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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在京時,查辦重案多次。
凡陵廟倉庫興作考查之事,多與其役。
積年既久,更事漸多。
且中經甲申、甲午兩次戰役,及累次外交膠葛,尤多有所閱曆,名為部屬,而于國家大事,頗得其大要。
前人有《郎潛紀聞》之作,今所言者,半皆吾身親見之事,非僅耳食已也。
白頭宮女在,閑坐說玄宗。
惜年來記性銳減,不過得其十之一二耳。
從前京師最高機關曰軍機處。
處在乾清門東側,屋隻三椽,旁有小屋為茶房。
堂官兼軍機者,不能常到署。
有事須進内面陳,司官多在茶房小坐。
湫隘不堪對面,即軍機章京辦事之所,俗所謂南屋也。
餘考軍機時,入其室畫到,見其屋小如舟,十數人埋頭作書,燭幾見跋,其景況與寒窗無異。
然其地極嚴重,平時無論何人,不得踐其戶也。
其餘如内閣、戶部、刑部、都察院各署,餘皆因公到過,雖各有大門大堂,而辦事之所無不狹隘,皆以數十人聚在一室。
刑部司堂簡陋尤甚。
當時夙夜在公,事固不廢,而居其中者,尤安之若素也。
餘每到軍機處啟事,其廊下必排燒餅油紮果數盤,為備樞臣召見下時作點心也。
古人宰相堂餐,斷不如是之節儉。
當日樞臣,似尚有羔羊素絲之遺意也。
大學士名居揆席,非兼充軍機大臣,幾與閑曹無異。
然位分不可亵,故大學士多有管部者。
京官皆一滿一漢,分東西坐,非如外官之坐,必中于堂也。
唯管部,則于部中添一正座,兩旁以滿漢尚書陪之,滿漢四侍郎則在下面分兩旁坐。
故大學士俗呼為中堂。
後來不管部之大學士及協辦之大學士,亦沿稱為中堂焉。
禦史為朝廷耳目之官。
國初,有以州縣循良行取為禦史者。
同光以降,則專以翰林編檢,及各部郎中員外,考取序補。
其實翰林一等得京察,或積資開坊;部員得京察一等者,亦注意外放,皆不願考禦史。
因禦史輾轉一二十年,亦不過得道府而去。
是禦史隻是二等人才耳。
至滿禦史,尤系不得志者所為,偶有建白,多系受人請托。
孝欽每于冬季語宮人曰:“歲将闌矣,滿禦史又該說話矣。
”蓋聽政日久,深疑其有賣摺之弊也。
李文忠久任封疆,動為言官所指摘。
餘過天津,與餘言之切齒,謂非撤都察院不可,渠自有所激而雲然。
而禦史好弄筆墨,咄咄逼人,實有令人生厭處。
但瑕瑜參半,其有遇事敢言,不畏強禦;或平日緘口不言,遇有要政,獨能力排衆議,侃侃直争者,皆不愧“拾遺補阙”四字,不得謂此官之竟可裁撤也。
其所以招人訾議者,咎在朝廷鼓舞無權耳。
從前給事中、禦史,例準風聞言事。
而六部九卿堂官,皆得專摺條陳時政,彈劾官邪。
翰詹得講官者亦如之。
其餘如編檢、部司員、閣中書等官,如有陳奏,須呈由堂官或都察院代奏。
餘初到京,适使俄大臣崇厚因擅立條約有損主權,京官紛紛具摺參劾。
直督張(樹聲)之子張翰卿,聯合六部司員,會銜具奏,而适少吏部之人,托王可莊與餘言,寫好摺子,要餘領銜。
餘曰:“此事關系國體,衮衮諸公,自能力争;我們草茅新進,何必越職言事。
”語次流涎摺上。
可莊曰:“不列銜便是,何必糟蹋摺子。
”餘曰:“流涎卻非本意。
但我要奏事,得由我自主;若他人寫便摺子,叫我領銜,我雖初出茅廬,亦不能如此懵懵。
”其事遂寝。
甲申、甲午之役,議論尤多,風氣尤盛,餘絕不輕發一言,所謂我無言責是也。
唯馬江敗釁,同鄉參劾張佩綸失機,系屬鄉事,不能不列名,非本意也。
從前國有大事,則交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
六部即吏、戶、禮、兵、刑、工各部尚書、侍郎也,九卿則翰林院、詹事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堂寺、太仆寺、光祿寺、鴻胪寺各堂官也。
名為會議,實在主管衙門早定一稿;或主管衙門應回避者,另推一衙門主稿。
在内閣會議同意者,即行畫稿;不同意者,或單銜具奏,或聯合數人另奏,然究屬少見。
且議案雖取會同,而決議究以主管衙門為重。
譬如從祀孔廟之案,或有異議,究須歸禮部作主也。
總之,紀綱整肅,無權利可争,無意氣可用,公事易公言也。
從前易名之典限制甚嚴,朝臣非有勳望不得予谥。
後來恩典漸寬,大學士尚書死後多予谥,然督撫得谥仍從嚴格。
李文正之父曾任督撫,死後無谥。
嗣文正以師傅入直軍機,疆吏特據士民公呈,奏請予谥。
孝欽閱摺後,乃對軍機曰:“李殿圖若果應谥,何以當時不辦,乃事閱多年,始行奏請?”恭邸即對曰:“李殿圖即李鴻藻之父。
在任時确有政績,士民日久不忘,呈請督撫乞恩;督撫據情轉奏,并無冒濫。
”孝欽曰:“汝們早不說,幾幾叫我得罪人了!”乃特旨準谥。
文正登時磕頭謝恩。
此次召對,雖不免夾雜私話,然王道不外人情。
當日文正恩眷之隆,君臣魚藻之雅,都下播為美談,無有加以訾議者。
惟是樞密之地,語稍涉私,便不免傳播,亦足見一時朝綱之肅也。
天子輿服舊制尚黃。
然皇上平常禦殿,多穿藍袍,不穿補服。
非逢五逢十并不挂朝珠。
坐墊隻用藍緞,殿内陳設亦少黃色。
且宮殿春聯竟用白紙黑字。
門皆朱門,未見有所謂黃門者。
其殆以黃為俗物而嫌敗意欤,抑以黃為正色而亵禦不輕用耶。
然外間一遇禦字,則無不飾之以黃焉。
八旗之制,曰正黃旗、廂黃旗(廂或作鑲)、正白旗、廂白旗、正紅旗、廂紅旗、正藍旗、廂藍旗。
平時習焉不察,但呼某旗某旗而已。
及谒陵時,各旗分為各色,正黃旗都統穿黃馬褂,正藍旗穿藍馬褂;而正白旗則竟穿全白馬褂,正紅旗竟穿全紅馬褂;至廂黃等旗則以紅色鑲邊,廂紅旗則以白色鑲邊。
旗幟一色,楚楚可觀。
入關時騎射之盛,殆不過如是也。
《聖祖庭訓》,光緒初年重刊,京曹各頒一卷。
餘領而讀之,中皆道學之語,其言“暑不揮扇”一節,意義尤精邃。
仁廟晚年聖學益粹,六十年文治之美,洵有本原也。
純廟繼武仁皇,導揚文化,書法極工。
餘于京師法源寺,見碑刻禦制《遊法源寺》詩,筆勢飛舞,神采奕奕,似為曆朝宸翰之最。
特其詩句與禦制詩集稍不同耳。
大抵禦制詩文集,或由儒臣潤色,或代拟之,萬幾鮮暇,不能一一躬親,亦如上賞之福壽字聯匾,多由南書房恭代,不盡是禦筆也。
當時儒臣,以紀文達為最得優眷。
南巡時,上幸白龍寺,時正鳴鐘,上乃伸紙作詩。
才寫“白龍寺裡撞金鐘”七字,文達便大笑。
上怒曰:“朕詩雖不佳,汝亦豈能當面大笑!”文達對曰:“臣非敢笑也。
特因古人詩中有‘黃鶴樓中吹玉笛’一句,積年苦不能對。
今觀禦制七字,恰是天然對偶,不覺喜而失笑耳!”一日,上莅南書房作書,手帶一玉,刻《蘭亭序》,字極細緻。
文達侍側,目短視,乃就而睨之。
上笑曰:“我出一對,汝能對,即以此賜汝。
”因指玉刻中“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十一字,使對。
文達應聲曰:“若周之赤刀大訓,天球河圖。
”莊重得體,得未曾有。
上大喜,即脫玉與之。
當時海宇承平,君臣相悅,誠非晚近所能夢見也。
發撚未平,滿漢大臣仍鬧意見。
寶師嘗告恭邸曰:“我們滿洲特一洲耳,雖有人才,何能與漢人十八省比!”此言為其侄世兄景月汀将軍(星)與餘閑談及之。
當時天下承平,滿漢漸無畛域,而月汀尚以此為言,可見滿族之解事者,固早以排漢為戒也。
從前近支王公子弟,令在上書房讀書。
餘帶引見,進内時,天皆未明,即見小王公紛紛下學。
儒者本有“三更燈火,五更雞”之語。
三更燈火,今則甫經上課;至五更雞唱,則已回家安歇矣。
是王子不能與人同也,時間既短,師傅又不無客氣。
大概有清以騎射得天下,本重武輕文。
即如滿洲大家教育子弟,每日雇一教讀,其雇價月不過數金,少則隻二金而已。
無他,滿人出身容易,不必學優而始可仕也。
是滿族人才缺乏,亦誤于“何必讀書”四字耳。
滿人在京,可分為三等:一則一二品大員,年高位尊,各自持重,禮節周旋,一味和藹。
雖有鬧意見者,間或以冷語侵人,而絕無乖戾之态。
平心而論,較漢人尚多平易近情。
一則卿寺堂官,及出色司員,稍有才幹,便不免意氣自矜;然一涉文墨,未有不甘心退讓者。
至尋常交際,酒肉征逐,若遇有漢人在座,轉不免稍涉拘謹。
一則平常司官、筆帖式,個個鄉願,無争無忤而已。
竊揣滿人心意,亦知平常占盡便宜,人才又不能與漢人較,故見漢人頗講禮讓。
而漢人之在京者,大半客居,但見其可交可親,轉有視若地主之意。
此餘在京十九年,飲食周旋,所日相接觸者,固曆曆在目也。
滿人祭神,必具請帖,名曰“請食神餘”。
所祭何神,其說不一。
未明而祭,祭以全豕去皮而蒸。
黎明時,客集于堂,以方桌面列炕上,客皆登炕坐。
席面排糖蒜韭菜末,中置白片肉一盤,連遞而上,不計盤數,以食飽為度。
旁有肺腸數種,皆白煮,不下鹽豉。
末後有白肉末一盤,白湯一碗,即以下老米飯者。
客食愈飽,主人愈喜歡,謂取吉利也。
客去不謝,謝則犯主人之忌。
滿人請客,以此為大典,然非富家不能辦。
餘極喜食此肉,蓋全豕去皮而蒸,其味與尋常殊不同。
凡有請者,必起早赴之。
餘在京十九年,隻遇過三次而已。
宮中祭神,屢有賞吃肉之事,席地而坐,以自帶之小刀切肉。
大概皆内庭供奉,及武侍衛與焉,他人則無此口福也。
王公大臣許坐四人肩輿,或藍呢,或綠呢,無甚區别,非如外官,必三品始坐綠呢轎也。
然亦有不坐轎而坐車者,車則必用紅套圍,非堂官卻不許僭也。
要其坐轎坐車,則以貧富論,不以階級分也。
緣坐轎,則轎夫四人必備兩班三班替換,尚有大闆車跟随于後,且前有引馬,後有跟騾,計一年所費,至省非八百金不辦。
若坐車,則一車之外,前一馬,後或兩三馬足矣,計一年所費,至奢不過四百金。
相差一倍,京官量入為出,不能不斤斤計較也。
餘初到京,皆雇車而坐。
數年後,始以二十四金買一騾,雇一仆月需六金。
後因公事較忙,添買一跟騾,月亦隻費十金而已,然在同官漢員中,已算特色。
蓋當日京官之儉,實由于俸給之薄也。
清室王公富有莊田,其地租歸直隸州縣代征者不少。
聞入關之初,褒獎功臣,準其跑馬圈地,凡馬足所至之處,即為所得之田。
是征服地民田,即為功臣采邑也。
但王公佃之于民,設莊頭管之,又由其府中管家家人統之。
年深代遠,子孫不知田之所在,冊籍亦苦難勾稽。
層層侵蝕,歲歲銷磨,則莊頭與管家富,而主人貧矣。
憶在部時,八旗地租,州縣因催征不力議處者,不少官樣文章,其民欠是真是假,無由诘也。
溥倬雲嘗對餘言:“我王府莊田有名無實,若照原額收租,我家何至如此拮據?”大抵天潢貴胄,凡事诿諸管家,猶之民間富貴人家,财産屬他人經理,不數傳無不中落者,其勢使然也。
王公及閑散宗室,例不許離京城四十裡,并不許任外官,且不許其經商,所謂愛之欲其貴也。
滿漢俸饷兩項,統計二百餘萬,漢人所得者十一萬有零。
發撚亂後,俸饷減成,光緒初年,旋複舊額,是滿人俸饷仍占漢人十之九,未嘗不可使之富也。
誰知谷祿有定,而生齒日繁,不商不農,獨仰此俸饷為生,其何能給?嘗見滿員進署,半多徒步,其官帽怕塵土,罩以紅布,持之以行。
每遇朝祭,冷署堂官蟒袍,竟有畫紙為之者。
且閑散王公貧甚,有為人挑水者。
雖勳戚世胄席豐履厚不無其人,其窮乏者究屬多數。
可見食之者不寡,生之者不衆。
初制之優待滿人,亦适以害之也。
鐘傑人(英),餘之鄉會榜同年也,由戶部先得京察,放湖南嶽州府。
渠本福州駐防,其老本家則仍在京,到京自認為本家。
旗人最重科甲,故往來甚密。
載公(瀾)即王之子,端王之弟也。
瀾公與傑人之本家有姻親,多與傑人相往來。
餘偶與之相見,便拉攏交情,請酒送禮。
又喜結交外官,李畲曾由工部捐知府,分發江西,渠為之寫信與德曉峰。
畲曾後送以磁器,渠對餘言:“李畲曾居然送我磁器,未免見外了。
”實亦意嫌其薄也。
傑人往嶽州後,渠屢與借貸。
當時王公實有窮則思濫之意。
清制禁王公與外臣結納,曆朝谕旨,極為森嚴。
光緒中葉,防閑漸弛,如瀾公者,實不一而足。
傑人又有親戚名惠某,莊順皇貴妃之内侄。
莊順為醇邸生母,惠即醇邸表弟也。
官兵部筆帖式,年甫二十,人極恭順。
餘問之曰:“汝亦算是皇親國戚,何以僅做筆帖式?”渠曰:“我與醇王至親,與王亦有親。
但醇王窮,悼王尤窮,那比恭王為軍機,有些進款。
我房子月租十二兩,王出五兩,醇王出七兩,餘外夥食随意津貼。
二王均無權,我安得不做筆帖式?”嗣餘晤同部郎恩灏,問之曰:“惠某為醇王表弟,其貧如此;汝是慈安太後内侄,何以亦不闊綽?”恩曰:“不要說了。
我家每年,宮中本有二千銀津貼,慈安太後去世後,尚給一二年。
後因法國打仗,慈禧太後言國用乏絕,我之外家亦一概停給,此項津貼遂完了。
去年我娶親,給我二百兩,此外毫無沾光。
至于年節,我們卻有送禮,鞋子針線,卻花錢不多,宮中亦以饽饽等物見答。
但太監往來,每次須四兩應酬耳。
”餘與傑人往來甚密,故于王公之情狀頗有所知。
合觀此兩人之言,亦可印證。
今因後來親貴之黩貨,遂不諒其族衆平日食貧之苦,亦未為公道也。
丁醜同年盛伯希祭酒(昱),宗室名士也。
人甚不羁,菲薄滿人
凡陵廟倉庫興作考查之事,多與其役。
積年既久,更事漸多。
且中經甲申、甲午兩次戰役,及累次外交膠葛,尤多有所閱曆,名為部屬,而于國家大事,頗得其大要。
前人有《郎潛紀聞》之作,今所言者,半皆吾身親見之事,非僅耳食已也。
白頭宮女在,閑坐說玄宗。
惜年來記性銳減,不過得其十之一二耳。
從前京師最高機關曰軍機處。
處在乾清門東側,屋隻三椽,旁有小屋為茶房。
堂官兼軍機者,不能常到署。
有事須進内面陳,司官多在茶房小坐。
湫隘不堪對面,即軍機章京辦事之所,俗所謂南屋也。
餘考軍機時,入其室畫到,見其屋小如舟,十數人埋頭作書,燭幾見跋,其景況與寒窗無異。
然其地極嚴重,平時無論何人,不得踐其戶也。
其餘如内閣、戶部、刑部、都察院各署,餘皆因公到過,雖各有大門大堂,而辦事之所無不狹隘,皆以數十人聚在一室。
刑部司堂簡陋尤甚。
當時夙夜在公,事固不廢,而居其中者,尤安之若素也。
餘每到軍機處啟事,其廊下必排燒餅油紮果數盤,為備樞臣召見下時作點心也。
古人宰相堂餐,斷不如是之節儉。
當日樞臣,似尚有羔羊素絲之遺意也。
大學士名居揆席,非兼充軍機大臣,幾與閑曹無異。
然位分不可亵,故大學士多有管部者。
京官皆一滿一漢,分東西坐,非如外官之坐,必中于堂也。
唯管部,則于部中添一正座,兩旁以滿漢尚書陪之,滿漢四侍郎則在下面分兩旁坐。
故大學士俗呼為中堂。
後來不管部之大學士及協辦之大學士,亦沿稱為中堂焉。
禦史為朝廷耳目之官。
國初,有以州縣循良行取為禦史者。
同光以降,則專以翰林編檢,及各部郎中員外,考取序補。
其實翰林一等得京察,或積資開坊;部員得京察一等者,亦注意外放,皆不願考禦史。
因禦史輾轉一二十年,亦不過得道府而去。
是禦史隻是二等人才耳。
至滿禦史,尤系不得志者所為,偶有建白,多系受人請托。
孝欽每于冬季語宮人曰:“歲将闌矣,滿禦史又該說話矣。
”蓋聽政日久,深疑其有賣摺之弊也。
李文忠久任封疆,動為言官所指摘。
餘過天津,與餘言之切齒,謂非撤都察院不可,渠自有所激而雲然。
而禦史好弄筆墨,咄咄逼人,實有令人生厭處。
但瑕瑜參半,其有遇事敢言,不畏強禦;或平日緘口不言,遇有要政,獨能力排衆議,侃侃直争者,皆不愧“拾遺補阙”四字,不得謂此官之竟可裁撤也。
其所以招人訾議者,咎在朝廷鼓舞無權耳。
從前給事中、禦史,例準風聞言事。
而六部九卿堂官,皆得專摺條陳時政,彈劾官邪。
翰詹得講官者亦如之。
其餘如編檢、部司員、閣中書等官,如有陳奏,須呈由堂官或都察院代奏。
餘初到京,适使俄大臣崇厚因擅立條約有損主權,京官紛紛具摺參劾。
直督張(樹聲)之子張翰卿,聯合六部司員,會銜具奏,而适少吏部之人,托王可莊與餘言,寫好摺子,要餘領銜。
餘曰:“此事關系國體,衮衮諸公,自能力争;我們草茅新進,何必越職言事。
”語次流涎摺上。
可莊曰:“不列銜便是,何必糟蹋摺子。
”餘曰:“流涎卻非本意。
但我要奏事,得由我自主;若他人寫便摺子,叫我領銜,我雖初出茅廬,亦不能如此懵懵。
”其事遂寝。
甲申、甲午之役,議論尤多,風氣尤盛,餘絕不輕發一言,所謂我無言責是也。
唯馬江敗釁,同鄉參劾張佩綸失機,系屬鄉事,不能不列名,非本意也。
從前國有大事,則交大學士、六部、九卿會議。
六部即吏、戶、禮、兵、刑、工各部尚書、侍郎也,九卿則翰林院、詹事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堂寺、太仆寺、光祿寺、鴻胪寺各堂官也。
名為會議,實在主管衙門早定一稿;或主管衙門應回避者,另推一衙門主稿。
在内閣會議同意者,即行畫稿;不同意者,或單銜具奏,或聯合數人另奏,然究屬少見。
且議案雖取會同,而決議究以主管衙門為重。
譬如從祀孔廟之案,或有異議,究須歸禮部作主也。
總之,紀綱整肅,無權利可争,無意氣可用,公事易公言也。
從前易名之典限制甚嚴,朝臣非有勳望不得予谥。
後來恩典漸寬,大學士尚書死後多予谥,然督撫得谥仍從嚴格。
李文正之父曾任督撫,死後無谥。
嗣文正以師傅入直軍機,疆吏特據士民公呈,奏請予谥。
孝欽閱摺後,乃對軍機曰:“李殿圖若果應谥,何以當時不辦,乃事閱多年,始行奏請?”恭邸即對曰:“李殿圖即李鴻藻之父。
在任時确有政績,士民日久不忘,呈請督撫乞恩;督撫據情轉奏,并無冒濫。
”孝欽曰:“汝們早不說,幾幾叫我得罪人了!”乃特旨準谥。
文正登時磕頭謝恩。
此次召對,雖不免夾雜私話,然王道不外人情。
當日文正恩眷之隆,君臣魚藻之雅,都下播為美談,無有加以訾議者。
惟是樞密之地,語稍涉私,便不免傳播,亦足見一時朝綱之肅也。
天子輿服舊制尚黃。
然皇上平常禦殿,多穿藍袍,不穿補服。
非逢五逢十并不挂朝珠。
坐墊隻用藍緞,殿内陳設亦少黃色。
且宮殿春聯竟用白紙黑字。
門皆朱門,未見有所謂黃門者。
其殆以黃為俗物而嫌敗意欤,抑以黃為正色而亵禦不輕用耶。
然外間一遇禦字,則無不飾之以黃焉。
八旗之制,曰正黃旗、廂黃旗(廂或作鑲)、正白旗、廂白旗、正紅旗、廂紅旗、正藍旗、廂藍旗。
平時習焉不察,但呼某旗某旗而已。
及谒陵時,各旗分為各色,正黃旗都統穿黃馬褂,正藍旗穿藍馬褂;而正白旗則竟穿全白馬褂,正紅旗竟穿全紅馬褂;至廂黃等旗則以紅色鑲邊,廂紅旗則以白色鑲邊。
旗幟一色,楚楚可觀。
入關時騎射之盛,殆不過如是也。
《聖祖庭訓》,光緒初年重刊,京曹各頒一卷。
餘領而讀之,中皆道學之語,其言“暑不揮扇”一節,意義尤精邃。
仁廟晚年聖學益粹,六十年文治之美,洵有本原也。
純廟繼武仁皇,導揚文化,書法極工。
餘于京師法源寺,見碑刻禦制《遊法源寺》詩,筆勢飛舞,神采奕奕,似為曆朝宸翰之最。
特其詩句與禦制詩集稍不同耳。
大抵禦制詩文集,或由儒臣潤色,或代拟之,萬幾鮮暇,不能一一躬親,亦如上賞之福壽字聯匾,多由南書房恭代,不盡是禦筆也。
當時儒臣,以紀文達為最得優眷。
南巡時,上幸白龍寺,時正鳴鐘,上乃伸紙作詩。
才寫“白龍寺裡撞金鐘”七字,文達便大笑。
上怒曰:“朕詩雖不佳,汝亦豈能當面大笑!”文達對曰:“臣非敢笑也。
特因古人詩中有‘黃鶴樓中吹玉笛’一句,積年苦不能對。
今觀禦制七字,恰是天然對偶,不覺喜而失笑耳!”一日,上莅南書房作書,手帶一玉,刻《蘭亭序》,字極細緻。
文達侍側,目短視,乃就而睨之。
上笑曰:“我出一對,汝能對,即以此賜汝。
”因指玉刻中“此地有崇山峻嶺,茂林修竹”十一字,使對。
文達應聲曰:“若周之赤刀大訓,天球河圖。
”莊重得體,得未曾有。
上大喜,即脫玉與之。
當時海宇承平,君臣相悅,誠非晚近所能夢見也。
發撚未平,滿漢大臣仍鬧意見。
寶師嘗告恭邸曰:“我們滿洲特一洲耳,雖有人才,何能與漢人十八省比!”此言為其侄世兄景月汀将軍(星)與餘閑談及之。
當時天下承平,滿漢漸無畛域,而月汀尚以此為言,可見滿族之解事者,固早以排漢為戒也。
從前近支王公子弟,令在上書房讀書。
餘帶引見,進内時,天皆未明,即見小王公紛紛下學。
儒者本有“三更燈火,五更雞”之語。
三更燈火,今則甫經上課;至五更雞唱,則已回家安歇矣。
是王子不能與人同也,時間既短,師傅又不無客氣。
大概有清以騎射得天下,本重武輕文。
即如滿洲大家教育子弟,每日雇一教讀,其雇價月不過數金,少則隻二金而已。
無他,滿人出身容易,不必學優而始可仕也。
是滿族人才缺乏,亦誤于“何必讀書”四字耳。
滿人在京,可分為三等:一則一二品大員,年高位尊,各自持重,禮節周旋,一味和藹。
雖有鬧意見者,間或以冷語侵人,而絕無乖戾之态。
平心而論,較漢人尚多平易近情。
一則卿寺堂官,及出色司員,稍有才幹,便不免意氣自矜;然一涉文墨,未有不甘心退讓者。
至尋常交際,酒肉征逐,若遇有漢人在座,轉不免稍涉拘謹。
一則平常司官、筆帖式,個個鄉願,無争無忤而已。
竊揣滿人心意,亦知平常占盡便宜,人才又不能與漢人較,故見漢人頗講禮讓。
而漢人之在京者,大半客居,但見其可交可親,轉有視若地主之意。
此餘在京十九年,飲食周旋,所日相接觸者,固曆曆在目也。
滿人祭神,必具請帖,名曰“請食神餘”。
所祭何神,其說不一。
未明而祭,祭以全豕去皮而蒸。
黎明時,客集于堂,以方桌面列炕上,客皆登炕坐。
席面排糖蒜韭菜末,中置白片肉一盤,連遞而上,不計盤數,以食飽為度。
旁有肺腸數種,皆白煮,不下鹽豉。
末後有白肉末一盤,白湯一碗,即以下老米飯者。
客食愈飽,主人愈喜歡,謂取吉利也。
客去不謝,謝則犯主人之忌。
滿人請客,以此為大典,然非富家不能辦。
餘極喜食此肉,蓋全豕去皮而蒸,其味與尋常殊不同。
凡有請者,必起早赴之。
餘在京十九年,隻遇過三次而已。
宮中祭神,屢有賞吃肉之事,席地而坐,以自帶之小刀切肉。
大概皆内庭供奉,及武侍衛與焉,他人則無此口福也。
王公大臣許坐四人肩輿,或藍呢,或綠呢,無甚區别,非如外官,必三品始坐綠呢轎也。
然亦有不坐轎而坐車者,車則必用紅套圍,非堂官卻不許僭也。
要其坐轎坐車,則以貧富論,不以階級分也。
緣坐轎,則轎夫四人必備兩班三班替換,尚有大闆車跟随于後,且前有引馬,後有跟騾,計一年所費,至省非八百金不辦。
若坐車,則一車之外,前一馬,後或兩三馬足矣,計一年所費,至奢不過四百金。
相差一倍,京官量入為出,不能不斤斤計較也。
餘初到京,皆雇車而坐。
數年後,始以二十四金買一騾,雇一仆月需六金。
後因公事較忙,添買一跟騾,月亦隻費十金而已,然在同官漢員中,已算特色。
蓋當日京官之儉,實由于俸給之薄也。
清室王公富有莊田,其地租歸直隸州縣代征者不少。
聞入關之初,褒獎功臣,準其跑馬圈地,凡馬足所至之處,即為所得之田。
是征服地民田,即為功臣采邑也。
但王公佃之于民,設莊頭管之,又由其府中管家家人統之。
年深代遠,子孫不知田之所在,冊籍亦苦難勾稽。
層層侵蝕,歲歲銷磨,則莊頭與管家富,而主人貧矣。
憶在部時,八旗地租,州縣因催征不力議處者,不少官樣文章,其民欠是真是假,無由诘也。
溥倬雲嘗對餘言:“我王府莊田有名無實,若照原額收租,我家何至如此拮據?”大抵天潢貴胄,凡事诿諸管家,猶之民間富貴人家,财産屬他人經理,不數傳無不中落者,其勢使然也。
王公及閑散宗室,例不許離京城四十裡,并不許任外官,且不許其經商,所謂愛之欲其貴也。
滿漢俸饷兩項,統計二百餘萬,漢人所得者十一萬有零。
發撚亂後,俸饷減成,光緒初年,旋複舊額,是滿人俸饷仍占漢人十之九,未嘗不可使之富也。
誰知谷祿有定,而生齒日繁,不商不農,獨仰此俸饷為生,其何能給?嘗見滿員進署,半多徒步,其官帽怕塵土,罩以紅布,持之以行。
每遇朝祭,冷署堂官蟒袍,竟有畫紙為之者。
且閑散王公貧甚,有為人挑水者。
雖勳戚世胄席豐履厚不無其人,其窮乏者究屬多數。
可見食之者不寡,生之者不衆。
初制之優待滿人,亦适以害之也。
鐘傑人(英),餘之鄉會榜同年也,由戶部先得京察,放湖南嶽州府。
渠本福州駐防,其老本家則仍在京,到京自認為本家。
旗人最重科甲,故往來甚密。
載公(瀾)即王之子,端王之弟也。
瀾公與傑人之本家有姻親,多與傑人相往來。
餘偶與之相見,便拉攏交情,請酒送禮。
又喜結交外官,李畲曾由工部捐知府,分發江西,渠為之寫信與德曉峰。
畲曾後送以磁器,渠對餘言:“李畲曾居然送我磁器,未免見外了。
”實亦意嫌其薄也。
傑人往嶽州後,渠屢與借貸。
當時王公實有窮則思濫之意。
清制禁王公與外臣結納,曆朝谕旨,極為森嚴。
光緒中葉,防閑漸弛,如瀾公者,實不一而足。
傑人又有親戚名惠某,莊順皇貴妃之内侄。
莊順為醇邸生母,惠即醇邸表弟也。
官兵部筆帖式,年甫二十,人極恭順。
餘問之曰:“汝亦算是皇親國戚,何以僅做筆帖式?”渠曰:“我與醇王至親,與王亦有親。
但醇王窮,悼王尤窮,那比恭王為軍機,有些進款。
我房子月租十二兩,王出五兩,醇王出七兩,餘外夥食随意津貼。
二王均無權,我安得不做筆帖式?”嗣餘晤同部郎恩灏,問之曰:“惠某為醇王表弟,其貧如此;汝是慈安太後内侄,何以亦不闊綽?”恩曰:“不要說了。
我家每年,宮中本有二千銀津貼,慈安太後去世後,尚給一二年。
後因法國打仗,慈禧太後言國用乏絕,我之外家亦一概停給,此項津貼遂完了。
去年我娶親,給我二百兩,此外毫無沾光。
至于年節,我們卻有送禮,鞋子針線,卻花錢不多,宮中亦以饽饽等物見答。
但太監往來,每次須四兩應酬耳。
”餘與傑人往來甚密,故于王公之情狀頗有所知。
合觀此兩人之言,亦可印證。
今因後來親貴之黩貨,遂不諒其族衆平日食貧之苦,亦未為公道也。
丁醜同年盛伯希祭酒(昱),宗室名士也。
人甚不羁,菲薄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