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十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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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恩數
國朝科舉取士,自太平興國以來,恩典始重。
然各出一時制旨,未嘗辄同,士子随所得而受之,初不以官之大小有所祈訴也。
太平之二年,進士一百九人,呂蒙正以下四人得将作丞,餘皆大理評事,充諸州通判。
三年,七十四人,胡旦以下四人将作丞,餘并為評事,充通判及監當。
五年,一百二十一人,蘇易簡以下二十三人皆将作丞通判。
八年,二百三十九人,自王世則以下十八人,以評事知縣,餘授判司簿尉。
未幾,世則等移通判,簿尉改知令錄。
明年,并遷守評事。
雍熙二年,二百五十八人,自梁穎以下二十一人,才得節察推官,端拱元年,二十八人,自程宿以下,但權知諸縣簿尉。
二年,一百八十六人,陳堯史、曾會至得光祿丞直史館,而第三人姚揆,但防禦推官,淳化三年,三百五十三人,孫何以下,二人将作丞,二人評事,第五人以下,皆吏部注拟。
鹹平元年,孫僅但得防推。
二年,孫暨以下,但免選注官。
蓋此兩榜,真宗在諒闇,禮部所放,故殺其禮,及三年,陳堯咨登第,然後六人将作丞,四十二人評事;第二甲一百三十四人,節度推官、軍事判官;第三甲八十人,防團軍事推官。
下第再試 太宗雍熙二年,已放進士百七十九人,或雲:“下第中甚有可取者。
”乃令複試,又得洪湛等七十六人,而以湛文采遒麗,特升正榜第三。
端拱元年,禮部所放程宿第二十八人,進士葉齊打鼓論榜,遂再試,複放三十一人,而諸科因此得官者至于七百。
一時待士可謂至矣。
然太平興國末,孟州進士張兩光,以試不合格,縱酒大罵千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斬之,同保九輩永不得赴舉。
恩威并行,至于如此。
“張兩”館本作“張雨”。
試賦用韻唐以賦取士,而韻數多寡,平側次叙,元無定格。
故有三韻者,《花萼樓賦》以題為韻是也。
有四韻者,《蓂英賦》以“呈瑞聖朝”,《舞馬賦》以“奏之天廷”,《丹甑賦》以“國有豐年”,《泰階六符賦》以“元亨利貞”為韻是也。
有五韻者,《金莖賦》以“日華川上動”為韻是也。
有六韻者,《止水》、《魍魉》、《人鏡》、《三統指歸》、《信及豚魚》、《洪鐘待撞》、《君子聽音》、《東郊朝日》、《蠟日祈天》、《宗樂德》、《訓胄子》諸篇是也。
有七韻者,《日再中》、《射己之鹄》、《觀紫極舞》、《五聲聽政》諸篇是也。
八韻有二平六側者,《六瑞賦》以“儉故能廣,被褐懷玉”,《日五色賦》以“日麗九華,聖符土德”,《徑寸珠賦》以“澤浸四荒,非寶遠物”為韻是也。
有三平五側者,《宣耀門觀試舉人》以“君聖臣肅,謹擇多士”,《懸法象魏》以“正月之吉,懸法象魏”,《玄酒》以“薦天明德,有古遺味”,《五色土》以“王子畢封,依以建社”,《通天台》以“洪台獨出,浮景在下”,《幽蘭》以“遠芳襲人,悠久不絕”,《日月合壁》以“兩曜相合,候之不差”,《金柅》以“直而能一,斯可制動”為韻是也。
有五平三側者,《金用砺》以“商高宗命傅說之官”為韻是也。
有六平二側者,《旗賦》以。
“風日雲舒,軍容清肅”為韻是也。
自大和以後,始以八韻為常。
唐莊宗時嘗覆試進士,翰林學士承旨盧質,以《後從谏則聖》為賦題,以“堯、舜、禹、湯傾心求過”為韻。
舊例,賦韻四平四側,質所出韻乃五平三側,大力識者所消,豈非是時已有定格乎?國朝太平興國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廣文館及諸州府、禮部試進士律賦,并以平側次用韻,其後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貞元制科 唐德宗貞元十年,賢良方正科十六人,裴垍為舉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镈繼之。
六名之中,連得五相,可謂盛矣!而邪正直不侔。
度、群同為元和宰相,而鑄以聚斂賄賂亦居之,度、群、極陳其不可,度恥其同列,表求自退,兩人竟為鑄所毀而去。
且三相同時登科,不可謂無事分,而玉石雜揉,薰獲同器,若默默充位,則是固寵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賢,誼難以處也。
本朝韓康公、王岐公、王荊公亦同年聯名,熙甯間,康公、荊公為相,歧公參政,故有“一時同榜用三人”之語,頗類此雲。
贻子錄先公自燕歸,得龍圖閣書一策,曰《贻子錄》,有“禦書”兩印存,不言撰人姓名,而序雲:“愚叟受知南平王,政寬事簡”。
意必高從海擅荊諸時,賓僚如孫光憲輩者所編,皆訓儆童蒙。
其《修進》一章雲,鹹通年中,盧予期著《初舉子》一卷,細大無遺。
就試三場,避國諱、宰相諱、主文諱。
士人家小子弟,忌用熨鬥時把帛,慮有拽白之嫌。
燭下寫試無誤筆,即題其後雲“并無揩改塗乙注”,如有,即言字數,其下小書名。
同年小錄是雙隻先輩各一人分寫。
宴上長少分雙隻相向而坐,元以東為上,以西為首,給、舍、員外、遺、補,多來突宴,東先輩不遷,而西先輩避位。
及吏部給春關牒,便稱前鄉貢進士,大略有與今制同者,獨避宰相、主文諱,不複講雙隻,先輩之名,他無所見。
其《林園》一章謂茄為酪酥,亦甚新。
金花帖子 唐進士登科,有金花帖子,相傳已久,而世不多見。
予家藏鹹平元年孫僅榜盛京所得小錄,猶用唐制,以素绫為軸,貼以金花
然各出一時制旨,未嘗辄同,士子随所得而受之,初不以官之大小有所祈訴也。
太平之二年,進士一百九人,呂蒙正以下四人得将作丞,餘皆大理評事,充諸州通判。
三年,七十四人,胡旦以下四人将作丞,餘并為評事,充通判及監當。
五年,一百二十一人,蘇易簡以下二十三人皆将作丞通判。
八年,二百三十九人,自王世則以下十八人,以評事知縣,餘授判司簿尉。
未幾,世則等移通判,簿尉改知令錄。
明年,并遷守評事。
雍熙二年,二百五十八人,自梁穎以下二十一人,才得節察推官,端拱元年,二十八人,自程宿以下,但權知諸縣簿尉。
二年,一百八十六人,陳堯史、曾會至得光祿丞直史館,而第三人姚揆,但防禦推官,淳化三年,三百五十三人,孫何以下,二人将作丞,二人評事,第五人以下,皆吏部注拟。
鹹平元年,孫僅但得防推。
二年,孫暨以下,但免選注官。
蓋此兩榜,真宗在諒闇,禮部所放,故殺其禮,及三年,陳堯咨登第,然後六人将作丞,四十二人評事;第二甲一百三十四人,節度推官、軍事判官;第三甲八十人,防團軍事推官。
下第再試 太宗雍熙二年,已放進士百七十九人,或雲:“下第中甚有可取者。
”乃令複試,又得洪湛等七十六人,而以湛文采遒麗,特升正榜第三。
端拱元年,禮部所放程宿第二十八人,進士葉齊打鼓論榜,遂再試,複放三十一人,而諸科因此得官者至于七百。
一時待士可謂至矣。
然太平興國末,孟州進士張兩光,以試不合格,縱酒大罵千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斬之,同保九輩永不得赴舉。
恩威并行,至于如此。
“張兩”館本作“張雨”。
試賦用韻唐以賦取士,而韻數多寡,平側次叙,元無定格。
故有三韻者,《花萼樓賦》以題為韻是也。
有四韻者,《蓂英賦》以“呈瑞聖朝”,《舞馬賦》以“奏之天廷”,《丹甑賦》以“國有豐年”,《泰階六符賦》以“元亨利貞”為韻是也。
有五韻者,《金莖賦》以“日華川上動”為韻是也。
有六韻者,《止水》、《魍魉》、《人鏡》、《三統指歸》、《信及豚魚》、《洪鐘待撞》、《君子聽音》、《東郊朝日》、《蠟日祈天》、《宗樂德》、《訓胄子》諸篇是也。
有七韻者,《日再中》、《射己之鹄》、《觀紫極舞》、《五聲聽政》諸篇是也。
八韻有二平六側者,《六瑞賦》以“儉故能廣,被褐懷玉”,《日五色賦》以“日麗九華,聖符土德”,《徑寸珠賦》以“澤浸四荒,非寶遠物”為韻是也。
有三平五側者,《宣耀門觀試舉人》以“君聖臣肅,謹擇多士”,《懸法象魏》以“正月之吉,懸法象魏”,《玄酒》以“薦天明德,有古遺味”,《五色土》以“王子畢封,依以建社”,《通天台》以“洪台獨出,浮景在下”,《幽蘭》以“遠芳襲人,悠久不絕”,《日月合壁》以“兩曜相合,候之不差”,《金柅》以“直而能一,斯可制動”為韻是也。
有五平三側者,《金用砺》以“商高宗命傅說之官”為韻是也。
有六平二側者,《旗賦》以。
“風日雲舒,軍容清肅”為韻是也。
自大和以後,始以八韻為常。
唐莊宗時嘗覆試進士,翰林學士承旨盧質,以《後從谏則聖》為賦題,以“堯、舜、禹、湯傾心求過”為韻。
舊例,賦韻四平四側,質所出韻乃五平三側,大力識者所消,豈非是時已有定格乎?國朝太平興國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廣文館及諸州府、禮部試進士律賦,并以平側次用韻,其後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
貞元制科 唐德宗貞元十年,賢良方正科十六人,裴垍為舉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镈繼之。
六名之中,連得五相,可謂盛矣!而邪正直不侔。
度、群同為元和宰相,而鑄以聚斂賄賂亦居之,度、群、極陳其不可,度恥其同列,表求自退,兩人竟為鑄所毀而去。
且三相同時登科,不可謂無事分,而玉石雜揉,薰獲同器,若默默充位,則是固寵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賢,誼難以處也。
本朝韓康公、王岐公、王荊公亦同年聯名,熙甯間,康公、荊公為相,歧公參政,故有“一時同榜用三人”之語,頗類此雲。
贻子錄先公自燕歸,得龍圖閣書一策,曰《贻子錄》,有“禦書”兩印存,不言撰人姓名,而序雲:“愚叟受知南平王,政寬事簡”。
意必高從海擅荊諸時,賓僚如孫光憲輩者所編,皆訓儆童蒙。
其《修進》一章雲,鹹通年中,盧予期著《初舉子》一卷,細大無遺。
就試三場,避國諱、宰相諱、主文諱。
士人家小子弟,忌用熨鬥時把帛,慮有拽白之嫌。
燭下寫試無誤筆,即題其後雲“并無揩改塗乙注”,如有,即言字數,其下小書名。
同年小錄是雙隻先輩各一人分寫。
宴上長少分雙隻相向而坐,元以東為上,以西為首,給、舍、員外、遺、補,多來突宴,東先輩不遷,而西先輩避位。
及吏部給春關牒,便稱前鄉貢進士,大略有與今制同者,獨避宰相、主文諱,不複講雙隻,先輩之名,他無所見。
其《林園》一章謂茄為酪酥,亦甚新。
金花帖子 唐進士登科,有金花帖子,相傳已久,而世不多見。
予家藏鹹平元年孫僅榜盛京所得小錄,猶用唐制,以素绫為軸,貼以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