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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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谄二罪冥責甚輕 老仆朱明死一日而複蘇,告人曰: 我被陰間喚去,為前生替人作債負中證,兩造互讦,必須我到,才得明白。

    我見閻羅王之後,據實剖陳,其案遂定,放我還陽。

    我出殿門,見柱上有一對聯雲:“是是非非地,明明白白天。

    ”我歎賞之,以為不愧神明口氣。

     正徘徊間,見有一群托生之鬼從堂上下來,大半多不相識,隻有一女子、一老叟,皆我鄰也。

    女有淫行,叟谄富家,以為此二人者,必墜阿鼻地獄矣。

    及判官走過,手持托生簿,因而問之。

    判官曰:“某婦甚孝,故托生山西貴人家為公子;叟甚慈,故托生山東為富家女。

    ” 朱大不服,曰:“我素知某婦不端,某叟沒品,俱得托生好處,然則閻羅衙門,何得為是是非非、明明白白乎?”判官歎曰:“此乃所以謂之是是非非、明明白白也。

    何也?男女帷薄不修,都是昏夜間不明不白之事,故陽間律文載:『捉奸必捉雙。

    』又曰:『非親屬不得擅捉。

    』正恐黯昧之地,容易誣陷人故也。

    閻羅王乃尊嚴正直之神,豈肯伏人牀下而窺察人之陰私乎?況古來周公制禮,以後才有『婦人從一而終』之說。

    試問未有周公以前,黃農虞夏一千餘年史冊中,婦人失節者為誰耶?至于貧賤之人,謀生不得,或奔走權門,或趨跄富室,被人恥笑,亦是不得已之事。

    所謂『順天者昌』,有何罪過而不許其托生善地哉?況古人如陳太丘吊張讓而解黨禍,康海見劉瑾以救李崆峒,貶其身而行其仁,功德尤大,上帝錄之入菩薩一門,且有善報矣。

    至于因淫而釀成人命,因谄而陷害平人,是則罪之大者,陰間懸一照惡鏡,孽障分明,不特冤家告發也。

    ”朱聞之大悟而醒雲。

    判官亦其族叔,名啟宏,作黃岡州吏目,生前以端謹聞。

     人壽有定陰間不能增減 六合程某,平素不信鬼神之事。

    年六十餘,患病不起,不納谷者四十餘日。

    忽一日謂其妻曰:“我病不起矣,但兩孫婚有日期,我不能一見孫婦,人必笑我沒福,盍作速料理,以慰我心。

    ”其妻子如其言,仍兩新婦到牀前拜見。

    程喜動顔色,曰:“吾明日可以去矣,可于次晨即扶我起,便穿入殓之衣。

    ” 家人以蟒服進,命斥去之,曰:“我并未作官而着此服,必為群鬼所笑,仍衣常服可也。

    ”服畢,良久曰:“有二人在外相待,可燒紙錢具酒肴待之。

    ”妻問:“何人?”曰:“俞龍、江辛。

    ”二人者,已死之人,曾舍身為城隍役卒者也。

    言畢,沉沉睡去者将一日,忽醒曰:“扶我起,将殓衣暫脫,城隍夫人生日,賓客來往甚忙,無暇點名,故俞、江二人仍放我回來,後日方去聽候發落。

    ”依舊吃梨汁清茶者。

     又二日睡醒,命取衣穿,曰:“我此番真去,不複歸矣。

    但家中子女多向城隍燒香借壽與我,或願減五年,或願減十年,雖是他們孝心,恰都好笑。

    人之年壽,各有定數,非比他物,可以通挪。

    但有一件奇事,我望見城隍,有素不認識之婦人替我涕泣讨情,放我還陽,城隍搖頭不允。

    我大起疑心,盤問二皂隸:『此是何家婦女?』曰:『唐李氏也,君不記三十六年前之事乎?李氏嫁唐某而夫亡,此婦事堂上姑,送其終,又替其夫承繼一子,事畢,再拜靈前,自缢而死。

    君重其節,托人教唐氏小叔遞呈請旌,一切費用,俱是君包攬而去,何竟不記耶?』”程聞之,恍然如昨日事,且知城隍搖頭者亦因人壽有定,非城隍所能減增也。

    言畢,又吃梨汁數杯而逝。

    程君之子号石泉,親為餘言。

     關帝血食秀才代享 某生員請仙,一日,關帝臨壇,某以《春秋》一段問之,乩上批答明晰無誤,批訖遂去。

    某歸家後心竊疑之,雲:“關帝忠貫日月,位至極尊,如何以一紙之符,即能立刻請到?”心甚不服,欲拟表文一道,焚于上天控告。

     正作表文間,忽聞扣門聲,某啟戶視之,而不見一人,某愈怒,提筆又做。

    忽案頭有人雲:“相公緩筆。

    ”某問:“爾系何人?”答雲:“我即臨壇之人,實系唐朝秀士。

    因被亂軍所殺,魂魄落在廟中殿下,朝夕打掃殿宇。

    聖帝憐我勤苦,命我享受廟中血食,并非關帝也。

    ”某大笑,即欲焚表,案頭人又雲:“緩焚。

    ”某又問:“何故?”答雲:“若焚表文,仍是控告我,總求相公,将表文放入水中,磨滅字迹,方于我無礙。

    ”某又問:“關帝到底有臨壇時否?”答雲:“關帝隻有一尊,凡天下各廟中血食,皆系我等享受,惟天子緻祭,方始臨壇。

    ”某問:“何以知之?”答雲:“曾有修煉數千年之狐狸聞天子緻祭,一月前齋戒沐浴,遂往窺伺。

    七月前,見周将軍臨壇打掃壇舍,紅光滿室,妖魔盡被燒死,故知天子緻祭之期,關帝方臨壇雲。

    ” 惡人轉世為鼈 揚州胡姓有子頗慧,年将二十。

    将娶之前數月,忽得颠疾,飲食眠動不時,若明若昧,自言自笑。

    一日,在牀上坐語其父母曰:“兒于昨夜奉嶽神命署本縣城隍事,本縣舊有積案十件未結,命兒公正辦理。

    兒恐錯誤,需請幕友,細思惟有受業某師素稱理學可信,可速備禮請之。

    ”時某師已故多年矣。

    少頃,忽起立雲:“師至!師至!”喃喃刺刺不休。

    家人旁聽,竟是兩人問答,聲音笑态,畢肖平日,雲“十案中有七案仍從前議,其餘三案,一當斲頭,一當剁手,一當充軍。

    ” 其時因醫言其病須滋陰,買一鼈,于竈下引其首而斬之。

    鼈頭落地,怒目猙獰可駭。

    相隔卧房其遠,其子忽于牀上大喝曰:“這惡人應當斬罪,還有甚麼不服,斲去還敢怒目視我耶!”家人祈禱城隍廟未回,其子又于牀上雲:“太爺何故燒香于判官面前,他如何當得起太爺一拜?”十案俱有姓名,細訪之,皆系已死境内積惡昭昭在人耳目者。

     奸夫死後報仇儀征縣役何二,曾與一婦奸好。

    其婦有舊好胡四,往來多年,婦利其财。

    後漸窮窘,婦漸疏之,何複淩之,遂至郁抑而死。

    婦夫亦死,婦遂歸何,竟為夫婦,數年頗有積蓄。

     何原有妻已故,曾生一子,忽得狂病,持刀弄斧,見此婦來,即欲手刃,雲:“我乃胡四,你家用我數千金,财盡心離,更從何姓,如此快活。

    我死不甘,已訴于神,準我報仇。

    ”醫治不效,延僧請道,修齋祈禱,一無靈效。

    如此數月,其子骨瘦如柴。

    忽一日叫戲演唱,又忽跨驿館中馬狂奔街市,又忽将家中對象打碎,将銀錢搜尋出散與他人,雲“神許我将你家财蕩散,再讨你兒子的命”雲雲。

    至今其子現存,而家資已空。

     董刺史雪冤 董公溶任海甯州時下鄉踏勘,有旋風迎輿來,左避左随,右避右随。

    公異之,祝曰:“若有奇冤,可在輿前三旋而退,吾當命役從汝指引。

    ”祝畢,果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