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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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軒眉攘臂,矜其牛之能,曰彼之角如何來,我之角如何往;彼如何攻堅,我如何蹈瑕;我意彼必從是出,而彼竟不料我從此出也。

    言之津津,幾忘乎我之為牛,牛之為我焉。

    其畜牛也,卧以青絲帳,食以白米飯,釀最好之酒以飲之,親朋相訪,主人款之,呼酒必囑曰:‘慎毋以飲牛之酒來’。

    乍聞者以為敬客之意,殊不知飲牛之酒乃是上品,客不得而飲之也。

    牛所買來之家,呼之曰“牛親家”,豢牛之牧童,名之曰“牛大舅”,其真正兒女親家,親之不若與牛親家親。

     ○陳鼎紀狗頭人之荒唐 江陰陳鼎于康熙時遊雲南作《滇黔紀遊》,内載金沙江大水漂一狗頭人至岸,上下衣服同中國,口耳眉目皆狗也。

    逾日得土氣,狗人複生,問其言,答之如狗吠;土官解來大理軍民府。

    鼎目睹之,軍門命土官解還原處,解人行一百二十日始抵其國。

    國中無城郭,有宮室,其王朱冠皂履,跨白馬,佩刀,官吏皆如之。

    服食起居與中國同,惟婚嫁則非,雲雲。

    似域外确有此狗國矣。

    乃餘在上海晤各國領事官,與談地讓之列國,從不知有所謂狗頭人者,即據泰西人所記四大土人民,惟俄羅斯之極北天使頭城,其人極短小,以狗為馬,以鹿為牛;南亞墨利加之極南巴他峨拿人皆野番,肢體如常人一身有半,遍體生毛,攫食野獸。

    此二處即世所稱為“短人國”、“長人國”都也。

    此外黝黑如阿非利加,醜怪如東南洋各島野番,亦不過白黑、妍媸之别,而五官四體皆無大異于人。

    乃知長耳比肩之民,飛頭貫胸之國,不過古人故為恢奇之說耳,而陳鼎竟謂目見狗頭之人,且有解人解之歸國,言之鑿鑿,不太覺荒唐乎?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斯言誠是也。

     ○金華山中龜龍 金華府城外北山最高大,山深處有一巨龜,蓋千年物也,民号之曰龜龍山。

    左右鄉人均種靛青。

    靛非雨不殖,當靛苗茁發時,乏雨,辄迎龜龍祈之,祈而應,則鑄一金圈,穿其甲而綴之,曆年既久,龜身所綴之圈幾以百計,行則索索有聲,顧亦時見時隐。

    鹹豐壬子夏,金華大旱,太守崇公委經曆嚴某赴北山請龜龍,龜匿不出,遂取山中一小龜舁之來,置于天甯寺壇内,晨夕拜禱,驕陽益甚。

    不數日,龜死,寺僧懼責,另取寺内一龜代之。

    文武官弁亦仍一日三叩,觀者匿笑。

    至七日,雨降,複委嚴經曆送之歸。

    而從前山龜之朽骨不可得矣。

    金華城中雖當盛暑,至四五更時必涼,土人雲龜龍之氣所緻也。

     ○棍徒陷害浴堂主 鹹豐登醜,上海縣東門外民家地忽湧血,掃除不盡。

    邑令袁君親往視之,澆以糞穢,不止,乃築土填之。

    未幾,遂有紅頭賊劉麗川之變,戕官據城,竭江、浙二省兵力,兩年餘乃克蕩平。

    距今二十年矣。

    今年夏,忽聞縣城内浴堂間壁複有出血之事,市井轟傳,争先走視,主人阻之不聽。

    彼此争競,遂将屋宇什物打毀。

    署令葉君顧之聞信往勘出血之牆,并無形迹,拘衆訊究,乃系棍徒夙與店主有隙者,于入浴時陰持豕血暗塗牆隙,出号于衆,以為陷害地步,衆人墜其術中,店主幾至破家。

    葉君乃将此人重責,荷校通衢,然遠近訛言仍複不息,于是又出示曉谕焉。

    餘謂此人居心險惡,應照妖言惑衆律治罪,僅予枷責,猶覺其寬耳。

     ○勿勿 世人書翰之末,類書“勿勿”字。

    按《說文》:勿者,州裡所建之旌,蓋以聚民事,故急遽者稱“勿勿”。

    流俗又于“勿勿”中加一點,謂為“匆”字,人多笑之,殊不知《說文》既解“勿”字為急遽之稱,又解“匆”字為多遽匆匆之義,則二字原可相通。

    好古者,但知勿勿,而嗤匆匆;逐俗者,又但知匆匆,而駭勿勿,蓋均未之考也。

     ○侵赈之報 金陵盧止泉孝廉澤,學問深醇,品行尤方正,考取國子監學正,不赴補而歸。

    其子某,官山陽縣教谕,會縣有水災,教谕幫辦赈務,侵蝕銀得四百兩寄家,止泉疑之,贻書诘所從來,教谕以友人資助對。

    未幾,其仆忽見數差人洶洶入門,迹之不見,而教谕陡暈絕。

    半日而蘇,始知以侵赈事為餓死者所控,城隍頗庇之,故得生。

    越數日,仆複見前差人于大門外,教谕又暈絕,似死非死,數日不蘇。

    教谕之子極孝,于神前哀禱,燒一指以緻誠,家人不知也。

    一日,教谕忽起坐,衆皆驚喜,則搖手曰:“未也。

    前日控案城隍斷後,諸餓者不服,再控于冥王。

    王訊之确,謂侵蝕赈銀,當付油镬。

    欲解衣就烹,忽複呼上,谕以‘爾子在陽世為爾燒指,孝心感格,免爾鼎烹之罪,然不能不死。

    暫令回生,布告大衆,以赈務之銀不可侵蝕。

    ’”如此言畢即死。

    衆索其子手視之,則一指已燒去過半矣。

    于是人共憫盧子之孝而恨教谕之貪也。

    此事金陵人多知之,而止泉亦曆述之不諱。

    夫兇年饑歲,小民轉輾溝壑,呼天望救,幸得赈濟,真是生死肉骨,司其事者宜如何盡心以慰民望;乃從而侵蝕之,此其心與豺狼何異?即不陰被鬼責,亦必上膺天譴。

    觀于教谕之事,能不凜然?餘在青浦辦理豐備倉事,胥吏具禀請領經費,餘谕之曰:“此區區之錢,皆荒年哀哀窮人之食也。

    爾等今日幸飽食暖衣,何忍奪饑民他日口頭食乎?”皆相顧動色而退。

    司吏來索房費,力拒不給,伊等亦無如何。

    比至上海,則前任已定書役經費數百千文,又司房費一百數十千文,年年給發,數已逾千。

    餘不禁為慨然太息,然持此等錢歸家者,其不能蔭子孫而緻富厚也,決矣! ○季封翁焚教匪名冊 江陰季仙九尚書芝昌,以進士第三人及第,官至閩浙總督。

    哲嗣念诒亦以進士入翰林。

    家門鼎盛,而其贈公則以知縣遣戍新疆,卒于口外者也。

    初,贈公官直隸钜鹿縣知縣,地方傳言有教匪事,公方嚴拿,總督遽飛章入告;及上命重臣來查辦,公業将首犯擒獲,并搜得名冊二本。

    細為訪問,非青蓮、白蓮等比,不過以鬼神禍福恐吓愚民,為斂錢計耳,并無陰叛情事。

    及閱名冊,則紳衿富戶幾居其半。

    以籌思數日,至郡見太守曰:“此等人,名為教匪,實非教匪,而冊内共有二千數百戶,俱是良民,一時無知,惑于禍福之說,與之往還,冊上即列其名,并非從之為匪者也。

    星使到時,若将名冊上呈,勢必将各戶拿問,縱得原情釋放,而二千數百人家已破矣。

    ”太守曰:“子将若何?”對曰:“以某之愚,欲将名冊焚之,隻辦為首者數人而已矣。

    ”太守曰:“此舉甚善,然子且獲大咎,咎不止于褫職,盍再思之。

    ”公曰:“某思之已熟,一己獲罪,而能保數千戶無恙,亦何憚而不為?”太守曰:“子願,則好為之,毋令後人笑子拙也。

    ”公還,即舉名冊投之火,合署人皆大驚,既已,無可奈何。

    星使至,将首犯審明後,即饬取名冊。

    公曰:“某已查明,所列之人,俱系良民,留之恐拖累,已焚之矣。

    ”星使大怒,顧亦無可奈何,隻據實嚴參,褫公職,發新疆效力贖罪。

    公怡然就道,人或憐之,或嗤之,然此數千戶實良民,雖漏網,地方亦卒無事,而公竟殁于戍所。

    公殁後不十年,尚書即探花及第,孫、曾鼎貴。

    噫!孰謂天道無知,而報施果不足憑耶? ○朱柏廬 《筆陣圖》為羊欣作,李後主續之,世顧以為王右軍;《朱子家訓》乃昆山朱柏廬先生作,而訛為考亭,甚至翁森之《四時讀書樂》亦稱是考亭,豈不可笑?柏廬先生,明季諸生,國變後,隐居教授,著書滿家,皆力宗程朱,為理學正宗,與桐鄉張楊園先生同時并稱。

    楊園今已從祀兩庑,而先生僅祀鄉賢。

    同治庚午,巴縣廖養泉刺史綸攝新陽縣事,于城中為先生建專祠,而以從學諸子配享,蓋新陽乃昆山所分縣也。

     ○日本人斥陸王之學 本朝自陸清獻公嚴朱陸異同之辨,力排王氏之學,天下靡然從風。

    日本為海東小國,自儒教入其國中,伊國人亦恪守程朱之說,嘗見佐滕直方所著《韫藏錄》内載《筆記序》一篇,曰:“王陽明之學,實祖陸象山矣,故其所論說,大意與陸子同,而又不自謂學陸子,間去取于陸子之言,常欲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