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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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謙止之獄
吾鄉黃石齋先生以疏救鄭曼阝事下獄,禍幾不測,而鮮有能詳其始末者。
惟 長洲沈歸愚先生曾論之雲:“前明鄭謙止曼阝,以非辜而被極刑,餘初未知其詳。
見《雜說》所載,謂曼阝母吳性酷劣,殺婢者屢,鄭因假乩仙語,令其父杖之。
及讀曼阝前後對簿獄詞,司寇馮英谳語,與宮詹黃石齋及曼阝父鄭振先揭,而後 知《雜說》為訛傳。
殺曼阝者,始終溫體仁一人也。
曼阝初入翰林時,見文震孟 指斥魏忠賢疏留中不發,因上書極言留中之弊,始勒歸,繼削籍,家居十有四年。
思陵诏複官,始入都谒首輔溫體十二,體仁問:‘南方清議若何?’曼阝謂: ‘人雲國家需才,而廟堂未見用才。
’體仁謂:‘非不用才,天下無才可用。
’ 曼阝謂:‘用人則才出,不用人則才伏。
方今防邊、蕩寇最急,能如蕭相國之識 韓淮陰,宗留守之識嶽武穆,何患不能成功?’體仁陽謝之,意彼鋒如刃,必 糾彈我,動搖我相位,陰思有以剪除之。
甫一月,以惑父披剃、迫父杖母糾曼阝, 得旨下部嚴鞫。
夫人必選懦無識、禍福萦心,而後可惑于二氏之說。
曼阝父振先 為儀曹時,見中官宰執互相聯結,以‘中朝第一權奸’劾沈貫一,幾蹈不測,中 心不悔,則卓然有守可知矣,何所疑惑而披剃為僧乎?曼阝母吳以禮教自律,儀 曹貶官,萬裡相随,恬然自樂,胡為有杖妻之事?又曼阝以建言被谪,曼阝母喜 見顔色,曰:‘蘇文忠母雲:“兒為範滂,吾胡獨不能為範滂母?”吾今始可雲 有子矣!’曼阝何憾于母,而迫父杖之?宜屢鞫而無罪可入也!體仁于是落司寇 馮英職,移獄于鎮撫司。
先是韓不俠從學于曼阝,交最厚,不俠女二歲,與曼阝 次子曼阝三歲締婚,後不俠夫婦沒,女歸為養媳,一載病死,時年一十二歲,此 族黨周知者,至是體仁以厚赀屬奸人許曦,誣以奸媳緻死,體仁更糾嚴刑,終不 得實。
體仁時以彈劾者衆,帝亦心動,放歸,然猶必欲殺曼阝,屬曦與陸完學編 造穢亵歌詞,使閹寺上聞,上既聞而怒不可回矣,崇祯己卯八月乃磔。
死前一月, 曼阝猶成《尚書講義訂正》、《蘇文忠年譜》勖子;二十餘,則黃石齋先生謂 ‘正直而遭顯戮,文士而蒙惡聲,古今無甚于此者’;越五年甲申,明亡。
”按 曼阝死固冤,然禍止及一家,而思陵之亡國,實由體仁。
以體仁陰賊險狠,為孤 孑,結納宦官,窺伺上意,冀翻逆案,斥逐正人,使有體有用之士,無一立于君 側,而後其心始快焉。
由是曼阝喪國脈,至于魚爛瓦解而不能救,則體仁實為魏 藻德、馬士英、阮大铖之先聲,而思陵轉以為忠,宜其國之亡也。
因論鄭曼阝之 獄,而推論及之。
曼阝将死時,語其二子,謂世間殺人者,莫如才,吾身自殺者, 莫如口。
知口之為禍而卒緻禍也,此才人氣盛而不能自抑也。
祢衡以口得罪于曹 瞞,以才見殺于黃祖,何獨不然!書此并為尚口抱才者誡。
吾鄉徐時作曰:“此 論面面俱到,然尚有未盡之義,《易》言‘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觀其人之友, 而其人可知,溫體仁所交者,劉志選、曹欽程、周延儒、薛國光之徒也;鄭謙止 所交者,吳中則文文肅震孟,漳浦則黃石齋道周,上虞則倪文正元璐,山陰則劉 念台宗周諸公也。
君子小人,若冰炭黑白之分矣,使謙止果有穢行,文肅、文正、 念台肯為之哭泣于身後,石齋肯為之辨冤于生前,幾至自罹其禍哉?”前文未及, 因漫識之。
◎姚明山之誣 古近名士褒貶人物,筆之于書,彼此傳聞失實,使正人被誣,不勝枚舉,然 無關大節猶可也,若妄肆譏評,則大為不可。
如我朝姜西溟先生,有《姚明山學 士拟傳辨誣》一篇雲:“何元朗稱文衡山先生在翰林,大為姚明山、楊方城所窘, 時昌言于衆,我翰林不是畫院,乃容畫匠處此!二人隻會中狀元,更無餘物,而 衡山名長在天壤間,今世豈有道着姚涞、楊維聰者哉?自錢虞山稱快此言,載之 《列朝詩選》,而明山之後人未知也。
餘辛酉年以纂修之命,将北上,姚氏數人 持東泉尚書父子傳志見示,複出明山存集刻本,中有《送文衡山先生南歸序》一 篇,又《送衡山先生馬上口占絕句》十首,其序大略雲:‘自唐設科第以籠天下 士,而士失自重之節者,幾八百餘年,然猶幸而有獨行之士時出其間,如唐世之 元魯山、司空表聖、陸魯望,宋之孫明複、陳後山諸人,猶能以學行自立,而足 以風厲乎天下。
今則惟衡山先生足當之,而先生之秉道誼,立風節,明經術,工 文章,尤有高出于數子之上者。
其卻吏民之赙,以崇孝也;麾甯藩之聘,以保忠 也;絕猗頓之遊,以勵廉也;謝金、張之饋,以敦介也;不懾于台鼎之議,以遂 其剛志也;不溷于亵之诏,以植其堅貞也。
天子賢之,擢官翰苑,官僅三載, 年方五十餘,慨然起南歸之興。
吾每謬言晉之不得,竟三疏得請以去。
榮出于科 目之外,貴加于爵祿之上,羅之所不能取,樊籠之所不能收,翻然高翔,如鳳 皇之過疏圃而飲湍濑,下視啄腐鼠以相吓者,何不侔之甚也!’其言曲盡向往之 志,備極贊揚之詞,而于詩末章則曰:‘豈是先生果忘世,悲歌盡在五噫中。
’ 其知衡山也深矣。
錢虞山不考,漫筆之書,近有史官自刻其稿者,複著其說,于 《拟傳》不重誣耶?明山可傳,不獨議禮一節,其居官屢有建白,據古證今,義 正辭核,惜其中年凋喪,不竟其志,而何氏謂今世遂無道及者,彼自不識明山, 于明山固
惟 長洲沈歸愚先生曾論之雲:“前明鄭謙止曼阝,以非辜而被極刑,餘初未知其詳。
見《雜說》所載,謂曼阝母吳性酷劣,殺婢者屢,鄭因假乩仙語,令其父杖之。
及讀曼阝前後對簿獄詞,司寇馮英谳語,與宮詹黃石齋及曼阝父鄭振先揭,而後 知《雜說》為訛傳。
殺曼阝者,始終溫體仁一人也。
曼阝初入翰林時,見文震孟 指斥魏忠賢疏留中不發,因上書極言留中之弊,始勒歸,繼削籍,家居十有四年。
思陵诏複官,始入都谒首輔溫體十二,體仁問:‘南方清議若何?’曼阝謂: ‘人雲國家需才,而廟堂未見用才。
’體仁謂:‘非不用才,天下無才可用。
’ 曼阝謂:‘用人則才出,不用人則才伏。
方今防邊、蕩寇最急,能如蕭相國之識 韓淮陰,宗留守之識嶽武穆,何患不能成功?’體仁陽謝之,意彼鋒如刃,必 糾彈我,動搖我相位,陰思有以剪除之。
甫一月,以惑父披剃、迫父杖母糾曼阝, 得旨下部嚴鞫。
夫人必選懦無識、禍福萦心,而後可惑于二氏之說。
曼阝父振先 為儀曹時,見中官宰執互相聯結,以‘中朝第一權奸’劾沈貫一,幾蹈不測,中 心不悔,則卓然有守可知矣,何所疑惑而披剃為僧乎?曼阝母吳以禮教自律,儀 曹貶官,萬裡相随,恬然自樂,胡為有杖妻之事?又曼阝以建言被谪,曼阝母喜 見顔色,曰:‘蘇文忠母雲:“兒為範滂,吾胡獨不能為範滂母?”吾今始可雲 有子矣!’曼阝何憾于母,而迫父杖之?宜屢鞫而無罪可入也!體仁于是落司寇 馮英職,移獄于鎮撫司。
先是韓不俠從學于曼阝,交最厚,不俠女二歲,與曼阝 次子曼阝三歲締婚,後不俠夫婦沒,女歸為養媳,一載病死,時年一十二歲,此 族黨周知者,至是體仁以厚赀屬奸人許曦,誣以奸媳緻死,體仁更糾嚴刑,終不 得實。
體仁時以彈劾者衆,帝亦心動,放歸,然猶必欲殺曼阝,屬曦與陸完學編 造穢亵歌詞,使閹寺上聞,上既聞而怒不可回矣,崇祯己卯八月乃磔。
死前一月, 曼阝猶成《尚書講義訂正》、《蘇文忠年譜》勖子;二十餘,則黃石齋先生謂 ‘正直而遭顯戮,文士而蒙惡聲,古今無甚于此者’;越五年甲申,明亡。
”按 曼阝死固冤,然禍止及一家,而思陵之亡國,實由體仁。
以體仁陰賊險狠,為孤 孑,結納宦官,窺伺上意,冀翻逆案,斥逐正人,使有體有用之士,無一立于君 側,而後其心始快焉。
由是曼阝喪國脈,至于魚爛瓦解而不能救,則體仁實為魏 藻德、馬士英、阮大铖之先聲,而思陵轉以為忠,宜其國之亡也。
因論鄭曼阝之 獄,而推論及之。
曼阝将死時,語其二子,謂世間殺人者,莫如才,吾身自殺者, 莫如口。
知口之為禍而卒緻禍也,此才人氣盛而不能自抑也。
祢衡以口得罪于曹 瞞,以才見殺于黃祖,何獨不然!書此并為尚口抱才者誡。
吾鄉徐時作曰:“此 論面面俱到,然尚有未盡之義,《易》言‘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觀其人之友, 而其人可知,溫體仁所交者,劉志選、曹欽程、周延儒、薛國光之徒也;鄭謙止 所交者,吳中則文文肅震孟,漳浦則黃石齋道周,上虞則倪文正元璐,山陰則劉 念台宗周諸公也。
君子小人,若冰炭黑白之分矣,使謙止果有穢行,文肅、文正、 念台肯為之哭泣于身後,石齋肯為之辨冤于生前,幾至自罹其禍哉?”前文未及, 因漫識之。
◎姚明山之誣 古近名士褒貶人物,筆之于書,彼此傳聞失實,使正人被誣,不勝枚舉,然 無關大節猶可也,若妄肆譏評,則大為不可。
如我朝姜西溟先生,有《姚明山學 士拟傳辨誣》一篇雲:“何元朗稱文衡山先生在翰林,大為姚明山、楊方城所窘, 時昌言于衆,我翰林不是畫院,乃容畫匠處此!二人隻會中狀元,更無餘物,而 衡山名長在天壤間,今世豈有道着姚涞、楊維聰者哉?自錢虞山稱快此言,載之 《列朝詩選》,而明山之後人未知也。
餘辛酉年以纂修之命,将北上,姚氏數人 持東泉尚書父子傳志見示,複出明山存集刻本,中有《送文衡山先生南歸序》一 篇,又《送衡山先生馬上口占絕句》十首,其序大略雲:‘自唐設科第以籠天下 士,而士失自重之節者,幾八百餘年,然猶幸而有獨行之士時出其間,如唐世之 元魯山、司空表聖、陸魯望,宋之孫明複、陳後山諸人,猶能以學行自立,而足 以風厲乎天下。
今則惟衡山先生足當之,而先生之秉道誼,立風節,明經術,工 文章,尤有高出于數子之上者。
其卻吏民之赙,以崇孝也;麾甯藩之聘,以保忠 也;絕猗頓之遊,以勵廉也;謝金、張之饋,以敦介也;不懾于台鼎之議,以遂 其剛志也;不溷于亵之诏,以植其堅貞也。
天子賢之,擢官翰苑,官僅三載, 年方五十餘,慨然起南歸之興。
吾每謬言晉之不得,竟三疏得請以去。
榮出于科 目之外,貴加于爵祿之上,羅之所不能取,樊籠之所不能收,翻然高翔,如鳳 皇之過疏圃而飲湍濑,下視啄腐鼠以相吓者,何不侔之甚也!’其言曲盡向往之 志,備極贊揚之詞,而于詩末章則曰:‘豈是先生果忘世,悲歌盡在五噫中。
’ 其知衡山也深矣。
錢虞山不考,漫筆之書,近有史官自刻其稿者,複著其說,于 《拟傳》不重誣耶?明山可傳,不獨議禮一節,其居官屢有建白,據古證今,義 正辭核,惜其中年凋喪,不竟其志,而何氏謂今世遂無道及者,彼自不識明山, 于明山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