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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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舌(仁宗時在東宮,奏罷之)。

    又每作佛事,辄得賄奏釋罪囚,如元貞初釋大詈三十人、杖以下百人。

    凡奴婢殺主、妻妾殺夫,皆得夤緣亻幸免,率以為常(皇中禦史台言其弊,始禁之)。

    此其威勢之橫,雖強藩悍相不過也。

    由此觀之,朝廷之政為其所撓,天下之财為其所耗,說者謂元之天下,半亡于僧,可為炯鑒雲。

     按《北史》:後魏孝文帝時,沙門統昙獻奏:平齊戶有能歲輸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祗戶。

    又請民犯重罪者,以為佛圖戶,供諸寺灑掃。

    诏許之。

    此又有元僧寺占田脫罪之濫觞也。

     元制蒙古、色目人随便居住元時,蒙古、色目人聽就便散居内地。

    如貫雲石乃功臣阿裡海牙之孫,而居江南。

    葛邏祿乃顔随其兄宦遊,而居浙之鄞縣。

    薩都刺本答失乃蠻氏,而為雁門人。

    泰不華本伯牙吾氏,其父塔不台始家台州。

    餘阙本唐兀氏,其父始居廬州。

    肖乃台本秃伯怯烈氏,而家東平。

    忽都鐵木祿本赤合魯氏,而家南陽。

    徹裡本燕隻吉台氏,以曾祖太赤封徐、邳二州,遂家徐州。

    怯烈本西域人,而家太原。

    察罕本西域人,鐵連本乃蠻人,而皆居绛州。

    孟本西域人,而居北平。

    纥石烈希元本契丹人,而居成都。

    伯顔師聖本哈喇魯氏,而居濮陽。

    石抹宜孫以其父鎮台州,遂家于台。

    《明史》:道同,河間人,其先蒙古族也。

    又趙榮,其先本西域人,元時入中國,家閩縣,遂為閩人。

    如此類者甚多。

    顧嗣立《元詩選》所謂元時漠北諸部仕于朝者,多散處内地是也。

    按《元史》:世祖至元二十三年,以從官南方者多不歸,遣使盡徙北還。

    可見自初色目人已多散處他邑。

    不甯惟是,更有與内地人聯姻者。

    如伯顔不花之母鮮于氏乃鮮于樞之女(見《元史》),松江人俞俊娶也先普化之侄女(見《辍耕錄》。

    按《遼史》太宗會同三年诏契丹人授漢官者聽與漢人婚姻,則遼時已有此例)。

    《元史》:大德七年,以行省官久任,多與所部人聯姻,乃诏互遷其久任者。

    (又元時蒙古、色目人有同漢人姓名者,如察罕帖木兒系出北庭,以祖父家于颍州,遂姓李字庭瑞。

    丁鶴年本西域人,以其父職馬祿丁為武昌達魯花赤,遂以丁為姓而名鶴年。

    又有内地人作蒙古名者,如賀勝,縣人,字伯顔。

    楊朵耳隻及來阿八赤皆甯夏人,劉哈喇不花本江西人,褚不華本隰州人,昂甘兒本張掖人,朵兒赤本甯州人,楊傑隻哥本寶坻人,李忽蘭吉本隴西人,抄兒本汴梁陽武人,謝仲溫本豐州人,而其孫名孛完,綦公直益都人,而其子名忙古台。

    事俱見《元史》,亦一時風尚也。

    至如賈昔剌本大興人,皇子拖雷以其須黃,賜此名。

    楊賽因不花本播州土官,世祖以其歸附,特賜以國語為名。

    此又出于特賜者。

    《明史·楊傳》:元末有廣西土官岑伯顔,可見元時土官多有以蒙古語為名者,蓋又因播州之特賜,而諸土官皆效之)。

     元人名多相同仁和邵戒《三續弘簡錄》記元人名氏相同者甚多。

    有九伯顔:一為世祖時平宋功臣,一為世祖時江西左丞,一為成宗時河南平章,一為武宗時附馬,一為文宗時左丞相,一為文宗時河南行省丞相,一為順帝時右丞相,一為順帝時湖廣平章,一為順帝時中書平章。

    十三脫歡:一為太祖五世孫安定王,一為太宗侍臣,一為憲宗時紮剌兒部人,一為世祖時福州達魯花赤,一為附馬術安傅,一為武臣苫徹子,一為成宗時參知政事,一為丞相哈刺哈孫子,一為叛王合丹孫,一為仁宗時西台中丞,一為泰定時诏書侍禦史,一為文宗時湖廣平章,一為順宗帝時佥樞密院,殉難膠州。

    十五脫脫:一為烈祖曾孫,一為憲宗時皇族,一為蔑裡乞部長,一為世祖時千戶,一為功臣劉國傑子,一為木華黎玄孫,一為康裡國族,一為仁宗初遼王,一為仁宗時雲南王,一為英宗時南台禦史大夫,一為泰定時中書參議,一為順帝時右丞相,監修三史,一為順帝時翰林承旨,一為至正中知樞密院事,一為至正中萍鄉州同知,殉國難。

     前明有兩北京《明史》:洪武初取河南州郡,乃诏以開封府為北京,應天府為南京,而以故元都為北平府。

    及永樂元年,乃以北平為北京,設留守,而開封府北京之名遂廢。

    十八年遷都北京,诏改京師(金陵)為南京,而以北京為京師。

    洪熙元年,仁宗将還都南京,诏北京諸司悉稱行在。

    正統六年,定都北京,乃诏文武諸司悉去行在之稱。

     明初用人不拘資格古來破格用人,或一言契合,立擢卿相。

    如漢武帝之于公孫弘,唐太宗之于馬周,固史不絕書,然未有如明太祖之不測者。

    嘗語吏部曰:“資格為常流設耳,有才能者當不次用之。

    ”故官職所加,多出非望。

    洪武十一年,由布衣超擢者九十五人。

    十五年,又以經明行修之士三千七百馀人,各授布政使參議等官。

    此其大較也。

    今按《明史》各傳,如錢唐由布衣以明經對策稱旨,擢史部尚書。

    秦約以文學召試《慎獨箴》第一,擢禮部侍郎。

    曾泰由秀才擢戶部尚書。

    嚴震直由糧長擢通政使參議。

    丁士梅、童權皆以秀才擢知府。

    李德以孝廉擢應天府尹。

    陳思道由主事擢兵部侍郎。

    李原名由禦史擢禮部尚書。

    詹徽由秀才擢都禦史。

    呂震由監生擢山東按察使。

    端複初由經曆擢刑部尚書。

    黃福亦由府經曆擢工部侍郎。

    楊靖由吏科庶吉士擢戶部侍郎。

    開濟官國子監,罷歸,擢刑部尚書。

    翟善由文選主事擢本部尚書。

    馮堅由典史擢佥都禦史。

    李仕魯由府同知擢大理寺卿。

    王尚賢由甯遠尉擢廣西參政。

    鄒俊由祥符丞擢太常卿。

    元善由靜甯州判擢佥都禦史。

    李行素由芝陽令擢刑部侍郎。

    諸葛伯衡由肇州吏目擢陝西參議。

    鮑恂、餘诠、張長年等又皆以明經擢文華殿大學士。

    蓋當開國之初,急于求才,且以官爵聳動天下,故有此不次之舉。

    而一時人才,亦即出其中,經濟名行皆卓然有以自見。

    固知天下之才,惟上所取,非資格所能盡也。

    然一時識拔,亦未必盡得其生平,故亦有不旋踵辄敗者。

    帝又威斷不測,稍不稱意,誅谪随之。

    胡、藍二黨外,諸臣之以小故陷重辟者,指不勝屈。

    故解缙上書謂:“進人不擇賢否,所謂取之盡锱铢;殺人不論情罪,所謂用之如泥沙也。

    ”成祖時猶有破格之事。

    如永樂十八年擢人才,布衣馬麟等十三人為布政司參議等官。

    又陳濟以布衣召修《永樂大典》,即授為都總載官。

    洪、宣以後,率循資格,惟正統初張鳳由刑部主事超授本部侍郎而已。

    景泰中俞山由舉人擢吏部侍郎,俞綱由諸生擢兵部侍郎,皆入閣預機務,則又因藩邸舊恩之故。

    蓋資格既定,天下之才亦遂胥出于是,非必資格外别有非常之才,為網羅所不及也。

     有明進士之重唐、宋以來,最重進士。

    其所謂舉人者,不過由各府解送,俾赴禮部試,如今生員欲試鄉闱,必先由學使錄送也。

    舉人試禮部不第,仍須再應鄉舉(詳見“舉人”條内),本無可入仕之路。

    至前明始有舉人三次會試不第,即許赴吏部就職之例,部中另立班铨注,自此舉人得登仕籍。

    今會試三科不中式者就部揀選,猶是前明遺制也。

    然有明一代,終以進士為重。

    凡京朝官清要之職,舉人皆不得與。

    即同一外選也,繁要之缺必待甲科,而乙科僅得邊遠簡小之缺。

    其升調之法亦各不同,甲科為縣令者,撫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