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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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報應之靈兩則 (一) 鬼神報應之說,儒者所不道,然确有其事,足為世人鑒戒者。

    先大夫官福建時,有李某者,江蘇常州人也,以巡檢需次充督轅巡捕官。

    其人有幹才,白皙в須眉甚口。

    總督阿公林保深愛之。

    會有相士自都中來,曾識阿公于微時者也。

    阿公館之外,而令李某于同官處為之推毂。

    未兩月,獲千金,相士深感之。

    将别去,李餞之,謂曰:“君此行得多金,ム誰之力?”相士謝曰:“公之賜也”。

    曰:“仆有一事奉煩,可乎?”曰:“何不可之有!”曰:“君将行,總督必問君曆觀省中各官員何人最貴,君第曰:‘無逾于李巡捕者。

    ’則拜德多矣。

    ”相士許諾。

    比行,阿公果如所問,對曰:“曆觀巡撫以下,狀貌應富貴固多,然無逾于李某,将來功名不下于公。

    ”遂别去。

    阿公自是待之加厚,李亦深自匿。

    一日召入署,謂之曰:“我欲拔擢汝,而汝之官太卑,今方開事例,我資汝二千金,汝可捐通判,赴選後,我再為設法。

    ”李從之,捐通判,入都候铨。

    阿公指名奏調,即奉旨發往福建委用。

    到省後,人皆知為總督所屬意者,其門如市,李亦呼吸風雷,頓改故态矣。

    未幾,以獲盜功保升同知。

    又未幾,阿公遷去,瀕行,密摺保薦,得旨以知府記名。

    旋署泉州府知府。

    時先大夫攝氵丙洲場鹽大使,正其所屬。

    新歲到府賀正,本相識也,一則飛上枝頭變鳳凰矣,然相待亦尚款洽。

    越日,省中有候補通判謙山俞君益者,以公事至,與先大夫亦舊識,遂同寓一店中。

    店固距府署不遠也。

    愈往谒李,李訂翌日晚筵,并雲亦須延先大夫。

    次日聞升炮聲,以為太守且來答拜,俞亟衣寇以待,而久不至,遣人探之,則雲太守出門遇鬼,回署不複出矣。

    明日仍不出。

    又明日,俞往視之,李延入卧内,曰:“正欲迎君,來甚善,當以後事相托。

    ”俞詢其故,曰:“前日方出門,忽見數人攔輿擊我,我呼隸執之,不見,乃知為鬼,入夜即病。

    夢冥王提往質訊,緣有人控我十款,我俱不承。

    冥王甚怒,昨夜複訊,杖鐵棒百,痛甚,姑承一款。

    ”因啟衾示俞,兩股皆作青黑色。

    遂令仆開箱取錦軸畫,展之,乃一美女,俞驚問何人,曰:“不肖事,何必言。

    ”遽取火燒之,歎曰:“所承即此案也。

    ”俞不忍留,再三安慰而出。

    出與先大夫言之,共相歎詫。

    越日,天甫明,李遣人邀俞及先大夫,一見即執手流涕曰:“死矣。

    昨夜冥王尤怒,拷訊極酷,最後竟炮烙我,我不任受,已盡承矣。

    今日不能日中,所以亟請二君至者,床下尚有三千金,奉懇持作扶柩及歸孥之用。

    他無所囑。

    ”因歎曰:“我命本合作知府,因急于求進,機械變詐,造成惡業,緻夭天年。

    君等不信,數日後當有簡放泉州府之部文矣。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切勸諸君居易俟命,以我為前車之鑒也可。

    ”言訖,遂瞑。

    李本魁梧潔白,比殓時,縮短如童子,通體顔色焦黑如桴炭,知炮烙之加,定非虛語。

    死之三日,部文到省,奉,旨以李某補授泉府知府。

     (二) 福州薩虎山者,翰林薩龍光之兄也。

    薩氏為福州巨姓,世業鹾。

    虎山舉孝廉,大挑得知縣,因總鹾綱,遂不赴補。

    虎山人極平正,慷慨喜結納,各官多與之交好。

    一日,衙參将散之際,聞有人言其死者,先大失遂與同官數人往探其喪。

    至門,寂若無事,姑人焉,而虎山俨然出。

    衆愕然,虎山笑曰:“諸公以某為死耶?”衆不能答。

    乃曰:“死誠死矣,生暫生耳。

    ”因言:“昨午坐而假寐,忽見一吏持票拘之,遂随之行,至邑城隍廟,始悟非人間。

    見一吏似相識,而忘其姓名,詢之故,曰:‘少待自知之。

    ’俄頃神升座,隸引之入,神謂曰:‘有一事,須君對質。

    某年月日送一私販到龍溪縣杖斃,尚憶之否?”言未既,則鹽販跪階下呼冤索命,我對曰:‘彼時某在鹽公所,鹽快緝一私販至,某呈送到縣,事實有之,然并無囑令杖斃之事。

    夫鹽快緝私販,例也;公所呈送私販到官,亦例也。

    其是否應仗斃,當問彼時之官,不當問此時之某。

    ’神曰:‘固知君無罪,但冥間之律,必須兩造相質無異詞,乃能完案。

    前因君壽數未盡,故遲之到今;今君數已盡,是以傳來一質。

    案已結,君可休矣。

    ’回視,私販者已不見,我乃知已死。

    遂前懇曰:‘某有二事示完,一則友人托孤于某,已撫養長大,須為之畢煙;一某薄有資産,人欠某債者,券盈匣,然其中有能償者,有不能償者,惟某知之,若不為别白,将來子孫一概索之,則貧窮者受苦矣。

    願乞二日期,了此二事。

    ’神鑒我心,準予給假,饬吏送還,至夜半而蘇。

    令日遣人追友人子來,為之無婚;并檢券之不能償者,召而還之。

    二事已了,明日複死矣。

    ”衆問:“君死後當何如?”曰:“我已問之吏矣,為人若無罪業,則生為何等人,死即何等鬼,與陽世無異。

    ”曰:“若不轉生乎?曰:“我亦問之吏矣。

    今世為何等人,則來世亦為何等人。

    若作善,則來世勝于今世矣;若作不善,則來世遜于今世矣。

    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因,今生作者是。

    ’此理絲毫不爽。

    敬告諸公,其各勉之。

    ”握手鄭重而别。

    次日果卒。

    先大夫嘗謂少年氣盛,每持阮瞻論,不信鬼神報應之事,及目擊李、薩二君死時狀,乃知陰陽确有此理。

    從此曆典州縣,守分安命,不敢妄為一事,妄起一念。

    臨上質旁,在在若帝天昭格矣。

    此二事,餘幼時随侍衙齋,熟聞庭訓。

    既以自警,亦每舉以戒人。

     ○居官奢儉之關系 先大父嘗訓餘兄弟曰:“居家儉,則居官廉。

    吾曆官數十年,見奢者未嘗不以貪敗。

    ”白山尚書采此語入公《墓志》中。

    餘曆官亦三十年矣,每見儉樸者,子弟類能自立;奢汰者,子孫無不貧窮。

    所謂‘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也。

    明上海人喬純所先生懋敬官廣西布政使,居官廉儉,雖曆官藩臬,仍布衣蔬食,常曰:“士大夫不可一日無窮措大氣。

    ”旨哉斯言!先生著有《廉鑒》四卷,餘宰上海時訪之未得也。

     ○用兵以氣為主 用兵以氣為主。

    鹹豐庚、辛間,浙江賊氛甚熾,官軍屢挫,張璧田軍門嘗指其士卒告餘曰:“子視其狀貌糾糾桓桓,殊不知疊經喪敗,心膽俱碎,見賊即走,不可用矣。

    ”至同治壬戌,相距僅一年耳,左帥駐師衢州,李帥紮營滬上,一号令之,壁壘旌旗均各變色。

    餘時在四時軍中,所用之兵勇将弁,率多杭州潰散之餘,然遇賊辄奮擊,所向有功。

    先時我軍望見賊之旗幟則走;後則賊望見我之旌麾即逃,豈非氣之為哉?壬戌夏五月二十一日,粵賊十餘萬,自蘇來,分十二枝,四面馳突,圍程軍門學啟新橋營數十匝。

    李帥聞之,新勒兵馳救,所部卒離皖數月,不得一當賊,至是勇氣百倍。

    軍門望見師旗,亦突圍夾擊。

    我兵無不一當十,賊大敗,奔還。

    是役也。

    有一卒殺數十人,最後遇一悍賊,鏖戰良久,兵刃俱折,至以手相搏,互于地,賊取其斷刀刎其頸,卒亦以拳扌甚其胸。

    正危急間,忽見賊失其首,躍起驚視,則一卒手斬賊頭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