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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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議,生後被餘責者,則雲南何公桂珍冤最甚焉。

    公以甯太道江南,安撫福公留之江北,令之募勇剿賊。

    無一金之饷、一昔之糧,得二百人,率之而行,集潰兵團勇合三千人,以大破撚賊、招降賊酋,軍聲大振。

    論者以為必邀上賞矣,乃以逗留不救廬江,被劾免官。

    其實檄救廬江之文尚未至公手,而城已被陷。

    大帥将欲卸己之責,遂歸罪于公。

    公既褫職,大帥又留公駐英山。

    八月之中,僅支銀三百兩,而士卒三千人,居無帳幕,食無糧米,徒以忠義相激。

    日提饑軍轉戰賊中,賊來益衆,兵敗莫援,已岌岌不可終日矣。

    而大帥又密書令其圖翦招降之賊,書複落于賊手,頃刻變作,公遂粉骨碎身于賊。

    于是複以機事不密咎公。

    實則此書亦未抵公也。

    公殁後,恤典不及。

    其弟為行狀,尚不敢聲公之冤,仍循彈章為據。

    吳侍郎廷棟發憤言之,而事稍白。

    越數年,曾文正公複為公作《殉難碑記》,乃獲昭雪。

    然當時雖正人君子,亦未嘗不責公也。

    餘謂公事絕與明督師袁襄愍類。

    袁斬毛文龍,一時無不謂其冤者,即後世猶盛訾之。

    洎乾隆年間紀文達公閱曆朝檔子,始知文龍曾通款我朝,則文龍在明固萬死不足惜者也。

    我太宗文皇帝之圍燕京也,襄愍千裡赴援,自謂無罪,莊烈帝以脫歸之太監告其“引敵脅和”,遂執而剮之。

    當是時,衆議沸騰,雖東林諸賢者,亦無不欲食其肉也。

    直至南都建立,北來人傳太宗之密謀,乃知中反間計,于是始有襄愍之谥,而袁公則既死矣。

    合觀袁、何二公之厄,知千古忠臣義士不逢表白、含冤終古者,當不乏其人也。

     ○古人被冤 古人之被冤者,以餘所見,莫屈于晉之陶士行,而枉于唐之八司馬。

    陶公匡輔晉室,與郭汾陽不殊,梅陶謂其忠順勤勞似孔明,良非虛譽。

    乃本傳中載:“或雲:侃少時漁雷澤,網得一梭,以桂于壁。

    有頃雷雨,自化為龍而去。

    又夢生八翼,飛而上天,見天門九重,已登其八,唯一門不得入,阍者以杖擊之,因墜地,折其左翼。

    及寤,左腋猶痛。

    比都督八州,據上流,擁強兵,潛有窺窬之志,每思折翼之祥,自抑而止。

    ”雲雲。

    史臣因之,遂加“悖矣”之诋,複引夫子曰“人無求備”,以為斯言之信。

    嗚呼!此等紀載、評論,何異于秦長腳“莫須有”三字獄哉!使陶公而果有包藏之心,則何以辭大将軍?何以季年不與朝權?何以未亡之前欲遜位歸國?舉動光明若此,乃以意志之暧昧誣之,不能不為之稱屈矣!夫梭化為龍,事容或有;夢生八翼,未必盡誣,然此亦皆尋常之事耳。

    試問既稱之曰“潛”,則于何見之?深探之曰“志”,則于何知之?曰“思折翼之祥”,或代之思耶?抑陶公自思耶?陶公自思,何人窺見其思?若或人代思,其思何足為據!凡物将起而人抑之,固衆所共見也;若意念之起而自抑之,又豈衆所能見耶?此等之“志”與“思”,使陶公果有之,必不肯告人,明矣。

    陶公不言,而人能窺之,豈理也耶?總之,為此謗者,必庾亮之徒。

    亮以元舅之尊,掖膺下拜,反被嘲诮,則心懷之忿悒何如!陶公甫亡,即表殺其子,豈非報複之明徵哉!吏臣無識,從而采之,橫使忠臣被不忠之謗,豈不令人氣沮!唐王叔文、王亻丕侍順宗于東宮,順宗既即位,甘盤舊學,擢在貴近,亦事之常。

    叔文與亻丕贊襄初政,首罷宮市,則恤民也;追陽城陸贽,則進賢也;拒韋臯之請兼兩川,則持大體也;辨劉辟之奸,則有遠識也;至欲奪宦官之兵權,尤是唐朝第一大事。

    不幸而順宗之疾不瘳,宦寺俱文珍等遂起而與之為難。

    太子急欲得帝位,韋臯窺其意而請之,文珍迎其意而立之,于是八司馬敗矣。

    然求實叔文、亻丕之罪,無有也。

    乃加以陰謀秘計等語,是亦“莫須有”之獄也。

    鍛煉周内,無瑕可摘,則以王亻丕之吳語亦舉以為惡。

    夫以亻丕吳人,不許為吳語,豈晉人、楚人一仕于朝,即不得為晉、楚語耶?宦官以此為罪名,史官據此定罪案,豈不可恨!不然,八司可中陸質之經術,劉禹錫之詞章,柳宗元之文章、政事,皆表表一時,憲宗豈真一無所見?特以文珍輩擁立之故,遂低首下心,一切任之。

    卒之劉辟果反,憲宗亦終弑于閹寺,馴至甘露之變,唐室遂以不振。

    八司馬雖含冤于九原,當不免竊笑于地下耳。

    後來賢如範文正公,已稱其枉。

    至我高宗純皇帝禦論亦辨白之。

    八司馬者,得後世賢相、聖君為之昭雪,當可無遺憾矣。

     ○陳卧子 少時讀明陳卧子先生制藝,心即儀其人。

    同治戊辰,攝宰青浦縣,縣境所轄之廣富林則公墓道在焉,粵寇之亂,祠堂被毀,宰木無存,餘因捐俸貨赀,重建祠宇,而以公同志夏考功父子配。

    祠既成,以公為高宗所褒恤,曾賜忠裕特谥者,遂詳請以公墓列入邑之祀典,春秋遣官緻祭。

    總督馬公、巡撫丁公會疏入奏,己巳之春,得旨報可。

    餘因率同官親往緻祭焉。

    考公一生文章、政事、風義,炳若日星。

    殉節後,子婦三世苦節,具見明德之遠。

    乃卒斬焉無後,不能不有疑于天道。

    然公大節大名,昭垂宇内,亦不在子孫之有無也。

    公初生時,母夫人夢若龍者降室之東壁,蜿蜒有光,故名子龍。

    後與陸子玄同祈夢于忠肅祠,公夢負一虎,謂必風雲會合之意。

    子玄則忠肅授以沈陽地圖一卷,亦意其當官于此地也。

    嗣公起義殉國,雖赴水死,猶懸其首于虎頭牌上,宛然虎負之象。

    而子玄以丁酉科場竟流遼左,事皆奇徵。

    故餘為公詳請崇祀文内有曰:“生有自來,夙著蟠龍之瑞;死而後已,果符負虎之徵。

    ”蓋指此二事也。

    夏考功彜仲谥忠節,曾舉天下清官第一。

    子舍人完淳,字存古,谥節愍,年十六遭國難,作《大哀賦》,論者謂不減庾信之《哀江南》。

    先後與公抗節死。

    公豹目蜷發,又目上視,為盼刀眼,與于忠肅同,居恒攬鏡曰:“此頭終當為誰斫?”于順治丁亥,筮得《明夷》,五月遂遇難。

    《明史于公傳》書華亭人;而崇祯三年《南國賢書》所列解元楊廷樞吳縣人,而公則署青浦縣學生。

    青浦于嘉靖時割華亭、上海縣地所置,史特仍其舊貫而書之耳。

    楊廷樞,字維鬥,亦殉國難。

     ○華亭縣分析考 華亭,古縣地,屬會稽郡,後改婁縣,屬吳郡,至唐始析昆山、海鹽、嘉興三縣地,置華亭縣,而吳郡改蘇州,後唐同光年,分蘇州,置秀州,宋政和年,又改為嘉禾郡,慶元年,升為嘉興府,而華亭縣仍屬焉。

    元至元年,分嘉興路,置華亭府,複更名松江府,又析華亭縣為上海縣。

    明再析華亭、上海縣地,置青浦縣。

    本朝雍在二年,複析華亭、上海地,置南彙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