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十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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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無他人,從我何求?今汝去矣,勿複久留!’貧曰:‘唯唯,主人見逐,多言益嗤。

    心有所懷,願得盡辭。

    昔我乃祖,崇其明德。

    克佐帝堯,誓為典則。

    土階茅茨,匪雕匪飾。

    愛及季世,縱其昏惑。

    饕餐之群,貪富苟得。

    鄙我先人,乃做乃驕。

    瑤台瓊室,華屋崇高。

    流酒為他,積肉為崤。

    是用鵲逝,不踐其朝。

    三省吾身,謂予無諐。

    處君之家,福祿如山。

    忘我大德,思我小怨。

    堪寒能暑,少而習焉。

    寒暑不忒,等壽神仙。

    桀跖不顧,貪類不幹。

    人皆重蔽,子獨露居。

    人皆怵惕,子獨無虞。

    ’言辭既窯,色厲目張。

    攝齊而興,降階下堂。

    ‘誓将去汝,适彼首陽。

    孤竹之子,與我連行。

    ’餘乃避席,辭謝不直:‘請不貳過,聞義則服。

    氏與爾居,終無厭極。

    ’貧遂不去,與我遊息。

    ”唐宣宗時,有文士王振自稱“紫邏山人”,有《送窮辭》一篇,引韓吏部為說,其文意亦工。

     澗松山苗 詩文當有所本,若用古人語意,别出機抒,曲而暢之,自足以傳示來世。

    左太沖《詠史》詩曰:“郁郁澗底松,離離山上苗。

    以彼徑寸莖,蔭此百尺條。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

    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

    ”白樂天《續古》一篇,全用之,曰:“雨露長纖草,山苗高入雲。

    風雪折勁木,澗松摧為薪。

    風摧此何意,風長彼何因?百尺澗底死,寸莖山上春。

    ”語意皆出太沖,然其含蓄頓挫,則不逮也。

     男子運起寅 今之五行家學,凡男子小運起于寅,女子小運起于申,莫知何書所載?《淮南子·汜論訓》篇雲:“禮三十而娶。

    ”許叔重注曰:“三十而娶者,陰陽未分時俱生于子,男從子數左行三十年立于巳,女從子數右行二十年亦立于已,合夫婦,故聖人因是制禮,使男子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其男子自巳數左行十得寅,故人十月而生于寅,故男子數從寅起,女自巳數右行得申,亦十月而生于申,故女子數從申起。

    ”此說正為起運也。

     宰我作難 《史記》稱宰我為齊臨菑大夫,與田常作難,以夷其族,孔子恥之。

    蘇子由作《古史》,精為辯之,以為子我者阚止也,與田常争齊政,為常所殺,以其字亦曰子我,故《戰國》之書誤以為宰予。

    此論既出,聖門高第,得免非義之謗。

    東坡又引李斯《谏書》,謂“田常陰取齊國,殺宰予于庭”。

    是其不從田常,故為所殺也。

    予又考之,子路之死,孔子曰:“由也死矣。

    ”又曰:“天祝予!”哭于中庭,使人覆醢,其悲之如是,不應宰我遇禍,略無一言。

    《孟子》所載三子論聖人賢于堯、舜等語,疑是夫子沒後所談,不然,師在而備出意見議之,無複質正,恐非也。

    然則宰我不死于田常,更可證矣。

    而《淮南子》又有一說雲:“将相攝威擅勢,私門成黨,而使道不行。

    故使陳成、田常、鸱夷子皮得成其難,使呂氏絕祀。

    ”子皮謂範蠡也,蠡浮海變姓名遊齊,時簡公之難已十餘年矣。

    《說苑》亦雲:“田常與宰我争,宰我将攻之,鸱夷子皮告田常,遂殘宰我。

    ”此說尤為無稽,是以蠡為助田氏為齊禍,其不分賢逆如此。

     古人占夢 《漢·藝文志·七略》雜占十八家,以《黃帝長柳占夢》十一卷,《甘德長柳占夢》二十卷為首,其說曰:“雜占者,紀百家之象,候善惡之證。

    衆占非一,而夢為大,故周有其官。

    ”《周禮》:“太蔔,掌三夢之法,一曰緻夢,二曰觭夢,三曰鹹陟。

    ”鄭氏以為緻夢夏後氏所作,觭夢商人所作,鹹涉者言夢之皆得,周人作焉。

    而占夢專為一官,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兇,其别:曰正、曰噩、曰思、曰寤、曰喜、曰懼。

    季冬,聘王夢,獻吉夢于王,玉拜而受之。

    乃舍萌于四方,以贈惡夢。

    舍萌者,猶釋采也。

    贈者,送之也。

    《詩》、《書》、《禮》經所載,高宗夢得說;周文王夢帝與九齡;武王伐纣,夢葉朕蔔;宣王考牧,牧人有熊署虺蛇之夢,召彼故老,訊之占夢。

    《左傳》所書尤多。

    孔子夢坐奠于兩楹。

    然則古之聖賢,未嘗不以夢為大,是以見于《七略》者如此。

    魏、晉方技,猶時時或有之。

    今人不複留意此蔔,雖市并妄術,所在如林,亦無一箇以占夢自名者,其學殆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