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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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乃在茶店?”曰:“是日相勸在茶店,故就彼處書之。
”曰:“爾本拟作代筆,故紙筆皆帶往乎?”曰:“否。
是從茶店借來之筆,而紙則買之也。
”餘曰:“信乎?”曰:“信。
”遂令将其帶入後堂,而傳作中之某乙入,則拍案曰:“王某并不欠錢,爾與姚某騙至爾家,逼令出券,爾乃硬行書中,此何理耶?”乙惶懼曰:“某不過為好相勸,實無逼勒事。
”餘曰:“先在茶店,已經言明;何以又至爾家?”乃曰:“某開煙館,家有餘地,是以王某随姚某來,而某甲又欲吸煙,故就某家寫據,因将某書作中,并無逼勒事。
”餘大笑,令将原、被、代筆三人皆來前,谕被告曰“此案我已訊明,爾所欠不止一百六元,乃三百八十元。
”王大驚,哭曰:“天乎!冤哉!”姚亦從旁代白曰:“實止一百六元。
”餘曰:“固也。
票共有三:一在爾家寫者,一在茶店寫者,一在某乙煙館寫者,豈非三百十八元耶?今一票已呈,尚有二票,可速交出!”皆相顧愕眙。
爰将三人重懲枷示,而釋王某去。
越日,有醫士陳君來署曰:“幸矣哉,公之拆獄也!”餘問故,曰:“先一日出門視疾,足乏,于廟中蔔肆小坐,俄來一人,手持香燭,容色倉皇,蔔者其素識也,呼之詢以何往,曰:‘前村姚某欺我懦,與惡棍串通,捏造借券,控你于縣,明日将訊矣,有中證,有筆據,我口又呐,勢不能辨,毋甯死耳!将先往訴于神而死。
’蔔者止之曰:‘姑往審,審而負,訴于神。
請先為子蔔之。
’蔔既,視其爻曰:‘甚吉,有貴人解,當無礙。
’我随詢其名,即公昨斷之案也。
今已得直,可無死矣。
”餘聞之駭然。
未錢債,訟獄中細事耳,使爾日掉以輕心,不幾緻死一命乎!袁簡齋先生有句雲:“獄豈得情甯結早,判防多誤每刑輕。
”餘常服膺,以為仁人之言。
由今思之,一誤且不可,況多誤再加之刑乎!甚矣,為地方官者之難也! ○地方官微行之利弊 顧淡如先生菊生攝理紹興府事,有父母神明之譽。
嘗聞某鎮有開場聚賭者,派員訪之,返命則雲:“逃散久矣。
蓋有一人狀貌與先生類者,泊舟市橋,至鎮上買少物,不計伯而去。
于是匪黨疑先生親訪,即刻奔走。
”先生笑曰:“吾安得如是百十化身,使入縣鄉間,處處有一顧淡如哉!”餘在南彙鞫一獄,訊問之詞偶中其隐,案中有疑數日前煙館内話是事,有一蒼髯者在彼吸煙,謂是餘私訪得其情,遽吐實。
實則餘并未出門也。
在青浦時,至金澤鎮勘案,微服步行,村落中遇一老妪,妪問餘曰:“今日官來此,先生其随官來者耶?”餘佯為不知,詢其故,妪以勘案告。
餘因問其官之賢否,妪曰:“官甚好,但有一件惡處。
”餘驚問之,則曰:“我處每年春日演艱巨,自此官到來,禁不複作耳。
”俄而驺從畢集,妪驚,餘慰之曰:“妪勿怪,我之禁戲,乃以兵燹之後為若等惜物力也,與其看一日戲費錢數百文”,因指其身之敝衣曰:“何如到冬日制一新棉襖乎?”妪笑,餘亦笑而去。
又嘗至章練塘鎮比卯,衆尚未集,乃易服至鎮廟瞻眺,歸則繞鎮後田塍中行,绮交繡錯,迷不得路,無可問津。
正猶豫間,忽田間來一人曰:“官其迷路耶?”餘曰:“然。
”遂引餘出,意甚殷勤,且延至家獻茶。
餘謝之,睇其面,似曾相識者,因詢之曰:“記在何處見爾?”聳然曰:“小人徐德全也。
”徐德全者,曾因奪蕩田,聚衆鬥毆,餘杖之一百得也。
餘不覺駭然,遂謂之曰:“此後宜作好人,争鬥非好事,切須戒之。
”徐唯唯,送至道左而别。
歸後,與友人言:“此人曾受滿杖,乃邂逅相遇,既無怨,且知敬愛。
小人革面,亦見青邑民俗之淳。
”然自後思之,白龍魚服,困于豫且,微行究非正道也。
○左爵相創設書局 今各直省多設書局矣,而事則肇于左爵相,局則肇于甯波。
爵相創軍府于嚴州,嚴當兵燹之後,田疇荒蕪,草木暢茂,遺民無所得食。
爵帥于赈濟之外,發銀萬兩購買茶筍,俾百姓得采撷于深山窮谷以為資,茶筍制成,紮發甯波變價,往返二次,歸正款外,得羨金數千兩。
爵相以亂後書籍闆片多無存者,饬以此羨餘刊刻四書五經。
嗣杭城收複,複于省中設局辦理,即以甯波之工匠從事焉。
蘇州、金陵、江西、湖北相繼而起,經史賴以不墜,皆爵相之首創也。
爵相自奉甚儉,所得養廉銀,除寄家用二百金外,悉以赈民。
甯波海關有巡撫平餘銀八千兩,循例解往,爵相謂:“今日之我無需于此款,本可裁;然裁之則後任将不給于用,不可以我獨擅清名,而緻他人于困境。
”追受之而轉給赈局。
其用心忠厚如此。
後丁雨生中丞為方伯時,不受平餘。
比升巡撫,則命複之,曰:“不可累後人。
”亦同爵相之意也。
○青浦城隍神之靈異 青浦城隍神,為明方伯上海沈公諱恩。
公清風亮節,彪炳郡乘。
殁為明神,靈爽丕著。
有蘇人以藩掾來提饷者,遊于寝宮,頗加慢。
是夜,忽哀号叩首,遍身杖痕,其從者亟命舟載歸,未及家即死。
此事見《青浦縣志》。
公墓在上海,青海人恒醵資前往修理,至今不廢。
餘宰青邑二年,遇雨不時,往禱辄應。
同治己巳六七月間。
淫雨不止,縣境地勢最下,将有淪胥之患。
餘以邑經賊擾,凋瘵未起,孑遺之民不堪再被水災,因虔禱,以年近六十,死不為夭,願将己之生年為民請命;倘可挽回,殒身不恨。
祝畢,乃起立再白神,謂:“我志如是,特恐神不能代達天聽耳。
”明嘉定陸文魚署教谕事,笑曰:“君方求神,乃作此語激神耶?”然自此雨勢漸止,餘亦無恙。
是殆會當晴霁,故餘得苟全性命耳。
○曾文正為巨蟒轉生 曾文正公碩德重望,傳烈豐功,震于一時;顧性畏雞毛,遇有插羽之文,皆不敢手拆。
辛未十月,到上海閱兵,餘供張已備,從者先至,見座後有雞毛帚,囑去之,謂公惡見此物。
不解其故。
公姻家郭慕徐觀察階告餘雲:“公舊第中有古樹,樹神乃巨蟒。
相傳公即此神蟒再世,遍體癬文,有若鱗甲。
每日卧起,床中必有癬屑一堆,若蛇蛻然。
然喜食雞肉,而乃畏其毛,為不解耳。
”後閱《随園随筆》,言:“焚雞毛,修蛇巨虺聞氣即死,蛟蜃之類亦畏此氣。
”乃悟公是神蟒轉世,故畏雞毛也。
宋文信國公傳為吉安潭中黑龍降生。
信國柴市殉難後,是日,其鄉風雨大作,人見黑龍複歸于潭,與公之異将毋同? ○高僧轉世 餘前記家文簡相國及晴岩編修,以為高僧轉世矣。
因憶故友歙縣程印鵲太守兆綸事。
太守之封君賈于蘭溪,與城外廣濟庵老僧最契。
一日,見僧來,迳人内室,追而問之,則已舉一子矣。
太守生五六歲時,封君攜之入庵,登堂入室,恍若素習。
返即大病,雲欲歸去,幾瀕于死。
自是不敢複往。
至十餘歲及三十歲,兩次被人強拉以遊,歸又大病。
從此望門卻步。
引太守親為餘言者。
餘與太守曾同遊石門坎之六松亭,太守在溪邊獨立,餘自上望之,俨然一老衲也。
比見長洲彭文敬公所為《靈鹫兩僧傳》,則文敬公亦似
”曰:“爾本拟作代筆,故紙筆皆帶往乎?”曰:“否。
是從茶店借來之筆,而紙則買之也。
”餘曰:“信乎?”曰:“信。
”遂令将其帶入後堂,而傳作中之某乙入,則拍案曰:“王某并不欠錢,爾與姚某騙至爾家,逼令出券,爾乃硬行書中,此何理耶?”乙惶懼曰:“某不過為好相勸,實無逼勒事。
”餘曰:“先在茶店,已經言明;何以又至爾家?”乃曰:“某開煙館,家有餘地,是以王某随姚某來,而某甲又欲吸煙,故就某家寫據,因将某書作中,并無逼勒事。
”餘大笑,令将原、被、代筆三人皆來前,谕被告曰“此案我已訊明,爾所欠不止一百六元,乃三百八十元。
”王大驚,哭曰:“天乎!冤哉!”姚亦從旁代白曰:“實止一百六元。
”餘曰:“固也。
票共有三:一在爾家寫者,一在茶店寫者,一在某乙煙館寫者,豈非三百十八元耶?今一票已呈,尚有二票,可速交出!”皆相顧愕眙。
爰将三人重懲枷示,而釋王某去。
越日,有醫士陳君來署曰:“幸矣哉,公之拆獄也!”餘問故,曰:“先一日出門視疾,足乏,于廟中蔔肆小坐,俄來一人,手持香燭,容色倉皇,蔔者其素識也,呼之詢以何往,曰:‘前村姚某欺我懦,與惡棍串通,捏造借券,控你于縣,明日将訊矣,有中證,有筆據,我口又呐,勢不能辨,毋甯死耳!将先往訴于神而死。
’蔔者止之曰:‘姑往審,審而負,訴于神。
請先為子蔔之。
’蔔既,視其爻曰:‘甚吉,有貴人解,當無礙。
’我随詢其名,即公昨斷之案也。
今已得直,可無死矣。
”餘聞之駭然。
未錢債,訟獄中細事耳,使爾日掉以輕心,不幾緻死一命乎!袁簡齋先生有句雲:“獄豈得情甯結早,判防多誤每刑輕。
”餘常服膺,以為仁人之言。
由今思之,一誤且不可,況多誤再加之刑乎!甚矣,為地方官者之難也! ○地方官微行之利弊 顧淡如先生菊生攝理紹興府事,有父母神明之譽。
嘗聞某鎮有開場聚賭者,派員訪之,返命則雲:“逃散久矣。
蓋有一人狀貌與先生類者,泊舟市橋,至鎮上買少物,不計伯而去。
于是匪黨疑先生親訪,即刻奔走。
”先生笑曰:“吾安得如是百十化身,使入縣鄉間,處處有一顧淡如哉!”餘在南彙鞫一獄,訊問之詞偶中其隐,案中有疑數日前煙館内話是事,有一蒼髯者在彼吸煙,謂是餘私訪得其情,遽吐實。
實則餘并未出門也。
在青浦時,至金澤鎮勘案,微服步行,村落中遇一老妪,妪問餘曰:“今日官來此,先生其随官來者耶?”餘佯為不知,詢其故,妪以勘案告。
餘因問其官之賢否,妪曰:“官甚好,但有一件惡處。
”餘驚問之,則曰:“我處每年春日演艱巨,自此官到來,禁不複作耳。
”俄而驺從畢集,妪驚,餘慰之曰:“妪勿怪,我之禁戲,乃以兵燹之後為若等惜物力也,與其看一日戲費錢數百文”,因指其身之敝衣曰:“何如到冬日制一新棉襖乎?”妪笑,餘亦笑而去。
又嘗至章練塘鎮比卯,衆尚未集,乃易服至鎮廟瞻眺,歸則繞鎮後田塍中行,绮交繡錯,迷不得路,無可問津。
正猶豫間,忽田間來一人曰:“官其迷路耶?”餘曰:“然。
”遂引餘出,意甚殷勤,且延至家獻茶。
餘謝之,睇其面,似曾相識者,因詢之曰:“記在何處見爾?”聳然曰:“小人徐德全也。
”徐德全者,曾因奪蕩田,聚衆鬥毆,餘杖之一百得也。
餘不覺駭然,遂謂之曰:“此後宜作好人,争鬥非好事,切須戒之。
”徐唯唯,送至道左而别。
歸後,與友人言:“此人曾受滿杖,乃邂逅相遇,既無怨,且知敬愛。
小人革面,亦見青邑民俗之淳。
”然自後思之,白龍魚服,困于豫且,微行究非正道也。
○左爵相創設書局 今各直省多設書局矣,而事則肇于左爵相,局則肇于甯波。
爵相創軍府于嚴州,嚴當兵燹之後,田疇荒蕪,草木暢茂,遺民無所得食。
爵帥于赈濟之外,發銀萬兩購買茶筍,俾百姓得采撷于深山窮谷以為資,茶筍制成,紮發甯波變價,往返二次,歸正款外,得羨金數千兩。
爵相以亂後書籍闆片多無存者,饬以此羨餘刊刻四書五經。
嗣杭城收複,複于省中設局辦理,即以甯波之工匠從事焉。
蘇州、金陵、江西、湖北相繼而起,經史賴以不墜,皆爵相之首創也。
爵相自奉甚儉,所得養廉銀,除寄家用二百金外,悉以赈民。
甯波海關有巡撫平餘銀八千兩,循例解往,爵相謂:“今日之我無需于此款,本可裁;然裁之則後任将不給于用,不可以我獨擅清名,而緻他人于困境。
”追受之而轉給赈局。
其用心忠厚如此。
後丁雨生中丞為方伯時,不受平餘。
比升巡撫,則命複之,曰:“不可累後人。
”亦同爵相之意也。
○青浦城隍神之靈異 青浦城隍神,為明方伯上海沈公諱恩。
公清風亮節,彪炳郡乘。
殁為明神,靈爽丕著。
有蘇人以藩掾來提饷者,遊于寝宮,頗加慢。
是夜,忽哀号叩首,遍身杖痕,其從者亟命舟載歸,未及家即死。
此事見《青浦縣志》。
公墓在上海,青海人恒醵資前往修理,至今不廢。
餘宰青邑二年,遇雨不時,往禱辄應。
同治己巳六七月間。
淫雨不止,縣境地勢最下,将有淪胥之患。
餘以邑經賊擾,凋瘵未起,孑遺之民不堪再被水災,因虔禱,以年近六十,死不為夭,願将己之生年為民請命;倘可挽回,殒身不恨。
祝畢,乃起立再白神,謂:“我志如是,特恐神不能代達天聽耳。
”明嘉定陸文魚署教谕事,笑曰:“君方求神,乃作此語激神耶?”然自此雨勢漸止,餘亦無恙。
是殆會當晴霁,故餘得苟全性命耳。
○曾文正為巨蟒轉生 曾文正公碩德重望,傳烈豐功,震于一時;顧性畏雞毛,遇有插羽之文,皆不敢手拆。
辛未十月,到上海閱兵,餘供張已備,從者先至,見座後有雞毛帚,囑去之,謂公惡見此物。
不解其故。
公姻家郭慕徐觀察階告餘雲:“公舊第中有古樹,樹神乃巨蟒。
相傳公即此神蟒再世,遍體癬文,有若鱗甲。
每日卧起,床中必有癬屑一堆,若蛇蛻然。
然喜食雞肉,而乃畏其毛,為不解耳。
”後閱《随園随筆》,言:“焚雞毛,修蛇巨虺聞氣即死,蛟蜃之類亦畏此氣。
”乃悟公是神蟒轉世,故畏雞毛也。
宋文信國公傳為吉安潭中黑龍降生。
信國柴市殉難後,是日,其鄉風雨大作,人見黑龍複歸于潭,與公之異将毋同? ○高僧轉世 餘前記家文簡相國及晴岩編修,以為高僧轉世矣。
因憶故友歙縣程印鵲太守兆綸事。
太守之封君賈于蘭溪,與城外廣濟庵老僧最契。
一日,見僧來,迳人内室,追而問之,則已舉一子矣。
太守生五六歲時,封君攜之入庵,登堂入室,恍若素習。
返即大病,雲欲歸去,幾瀕于死。
自是不敢複往。
至十餘歲及三十歲,兩次被人強拉以遊,歸又大病。
從此望門卻步。
引太守親為餘言者。
餘與太守曾同遊石門坎之六松亭,太守在溪邊獨立,餘自上望之,俨然一老衲也。
比見長洲彭文敬公所為《靈鹫兩僧傳》,則文敬公亦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