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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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振生書法論 金壇蔣振生,原名衡,字湘帆,虎臣修撰之侄也。

    康熙時,以書名一時,碑版照耀四裔。

    年五十六歲,矢志書《十三經》,共八十餘萬言,閱十二年而訖事。

    南河河道總督高公斌特疏上呈禦覽,奉旨以墨刻頒行天下,授國子監學正。

    當寫經時,以恩貢選英山教谕,又舉博學鴻詞,皆力辭不赴,其專精如此。

    嘗雲:“學書者,不能為人宗祖,亦當與古人弟昆,何至為人子孫,甚至甘同奴仆!”雲雲。

    自負之高,有不可千古之概。

    所為古文,亦希蹤龍門,出入唐、宋諸大家。

    餘五世從祖文勤相國曾為序而行之。

    其《書法論》一篇,聚古人大旨于數百言之中,如探骊得珠,覺前賢紛紛議論均為饒舌矣。

    茲錄其全文于左: 自永字八法後,論者幾數萬言,惟孫過庭《書譜》、姜堯章《續書譜》二家言最詳。

    餘撮其要旨。

    第一在執筆,曰懸臂、中鋒。

    顔魯公雲:“撚破管,畫破紙”,蓋言五指齊用力。

    若雙鈎、單鈎諸法,雖三指着力,四、五指全無用處,故必右肘懸則靈動,五指撮管頂則堅勁。

    此乃返本還原,追蹤颉、邈、斯、邕作篆之意。

    夫竹簡漆書可容指腕兼運否?學書者先凝神端坐,使筆與手如鐵錐木柄,全然不動,純任天機運轉;左臂平按,久乃酸痛異常。

    此語從未經人道破。

    至運筆,則凡轉肩鈎勒,須提起頓下,然提、頓二字相連,捷于影響,少遲則犯落肩脫節之病,不可使盡筆,不可用順牽,凡畫之住處,直之末稍帶第二筆處,皆從左轉,所謂每筆三折,一氣貫注者也。

    有從無筆默處求之者,曰意,曰氣,曰神,曰布。

    有從有筆墨處求之者,曰絲牽,曰運轉,曰仰覆向背,疏密長短,輕重疾徐,參差中見整齊,此結體法也。

    魏晉人書,天然宕逸,唐人專用法,遂有九宮,分中左右上下界畫,使學者易趨,竊疑所謂口授訣即此也。

    餘拟四言曰:“中、正、靈、靜。

    ”中,則直看,每一字有中,如帝、宗、康之類,中直必與上點相對;若兩分之字,則左右各有中,如靖、辟、錄、軒;或上合下分,如聶、昂、靡;或上分下合,如瞿、替;或中合下下分,如嚣、兼;或中分上下合,如靈、墨;或三并,如職、雠;各以類取中,則停勻矣。

    正,則言橫畫懸臂,用力太過,則右昂起不平,如書、無之類。

    《皇甫君碑》尚犯此病,乃少作也。

    《九成宮》則平正,的是老筆。

    夫一字中主筆須平,他畫則錯綜用意,乃不呆闆。

    靈,則必由于懸臂,雖蠅頭亦使離幾半寸撚管,則大小一例也。

    靜,非精熟不曉。

    唐碑惟虞永興《孔子廟堂碑》、歐陽《九成宮碑》能造此境。

    顔《多寶塔》、柳《玄秘塔》中正之法悉備,靈尚有之,靜則竟未能到。

    降而黃、蘇、米皆火氣未除。

    元、明而後,不足言矣。

    臨帖須運以我意,參昔人之各異,以求其同,如諸名家各臨《蘭亭》,絕無同者;其異處各由天性,其同處則傳自右軍。

    以此求之,思過半矣。

    又正書用行草意,行草用正書法。

    學褚求其蒼勁處,學歐求其圓潤處,以怒張木強為歐,绮靡軟弱為褚,均失之。

    夫言者心之聲也,書亦然,右軍人品高,故其書潇灑俊逸。

    顔平原忠義大節,唐代冠冕,書法亦如端人正士,凜然不可犯;若其行草,郁屈瑰奇,天真爛熳之概,雄視千古。

    學者苟能立品以端其本,複濟以經史,則字裡行間,縱橫跌宕,盎然有書卷氣,胸無卷軸,即摹古絕肖,亦優孟衣冠,苟出心裁,非寒儉骨立,則怪異恣肆,非體之正也。

    竊願同志共凜斯言,庶稍有補乎。

    江南拙老人蔣衡撰。

     ○乞兒傳 拙老人有《乞兒轉》,載愈奇疾事甚奇,茲并錄之,其文曰:山東陸宣子自京師來,為餘言李公某之子,指甲中生肉管,赤色,頃刻長三尺餘,垂至地,能動,動則昏昧欲死。

    遍訪名醫治之,内府太醫、至方上士俱縮手,逡巡而退。

    公子于是取酒痛飲,引刀自斷之,出血數鬥,氣絕良久,蘇,複出如初。

    公子曰:“嗟乎!吾其死矣。

    ”乞兒者,不知其姓名,以豢蛇為業,聞之至,曰:“我能活之。

    ”阍人叱之,乞兒曰:“爾勿然,速白公子。

    ”李公聞之大喜,延入謂曰:“若果愈吾兒,吾分家之半以與若。

    ”乞兒大蛇劍負,昂昂直入中堂,居上座,口中謾罵諸醫者曰:“公子蛇頭疔也,其管通四肢百骸,絕則又出,若輩何能為!”請見公子。

    初,乞兒家多錢财,居室、衣服、飲食、車馬之屬,甚侈麗,賓客出其門下者,鬥雞走狗畢集,侍妾仆從,娼優歌舞,縱酒馳聘,弋獵無虛日。

    未幾病,病如李公子,破家求醫不可得。

    京師有白雲觀,正月十九日,舉國人畢集,名曰“燕九”,冀遇神仙。

    或曰仙往往雜俦人中賣藥,或類乞丐。

    當是時,乞兒父亦往,果遇丐者持大蛇,貌甚偉,心異之。

    問以子之病,曰:“能治”。

    因請之,許諾,既至,曰:“命而子速呼其妻來。

    屏左右,有一人留,而子即不治。

    ”乃置大蛇于地,命乞兒妻曰:“無懼。

    其持此納諸中,兩腿蹲地,鑿孔以出蛇,握首定視,蛇首與肉管相對,蛇以氣吸之則消。

    ”不移時,果如其言。

    蛇則紅絲百道,僵卧死,乞兒竟愈。

    乞兒既見公子,如其法治之,公子亦愈。

    李公大喜,竟分其産之半與乞兒。

     ○詹長人 詹長人者,徽之歙縣人,身九尺四寸以長,人競以“長人”呼之,遂亡其名,而以“長人”名。

    長人業墨工,身長故食多,手之所出不能糊其口之所入,不家食而來上海,依其宗人詹公五墨店以食,食雖多,而伎甚拙,志在求食者,論其伎且将不得食,困甚。

    偶遊于市,洋人谛視之,大喜,招以往,推食食之,食既飽,出值數百金,聘之赴外國。

    長人于是乘長風而出洋矣。

    出洋三年,曆東西洋數十國,旋行地球一周,計水程十餘萬裡,恣食宇内之異味。

    每到一國,洋人則帷長人,使外國人觀之,觀者均出錢以酬洋人。

    洋人擅厚利,稍分其赢與長人,長人亦遂腰纏數千金,娶洋婦,置洋貨而歸。

    昔之長人,今則富人矣。

    同治辛未,餘攝令上海,出城赴洋泾浜,途遇長人,前驅者呵之,見其倉皇走避,入一高門猶伛偻而進,異之。

    詢悉其故,将呼而問之,乃以澳斯馬國明年将鬥寶,長人又被洋人雇以出洋,往作寶鬥矣。

    聞長人言:所到之國,其國王、後妃以及仕宦之家,鹹招之入見,環觀歎賞,飲之食之,各有贈遺。

    外國人山川、城郭、宮殿、人物,皆曆曆在目中,眼界恢擴,非耳食者可比。

    噫!昔者一旬三食猶難,今則傳食海外,尊為食客之上,可謂将軍不負腹矣。

    際遇亦奇矣哉! ○婺州鬥牛俗 燕齊之俗鬥雞,吳越之俗鬥蟋蟀,古也有然。

    金華人獨喜鬥牛,則不知始于何時。

    餘在婺州十有六年,每逢春秋佳日,鄉氓祈報祭賽之時,辄有鬥牛之會,先期觞延客,竭誠敬,比日至之時,國中千萬人往矣。

    鬥場辟水田四、五畝,沿田塍皆搭台,或置桌凳,以待客及本村老幼婦女。

    賣餅餌者,賣瓜果者,裝水煙者,薨薨緝緝然,猱雜于前後左右。

    牛之來也,鳴钲前導,頭簪金花,身披紅袖,族擁護之者數十人。

    既至田中,兩家各令健者四人翼其牛,二牛并峙,互相注視,良久乃前鬥,鬥以角,乘間抵隙,各施其巧,三五合後,兩家之人即各将其牛拆開,複族擁去。

    觀者不知其孰勝負,而主之者已默窺其勝負矣。

    勝者親友歡呼從之,若奏凱狀,牛亦軒然自得,徐徐步歸。

    負者意興索然,即左右者俱垂頭喪氣焉;小負之牛尚可養成氣力,更決雌雄;大負則殺而烹之,蓋銳氣已挫,不能再接再厲矣。

    鬥之日,聚集群牛不下三、五十頭,其登場相角者,亦不過十數頭,餘皆自崖而返耳。

    牛之佳者,不大勝,亦不大敗;次者,雖敗,猶能好整以暇,無轍亂旗靡态;下者,則蒼黃抵觸,血肉淋漓,奔逃橫逸,濺泥滿身,沖出〔堤〕塍,掀翻台凳,不可牽挽。

    于是老婦孺子暨粉白黛綠者,嘩然争避,或失足田中,或倒身岸下,遺簪墜珥,衣服沾濡,頭面損,相将相扶而去。

    真可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矣。

    鬥勝之家,張筵款客,高朋滿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