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五則)

關燈
十幹“戊”字隻與“茂”同音,俗輩呼為“務”,非也。

    吳中術者,又稱為“武”。

    偶閱《舊五代史》梁開平元年,司天監上言日辰,内“戊”字請改為“武”,乃知亦有所自也。

    今北人語多曰“武”,朱溫父名誠,以“戊”類“成”字,故司天谄之耳。

     怨耦日仇 《左傳》師服曰:“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

    ”注雲:“自古有此言。

    ”按許叔重《說文》,于“逑”字上引《虞書》曰:“方逑孱功。

    ”又曰:“怨匹曰逑。

    ”然則出于《虞書》,今亡矣。

    以“鸠僝”為“逑屠”,以“耦”為“匹”,以“仇”為“逑”,其不同如此。

    而“僝”字下所引,乃曰:“旁救僝功。

    ”自有二說。

    “旻”字下引《虞書》曰:“仁闵覆下,則稱旻天。

    ”“◆”字下引《虞書》“雉◆”,今皆無此。

     說文與經傳不同 許叔重在東漢,與馬融、鄭康成輩不甚相先後,而所著《說文》,引用經傳,多與今文不同。

    聊摭逐書十數條,以示學者,其字異而音同者不載。

    所引《周易》“百谷草木麗乎土”為“艸木◆乎地”,“服牛乘馬”為“畤牛乘馬”,“夕惕若厲”為“若夤”,“其文蔚也”為“斐也”,“乘馬班如”為“驙如”,“天地絪缊”為“天地壹瓘”,“繻有衣袽”為“需有衣◆”。

    書《晉卦》為“◆”,“巽”為“顨”,“艮”為“◆”。

    所引《書》“帝乃殂落”為“勳乃殂”,“竄三苗”為“尨塞也。

    三苗”,“勿以人”為“◆人”,◆,問也。

    “在後之侗”為“在夏後之詷”,“尚不忌于兇德”為“上不垍”,“峙乃糧糧”為“敻糧”,“教胄子”為“教育子”,“百工營求”為“敻求”,“至于屬婦”為“◆婦”,◆,妊身也,“有疾弗豫”為“有疾不悆”,“我之弗辟”為“不甗”,“截截谝言”為“戈戈巧言”,又“圜圜升雲,半有半無”,“獂有爪而不敢以撅”及“以相陵懱”,“維緢有稽”之句,皆雲《周書》,今所無也。

    所引《詩》“既伯既禱”為“既祃既禂”,“新台有泚”為“有玼”,“焉得谖草”為“安得◆艸”,“牆有茨”為“有荠”,“棘人栾栾”為“脔脔”,“江之永矣”為“礬矣”,“得此戚施”為“◆◆”,“伐木許許”為“所所”,“玚玚俟俟”為“伾伾俟俟”,“啴啴駱馬”為“痑痑”,“赤舃幾幾”為“已己”,又為“卬卬”“民之方殿屎”為“方唸”,“混夷駾矣”為“犬夷呬矣”,“陶複陶穴”為“陶毘”,地室也。

    “其會如林”為“其離”,“國步斯頻”為“斯”,“滌滌山川”為“嶻嶻”。

    《論語》“荷蒉”為“荷臾”,“亵裘”為“厔衣”,又有“蒱予之足”一句,《孟子》“源源而來”為“謜謜”,徐也。

    “接淅”為“滰淅”。

    滰,其兩切,幹漬米也。

    《左傳》“昪涼”為“駹涼”,“芟夷”為“癹夷”,“圭窦”為“圭窬”,“澤之萑蒲”為“澤之目籞”,禁苑也。

    “衷甸兩牡”為“中佃一轅”,“楄柎藉幹”,為“楄部薦幹”。

    《公羊》“闖然”為“覢然”。

    覢,失冉切,暫見也。

    《國語》“觥飯不及壺飱”為“侊飯不及一食”,如此者甚多。

     周亞夫 漢景帝即位三年,七國同日反,吳王至稱東帝,天下震動。

    周亞夫一出即平之,功亦不細矣,而訖死于非罪。

    景帝雖未為仁君,然亦非好殺卿大夫者,何獨至亞夫而忍為之?竊嘗原其說,亞夫之為人,班、馬雖不明言,然必悻直行行者。

    方其将屯細柳,縢以備胡,且近在長安數十裡間,非若出臨邊塞,與敵對壘,有呼吸不可測知之事。

    今天子勞軍至,不得入,及遣使持節诏之,始開壁門;又使不得驅馳,以軍禮見,自言介胄之士不拜。

    天子改容稱謝,然後去。

    是乃王旅萬騎,乘輿黃屋,顧制命于将帥,豈人臣之禮哉!則其傲睨帝尊,習與性成,故賜食不設箸,有不平之意。

    鞅鞅非少主臣,必已見于辭氣之間,以是隕命,甚可惜也!秦王猛伐燕圍邺,苻堅自長安赴之。

    至安陽,猛潛谒堅,堅曰:“昔周亞夫不迎漢文帝,今将軍臨敵而棄軍,何也?”猛曰:“亞夫前卻人主以求名,臣竊少之。

    ”猛之識慮,視亞夫有間矣。

     炀王炀帝 金酋完顔亮隕于廣陵,葛王褒已自立,于是追廢為王,而谥曰炀。

    邁奉使之日,實首聞之。

    接伴副使秘書少監王補言及此,雲北人戲诮之曰:“奉敕江南于當公事回。

    ”及歸,觐德壽宮奏其事,高宗天顔甚悅,曰:“亮去歲南牧,已而死歸。

    人皆以為類苻堅,唯吾獨雲似隋炀帝,其死處既同,今得谥又如此,豈非天乎!”此段聖語,當不見于史錄,故竊志之。

     鄭莊公 《左傳》載諸國事,于第一卷首書鄭莊公,自後紀其所行尤詳,然每事必有君子一說,唯詛射穎考叔,以為失政刑,此外率稱其善。

    杜氏注文,又從而獎與之。

    按莊公為周卿士,以平王貳于虢而取王子為質,以桓王界虢公政,而取溫之麥,取成周之禾。

    以王奪不使知政,忿而不朝,拒天子之師,射王中肩。

    謂天子不能複巡守,以泰山之祊易許田。

    不勝其母,以害其弟,至有城穎及泉之誓。

    是其事君、事親可謂亂臣賊子者矣!而曾無一語以貶之。

    書姜氏為母子如初,杜注雲:“公雖失之于初,而孝心不忘,故考叔感而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