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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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禦史,與夫倉官倉書,皆得錢也。

    憶癸巳倉虧案發,奉旨查辦,口說官話而從中黑幕,何曾是因公?米數固當查點,然數百倉廒,何能遍查?隻飾其名曰抽查而已。

    惟到倉時,看其廒座外隙地一律鋪席,與緞疋庫樓意同。

    席上粒米狼戾,結成餅團,幾與糞土無異,任人踐踏而過。

    暴殄天物,迄今思之,猶為痛心也。

     餘當掌印後,本部堂官有派勘估承修各項工程者,餘多派為監督,亦習慣應爾也。

    工程之中,以陵工為最重,有另案工程,有專案工程。

    專案者,特别修理之别名也;另案者,歲修之别名也。

    東西兩陵,東陵有昭西陵,世祖章皇帝(順治)母後陵也,太宗昭陵在奉天,後陵在遵化州,是為奉天昭陵之西也;有孝陵,世祖陵也;有景陵,聖祖仁皇帝(康熙)陵也;有裕陵,高宗純皇帝(乾隆)陵也;有定陵,文宗顯皇帝(鹹豐)陵也;有惠陵,穆宗毅皇帝(同治)陵也。

    西陵在易州,有泰陵,世宗憲皇帝(雍正)陵也;有昌陵,仁宗睿皇帝(嘉慶)陵也;有慕陵,宣宗成皇帝(道光)陵也。

    近日德宗之崇陵,亦在西陵之内。

    宣宗本在東陵寶華峪建萬年吉地,後因龍須溝出水,是以于西陵改建慕陵。

    凡後後死者皆另立陵,視帝陵之方向以定名。

    如孝貞、孝欽顯皇後陵,皆在定陵之東,今皆名定東陵是也。

    然兩陵不能無别,故特稱為普陀峪定東陵、普祥峪定東陵。

    餘所雲某東陵、某西陵者,即可例推。

    至帝後生前所造陵,名曰萬年吉地,而系之曰某某峪。

    萬年吉地既葬,則改稱某陵焉。

    東陵為餘所到者。

    一曰景陵,陵前有九空橋。

    橋之北有宮門,入宮門則有隆恩殿,東西配殿各一。

    正殿後有鐵門,啟門而入,前排石五供一排。

    後即寶城,上有寶頂,如城樓形,左右有堞,下即隧道也。

    寶城之前,左右兩排,有十餘個紅土堆,圓頂如僧墓。

    詢之守者,雲此即妃嫔墳也。

    妃嫔之墳名曰園寝,上蓋綠琉璃瓦,規模頗大,此獨附列陵内者,不知何故,守者亦不能言其詳。

    一曰裕陵,宮門外石人石獸最多。

    與他陵不同,前更有聖德神功碑亭一座,其下之<廠>項長逾丈,其制可謂巨矣。

    此碑惟皇帝有武功者則建之。

    西陵所到者,一曰泰陵,一曰昌陵,一曰昌西陵。

    昌西陵隻一圓頂,無所謂寶城也。

    東陵之孝陵,樹木蔥蔚,一望而知為王氣。

    若惠陵,則顯豁呈露,一覽無餘矣。

    西陵之慕陵,聞最簡樸,宮殿均不油漆,寶城之制亦殺。

    蓋宣宗素尚儉德,寶華峪出水之後,重惜物力,故改作一切從簡。

    兩陵地勢,以東陵為雄壯,西陵則較平衍也。

     餘承修東陵另案工程,中有景陵東配殿,在應修之列。

    到陵一看,殿中不過有滲漏痕而已;而西配殿檐瓦破損,油漆黯淡,并不請修。

    細诘其故,乃知西殿保固期限未滿,不能報;東殿保固期滿,不肯不報也。

    然即報修兩陵工程,每歲各不能逾萬兩。

    各陵請修之案,但一過保固年限,便設詞要求。

    而勘估大臣斟酌款項,各陵中強為分派,遂不免有遷就之意。

    然因此敷衍之故,罅漏不補,積久傾圯,釀成專案工程,則用款非巨萬不辦;此亦勢迫使然也。

    陵寝歲修,題目不為不大,而儉啬如此,可見從前度支,部章極有限制,固未嘗用若泥沙也。

     餘所辦工程,以祈年殿為最巨,工費将及百萬。

    祈年殿者,即上辛祈谷壇也。

    壇為雷火所擊,全體毀焉。

    或雲守者舉火于殿額後割蜂蜜,以緻失慎,然事後莫能诘也。

    殿柱本用楠木,近時無此材料,以洋楠木代之,橫卧于地,對面不能見人,其圓徑之巨可想而知。

    殿頂以金鍍之,在庫領金六百兩,中可容數十人,甚矣規模之宏壯也。

     京師貢院,餘會試時已極破壞。

    号末座位離地僅及尺,号壁崩蝕,棹闆不能安,每以帶懸闆于梁,以置筆硯,可謂苦極矣。

    雨天滴漏,尤為不堪,每科必有工程。

    餘念過來之苦,于承修時,曾于應修之号,各捐灰一斤以益之。

    乃匠人巧滑,改用灰水,将全号屋頂一律刷之,以緻無從覆驗。

    偷減掩飾,愈修愈壞。

    後經全體改造,煥然一新。

    餘亦與其役。

    當未改造時,人言明季因修貢院而國亡。

    有清一代,相戒不敢改造,似以仍舊貫為宜,當時多以迷信斥之。

    誰知國未亡而科舉先廢,亦可怪也。

     從前欽差奉旨馳驿,查辦事件,及随帶司員一并馳驿者,出京時,兵部給以勘合,以為馳驿之證。

    兵部仍奉旨咨行督撫,督撫即轉饬首驿,州縣遞驿迎送欽差随員并仆從。

    照例均須乘驿馬而馳,然欽差與司員,則縣必供備車轎,因驿馬萬不能騎也。

    沿途日食,由縣領款預備,作正開銷。

    以官階之大小,定膳費之多少,日不過數錢數分已耳,而縣則必以酒席相待。

    卻之便無所得食,不能矯情也。

    惟每過一站,仍應取地方官印結,注明照例供應夫馬,并無額外多索字樣。

    縣未出結,便不敢行,因需索例有處分也。

    定例甚嚴,而事實相左如此。

    每次欽差出京,沿途州縣辦差,每鬧賠累。

    欽差回京,必有謂其濫受饋送。

    滿載而歸,甚有以濫索供應見諸參案者。

    而出差者則謂長途遄征,備曆寒暑,而每日之兩餐一宿,欲求稍稱人意,殊不易得,且謂行路種種艱難。

    閱曆稍淺者,不無偶動肝火之時,而旁人每以為癖氣太大,不能相諒。

    故老于出差者,必以忍耐二字相規勸。

    兩面各持一說。

    餘初亦疑信參半,迨自吉林歸,乃得其究竟焉。

    今姑以餘所曆者言之。

    吉林之役,餘随節前往,上下吏役約三十二人。

    七月暑氣未衰,途行尚熱,奏請搭官輪,由天津赴營口起旱,可省十二日程途。

    誰知到營口時,雨後泥濘,車轎皆阻。

    将就雇小船行河曲,而船遲二百四十裡水程,閱八日始到奉天。

    途中,夥食船随後并進,暑天穿叢葦中,野蟲橫飛,環撲刀砧,與魚肉相攙雜,食之不能下咽,日隻熬粥,以鹽菜侑之。

    及到奉天,軍隊出接,結彩燃燈,迎入公館。

    館中陳設,卻有半假半真字畫,及醜菊數盆,房舍亦尚潔淨。

    少頃,将軍及五侍郎送燕菜席來,每人不止一席。

    例菜無味,大半糟蹋而已。

    歇兩日,整理長途行計,乘間拜客,忙無暇晷。

    行時,将軍派兵一營護送,氣象亦尚堂皇。

    唯住宿時,戎幕圍守行館,按更擊鼓鳴钲,擾人清夢,亦一苦事也。

    自奉天至吉林八百裡,而按站遄征,将及二十日始到。

    每晨起催齊夫馬,非辰正不能啟程。

    午到尖站,意謂一飯即可行也,乃又催齊夫馬,每挨到申初而始就道。

    各站裡數長短不同,竟有遲至初更而未到站者,數根火把黯淡無光,過橋過澗備曆危險。

    亦有站短日未斜而即歇者。

    有一次,勒令其趕前三十裡,到時則食宿種種不備矣。

    此行路不能自由之苦也。

    尖站宿站,每站必設行館,高張标榜,美其名曰“行台”。

    所謂燃燈結彩者,門前挂四盞紅洋布宮燈,屋頂或牆壁蔽以五色洋布幔,聊以遮掩眼目而已。

    甚有卧房之後,即系牛欄豬圈,而以篾篷隔之者。

    若遇大市鎮,有民房可借者,亦甚罕。

    唯便溺之器,則必飾以紅布,或用紅呢,此其所以示敬也。

    至早晚兩餐,例菜八大八小,且席多隔日預備,絕無新鮮者。

    路過錦州希寶成太守(賢),擾其一飯,較可果腹,餘則半饑半飽,日度一日而已。

    此沿途食宿之苦也。

    到吉林時,文武各官來接,将軍在接官亭跪請聖安,後即迳入行台。

    封門辦事,每日隻進水菜開門一次,嚴密關防,回避一切。

    膳費奏明由省庫按照部定數目撥給,由本地代辦,事畢算賬。

    下馬之日,則送滿漢席一次。

    餘日自備家常便飯,尚可博一飽也。

    吉林産人參皮貨,價甚賤,門役有持來售賣者,同人無赀,不能多買;亦以歸途過崇文門,恐檢查被謗也。

    辦公一個月畢,覆奏拜摺後開門,将軍仍送席一次。

    差片送行,欽差随員各送《太上感應篇》一部,不敢饋赆,以是将意而已。

    次日出城,到接官亭,将軍寄請聖安,禮畢,即時就道,仍按驿到奉天。

    奉到批摺照辦,即照正驿入山海關到京。

    計往返恰滿百日,亦可謂辛苦備嘗矣。

    人言欽差到境,供應何等奢華,饋贈何等豐厚,自屬大謬不然。

    而功令森嚴,束縛馳驟,實不免徒滋流弊。

    平心而論,出差者明知沿途供應已屬例外,即稍委曲,必不敢再事苛求;而州縣應官務求了事,絕不肯鬧出是非。

    而辦差家丁觑破此旨,遂從中大試手段矣。

    飲食車馬,每籍口于京仆之苛索,以欺本官;而其對待京仆也,過山禮門包名目。

    聞京仆出京時,必抄有底賬,辦差者必不肯痛快照給,京仆持之急,則以不給印結為抵制。

    相摩相蕩,似皆以“夫馬不齊”四字為媒介,臨時煞費周章。

    此次途中,餘每夜微服偵訪,卻無明白争論規費之事。

    至臨行之夫馬遲速,事屬白晝,無從察察為明矣。

     督撫、主考、學政照例馳驿。

    但主考官階較小者,其受屈情形最甚,回京時絕不肯告人。

    潘耀如太守(炳年)曾出廣西試差,餘與之談驿站情形,及規制束縛之苦。

    渠曰:“誠然誠然。

    我到過一縣,仆從因挑剔供應,知縣竟翻臉不給印結,我隻得與之賠禮而行。

    其實一人如此。

    ”而每科之鬧沖突者,必不止一人也。

    學政則幕友仆從人數較多,其沿途情形必不能熨貼。

    汪侍郎曾任廣東學政,所言經過情形,亦不免長籲短歎。

    廣東尚且如此,他省更可知矣。

    至于督撫,則威權較大,似州縣無不加意奉承。

    然餘在南安時,陶子方制軍(模)到粵督任,路過南安,由大庾縣辦差。

    餘照例送之到大庾嶺行館,冷靜與逆旅無異。

    餘并不饋赆,渠尚送文集一部,答謝地主。

    可見督撫過境,亦不盡驚天動地也。

    後來輪船通行,督撫學政多奏請自備資斧,改坐輪船者。

    可見“馳驿”二字,實官員之苦事也。

    中國人多不曉中國事,随聲附和,一味盲從,大都類是,言之可笑。

     值日之制,以八旗而定,因之六部、内務府、理藩院,亦各值一日,而以九卿各衙門附之。

    譬如初一日則吏部、内閣、翰林院三衙門,省文曰吏内翰;初二則戶(戶部)通(通政司)詹(詹事府);初三則禮(禮部)宗(宗人府)欽(欽天監);初四則兵(兵部)常(太常寺)仆(太仆寺);初五則刑(刑部)都(都察院)大(大理寺);初六則工(工部)鴻胪(鴻胪寺);初七則内(内務府)國子(國子監);初八則理(理藩院)銮(銮儀衛)光(光祿寺)。

    皆以兩三衙門,省作三字,口熟易詳。

    此外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系屬新設,且事關外交,有要事當随時陳奏,不以值日拘也。

    凡遇值日,所有奏摺即于是日呈遞,堂官亦遞綠頭牌請安,有召見即留牌,不留牌則不見。

    此正班也。

    若有要事,則不待值日亦可加班,其遞牌遞摺之法,與正班同。

    尋常隻此八班,值日周而複始。

    若遇令節慶典及特别事故,則推班一日,先期則傳旨:某日推班。

    次日仍接原班遞輪。

    司官遇值日,有緊要公事稿件,并帶領引見者,均于是日醜寅之間進内。

    散班時,冬天不過黎明,夏天不過日出。

    至于聖駕谒陵,仍照常值日奏事,在路上行,則改為辰刻辦事;一到陵上行宮,仍舊醜正遞牌。

    清朝勤政,固超越前明也。

    孝欽太後重出訓政,引見遲至黎明,則微露倦勤意矣。

     清廷仿周禮六官之制,設立六部,名曰吏、戶、禮、兵、刑、工,俗語以富、貴、貧、賤、威、武六字分配,群信為吻合。

    然吏貴而戶富,兵武而刑威,此其易知也。

    工部專管工程,職務猥瑣,以天下賤工目之,亦尚恰稱。

    惟以禮部為貧,頗費剖說。

    京官廉俸極薄,本無貧富之别,而所賴以挹注者,則以外省所解之照費、飯食銀,堂司均分,稍資津貼耳。

    各部之中,以戶部為較優,禮部尚書一年千二百金,侍郎一年八百金而已,此其所謂貧也。

    今則六部改為十部,而禮部初改為學部,後變為教育部。

    各部政費比前清多幾數十倍,聞尚别有進款。

    教育部則較遜,恐亦不免于貧也。

     吏部四司,人以喜、怒、哀、樂四字目之。

    謂選缺補缺,喜也;議處分,怒也;丁憂,哀也;得封典,樂也。

    恰合分際,何等超妙。

    承平時,閑曹無事,吐屬風雅,思之猶神往也。

     餘曾讀《處分則例》及《大清律》。

    初讀第一條,便掩卷思之曰:“這樣情節,如此處置;若犯那樣情節,又當如何處置?”旋讀第二條,而那樣情節,便有處置之法,緊接而來,絲絲入扣,毫發不爽。

    可見當日字斟句酌,煞費删定,非僅一二人起草之功也。

     餘初到吏部,例應學習三年。

    學習期内,所當之差,以當月為最多。

    “當月”二字,殆即古所謂“值宿”也。

    每日滿漢各一員,滿員早起赴内閣送題本,多不住宿;漢員則在署住宿,兼監用印。

    所住之處,即名曰當月處。

    屋隻兩間,外間排一公案,為用印之所;裡間設兩炕一印櫃,凡堂司印箱均彙在一處。

    各司有用印,則另有一牌來領。

    此即當月公事也。

    屋極湫隘。

    每日下午接班,晚餐菜隻一碗兩碟,次早又一餐。

    次日下午有人接班,即出署。

    夜間阖署阒無一人。

    此差當至得主稿時,始得擺脫。

    回想當年清苦情況,恍如昨日。

    然從前京曹循資按格,毫無假借,人人各守本分,安之若素,境雖清苦,而心實太平也。

     部務雖分滿漢堂司,而事權究屬之漢員,且尤以漢司員為重。

    麟芝庵相國(書)好動筆墨,每喜改餘稿。

    有一日在朝房,欲動筆改奏稿二字,餘不覺大聲呵之曰:“不能!”渠遂擱筆而止。

    溥倬雲出而語餘曰:“雖是漢掌印,那能如此專橫?”餘曰:“奏稿不能将就,頃間亦急不能擇耳。

    相國與我厚,當不我怪也。

    ”相國人本圓通,遇事頗好通融,每低聲與餘斟酌,餘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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