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之征大理也,師出臨洮,由六盤山逾土番,經行劍外二千餘裡。
既至忒刺,分三道進至滿陀城,過大渡河,乘革囊及筏以濟,又渡金沙江,遂入大理,留兀良合台鎮之而歸。
憲宗八年,世祖奉命攻鄂,憲宗又诏兀良合台自交廣引兵來會。
兀良合台由橫山寨象州入靜江府,連破辰、沅,圍潭州,遂至鄂,與世祖會。
其時尚未得南宋地,宋人方防蒙古于北,而蒙古兵忽自南來,舉國皆駭,則以蒙古先得西域,已入據大理也。
其後元順帝北歸,梁王把匝刺瓦爾密守雲南,尚遣使通漠北。
明祖使王至滇,會有北使亦至,遂逼梁王害。
其時川、陝悉為明有,而滇與漠北尚信使往來不絕,可見蜀以外尚是元地,則元之疆域可想矣。
或謂元初起兵,每得一國,即封子弟王其地,故雖易代而其子孫不絕。
今按憲宗封諸王旭烈兀于富浪國,遷合丹于别失八裡,遷蔑裡于葉兒的石沙,遷海都于海押立,遷别兒哥于曲兒隻,遷脫脫于葉蜜立。
未知今之渠長,尚是所封之子孫否? 元時崇奉釋教之濫古來佛事之盛,未有如元朝者。
邵戒三謂:元起朔方,本尚佛教,及得西域,世祖欲因其俗以柔其人,乃即其地設官分職,盡領之帝師。
初立宣政院,正使而下,必以僧為副,帥臣而下,亦必僧俗并用,于是帝師授玉印,國師授金印,其宣命所至,與朝廷诏敕并行。
自西土延及中夏,務屈法以順其意,延及數世,浸以成俗,而益至于積重而不可挽。
今以諸書考之,每帝将立,必先詣帝師,受戒七次,方正大寶。
後妃公主,無不膜拜。
正衙朝會,百官班立,帝師獨專隅坐。
或降诏褒答,則字以絡珠為之,禦寶以珊瑚印之。
奉使而出,乘傳累百,所過供億無敢慢。
比至京,則假法駕半仗為前導,省院台官并往迎,禮部尚書專督候。
此體制之僭,雖親王太子不及也。
自世祖崇帝師八思巴,即于殿上置白傘一頂,泥金書梵字于其上,每歲二月望日迎傘周遊皇城,撥鼓手百二十人,殿後軍五百人,雜用五百人。
宣政院所轄官寺三百六十,掌供幢幡寶蓋,凡三百六十壇,每壇擎執二十六人,钹鼓僧十二人。
大都路掌供金門大社百二十隊,教坊司雲和署掌供大樂四百人,興和、祥和二署掌雜扮男女角戲三百人,儀鳳司掌漢人、回鹘、河西三種細樂各三隊,凡三百二十四人。
諸執役者,皆官給铠仗袍服,出宮由西宮門外垣、海子南岸至厚載門,由東華門過延春門而西。
帝及後妃公主結彩樓觀焉。
夏六月,上都亦如之。
此仗衛之侈,雖郊壇鹵簿不過也。
至元七年,建大護國仁王寺于高良河。
十六年,建聖壽萬安寺于京城。
二十一年,立大法輪于大内,高百尺。
二十五年,萬安寺成佛像,窗壁皆用金為飾。
二十六年,萬安寺置ヤ檀佛像。
元貞元年,用薄斂等庫為皇太後建佛寺于五台山。
至大三年,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命丞相脫脫兼領。
皇慶元年,大崇恩福元寺成,置隆禧院。
英宗初,給鈔千萬貫,建壽安山佛寺,又冶銅五十萬斤,作佛像于其内,命拜住董其役。
又作金浮圖于上都。
泰定三年,建大天源延聖寺,又建殊祥寺于五台山。
天曆二年,建大龍翔集慶寺,給鈔萬錠,命阿榮、趙世安督造。
至順初,命修鐵幡竿佛寺,賜金百兩、銀千兩、鈔萬錠。
後至元二年,改燕帖木兒居第為大覺海寺,塑千佛于其内。
至正六年,複立大護國仁王寺,凡貸民錢二十六萬餘錠。
十四年,建大壽元忠國寺于清河。
此土木之費,雖離宮别館不過也。
中統三年,作佛頂金輪會于聖安、昊天二寺,七晝夜,賜銀萬五千兩。
至元二年,诏各路設三禅會。
七年,大修佛事于瓊華島。
九年,集都城僧誦大藏經九會。
十三年,設資戒大會于開元寺。
十六年,敕僧一百八人即聖壽萬安寺設齋圓戒。
二十二年,集諸路僧四萬于西京普恩寺,作資戒會七日夜。
二十三年,命西僧蒇佛事于萬壽山。
二十四年,作佛事于五台山三十三會。
二十五年,命亦思麻等坐靜于大護國仁王寺,凡五十四會。
二十六年,诏天下梵寺所貯藏經集僧看誦,仍給所費。
二十七年,繕寫金藏字經成,凡用金三千二百餘兩。
元貞元年,以國忌飯僧七萬人。
至大元年,啟水陸大會于昊天寺。
延五年,敕書金字藏經,用金三千九百兩。
至治元年,修甯夏欽察魯佛事,給鈔二百十二萬貫。
三年,诏天下諸司集僧誦經十萬部,又于京師萬安、慶壽、聖安、普慶等寺及金山寺、五台山萬聖國寺建水陸大會。
泰定元年,命西僧修佛事于壽安山,三年乃罷。
又以順宗皇後忌日飯僧萬人,造金寶蓋藏舍利。
至順元年,作佛事于仁智殿,歲終乃罷。
又命江浙印佛經二十七藏,遣使赍黃金二千兩,詣杭州書佛經。
尋又诏以泥金畏吾字書無量壽佛經千部并大乘經一藏。
至正七年,興聖宮作佛事,賜鈔二千錠。
十四年,命加喇麻選僧百八人,修朵思哥兒好事。
先是,至元中内廷佛事之目,每歲僅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德司,其目增至五百有餘。
延四年,宣徽院會計歲供,以斤計者,面四十三萬九千五百,油七萬九千,酥二萬一千八百七十蜜二萬七千三百,他物稱是(延五年,以各寺作佛事日用羊萬頭,诏易以蔬食。
則未改制以前,每作佛事,日用萬羊)。
此供養之費,雖官俸、兵饷不及也。
中統初,賜慶壽、海雲二寺陸地五百頃。
至元六年,置大護國仁王寺總管府。
二十七年,立江南營田提舉,專掌僧寺資産。
元貞初,敕上都、大都從前所撥賜大乾元寺、大興教寺、大護國仁王寺酒店湖泊,官為征收分給。
改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為崇祥監,立規運都總管,領大崇恩福元寺錢糧。
大德五年,賜興教寺地一百頃,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頃,萬安寺地六百頃,南寺地百二十頃。
皇慶初,賜大普慶寺腴田八萬畝、邸舍四百間。
置汴梁、平江等處田賦提舉司,專掌諸寺資産。
賜崇福寺河南田百頃,上都開元寺江浙田二百頃,普慶寺益都田七十頃。
至治初,大永福寺成,賜金五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雜彩萬匹,置都總管府司其歲入。
又賜西番撒思加地僧金千兩、袈裟二萬襲。
泰定三年,賜殊祥寺田三百頃,大天源延聖寺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
(省臣言:世祖建大宏文宣都等寺,賜永業已屬虛費,成宗又構天壽萬甯寺,較前更倍。
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之承華、普慶,抑又甚焉!)天曆二年,市故宋全太後田為大承天護聖寺永業,市故瀛國公田為大龍翔集慶寺永業。
括蓋都、般陽、甯海閑田十六萬二千九百頃,賜大承天護聖寺。
遣大禧院監蔚州廣靈縣銀礦歲入,歸大承天護聖寺。
至順二年,诏景東府歲出金五千兩,給上都洪禧崇壽寺。
後至元七年,又撥山東地十六萬二千餘頃,給大承天護聖寺。
此則産之富,藩王國戚不及也。
至楊琏真珈發掘宋諸帝陵寝,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餘戶,并占民五十馀萬為佃戶(大德中始放為民)。
白雲宗總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
上都開元僧強奪民薪,民訴諸留守李璧,璧方詢其由,僧遽率黨持白梃入公府,隔案引璧摔諸地,曳歸,幽之空窒,久乃得脫,奔訴于朝,僧竟幸免。
其徒龔柯等與諸王合兒八刺妃争道,拉妃堕,撲交下,事聞,亦釋不問。
而宣政院方取旨,凡毆西僧者截其手,署者斷
既至忒刺,分三道進至滿陀城,過大渡河,乘革囊及筏以濟,又渡金沙江,遂入大理,留兀良合台鎮之而歸。
憲宗八年,世祖奉命攻鄂,憲宗又诏兀良合台自交廣引兵來會。
兀良合台由橫山寨象州入靜江府,連破辰、沅,圍潭州,遂至鄂,與世祖會。
其時尚未得南宋地,宋人方防蒙古于北,而蒙古兵忽自南來,舉國皆駭,則以蒙古先得西域,已入據大理也。
其後元順帝北歸,梁王把匝刺瓦爾密守雲南,尚遣使通漠北。
明祖使王至滇,會有北使亦至,遂逼梁王害。
其時川、陝悉為明有,而滇與漠北尚信使往來不絕,可見蜀以外尚是元地,則元之疆域可想矣。
或謂元初起兵,每得一國,即封子弟王其地,故雖易代而其子孫不絕。
今按憲宗封諸王旭烈兀于富浪國,遷合丹于别失八裡,遷蔑裡于葉兒的石沙,遷海都于海押立,遷别兒哥于曲兒隻,遷脫脫于葉蜜立。
未知今之渠長,尚是所封之子孫否? 元時崇奉釋教之濫古來佛事之盛,未有如元朝者。
邵戒三謂:元起朔方,本尚佛教,及得西域,世祖欲因其俗以柔其人,乃即其地設官分職,盡領之帝師。
初立宣政院,正使而下,必以僧為副,帥臣而下,亦必僧俗并用,于是帝師授玉印,國師授金印,其宣命所至,與朝廷诏敕并行。
自西土延及中夏,務屈法以順其意,延及數世,浸以成俗,而益至于積重而不可挽。
今以諸書考之,每帝将立,必先詣帝師,受戒七次,方正大寶。
後妃公主,無不膜拜。
正衙朝會,百官班立,帝師獨專隅坐。
或降诏褒答,則字以絡珠為之,禦寶以珊瑚印之。
奉使而出,乘傳累百,所過供億無敢慢。
比至京,則假法駕半仗為前導,省院台官并往迎,禮部尚書專督候。
此體制之僭,雖親王太子不及也。
自世祖崇帝師八思巴,即于殿上置白傘一頂,泥金書梵字于其上,每歲二月望日迎傘周遊皇城,撥鼓手百二十人,殿後軍五百人,雜用五百人。
宣政院所轄官寺三百六十,掌供幢幡寶蓋,凡三百六十壇,每壇擎執二十六人,钹鼓僧十二人。
大都路掌供金門大社百二十隊,教坊司雲和署掌供大樂四百人,興和、祥和二署掌雜扮男女角戲三百人,儀鳳司掌漢人、回鹘、河西三種細樂各三隊,凡三百二十四人。
諸執役者,皆官給铠仗袍服,出宮由西宮門外垣、海子南岸至厚載門,由東華門過延春門而西。
帝及後妃公主結彩樓觀焉。
夏六月,上都亦如之。
此仗衛之侈,雖郊壇鹵簿不過也。
至元七年,建大護國仁王寺于高良河。
十六年,建聖壽萬安寺于京城。
二十一年,立大法輪于大内,高百尺。
二十五年,萬安寺成佛像,窗壁皆用金為飾。
二十六年,萬安寺置ヤ檀佛像。
元貞元年,用薄斂等庫為皇太後建佛寺于五台山。
至大三年,以大都城南建佛寺立行工部,命丞相脫脫兼領。
皇慶元年,大崇恩福元寺成,置隆禧院。
英宗初,給鈔千萬貫,建壽安山佛寺,又冶銅五十萬斤,作佛像于其内,命拜住董其役。
又作金浮圖于上都。
泰定三年,建大天源延聖寺,又建殊祥寺于五台山。
天曆二年,建大龍翔集慶寺,給鈔萬錠,命阿榮、趙世安督造。
至順初,命修鐵幡竿佛寺,賜金百兩、銀千兩、鈔萬錠。
後至元二年,改燕帖木兒居第為大覺海寺,塑千佛于其内。
至正六年,複立大護國仁王寺,凡貸民錢二十六萬餘錠。
十四年,建大壽元忠國寺于清河。
此土木之費,雖離宮别館不過也。
中統三年,作佛頂金輪會于聖安、昊天二寺,七晝夜,賜銀萬五千兩。
至元二年,诏各路設三禅會。
七年,大修佛事于瓊華島。
九年,集都城僧誦大藏經九會。
十三年,設資戒大會于開元寺。
十六年,敕僧一百八人即聖壽萬安寺設齋圓戒。
二十二年,集諸路僧四萬于西京普恩寺,作資戒會七日夜。
二十三年,命西僧蒇佛事于萬壽山。
二十四年,作佛事于五台山三十三會。
二十五年,命亦思麻等坐靜于大護國仁王寺,凡五十四會。
二十六年,诏天下梵寺所貯藏經集僧看誦,仍給所費。
二十七年,繕寫金藏字經成,凡用金三千二百餘兩。
元貞元年,以國忌飯僧七萬人。
至大元年,啟水陸大會于昊天寺。
延五年,敕書金字藏經,用金三千九百兩。
至治元年,修甯夏欽察魯佛事,給鈔二百十二萬貫。
三年,诏天下諸司集僧誦經十萬部,又于京師萬安、慶壽、聖安、普慶等寺及金山寺、五台山萬聖國寺建水陸大會。
泰定元年,命西僧修佛事于壽安山,三年乃罷。
又以順宗皇後忌日飯僧萬人,造金寶蓋藏舍利。
至順元年,作佛事于仁智殿,歲終乃罷。
又命江浙印佛經二十七藏,遣使赍黃金二千兩,詣杭州書佛經。
尋又诏以泥金畏吾字書無量壽佛經千部并大乘經一藏。
至正七年,興聖宮作佛事,賜鈔二千錠。
十四年,命加喇麻選僧百八人,修朵思哥兒好事。
先是,至元中内廷佛事之目,每歲僅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德司,其目增至五百有餘。
延四年,宣徽院會計歲供,以斤計者,面四十三萬九千五百,油七萬九千,酥二萬一千八百七十蜜二萬七千三百,他物稱是(延五年,以各寺作佛事日用羊萬頭,诏易以蔬食。
則未改制以前,每作佛事,日用萬羊)。
此供養之費,雖官俸、兵饷不及也。
中統初,賜慶壽、海雲二寺陸地五百頃。
至元六年,置大護國仁王寺總管府。
二十七年,立江南營田提舉,專掌僧寺資産。
元貞初,敕上都、大都從前所撥賜大乾元寺、大興教寺、大護國仁王寺酒店湖泊,官為征收分給。
改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為崇祥監,立規運都總管,領大崇恩福元寺錢糧。
大德五年,賜興教寺地一百頃,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頃,萬安寺地六百頃,南寺地百二十頃。
皇慶初,賜大普慶寺腴田八萬畝、邸舍四百間。
置汴梁、平江等處田賦提舉司,專掌諸寺資産。
賜崇福寺河南田百頃,上都開元寺江浙田二百頃,普慶寺益都田七十頃。
至治初,大永福寺成,賜金五百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雜彩萬匹,置都總管府司其歲入。
又賜西番撒思加地僧金千兩、袈裟二萬襲。
泰定三年,賜殊祥寺田三百頃,大天源延聖寺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
(省臣言:世祖建大宏文宣都等寺,賜永業已屬虛費,成宗又構天壽萬甯寺,較前更倍。
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之承華、普慶,抑又甚焉!)天曆二年,市故宋全太後田為大承天護聖寺永業,市故瀛國公田為大龍翔集慶寺永業。
括蓋都、般陽、甯海閑田十六萬二千九百頃,賜大承天護聖寺。
遣大禧院監蔚州廣靈縣銀礦歲入,歸大承天護聖寺。
至順二年,诏景東府歲出金五千兩,給上都洪禧崇壽寺。
後至元七年,又撥山東地十六萬二千餘頃,給大承天護聖寺。
此則産之富,藩王國戚不及也。
至楊琏真珈發掘宋諸帝陵寝,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餘戶,并占民五十馀萬為佃戶(大德中始放為民)。
白雲宗總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
上都開元僧強奪民薪,民訴諸留守李璧,璧方詢其由,僧遽率黨持白梃入公府,隔案引璧摔諸地,曳歸,幽之空窒,久乃得脫,奔訴于朝,僧竟幸免。
其徒龔柯等與諸王合兒八刺妃争道,拉妃堕,撲交下,事聞,亦釋不問。
而宣政院方取旨,凡毆西僧者截其手,署者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