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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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署,門坐二人對奕,狀怪似蝦蟹,見童訝之,詢其故,送出水。
幼童今現存,年甫三十餘,嘗向人談此異。
” 陰陽山川東新甯縣之南鄉,地名火石嶺,有唐姓者茹素誦佛經,年五十餘,忽無病卒。
越四日,胸仍溫,家人不忍遽殓。
漸複蘇,進以湯粥,遂更生,語家人曰: “我前日偶出門外,見一道人,布袍跣足,呼與同行,覺此身不能自主。
行數裡,聞水聲奔騰,須臾至一河,寬廣莫測,巨橋淩空。
橋上人見道人,笑呼曰:『通靈來矣。
』問:『何地?』答曰:『黃河。
』又數裡,高山峻起,問:『何山?』答曰:『陰陽山。
』匍匐而升,危崖盤駁,驚奇怪異,氣色昏黯,中間一徑,僅容人行,兩旁皆荊棘。
見多人往來叢脞中,如覓路狀,皮膚皆為荊棘所傷,流血号泣。
予懼而詢之。
道人曰:『人居心坦白,公正無私者,則見此大道可行;巧詐欺僞者,則自投荊棘,徒受折磨。
生平不由正道之故耳!』 “山既盡,天日清朗,城郭在望。
道人曰:『此太平城,行人雜沓,皆候發落者。
』忽見一隸卒執牌來呼曰:『且帶三十六人去。
』道人亟招予入城。
城中衙署甚多,皆寂然。
頃至一署,額曰『業鏡司』,拉予由東角門進,立大堂檐下。
見右廂椅上坐一人,禮服頂帽,前立一女子,年可十七八,拽之泣冤。
睨視其人,即同鄉吳縣尹也。
詢之,道人曰:『吳作令時,有陳氏女夫亡守志,父欲改嫁,女不允,後訟于吳。
吳見皆美少年,意其必合,判歸之,女竟自缢死,今亦來候發放者。
』 “少間聞呵殿聲,一人升堂高坐,方巾大服,類道教裝,兩房吏役祗候,威儀甚肅,潛問何官,曰:『此冥府總政也。
』道人叩見,互相問答,莫辨所雲。
既而帶餘跪谒,座上官曰:『汝在世曾誦經否?』應曰:『曾誦。
』又曰:『汝誦何經?』應曰:『誦《金剛經》。
』曰:『汝自是好人。
但『挲摩诃』如何念成『沙摩诃』?因錯了一字,罰去一歲,今叫汝來,快改過,還汝十年陽壽,去罷。
』遂叩頭起立。
适前女子來,叩見所訴,果如道人語。
座上官曰:『汝該是這樣死。
』從案上擲下一物如方鬥,曰:『汝自看來。
』女遂默然。
又曰:『汝矢志守貞,今奉嶽主之命,燕地投胎,皇莊受祿去罷。
』旋退堂,而雲闆鼍鼓宛若陽官儀注。
回視右廂,則吳亦不見矣。
“出平陽,見有三十六人蹲踞相向,一隸至來,持巨扇煽之,火焰騰起,高數丈。
須臾火息,三十六人仍在。
隸又于懷出一珠,大如卵,置地上,複以扇煽之,狂風驟起,而三十六人不知所往。
驚問道人,曰:『冥府不比陽世刑法,隻此陰陽火剿除惡類,繼以罡風揚其渣滓,落于山則為蟲介,入于水則為魚蝦。
行善之人,别有善路去也。
』仍由前徑而還,遇舅氏某負豬皮在背,泣曰:『吾不幸死于利川,今且變豬矣。
』及家中門,道人竟去,今乃醒,不自知為已死也。
”遣家人往候吳,果患病危笃,兩手厥逆者數日,今得霍然矣。
詢以女子事,則果宰藍田時之案也。
未幾,其舅氏之子來雲,渠父果于某日卒于利川縣。
事在乾隆二十二年四月間。
唐姓今尚存,言之如繪。
吳乃康熙庚子孝廉,仕于秦,世居新甯縣後鄉。
予曾至其家,子名霖,邑庠生,能詩文,精岐黃,亦曾備言其事。
亡夫領婦到陰間見太公太婆毗陵莊生家千,早殁。
遺婦陸氏,于乾隆壬子卧病。
經夏,至七月六日,忽夢亡夫挈至一門,廳事頗如舊家。
登堂見舅姑鹹在,各各悲喜。
俄而,屏後有髯翁夫婦扶杖出,家千曰:“此太公太婆也,汝未及見,今宜祗谒。
”氏如禮拜見。
髯翁曰:“孫婦初見我,當有以款之。
”其子以空乏對,翁乃探囊出白金付左右,須臾肴馔羅列,方圍坐共食。
翁指盤中肉丸謂家千曰:“此味何不攜去啖孫婦?”家千遽愀然目視其祖,若以為不可者,翁遂不言。
食竟,氏前請曰:“既到此,須一見閻王否?”翁曰:“汝并無罪過,無庸去見。
”因指旁向者謂氏曰:“明日戌時,當遣肩輿來迓汝耳。
”乃歘然醒。
述所見髯翁夫婦,果其生前狀貌,口脗宛然;至奔走使令之人,皆其家已故仆婦,一一不爽也。
氏言夢中所遇,一家骨肉團聚甚樂。
次日七夕,果見夢中二仆舁輿來迎,如期而逝。
髯翁者,名椿,字書年,曾為射洪令,一生爽直。
家千父字實君,亦誠願人也。
幼童今現存,年甫三十餘,嘗向人談此異。
” 陰陽山川東新甯縣之南鄉,地名火石嶺,有唐姓者茹素誦佛經,年五十餘,忽無病卒。
越四日,胸仍溫,家人不忍遽殓。
漸複蘇,進以湯粥,遂更生,語家人曰: “我前日偶出門外,見一道人,布袍跣足,呼與同行,覺此身不能自主。
行數裡,聞水聲奔騰,須臾至一河,寬廣莫測,巨橋淩空。
橋上人見道人,笑呼曰:『通靈來矣。
』問:『何地?』答曰:『黃河。
』又數裡,高山峻起,問:『何山?』答曰:『陰陽山。
』匍匐而升,危崖盤駁,驚奇怪異,氣色昏黯,中間一徑,僅容人行,兩旁皆荊棘。
見多人往來叢脞中,如覓路狀,皮膚皆為荊棘所傷,流血号泣。
予懼而詢之。
道人曰:『人居心坦白,公正無私者,則見此大道可行;巧詐欺僞者,則自投荊棘,徒受折磨。
生平不由正道之故耳!』 “山既盡,天日清朗,城郭在望。
道人曰:『此太平城,行人雜沓,皆候發落者。
』忽見一隸卒執牌來呼曰:『且帶三十六人去。
』道人亟招予入城。
城中衙署甚多,皆寂然。
頃至一署,額曰『業鏡司』,拉予由東角門進,立大堂檐下。
見右廂椅上坐一人,禮服頂帽,前立一女子,年可十七八,拽之泣冤。
睨視其人,即同鄉吳縣尹也。
詢之,道人曰:『吳作令時,有陳氏女夫亡守志,父欲改嫁,女不允,後訟于吳。
吳見皆美少年,意其必合,判歸之,女竟自缢死,今亦來候發放者。
』 “少間聞呵殿聲,一人升堂高坐,方巾大服,類道教裝,兩房吏役祗候,威儀甚肅,潛問何官,曰:『此冥府總政也。
』道人叩見,互相問答,莫辨所雲。
既而帶餘跪谒,座上官曰:『汝在世曾誦經否?』應曰:『曾誦。
』又曰:『汝誦何經?』應曰:『誦《金剛經》。
』曰:『汝自是好人。
但『挲摩诃』如何念成『沙摩诃』?因錯了一字,罰去一歲,今叫汝來,快改過,還汝十年陽壽,去罷。
』遂叩頭起立。
适前女子來,叩見所訴,果如道人語。
座上官曰:『汝該是這樣死。
』從案上擲下一物如方鬥,曰:『汝自看來。
』女遂默然。
又曰:『汝矢志守貞,今奉嶽主之命,燕地投胎,皇莊受祿去罷。
』旋退堂,而雲闆鼍鼓宛若陽官儀注。
回視右廂,則吳亦不見矣。
“出平陽,見有三十六人蹲踞相向,一隸至來,持巨扇煽之,火焰騰起,高數丈。
須臾火息,三十六人仍在。
隸又于懷出一珠,大如卵,置地上,複以扇煽之,狂風驟起,而三十六人不知所往。
驚問道人,曰:『冥府不比陽世刑法,隻此陰陽火剿除惡類,繼以罡風揚其渣滓,落于山則為蟲介,入于水則為魚蝦。
行善之人,别有善路去也。
』仍由前徑而還,遇舅氏某負豬皮在背,泣曰:『吾不幸死于利川,今且變豬矣。
』及家中門,道人竟去,今乃醒,不自知為已死也。
”遣家人往候吳,果患病危笃,兩手厥逆者數日,今得霍然矣。
詢以女子事,則果宰藍田時之案也。
未幾,其舅氏之子來雲,渠父果于某日卒于利川縣。
事在乾隆二十二年四月間。
唐姓今尚存,言之如繪。
吳乃康熙庚子孝廉,仕于秦,世居新甯縣後鄉。
予曾至其家,子名霖,邑庠生,能詩文,精岐黃,亦曾備言其事。
亡夫領婦到陰間見太公太婆毗陵莊生家千,早殁。
遺婦陸氏,于乾隆壬子卧病。
經夏,至七月六日,忽夢亡夫挈至一門,廳事頗如舊家。
登堂見舅姑鹹在,各各悲喜。
俄而,屏後有髯翁夫婦扶杖出,家千曰:“此太公太婆也,汝未及見,今宜祗谒。
”氏如禮拜見。
髯翁曰:“孫婦初見我,當有以款之。
”其子以空乏對,翁乃探囊出白金付左右,須臾肴馔羅列,方圍坐共食。
翁指盤中肉丸謂家千曰:“此味何不攜去啖孫婦?”家千遽愀然目視其祖,若以為不可者,翁遂不言。
食竟,氏前請曰:“既到此,須一見閻王否?”翁曰:“汝并無罪過,無庸去見。
”因指旁向者謂氏曰:“明日戌時,當遣肩輿來迓汝耳。
”乃歘然醒。
述所見髯翁夫婦,果其生前狀貌,口脗宛然;至奔走使令之人,皆其家已故仆婦,一一不爽也。
氏言夢中所遇,一家骨肉團聚甚樂。
次日七夕,果見夢中二仆舁輿來迎,如期而逝。
髯翁者,名椿,字書年,曾為射洪令,一生爽直。
家千父字實君,亦誠願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