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十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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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閣山村詩
宣和間,朱勵挾花石進奉之名,以固寵規利。
東南部使者郡守多出其門,如徐鑄、應安道、王仲闳輩濟其惡,豪奪漁取,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玩,即領健卒直入其家,用黃封表志,而未即取,護視微不謹,則被以大不恭罪,及發行,必撤屋決牆而出。
人有一物小異,共指為不祥,唯恐芟夷之不速。
楊戬、李彥創汝州西城所,任輝彥、李士渙,王浒、毛孝立之徒,亦助之發物供奉,大抵類勔,而又有甚焉者。
徽宗患其擾,屢禁止之,然覆出為惡,不能絕也。
偶讀白樂天《紫閣山北村》詩,乃知唐世固有是事。
漫錄于此:“晨遊紫閣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見予喜,為予開一樽。
舉杯未及飲,暴卒來入門,紫衣挾刀斧,草草十餘人。
奪我席上酒,掣我盤中飨。
主人退後立,斂手反如賓。
中庭有奇樹,種來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斷其根。
口稱采造家,身屬神策軍。
主人切勿語,中尉正承恩。
”蓋貞元、元和間也。
李林甫秦桧 李林甫為宰相,妒賢嫉能,以裴耀卿、張九齡在己上,以李适之争權,設詭計去之。
若其所引用,如牛仙客至終于位,陳希烈及見其死,皆共政六七年。
雖兩人伴食谄事,所以能久,然林甫以伎心賊害,亦不朝愠暮喜,尚能容之。
秦桧則不然,其始也,見其能助我,自冗散小官,不三二年至執政。
史才由禦史檢法官超右正言,遷谏議大夫,遂簽書樞密。
施钜由中書檢正、鄭仲熊由正言,同除權吏部侍郎。
方受告正謝,施即參知政事,鄭為簽樞。
宋樸為殿中侍禦史,欲驟用之,令台中申稱本台缺檢法主簿,須長貳乃可辟。
即就狀奏除侍禦史,許薦舉,遽拜中丞,謝日除簽樞,其捷如此。
然數人者不能數月而罷。
楊願最善佞,至飲食動作悉效之。
秦嘗因食,噴嚏失笑,願于倉卒間,亦陽噴飯而笑,左右侍者曬焉。
秦察其奉己,愈喜。
既曆歲亦厭之,諷禦史排擊而預告之,願涕淚交頤。
秦曰:“士大夫出處常事耳,何至是?”願對曰:“願起賤微,緻身此地,已不啻足,但受太師生成恩,過于父母,一旦别去,何時複望車塵馬足邪?是所以悲也。
”秦益憐之,使以本職奉祠,僅三月起知宣州。
李若谷罷參政,或曰:“胡不效楊原仲之泣?”李河北人,有直氣,笑曰:“便打殺我,亦撰眼淚不出。
”秦聞而大怒,遂有江州居住之命。
秦嘗以病谒告,政府獨有餘堯弼,因奏對,高宗訪以機務,一二不能答。
秦病愈入見,上曰:“餘堯弼既參大政,朝廷事亦宜使之與聞。
”秦退,扣餘曰:“比日榻前所詢何事?”餘具以告。
秦呼省吏取公牍閱視,皆已書押。
責之曰:“君既書押了,安得言弗知?是故欲相賣耳!”餘離席辯析,不複應。
明日台評交章。
段拂為人愦愦,一日,秦在前開陳頗久,遂俯首瞌睡。
秦退始覺,殊窘怖,上猶慰撫之,且詢其鄉裡。
少頃,還殿廊幕中。
秦閉日誦佛,典客贊揖至三,乃答。
歸政事堂,窮诘其語,無以對,旋遭劾,至于責居。
湯思退在樞府,上偶回顧,有所問。
秦是日所奏,微不合。
即雲:“陛下不以臣言為然,乞問湯思退。
”上曰:“此事朕豈不曉,何用問他湯思退?”秦還省見湯,已不樂,謀去之。
會其病,迫于亡,遂免。
考其所為,蓋出偃月堂之上也。
注書難 注書至難,雖孔安國、馬融、鄭康成、王弼之解經,杜元凱之解《左傳》,顔師古之注《漢書》,亦不能無失。
王荊公《詩新經》,“八月剝棘”解雲:“剝者,剝其皮而迸之,所以養老也。
”毛公本注雲:“剝,擊也。
”陸德明音普蔔反。
公皆不用。
後從蔣山郊步至民家,問其翁安在?曰:“去撲棘。
”始悟前非。
即具奏乞除去十三字,故今本無之。
洪慶善注《楚辭·九歌·東君》篇:“縆瑟兮交鼓,蕭鐘兮瑤簴。
”引《儀禮·鄉飲酒》章“問歌《魚麗》,笙《由庚》。
歌《南有嘉魚》,笙《崇丘》”為比,雲:“蕭鐘者,取二樂聲之相應者互奏之。
”即镂闆,置于墳庵,一蜀客過而見之,曰:“一本蕭作◆,《廣韻》訓為擊也。
蓋是擊鐘,正與縆瑟為對耳。
”慶善謝而亟改之。
政和初,蔡京禁蘇氏學,蕲春一土獨杜門注其詩,不與人往還。
錢伸
東南部使者郡守多出其門,如徐鑄、應安道、王仲闳輩濟其惡,豪奪漁取,士民家一石一木稍堪玩,即領健卒直入其家,用黃封表志,而未即取,護視微不謹,則被以大不恭罪,及發行,必撤屋決牆而出。
人有一物小異,共指為不祥,唯恐芟夷之不速。
楊戬、李彥創汝州西城所,任輝彥、李士渙,王浒、毛孝立之徒,亦助之發物供奉,大抵類勔,而又有甚焉者。
徽宗患其擾,屢禁止之,然覆出為惡,不能絕也。
偶讀白樂天《紫閣山北村》詩,乃知唐世固有是事。
漫錄于此:“晨遊紫閣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見予喜,為予開一樽。
舉杯未及飲,暴卒來入門,紫衣挾刀斧,草草十餘人。
奪我席上酒,掣我盤中飨。
主人退後立,斂手反如賓。
中庭有奇樹,種來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斷其根。
口稱采造家,身屬神策軍。
主人切勿語,中尉正承恩。
”蓋貞元、元和間也。
李林甫秦桧 李林甫為宰相,妒賢嫉能,以裴耀卿、張九齡在己上,以李适之争權,設詭計去之。
若其所引用,如牛仙客至終于位,陳希烈及見其死,皆共政六七年。
雖兩人伴食谄事,所以能久,然林甫以伎心賊害,亦不朝愠暮喜,尚能容之。
秦桧則不然,其始也,見其能助我,自冗散小官,不三二年至執政。
史才由禦史檢法官超右正言,遷谏議大夫,遂簽書樞密。
施钜由中書檢正、鄭仲熊由正言,同除權吏部侍郎。
方受告正謝,施即參知政事,鄭為簽樞。
宋樸為殿中侍禦史,欲驟用之,令台中申稱本台缺檢法主簿,須長貳乃可辟。
即就狀奏除侍禦史,許薦舉,遽拜中丞,謝日除簽樞,其捷如此。
然數人者不能數月而罷。
楊願最善佞,至飲食動作悉效之。
秦嘗因食,噴嚏失笑,願于倉卒間,亦陽噴飯而笑,左右侍者曬焉。
秦察其奉己,愈喜。
既曆歲亦厭之,諷禦史排擊而預告之,願涕淚交頤。
秦曰:“士大夫出處常事耳,何至是?”願對曰:“願起賤微,緻身此地,已不啻足,但受太師生成恩,過于父母,一旦别去,何時複望車塵馬足邪?是所以悲也。
”秦益憐之,使以本職奉祠,僅三月起知宣州。
李若谷罷參政,或曰:“胡不效楊原仲之泣?”李河北人,有直氣,笑曰:“便打殺我,亦撰眼淚不出。
”秦聞而大怒,遂有江州居住之命。
秦嘗以病谒告,政府獨有餘堯弼,因奏對,高宗訪以機務,一二不能答。
秦病愈入見,上曰:“餘堯弼既參大政,朝廷事亦宜使之與聞。
”秦退,扣餘曰:“比日榻前所詢何事?”餘具以告。
秦呼省吏取公牍閱視,皆已書押。
責之曰:“君既書押了,安得言弗知?是故欲相賣耳!”餘離席辯析,不複應。
明日台評交章。
段拂為人愦愦,一日,秦在前開陳頗久,遂俯首瞌睡。
秦退始覺,殊窘怖,上猶慰撫之,且詢其鄉裡。
少頃,還殿廊幕中。
秦閉日誦佛,典客贊揖至三,乃答。
歸政事堂,窮诘其語,無以對,旋遭劾,至于責居。
湯思退在樞府,上偶回顧,有所問。
秦是日所奏,微不合。
即雲:“陛下不以臣言為然,乞問湯思退。
”上曰:“此事朕豈不曉,何用問他湯思退?”秦還省見湯,已不樂,謀去之。
會其病,迫于亡,遂免。
考其所為,蓋出偃月堂之上也。
注書難 注書至難,雖孔安國、馬融、鄭康成、王弼之解經,杜元凱之解《左傳》,顔師古之注《漢書》,亦不能無失。
王荊公《詩新經》,“八月剝棘”解雲:“剝者,剝其皮而迸之,所以養老也。
”毛公本注雲:“剝,擊也。
”陸德明音普蔔反。
公皆不用。
後從蔣山郊步至民家,問其翁安在?曰:“去撲棘。
”始悟前非。
即具奏乞除去十三字,故今本無之。
洪慶善注《楚辭·九歌·東君》篇:“縆瑟兮交鼓,蕭鐘兮瑤簴。
”引《儀禮·鄉飲酒》章“問歌《魚麗》,笙《由庚》。
歌《南有嘉魚》,笙《崇丘》”為比,雲:“蕭鐘者,取二樂聲之相應者互奏之。
”即镂闆,置于墳庵,一蜀客過而見之,曰:“一本蕭作◆,《廣韻》訓為擊也。
蓋是擊鐘,正與縆瑟為對耳。
”慶善謝而亟改之。
政和初,蔡京禁蘇氏學,蕲春一土獨杜門注其詩,不與人往還。
錢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