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十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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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列主司四人銜,曰:翰林學士給事中楊,兵部郎中知制浩李,右司谏直史館梁,秘書丞直史館朱,皆押字。
次書四人甲子,年若幹,某月某日生,祖諱某,父諱某,私忌某日。
然後書狀元孫僅,其所紀與今正同。
别用高四寸绫,闊二寸,書“盛京”二字,四主司花書于下,粘于卷首,其規範如此,不知以何年而廢也。
但此榜五十人,自第一至十四人,惟第九名劉烨為河南人,餘皆貫開封府,其下又二十五人亦然。
不應都人士中選若是之多,疑亦外方人寄名托籍,以為進取之便耳。
四主司乃楊砺、李若拙、梁颢、朱台符,皆隻為同知舉。
物之小大列禦寇,莊周大言小言,皆出于物理之外。
《列子》所載:“夏革曰:渤海之東,幾億萬裡,有大壑焉,實惟無底之谷。
中有五山,高下周旋三萬裡,山之中間相去七萬裡,而五山之根無所連著。
帝使巨鳌十五舉首而戴之,疊為三番,六萬歲一交焉。
而龍伯之國有大人,舉足不盈數千而暨山所,一釣而連六鳌,合負而趣歸其國。
于是岱輿、員峙二山,沈于大海。
”張湛注雲:“以高下周圍三萬裡山,而一鳌頭之所戴,而六鳌複為一釣之所引,龍伯之人能并而負之。
計此人之形當百餘萬裡,馄鵬方之,猶蚊呐蚤虱耳。
太虛之所受,亦奚所不容哉!”《莊子·逍遙遊》,首著鳏鵬事雲:“北溟有魚,其名為鲲,鳗之大不知其幾千裡也。
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徙于南溟,水擊三千裡,抟扶搖而上者九萬裡。
”二子之語大若此。
至于小言,則《莊子》謂:“有國于蝸之左角,曰觸氏,右角曰蠻氏,相與争地而戰,伏屍數萬,逐北旬有五日而後反。
”《列子》曰:“江浦之間生麼蟲,其名曰焦螟,群飛而集于蚊睫,弗相觸也,栖宿去來,蚊弗覺也。
黃帝與容成子同齋三月,徐以神視,塊然見之,若嵩山之阿,徐以氣聽,砰然聞之,若雷霆之聲。
”二子之語小如此。
釋氏維摩诘長者居丈室而容九百萬菩薩并師子座,一芥子之細而能納須彌。
皆一理也。
張湛不悟其寓言,而竊竊然以太虛無所不容為說,亦隘矣!若吾儒《中庸》之書,但雲:“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
”則明白洞達,歸于至當,非二氏之學一偏所及也。
郭令公 唐人功名富貴之盛,未有出郭汾陽之右者。
然至其女孫為憲宗正妃,曆五朝,母天下,終以不得志于宣宗而死,自是支胃不複振。
及本朝慶曆四年,訪求厥後,僅得裔孫元亨于布衣中,以為永興軍助教。
歐陽公知制诰,行其詞曰:“繼絕世,褒有功,非惟推恩以及遠,所以勸天下之為人臣者焉。
況爾先王,名載舊史,勳德之厚,宜其流澤于無窮,而其後裔不可以廢。
往服新命,以榮厥家!”且以二十四考中書令之門,而需一助教以為榮,籲,亦淺矣!乃知世祿不朽,如春秋諸國,至數百年者,後代不易得也。
紀年兆祥 自漢武建元以來,幹餘年間,改元數百,其附會離合為之辭者,不可勝書,固亦有曉然而易見者。
如晉元帝永昌,郭璞以為有二日之象,果至冬而亡。
桓靈寶大亨,識者以為一人二月了,果以仲春敗。
蕭棟、武陵王紀,同歲竊位,皆為天正,以為二人一年而止,其後皆然。
齊文宣天保,為一大人隻十,果十年而終。
然梁明帝蕭巋亦用此,而盡二十三年。
或又雲,巋蕞爾一邦,故非譏祥所系。
齊後主隆化,為降死;安德正延宗德昌,為得二日。
周武帝宣政,為字文亡日;宣帝大象,為天子冢。
蕭瓊、晉出帝廣運,為軍走。
隋炀帝大業,為大苦未。
唐值宗廣明,為唐去醜口而著黃家日月,以兆巢賊之禍。
欽宗靖康,為立十二月康,果在位滿歲,而高宗由康邸建中興之業。
熙甯之未将改元,近臣撰三名以進,曰“平成”,曰“美成”,曰“豐亨”,神宗曰:“成字負戈,美成者,犬羊負戈。
亨字為子不成,不若去亨而加元。
”遂為元豐。
若隆興則取建隆、紹興各一字,與唐貞元取貞觀、開元之義同。
已而嫌與顔亮貞隆相近,故二年即改乾道。
及甲午改純熙,既已布告天下,予時守贛,賀表雲:“天永命而開中興,方茂蔔年之統;時純熙而用大介,載新紀号之文。
”迨诏至,乃為淳熙,蓋以出處有“告成《大武》”之語,故不欲用。
民俗火葬 自釋氏火化之說起,于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
固有炎暑之際,畏其穢洩,斂不終日,肉尚未寒而就爇者矣。
魯夏父弗忌獻逆把之議,展禽曰:“必有殃,雖壽而沒,不為無殃。
”既其葬也,焚煙徹于上,謂已葬而火焚其棺椁也。
吳伐楚,其師居糜,楚司馬子期将焚之,令尹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
”謂前年楚人與吳戰,多死糜中,不可并焚也。
衛人掘褚師定子之墓,焚之于平莊之上。
燕騎劫圍齊即墨,掘人家墓,燒死人,齊人望見涕位,怒自十倍。
王莽作焚如之刑,燒陳良等。
則是古人以焚屍為大僇也。
列子曰:“楚之南有炎人之國,其親戚死,剮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秦之西方有儀渠之國,其親戚死,聚柴積而焚之,熏則煙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
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而未足為異也。
”蓋是時其風未行于中國,故列子以儀渠為異,至與朽肉者同言之。
次書四人甲子,年若幹,某月某日生,祖諱某,父諱某,私忌某日。
然後書狀元孫僅,其所紀與今正同。
别用高四寸绫,闊二寸,書“盛京”二字,四主司花書于下,粘于卷首,其規範如此,不知以何年而廢也。
但此榜五十人,自第一至十四人,惟第九名劉烨為河南人,餘皆貫開封府,其下又二十五人亦然。
不應都人士中選若是之多,疑亦外方人寄名托籍,以為進取之便耳。
四主司乃楊砺、李若拙、梁颢、朱台符,皆隻為同知舉。
物之小大列禦寇,莊周大言小言,皆出于物理之外。
《列子》所載:“夏革曰:渤海之東,幾億萬裡,有大壑焉,實惟無底之谷。
中有五山,高下周旋三萬裡,山之中間相去七萬裡,而五山之根無所連著。
帝使巨鳌十五舉首而戴之,疊為三番,六萬歲一交焉。
而龍伯之國有大人,舉足不盈數千而暨山所,一釣而連六鳌,合負而趣歸其國。
于是岱輿、員峙二山,沈于大海。
”張湛注雲:“以高下周圍三萬裡山,而一鳌頭之所戴,而六鳌複為一釣之所引,龍伯之人能并而負之。
計此人之形當百餘萬裡,馄鵬方之,猶蚊呐蚤虱耳。
太虛之所受,亦奚所不容哉!”《莊子·逍遙遊》,首著鳏鵬事雲:“北溟有魚,其名為鲲,鳗之大不知其幾千裡也。
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徙于南溟,水擊三千裡,抟扶搖而上者九萬裡。
”二子之語大若此。
至于小言,則《莊子》謂:“有國于蝸之左角,曰觸氏,右角曰蠻氏,相與争地而戰,伏屍數萬,逐北旬有五日而後反。
”《列子》曰:“江浦之間生麼蟲,其名曰焦螟,群飛而集于蚊睫,弗相觸也,栖宿去來,蚊弗覺也。
黃帝與容成子同齋三月,徐以神視,塊然見之,若嵩山之阿,徐以氣聽,砰然聞之,若雷霆之聲。
”二子之語小如此。
釋氏維摩诘長者居丈室而容九百萬菩薩并師子座,一芥子之細而能納須彌。
皆一理也。
張湛不悟其寓言,而竊竊然以太虛無所不容為說,亦隘矣!若吾儒《中庸》之書,但雲:“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
”則明白洞達,歸于至當,非二氏之學一偏所及也。
郭令公 唐人功名富貴之盛,未有出郭汾陽之右者。
然至其女孫為憲宗正妃,曆五朝,母天下,終以不得志于宣宗而死,自是支胃不複振。
及本朝慶曆四年,訪求厥後,僅得裔孫元亨于布衣中,以為永興軍助教。
歐陽公知制诰,行其詞曰:“繼絕世,褒有功,非惟推恩以及遠,所以勸天下之為人臣者焉。
況爾先王,名載舊史,勳德之厚,宜其流澤于無窮,而其後裔不可以廢。
往服新命,以榮厥家!”且以二十四考中書令之門,而需一助教以為榮,籲,亦淺矣!乃知世祿不朽,如春秋諸國,至數百年者,後代不易得也。
紀年兆祥 自漢武建元以來,幹餘年間,改元數百,其附會離合為之辭者,不可勝書,固亦有曉然而易見者。
如晉元帝永昌,郭璞以為有二日之象,果至冬而亡。
桓靈寶大亨,識者以為一人二月了,果以仲春敗。
蕭棟、武陵王紀,同歲竊位,皆為天正,以為二人一年而止,其後皆然。
齊文宣天保,為一大人隻十,果十年而終。
然梁明帝蕭巋亦用此,而盡二十三年。
或又雲,巋蕞爾一邦,故非譏祥所系。
齊後主隆化,為降死;安德正延宗德昌,為得二日。
周武帝宣政,為字文亡日;宣帝大象,為天子冢。
蕭瓊、晉出帝廣運,為軍走。
隋炀帝大業,為大苦未。
唐值宗廣明,為唐去醜口而著黃家日月,以兆巢賊之禍。
欽宗靖康,為立十二月康,果在位滿歲,而高宗由康邸建中興之業。
熙甯之未将改元,近臣撰三名以進,曰“平成”,曰“美成”,曰“豐亨”,神宗曰:“成字負戈,美成者,犬羊負戈。
亨字為子不成,不若去亨而加元。
”遂為元豐。
若隆興則取建隆、紹興各一字,與唐貞元取貞觀、開元之義同。
已而嫌與顔亮貞隆相近,故二年即改乾道。
及甲午改純熙,既已布告天下,予時守贛,賀表雲:“天永命而開中興,方茂蔔年之統;時純熙而用大介,載新紀号之文。
”迨诏至,乃為淳熙,蓋以出處有“告成《大武》”之語,故不欲用。
民俗火葬 自釋氏火化之說起,于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
固有炎暑之際,畏其穢洩,斂不終日,肉尚未寒而就爇者矣。
魯夏父弗忌獻逆把之議,展禽曰:“必有殃,雖壽而沒,不為無殃。
”既其葬也,焚煙徹于上,謂已葬而火焚其棺椁也。
吳伐楚,其師居糜,楚司馬子期将焚之,令尹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
”謂前年楚人與吳戰,多死糜中,不可并焚也。
衛人掘褚師定子之墓,焚之于平莊之上。
燕騎劫圍齊即墨,掘人家墓,燒死人,齊人望見涕位,怒自十倍。
王莽作焚如之刑,燒陳良等。
則是古人以焚屍為大僇也。
列子曰:“楚之南有炎人之國,其親戚死,剮其肉而棄之,然後埋其骨;秦之西方有儀渠之國,其親戚死,聚柴積而焚之,熏則煙上,謂之登遐,然後成為孝子。
此上以為政,下以為俗,而未足為異也。
”蓋是時其風未行于中國,故列子以儀渠為異,至與朽肉者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