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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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之,喜,以璋文弱,使理輕舉,居前庭;使女伴女治針黹,居後院。

    而璋與女實每夜同處。

    久之,女曰:“君見主人之女否?”曰:“未也。

    ”女曰:“誠佳人也。

    ”璋曰:“比卿如何?”曰:“妾實不及其娟麗。

    ”璋曰:“卿能使仆一見顔色否?”女曰:“不惟使君見之,将使君妻之。

    ”璋急問其期,女曰:“何急也!約不遠耳。

    ”及二鼓,女曰:“妾視其寝未。

    ”遂去。

    既而返曰:“女睡熟矣!女若問君名,可實告之,其馀勿輕言。

    ”女送璋至董女樓而返。

    燈火尚明,時方盛暑,見女白身卧帳中,潛就淫之。

    女覺而醒,俟璋事已,問曰:“汝金璋耶?”璋曰:“然。

    ”“何得到此?”璋不答,起身而杳,女大疑。

    次夜複然。

    璋以董女之問語女,女曰:“渠若再問,答以仙助之,勿言妾也。

    ”第三夜,女設酒胾以俟,二更後,不見璋,遂自言曰:“金郎,來則來耳,何俟妾寐?”璋應聲入曰:“仆來矣!”女酌酒奉之,複問到此之由,璋以狐女之言答之,女信之。

    蓋樓系活梯,女父母以女及笄,晝則設梯,夜則捐去,固非凡人所能到也。

    飲際,問璋履曆,璋仍以狐女為姊,諱其為狐,其馀曆言之。

    女聞之,傷悲之情如夫婦。

    及期月,女有娠,女母梁氏見而疑之,語于董。

    董曰:“夜無樓梯,誰能上之?”梁曰:“固然,然女之情形實可疑。

    ”夜,董與妻竊聽之,果有男女微言之聲。

    暗設梯,梁氏上,穴窗窺之,見有男子與女對語。

    扣門而入,則惟女一人。

    問女曰:“适見有男子在此,其人焉往?”女曰:“誠有之,其人之去來俱有仙助。

    ”曰:“其人為誰?”女答以金璋。

    梁曰:“惜也,其為傭工!”女曰:“今為傭工,其實是宦門之子。

    ”遂曆言璋之家世與遭遇。

    梁語于董,且曰:“吾二人無子,久欲得贅婿賴以奉養,金某有家不能歸,贅之大有裨益。

    且渠與女有私已經歲,亦不得不婿之。

    ”董從之,爰蔔吉行合卺禮。

    璋與女方對飲,狐女忽至。

    董女起身曰:“姊盍早來?”狐女曰:“吾非汝姊,實良人之嫡妻。

    ”謂璋曰:“君得令居,無需妾,請永别。

    鬻妾之資,妾帶之去矣!”言已不見。

    董女驚訝,急問璋。

    璋曰:“渠為狐,妻卿之故,悉渠之力也,兼于仆有救命之恩。

    ”遂并叙之。

    女曰:“渠既有恩,何故鬻之?”璋複叙鬻之之故,女笑曰:“得人之身價,複以人之胞妹自代,狐姊可謂巧于報複矣!”未二年,董翁卒,璋改金姓為董氏,産業悉璋承受矣。

      金公卒後,繼妻魏氏盡有殡葬。

    聞金璋死,痛子之切,遂得迷症,棄财毀物;仇人嶽某複施以暗算。

    及病愈,家産一無所有。

    不得已傭媪于人,嶽家不許主人容留之,乞食亦無與之者。

    魏乃遠離居邑,日丐村鎮,夜宿瓦窯,百苦并嘗矣。

     金瑞之出亡也,不知焉往之善,順路而适,數月之久,未獲立足之地。

    遊至徽州,資斧将盡,不得已傭身于人,伺候書室。

    主人亦姓金,塾師賈孝廉與金公同年,學生惟東人一子一侄,曰震曰霖,俱十六歲。

    一日,師有公事,命題而行。

    及午,震、霖俱不食,蓋為文章無隻字也。

    瑞曰:“勿虞,吾代作之。

    ”立為草創,令震、霖錄之,日夕,二藝俱成。

    師見之大駭,曰:“此文非汝二人所能為也。

    ”震、霖以實告,師語金公。

    公問瑞曰:“有此才學,胡為出亡到此?”瑞實言之。

    金公喜曰:“令尊與仆與師同年中式,大同年也。

    以年侄作傭僮,大失友義矣!”使從賈師讀,認為侄。

    應童試而售,聯捷,欽點主政,簽分兵部。

    遇鄉人,問家景,知父、弟俱亡,母氏不知所往,遂大恸。

    鄉人勸之曰:“令堂無倚,當急尋而奉養之,哭無益也。

    ”瑞遂棄官尋母。

    至居裡,借宿舊鄰家,細詢母音,知母嘗傭于某村甲某。

    詣甲問之,甲言傭此數日即辭去。

    瑞急于周圍村莊細訪之,月馀無耗。

    囊物不多,日不敢飽,蓋恐費用不繼也。

    一日,訪至一莊,莊人曰:“數月前有一老婦病故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