總督心中之苦惱。
此一件事,令我措置,萬分為難矣。
”然所為何事公卒未明言也。
同治己巳,餘令青浦,有洋人為盜,在澱山湖中拒捕,殺炮船哨官都司一人,炮勇七人,百姓三人。
餘往勘驗,盜已遠。
屍骸狼藉,無可如何。
姑令收殓,再行緝兇。
歸時,在輿中籌畫此案,中心懊悶欲死。
然呵殿驺唱如故也。
中途遇二老妪避于道傍,指餘啧啧相謂曰:“此不知前世如何修行,乃能修到如此。
”餘聞之,默念我方恨今生何以不修做此知縣;而彼乃羨慕謂前世修來者,何見解之相左耶?忽憶孫文靖公事,不禁為之失笑。
則“旁觀者審”一言,猶為未的也。
○澱山湖洋人劫案 澱山湖之案,其始有英屬國之流氓,在上海糾合英國人二,買一蘆墟船乘之,雇上海人二,為服役;雇寶山人二,為行舟。
至黃渡地方,又雇一青浦人。
将至澱山湖,舟行遲,複于田間雇一人助之。
行至湖中,适遇一地保錢糧船,遂劫之,乃船中僅有錢二十餘千耳。
地保跳而免,适見橋畔有巡緝炮船在,地保熟其人,乃呼救。
哨官令起定追賊,顧勇數不足,有鄉人三,踴躍從之,賊望見追至,揚帆逃,炮船追十餘裡,至昆山縣之千墩鎮,日已落矣,不能及。
爰發炮擊之,一擊不中,再發幾及之。
賊遂落帆,洋人三,立于船頭,以手相招,若将還物也者。
炮船遂駛近,不為備,相距咫尺,洋人突發手槍,哨官傷,墜水死。
左右二勇斃于舟中。
餘勇方持械欲鬥,槍再發,又殪。
内一勇佯死落水,泳而逸。
于是洋人持刀過船,将已傷及未傷者盡殺之,悉擄舟所有,惟銅炮于水而去。
次日,逃勇歸報信。
餘即詣勘,炮船已為水營收回,哨官及勇屍亦懼收訖。
惟同往之鄉民三屍在,親屬号哭慘戚,餘亦掩涕不忍視,乃捐廉,俾其成殓。
而懸賞五百金以捕賊。
不越月,先捕得上海、寶山之四人,又青浦之舟子一人。
其田中雇來人,則因見賊殺人,當即投水逃去,不可究诘矣。
于是用上海人作眼線,擒獲洋人二,其一逃往廣東。
署上海道杜公文瀾,又懸賞三百金捕之,未幾亦ε獲于廣東之香港。
餘赴上海會審,情真事确,中國人俱畫招,而洋人狡賴,不肯承,爰羁于英國之領事衙門,蓋外國人不受中國羁禁也。
彼時隻候香港之犯解到定案矣,而香港之領事故濡滞之。
總督馬端敏公咨催廣督文内,有“劄饬該洋官”字樣,香港領事乃謂:“中外不相統屬,安得用該字以輕我?”遂将兇犯縱之去,于是上海領事亦将兇犯釋放。
而炮船之弁勇暨鄉民十一人之死,無從取償。
哀哉!餘迄今念之,猶覺憤填胸臆也! ○鹽枭行劫 鹹豐辛酉,粵賊擾浙之際,有蕭山某州牧,自四川引疾歸。
以道路不通,取徑上海,雇岱山人劉某船數隻,浮海至甯。
劉固岱之販私鹽者也。
行至橫水洋,托言風色不順,泊舟島嶼中數日,乘夜啟某之箱籠,取其金珠寶玉,盡易以石,某君不覺也。
比至甯,舍館定,啟箱籠,則十年官橐,盡羽化矣。
遣人至岱訪問,其鄰裡皆知之,直言不諱。
某與甯道張觀察素識也,亟往訴之。
觀察嚴檄拘提,抗不能得,乃遣弁勇捕獲之。
而劉顧狡甚,堅不肯認。
方研鞫間,而賊已蓦至,甯郡失守,劉遂脫歸。
于是起華屋,置良田,弟若子侄均娶美婦,添海船為販私計。
岱人啧啧稱羨,蓋所攘獲不下數萬金也。
壬戌之秋,劉及弟若子侄各司鹽船六艘,至蘇松海口售鹽易米,滿載而歸。
歸至橫水洋,陡遇飓風,六舟盡沒,無一生者。
家中諸婦聞之,瓜分所有,均别抱琵琶去。
頃刻之間,灰飛煙滅。
此康齋弟寓岱時所目擊。
岱人于是鹹啧啧以為有天道焉。
第不知蕭山君于甯郡陷後何如也。
○雪災 道光二十年冬十一月,江浙大雪,平地積四五尺,山坳處則丈許矣。
湖港俱凍,至明年正月乃解。
湖州安吉山中有寺,僧徒四人,其一人于雪甫作時下山抄化,為雪阻于山下村中;比雪消路通,則寺内之僧皆餓死矣。
太湖中有一舟凍于中泓者,匝月凍解,船逐流下,舟内之人已盡斃,而甕中米尚存其半,則以火種絕,不能炊而緻死也。
是年,江、浙二省均報雪災。
最奇者,陳春噓明府昶宰奉天之錦縣,有娶親人途遇大雪,因相率入小路中古廟避之,雪甚,封山,迷不得出。
到一月後,男女兩家遣人四處覓之,則新婦及送迎之男女七十餘人,皆餓斃廟中。
春噓往相驗,為之慘然。
至鹹豐十一年十二月,粵賊陷杭州,四出擄掠,天忽大雪,深至六七尺,賊不能行,難民乃得乘間逃逸。
此又雪之救人而為瑞者也。
○朱封翁 寶應朱武曹先生彬,餘師文定公之尊人也。
沈潛理學,工詩古文,于經史尤極研究。
舉孝廉,官學博時,文定公已通顯矣。
督學使者,非年家子,即小門生。
先生于按試時,官侍立唯謹。
學使固辭,先生終不去,學使,深以為苦。
雖老,每會試必與計偕。
文定公官至列卿,同人鹹勸先生可勿應試,先生不肯。
道光癸未,公放會試總裁,示貼回避親父某人,都中傳以為笑,儒林中啧啧歎羨,而先生懊喪特甚,拟留京俟再試。
于是棘槐諸大臣,鹹勸公為奏請一品封典,俾緻仕,先生初不知也。
比命下,則大怒,以為阻其上進之路。
選大杖欲撻公,公介戚友跪謝,乃已。
乙酉,公視學浙江,先生偕來。
公持法嚴,士子有過及文藝小疵,鹹夏楚不少貸,其作奸犯科者無論矣。
故時比之雷部神,有天君之稱焉。
賴先生時為訓解,公因之少霁威嚴;然承杜石樵尚書後,以猛濟寬,人多不堪。
歲試未竣,飛謗已至京師。
吾鄉錢心吾給谏特疏劾之,事下廷議,謂學政奉公行法,職也,惟親父不應随棚按臨各郡,予公薄譴。
先生遂浩然歸去,歸後以載籍自娛,不問外事,年逾大耋乃終。
先生瀕行時,猶諄諄以寬為勖。
餘于次年科試入學,文中訛一字,比發落時,心惴惴恐被責,竟得邀免。
則先生之餘陰也。
壬辰應京兆試至都,谒文定公于邸第,訓迪藹然,如坐春風中,與督學時氣象迥殊矣。
時先生年八十,新撰《禮記訓纂》成,得寓目焉。
越四十年,服官于蘇,得晤先生曾孫缦伯太守,以《遊道堂文集》見示,翻讀數過,始知先生學問之醇、行誼之厚,實從敏求好古中得之,以淑其身,以啟其子孫,有以哉!有以哉! ○方敏恪公轶事 先大父嘗言,高祖南公,雍正丁未會試,與仁和沈椒園先生共坐一車。
每日恒見一少年步随車後,異而問之,自言桐城方氏子,将省親塞外,乏資,故徒步耳。
二公憐其孝,援令登車,而車狹不能容,于是共議每人日輪替行三十裡,俾得省六十裡之勞。
到京别去,不複相聞問矣。
後二十餘年,南公以雲南守赴都,椒園先生時陳臬山左,亦入觐。
途中忽有直隸總督差官來迓,固邀至節署相見。
則總督即方氏子,歡然握手,張筵樂飲十日,稱為車笠之交。
一時傳為美談。
茲見武曹先生所記《方敏恪公轶事》,有相類者,用附錄之。
曰:吾鄉喬堅木丈,嘗歸自京師,返道過保定,時直隸總督為方敏恪公,喬,方出也。
公留署累日,一夕酒半,喬自陳屢赴公車,傺不得志。
公曰:“甥得毋有饑不食耶?”喬作而對曰:“未也。
”“得毋有寒無衣耶?”喬作而對曰:“未也。
”公笑曰:“嘻!是奚足怖?吾方窮時,将遊京師,至寶應資罄,歲将暮,寒風栗烈,敝袍,僅行線存,中無裹衣,束帶長尺餘,兩端以貫續之,納履則足之前後皆見。
将詣汝母丐數金北上,甫抵門,仆者衣冠甚都,列坐于門之兩楹,餘逡巡欲入,仆诘曰:‘客奚為者?’餘曰:‘将探吾戚。
’仆笑曰:‘是安得有若戚,得毋為行竊計耶?’餘自顧窭人子,欲言之,恐礙汝母,遲回久之,終弗入。
乃信步折而東,又屈曲西,行裡許,至盧家巷。
巷門為南北通衢,有屠門,市者如
公曰:“非也。
”因指中間供奉新到之廷寄曰:“外人觀總督如何榮耀,而不知總督心中之苦惱。
此一件事,令我措置,萬分為難矣。
”然所為何事公卒未明言也。
同治己巳,餘令青浦,有洋人為盜,在澱山湖中拒捕,殺炮船哨官都司一人,炮勇七人,百姓三人。
餘往勘驗,盜已遠。
屍骸狼藉,無可如何。
姑令收殓,再行緝兇。
歸時,在輿中籌畫此案,中心懊悶欲死。
然呵殿驺唱如故也。
中途遇二老妪避于道傍,指餘啧啧相謂曰:“此不知前世如何修行,乃能修到如此。
”餘聞之,默念我方恨今生何以不修做此知縣;而彼乃羨慕謂前世修來者,何見解之相左耶?忽憶孫文靖公事,不禁為之失笑。
則“旁觀者審”一言,猶為未的也。
○澱山湖洋人劫案 澱山湖之案,其始有英屬國之流氓,在上海糾合英國人二,買一蘆墟船乘之,雇上海人二,為服役;雇寶山人二,為行舟。
至黃渡地方,又雇一青浦人。
将至澱山湖,舟行遲,複于田間雇一人助之。
行至湖中,适遇一地保錢糧船,遂劫之,乃船中僅有錢二十餘千耳。
地保跳而免,适見橋畔有巡緝炮船在,地保熟其人,乃呼救。
哨官令起定追賊,顧勇數不足,有鄉人三,踴躍從之,賊望見追至,揚帆逃,炮船追十餘裡,至昆山縣之千墩鎮,日已落矣,不能及。
爰發炮擊之,一擊不中,再發幾及之。
賊遂落帆,洋人三,立于船頭,以手相招,若将還物也者。
炮船遂駛近,不為備,相距咫尺,洋人突發手槍,哨官傷,墜水死。
左右二勇斃于舟中。
餘勇方持械欲鬥,槍再發,又殪。
内一勇佯死落水,泳而逸。
于是洋人持刀過船,将已傷及未傷者盡殺之,悉擄舟所有,惟銅炮于水而去。
次日,逃勇歸報信。
餘即詣勘,炮船已為水營收回,哨官及勇屍亦懼收訖。
惟同往之鄉民三屍在,親屬号哭慘戚,餘亦掩涕不忍視,乃捐廉,俾其成殓。
而懸賞五百金以捕賊。
不越月,先捕得上海、寶山之四人,又青浦之舟子一人。
其田中雇來人,則因見賊殺人,當即投水逃去,不可究诘矣。
于是用上海人作眼線,擒獲洋人二,其一逃往廣東。
署上海道杜公文瀾,又懸賞三百金捕之,未幾亦ε獲于廣東之香港。
餘赴上海會審,情真事确,中國人俱畫招,而洋人狡賴,不肯承,爰羁于英國之領事衙門,蓋外國人不受中國羁禁也。
彼時隻候香港之犯解到定案矣,而香港之領事故濡滞之。
總督馬端敏公咨催廣督文内,有“劄饬該洋官”字樣,香港領事乃謂:“中外不相統屬,安得用該字以輕我?”遂将兇犯縱之去,于是上海領事亦将兇犯釋放。
而炮船之弁勇暨鄉民十一人之死,無從取償。
哀哉!餘迄今念之,猶覺憤填胸臆也! ○鹽枭行劫 鹹豐辛酉,粵賊擾浙之際,有蕭山某州牧,自四川引疾歸。
以道路不通,取徑上海,雇岱山人劉某船數隻,浮海至甯。
劉固岱之販私鹽者也。
行至橫水洋,托言風色不順,泊舟島嶼中數日,乘夜啟某之箱籠,取其金珠寶玉,盡易以石,某君不覺也。
比至甯,舍館定,啟箱籠,則十年官橐,盡羽化矣。
遣人至岱訪問,其鄰裡皆知之,直言不諱。
某與甯道張觀察素識也,亟往訴之。
觀察嚴檄拘提,抗不能得,乃遣弁勇捕獲之。
而劉顧狡甚,堅不肯認。
方研鞫間,而賊已蓦至,甯郡失守,劉遂脫歸。
于是起華屋,置良田,弟若子侄均娶美婦,添海船為販私計。
岱人啧啧稱羨,蓋所攘獲不下數萬金也。
壬戌之秋,劉及弟若子侄各司鹽船六艘,至蘇松海口售鹽易米,滿載而歸。
歸至橫水洋,陡遇飓風,六舟盡沒,無一生者。
家中諸婦聞之,瓜分所有,均别抱琵琶去。
頃刻之間,灰飛煙滅。
此康齋弟寓岱時所目擊。
岱人于是鹹啧啧以為有天道焉。
第不知蕭山君于甯郡陷後何如也。
○雪災 道光二十年冬十一月,江浙大雪,平地積四五尺,山坳處則丈許矣。
湖港俱凍,至明年正月乃解。
湖州安吉山中有寺,僧徒四人,其一人于雪甫作時下山抄化,為雪阻于山下村中;比雪消路通,則寺内之僧皆餓死矣。
太湖中有一舟凍于中泓者,匝月凍解,船逐流下,舟内之人已盡斃,而甕中米尚存其半,則以火種絕,不能炊而緻死也。
是年,江、浙二省均報雪災。
最奇者,陳春噓明府昶宰奉天之錦縣,有娶親人途遇大雪,因相率入小路中古廟避之,雪甚,封山,迷不得出。
到一月後,男女兩家遣人四處覓之,則新婦及送迎之男女七十餘人,皆餓斃廟中。
春噓往相驗,為之慘然。
至鹹豐十一年十二月,粵賊陷杭州,四出擄掠,天忽大雪,深至六七尺,賊不能行,難民乃得乘間逃逸。
此又雪之救人而為瑞者也。
○朱封翁 寶應朱武曹先生彬,餘師文定公之尊人也。
沈潛理學,工詩古文,于經史尤極研究。
舉孝廉,官學博時,文定公已通顯矣。
督學使者,非年家子,即小門生。
先生于按試時,官侍立唯謹。
學使固辭,先生終不去,學使,深以為苦。
雖老,每會試必與計偕。
文定公官至列卿,同人鹹勸先生可勿應試,先生不肯。
道光癸未,公放會試總裁,示貼回避親父某人,都中傳以為笑,儒林中啧啧歎羨,而先生懊喪特甚,拟留京俟再試。
于是棘槐諸大臣,鹹勸公為奏請一品封典,俾緻仕,先生初不知也。
比命下,則大怒,以為阻其上進之路。
選大杖欲撻公,公介戚友跪謝,乃已。
乙酉,公視學浙江,先生偕來。
公持法嚴,士子有過及文藝小疵,鹹夏楚不少貸,其作奸犯科者無論矣。
故時比之雷部神,有天君之稱焉。
賴先生時為訓解,公因之少霁威嚴;然承杜石樵尚書後,以猛濟寬,人多不堪。
歲試未竣,飛謗已至京師。
吾鄉錢心吾給谏特疏劾之,事下廷議,謂學政奉公行法,職也,惟親父不應随棚按臨各郡,予公薄譴。
先生遂浩然歸去,歸後以載籍自娛,不問外事,年逾大耋乃終。
先生瀕行時,猶諄諄以寬為勖。
餘于次年科試入學,文中訛一字,比發落時,心惴惴恐被責,竟得邀免。
則先生之餘陰也。
壬辰應京兆試至都,谒文定公于邸第,訓迪藹然,如坐春風中,與督學時氣象迥殊矣。
時先生年八十,新撰《禮記訓纂》成,得寓目焉。
越四十年,服官于蘇,得晤先生曾孫缦伯太守,以《遊道堂文集》見示,翻讀數過,始知先生學問之醇、行誼之厚,實從敏求好古中得之,以淑其身,以啟其子孫,有以哉!有以哉! ○方敏恪公轶事 先大父嘗言,高祖南公,雍正丁未會試,與仁和沈椒園先生共坐一車。
每日恒見一少年步随車後,異而問之,自言桐城方氏子,将省親塞外,乏資,故徒步耳。
二公憐其孝,援令登車,而車狹不能容,于是共議每人日輪替行三十裡,俾得省六十裡之勞。
到京别去,不複相聞問矣。
後二十餘年,南公以雲南守赴都,椒園先生時陳臬山左,亦入觐。
途中忽有直隸總督差官來迓,固邀至節署相見。
則總督即方氏子,歡然握手,張筵樂飲十日,稱為車笠之交。
一時傳為美談。
茲見武曹先生所記《方敏恪公轶事》,有相類者,用附錄之。
曰:吾鄉喬堅木丈,嘗歸自京師,返道過保定,時直隸總督為方敏恪公,喬,方出也。
公留署累日,一夕酒半,喬自陳屢赴公車,傺不得志。
公曰:“甥得毋有饑不食耶?”喬作而對曰:“未也。
”“得毋有寒無衣耶?”喬作而對曰:“未也。
”公笑曰:“嘻!是奚足怖?吾方窮時,将遊京師,至寶應資罄,歲将暮,寒風栗烈,敝袍,僅行線存,中無裹衣,束帶長尺餘,兩端以貫續之,納履則足之前後皆見。
将詣汝母丐數金北上,甫抵門,仆者衣冠甚都,列坐于門之兩楹,餘逡巡欲入,仆诘曰:‘客奚為者?’餘曰:‘将探吾戚。
’仆笑曰:‘是安得有若戚,得毋為行竊計耶?’餘自顧窭人子,欲言之,恐礙汝母,遲回久之,終弗入。
乃信步折而東,又屈曲西,行裡許,至盧家巷。
巷門為南北通衢,有屠門,市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