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十七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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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不共持”,又雲“笑勸迂辛酒”,“華樽逐勝移”,“觥飛白玉卮”,“飲訝《卷波》遲”,“歸鞍酩酊馳,酡顔烏帽側,醉袖玉鞭垂”,“白醪充夜酌”,“嫌醒自啜醨”,“不飲長如醉”,一篇之中,說酒者十一句。

    東坡賦中隐堂五詩各四韻,亦有“坡垂似伏鳌”,“崩崖露伏龜”之語,近于意重。

     周蜀九經 唐貞觀中,魏征、虞世南、顔師古繼為秘書監,請募天下書,選五品以上子孫工書者,為書手繕寫。

    予家有舊監本《周禮》,其未雲,大周廣順三年癸醜五月,雕造九經書畢,前鄉貢三禮郭嵠書。

    列宰相李谷、範質、判監田敏等銜于後。

    《經典釋文》末雲,顯德六年己未三月,太廟室長朱延熙書,宰相範質、王溥如前,而田敏以工部尚書為詳勘官。

    此書字畫端嚴有楷法,更無舛誤。

    《舊五代史》:漢隐帝時,國子監奏《周禮》、《儀禮》、《公羊》、《谷梁》四經未有印闆,欲集學自考校雕造。

    從之。

    正尚武之時,而能如是,蓋至此年而成也。

    成都石本諸經,《毛詩》、《儀禮》、《禮記》,皆秘書省秘書郎張紹文書。

    《周禮》者,秘書省校書郎孫朋古書。

    《周易》者,國子博士孫逢吉書。

    《尚書》者,校書郎周德政書。

    《爾雅》者,簡州平泉令張德昭書。

    題雲,廣政十四年,蓋孟和時所镌,其字體亦皆精謹。

    兩者并用士人筆劄,猶有貞觀遺風,故不庸俗,可以傳遠。

    唯《三傳》至皇祐元年方畢工,殊不逮前。

    紹興中,分命兩淮、江東轉運司刻三史闆,其兩《漢書》内,凡欽宗諱,并小書四字,曰“淵聖禦名”,或徑易為“威”字,而他廟諱皆隻缺畫,愚而自用,為可笑也。

    蜀《三傳》後,列知益州、樞密直學士、右谏議大夫田況銜,大書為三行,而轉運使直史館曹穎叔,提點刑獄、屯田員外郎孫長卿,各細字一行,又差低于況。

    今雖執政作牧,監司亦與之雁行也。

    冢宰治内 《周禮·天官冢宰》,其屬有宮正,實掌王宮之戒令糾禁。

    内宰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嫔。

    蓋宮中官之長也。

    故自後、夫人之外,九嫔、世婦、女禦以下,無不列于屬中。

    後世宮掖之事,非上宰可得而聞也。

    《禮記·内則》篇記男女事父母、舅姑,細瑣畢載,而首句雲:“後王命冢宰,降德于衆兆民。

    ”則以其治内故也。

     宰相爵邑 國朝宰相初不用爵邑為輕重,然亦嘗以代升黜。

    王文康曾任司空,後為太子太師,經太宗登極恩,但封祁國公。

    呂文穆自司徒謝事為太子太師,經東封西祀恩,不複再得三公,但封徐國、許國公而已。

    寇忠憨罷相,學士錢惟演以太子太傅處之,真宗令更與些恩數,惟演但乞封國公。

    王冀公欽若食邑已過萬戶,及谪為司農卿,于銜内盡除去,後再拜相,乃悉還之。

    湯岐公以大觀文免相,因禦史言落職镌爵。

    趙衛公坐舉官犯贓,見為使相,但降封益川郡公,削二千戶。

    今周益公亦然,皆故實所無也。

    王婺相元封冀,嫌其與欽若同,屢欲改,适有進國史賞,予為拟進韓國制詞,用“有此冀方,莫如韓樂”。

    既播告矣,而删定官馮震武以為真宗故封,不許用,遂貼麻為魯,雖著于司封格,馮蓋不知富韓公已用之矣。

    是時,婺相以食邑過二萬戶為辭,壽皇遣中使至邁所居宣示,令具前此有無體例,及合如何施行事理,拟定聞奏。

    遂以邑戶無止法複命,乃竟行下。

     楊子一毛 孟子曰:“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

    ”楊朱之書,不傳于今,其語無所考。

    惟《列子》所載:“楊朱曰:‘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國而隐耕。

    古之人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人人不損一毫,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禽子問楊朱曰:‘去子體之一毛以濟一世,汝為之乎?’楊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濟。

    ’禽子曰:‘假濟,為之乎?’楊子弗應。

    禽子出語孟孫陽,陽曰:‘有侵若肌膚獲萬金者,若為之乎?’曰:‘為之。

    ’曰:‘有斷若一節得一國,子為之乎?’禽子默然。

    陽曰:‘積一毛以成肌膚,積肌膚以成一節,一毛固一體萬分中之一物,奈何輕之?’”觀此,則孟氏之言可證矣。

     李長吉詩 李長吉有《羅浮山人詩》雲:“欲剪湘中一尺天,吳娥莫道吳刀澀。

    ”正用杜老《題王宰畫山水圖歌》,“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吳松半江水”之句,長吉非蹈襲人後者,疑亦偶同,不失自為好語也。

    子夏經學孔子弟子惟子夏于諸經獨有書,雖傳記雜言未可盡信,然要為與他人不同矣。

    于《易》則有傳,于《詩》則有序。

    而《毛詩》之學,一雲,子夏授高行子,四傳而至小毛公;一雲,子夏傳曾申,五傳而至大毛公。

    于《禮》則有《儀禮喪服》一篇,馬融、王肅諸儒多為之訓說。

    于《春秋》,所雲“不能贊一辭”,蓋亦嘗從事于斯矣,公羊高實受之于子夏,谷梁赤者,《風俗通》亦雲子夏門人。

    于《論語》,則鄭康成以為仲弓、子夏等所撰定也。

    後漢徐防上疏曰:“《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于子夏。

    斯其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