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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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損也。

    複按,家傳、志銘皆雲楊文襄引公同修《明倫大典》,公恥不 肯與,同館皆嫉之。

    而《拟傳》雲:‘涞雖以議禮受杖,後與修《明倫大典》, 不終其節。

    ’餘在史館,疑而請之監修徐公,公命請取《大典》檢閱,同修者絕 無姚名,遂命删此一段,然其稿猶傳播人間也。

    此是姚公大節所系,彼既罹禍于 生前,複被誣于身後,史筆之陷人,豈必在張桂群小下哉!” ◎三保太監 前明三保太監下西洋,至今濱海之區,熟在人口,不知何以當日能長駕遠馭、 陸水栗如是。

    按《明史鄭和傳》載:鄭和,南人,世所謂三保太監者也。

    成 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迹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

    永樂三年,命鄭和及 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治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有二,将士卒二萬 七千八百餘人。

    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複自福建五虎門揚帆,首達占城,以 次遍曆諸番國,宣天子诏,赍金帛給賜其君長,不服,則以武臨之。

    和經事三朝, 先後凡七奉使,星槎所曆,三十餘國。

    第一次在永樂三年六月,命鄭和、王景弘 等,至五年九月還,諸國使者,随和朝見,獻所俘三佛齊酋長,戮之。

    第二次在 永樂六年九月,再使往錫蘭山,截破其城,禽其王,九年六月獻俘于朝。

    赦不誅, 釋歸國。

    第三次在永樂十年十一月,再使往蘇門答刺。

    禽其僞王,并俘其妻子, 以十三年七月還。

    第四次在永樂十四年,滿刺加、古裡等十九國鹹遣使朝貢,因 命和等往賜其君長,十七年七月還。

    第五次在永樂十九年春,和等複往,二十年 八月還。

    第六次在永樂二十二年正月,舊港(即三佛齊)酋長請襲宣慰使職,又 使和赍敕印賜之。

    冬還,成祖已晏駕。

    第七次在宣德五年六月,又使和等曆往忽 魯谟斯等十七國而還。

    前後所得珍奇貢物,如真臘國(即今之柬埔寨)貢金縷衣、 象五十九,阿丹國貢麒麟,蘇祿國貢大珠,重七兩有奇,忽魯谟斯國貢麒麟,又 貢獅子,麻林國貢麒麟、天馬、神鹿之類,不能悉數,而中國之耗費亦不赀矣。

     自宣德以還,遠方時有至者,而和亦老且死。

    自和後,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稱 和,以誇外番,故俗傳三保太監下西洋,為明初盛事雲。

    時通使西番者,有司禮 少監侯顯。

    帝聞烏思藏僧尚師哈立麻有道術,善幻化,欲緻一見,因通迤西諸番。

     乃令顯赍書币往迓,選壯士健馬護行。

    元年四月,奉使陸行數萬裡,至四年十二 月,始與其僧偕來。

    十一年春,複奉命賜西番尼八刺、地湧塔二國。

    尼八刺王沙 的新葛遣使随顯入朝。

    十三年七月,帝欲通榜葛剌諸國,複命顯率舟師以行,其 國即東印度之地,去中國絕遠,其王賽佛丁遣使貢麒麟及諸方物。

    榜葛刺之西, 有國曰治納樸兒(“治”《明史》作“沼”)者,地居五印度中,侵榜葛剌。

    十 八年,複命顯往宣谕,遂罷兵。

    宣德二年,複使顯賜諸番,遍曆烏斯藏、必力工 瓦、靈藏、思達藏諸國而還。

    途遇寇劫,督将士力戰,多所斬獲,還朝錄功升賞 者四百六十餘人。

    顯有才辨,強力敢任,五使絕域,勞績與鄭和亞。

     ◎獅 紀文達師《如是我聞》雲:“康熙十四年,西洋貢獅,館閣前輩,多有賦詠, 相傳不久即逸去,其行如風,巳刻絕鎖,午刻即出嘉峪關。

    此齊東語也,康熙間 南巡,由衛河回銮,尚以船載此獅,先外祖母曹太夫人,曾于度帆樓窗罅窺之。

     其身如黃犬,尾如虎而稍長,面圓如人,不似他獸之狹削。

    系航頭将軍柱上,縛 一豕飼之,豕在岸猶号叫,近船即噤不出聲,獅俯首一嗅,已怖死,臨解纜時, 忽一震吼,聲如無數銅钲陡然合擊,外祖家廄馬十餘,隔垣聞之,皆戰栗伏枥下, 船去移時,尚不敢動。

    獅初至時,吏部侍郎阿公禮稗,曾橐筆對寫一圖,筆意精 妙,阿公未署名,舊藏博晰齋前輩家,後售于餘,嘗乞一賞鑒家題其邊雲‘元人 獅子真形圖’,以元代曾有獻獅事也。

    ”餘至京,曾以此事詢吾師,師即出圖 (原誤作國)見示,則翁覃溪師題字也。

    并雲外間畫獅者,其粉本皆從此出,今 又五十年矣,不知此圖尚在吾師家否也。

    鄭光祖《一斑錄》雲:“獅産西域,土 人覓孩獅豢而馴之,自元、明至今,屢入貢。

    康熙間貢獅二,帶往口外打圍,遇 兩罴甚大,莫之敢撄,放獅搏殺之,一罴重一千三百斤,一罴重三百斤,老獅力 盡亦斃,小獅旋亦逸去。

    ”又雲:“有小說記前明嘉靖四十四年,有會試舉子, 倩内監引至蟲蟻房看獅,黃色,酷似金毛狗,尾端茸毛大如鬥,夷人名獅蠻者豢 之。

    獅居之阱,渾鐵作柱,複以鐵索二條系其項,左右煉之,若欲放出,則先将 大鐵樁長可六七尺,圍徑尺,末有二大圈,以樁釘入地中,止餘二圈在上,然後 牽獅鐵索,出扣于上,兩獅蠻左右掣之,不令動。

    内監命戲彩球,蠻取兩球大如 鬥,五色線結成,蠻先自戲舞,獅伏地注目,若欲起而攫者,乃擲與,獅以兩足 捧之,玩弄不置。

    内監令從者取一犬來,未至數十武,犬即倉皇驚仆,溲便俱下, 獅亦似有覺者,撒去球,作嗔視狀,大吼一聲,草木屋瓦皆震動,蠻禀曰:‘活 生口至矣!’恐觸其怒,因斃犬,擲與,獅舒兩足擎之,吹氣一口,犬毛散落, 如秋風卷葉,犬亦軟如敗絮,類無骨者。

    内監曰:‘凡物見獅,骨先自酥,故其 食亦連骨,不若虎之食獸,必用舌恬去其毛,而食亦存骨,此獅之所以能食虎豹 而為百獸王也。

    ’後不數年,是獅亦死,相傳獅糞即蘇合香雲。

    ” ◎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