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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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之計
人臣之遇明主,于始見之際,圖事揆策,必有一定之計,據以為決,然後終身不易其言,則史策書之,足為不朽。
東坡序範文正公之文,蓋論之矣。
伊尹起于有莘,應湯三聘,将使君為堯、舜之君,民為堯、舜之民,卒之相湯伐夏,俾厥後惟堯、舜,格于皇天。
傅說在岩野,愛立作相,三篇之書,皎若星日,雖史籍久遠,不詳紀其行事,而高宗克鬼方,伐荊、楚,嘉靖商邦,禮陟配天,載于《易》之《既濟》,《書》之《無逸》、《詩》之《殷武》,商代之君莫盛焉。
罔俾阿衡,專美有商,于是為允蹈矣。
管仲以其君霸,商君基秦為強,雖聖門羞稱,後世所賤,然考其為政,蓋未嘗一戾于始謀。
韓信勸漢租任天下武勇,以城邑封功臣,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傳檄而定三秦;下魏之後,請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道,西會榮陽,至于滅楚,無一言不酬。
鄧禹見光武于河北,知更始無成,說帝延攬英雄,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帝與定計議,終濟大業。
耿龠與光武同讨王郎,願歸幽州,益發精兵,定彭寵,取張豐,還收富平、獲索,東攻張步,以平齊地,帝常以為落落難合,而事竟成。
諸葛亮論曹操挾天子令諸侯,難與争鋒;孫權據有江東,可與為援而不可圖。
荊州用武之國,益州沃野千裡,勸劉備跨有荊、益,外觀時變,則霸業可成,漢室可興,及南方已定,則表獎率三軍,北定中原。
已而盡行其說,至于用師未戰而身先死,則天也。
房喬杖策谒太宗為記室,即收人物緻幕府,與諸将密相申結,輔成大勳,至于為相,号令典章,盡出其手,雖數百年猶蒙其功。
王樸事周世宗,當五季草創之際,上《平邊策》、以為:“唐失吳、蜀,晉失幽、并,當知所以平之之術。
當今吳易圖,可撓之地二千裡,攻虛擊弱,則所向無前,江北諸州,乃國家之有也。
既得江北,江之南亦不難平。
得吳則桂、廣皆為内臣,岷、蜀可匕書而召之,不至則四面并進,席卷而蜀平矣。
吳、蜀平,幽可望風而至。
唯并必死之寇,候其便則一削以平之。
”世宗用其策,功未集而殂。
至于國朝,掃平諸方,先後次第,皆不出樸所料。
獨幽州之舉,既至城下,而諸将不能成功。
若乃王安石颛國,言聽計從,以身任天下之重,而師慕商鞅為人,苟可以取民者,無不盡,遂诒後世之害,則在所不論也。
秋興賦 宋玉《九辯詞》雲:“憭栗兮若在遠行,登山臨水兮送将歸。
”潘安仁《秋興賦》引其語,繼之曰:“送歸懷慕徒之戀,遠行有羁旅之憤。
臨川感流以歎逝,登山懷遠而悼近。
彼四戚之疚心,遭一塗而難忍。
”蓋暢演厥旨,而下語之工拙,較然不侔也。
太史慈 三國當漢、魏之際,英雄虎争,一時豪傑志義之士,磊磊落落,皆非後人所能冀,然太史慈者尤為可稱。
慈少仕東萊本郡為奏曹吏,郡與州有隙,州章劾之,慈以計敗其章,而郡得直。
孔融在北海為賊所圍,慈為求救于平原,突圍直出,竟得兵解融之難。
後劉繇為揚州刺史,慈往見之,會孫策至,或勸繇以慈為大将軍。
繇曰:“我若用子義,許子将不當笑我邪?”但使慈偵視輕重,獨與一騎卒遇策,便前鬥,正與策對,得其兜鍪。
及繇奔豫章,慈為策所執,捉其手曰:“甯識神亭時邪?”又稱其烈義,為天下智士,釋縛用之,命撫安繇之子,經理其家。
孫權代策,使為建昌都尉,遂委以南方之事,督治海昏。
至卒時,才年四十一,葬于新吳,今洪府奉新縣也,邑人立廟敬事。
乾道中封靈惠侯,予在西掖當制,其詞雲:“神早赴孔融,雅謂青州之烈士。
晚從孫策,遂為吳國之信臣。
立廟至今,作民司命。
攬一同之言狀,擇二美以建侯,庶幾江表之間,尚憶神亭之事。
”蓋為是也。
谥法 “先王谥以尊名,節以壹惠。
”語出《表記》。
然不雲起于何時,今世傳《周公谥法》,故自文王、武王以來始有谥。
周之政尚文,斯可驗矣。
如堯、舜、禹、湯皆名,皇甫谧之徒附會為說,至于桀、纣,亦表以四字,皆非也。
周王谥以一字,至威烈、貞定益以兩,而衛武公曰睿聖武公,見于《楚語》。
孔文子曰貞惠文子,見于《檀弓》。
各三字,意當時尚多有之。
唐諸帝谥,經三次加冊,由高祖至明皇皆七字,其後多少不齊。
代宗以四字,肅、順、憲以九字,餘以五字,唯宣宗獨十八字,曰元聖至明成武獻文睿智章仁神聰懿道大孝。
國朝祖宗谥十六字,唯神宗二十字,曰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蓋蔡京所定也。
漢文帝受言 漢文帝即位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其女缇萦,年十四,随至長安,上書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
帝憐悲其意,即下令除肉刑。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議,請定律,當斬右止者反棄市,笞者杖背五百至三百,亦多死,徒有輕刑之名,實多殺人。
其三族之罪,又不乘時建明,以負天子德意,蒼、敬可謂具臣矣。
史稱文帝止辇受言。
今以一女子上書,躬自省覽,即除數千載所行之刑,曾不留難,然則天下事豈複有稽
東坡序範文正公之文,蓋論之矣。
伊尹起于有莘,應湯三聘,将使君為堯、舜之君,民為堯、舜之民,卒之相湯伐夏,俾厥後惟堯、舜,格于皇天。
傅說在岩野,愛立作相,三篇之書,皎若星日,雖史籍久遠,不詳紀其行事,而高宗克鬼方,伐荊、楚,嘉靖商邦,禮陟配天,載于《易》之《既濟》,《書》之《無逸》、《詩》之《殷武》,商代之君莫盛焉。
罔俾阿衡,專美有商,于是為允蹈矣。
管仲以其君霸,商君基秦為強,雖聖門羞稱,後世所賤,然考其為政,蓋未嘗一戾于始謀。
韓信勸漢租任天下武勇,以城邑封功臣,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傳檄而定三秦;下魏之後,請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道,西會榮陽,至于滅楚,無一言不酬。
鄧禹見光武于河北,知更始無成,說帝延攬英雄,務悅民心,立高祖之業,救萬民之命,帝與定計議,終濟大業。
耿龠與光武同讨王郎,願歸幽州,益發精兵,定彭寵,取張豐,還收富平、獲索,東攻張步,以平齊地,帝常以為落落難合,而事竟成。
諸葛亮論曹操挾天子令諸侯,難與争鋒;孫權據有江東,可與為援而不可圖。
荊州用武之國,益州沃野千裡,勸劉備跨有荊、益,外觀時變,則霸業可成,漢室可興,及南方已定,則表獎率三軍,北定中原。
已而盡行其說,至于用師未戰而身先死,則天也。
房喬杖策谒太宗為記室,即收人物緻幕府,與諸将密相申結,輔成大勳,至于為相,号令典章,盡出其手,雖數百年猶蒙其功。
王樸事周世宗,當五季草創之際,上《平邊策》、以為:“唐失吳、蜀,晉失幽、并,當知所以平之之術。
當今吳易圖,可撓之地二千裡,攻虛擊弱,則所向無前,江北諸州,乃國家之有也。
既得江北,江之南亦不難平。
得吳則桂、廣皆為内臣,岷、蜀可匕書而召之,不至則四面并進,席卷而蜀平矣。
吳、蜀平,幽可望風而至。
唯并必死之寇,候其便則一削以平之。
”世宗用其策,功未集而殂。
至于國朝,掃平諸方,先後次第,皆不出樸所料。
獨幽州之舉,既至城下,而諸将不能成功。
若乃王安石颛國,言聽計從,以身任天下之重,而師慕商鞅為人,苟可以取民者,無不盡,遂诒後世之害,則在所不論也。
秋興賦 宋玉《九辯詞》雲:“憭栗兮若在遠行,登山臨水兮送将歸。
”潘安仁《秋興賦》引其語,繼之曰:“送歸懷慕徒之戀,遠行有羁旅之憤。
臨川感流以歎逝,登山懷遠而悼近。
彼四戚之疚心,遭一塗而難忍。
”蓋暢演厥旨,而下語之工拙,較然不侔也。
太史慈 三國當漢、魏之際,英雄虎争,一時豪傑志義之士,磊磊落落,皆非後人所能冀,然太史慈者尤為可稱。
慈少仕東萊本郡為奏曹吏,郡與州有隙,州章劾之,慈以計敗其章,而郡得直。
孔融在北海為賊所圍,慈為求救于平原,突圍直出,竟得兵解融之難。
後劉繇為揚州刺史,慈往見之,會孫策至,或勸繇以慈為大将軍。
繇曰:“我若用子義,許子将不當笑我邪?”但使慈偵視輕重,獨與一騎卒遇策,便前鬥,正與策對,得其兜鍪。
及繇奔豫章,慈為策所執,捉其手曰:“甯識神亭時邪?”又稱其烈義,為天下智士,釋縛用之,命撫安繇之子,經理其家。
孫權代策,使為建昌都尉,遂委以南方之事,督治海昏。
至卒時,才年四十一,葬于新吳,今洪府奉新縣也,邑人立廟敬事。
乾道中封靈惠侯,予在西掖當制,其詞雲:“神早赴孔融,雅謂青州之烈士。
晚從孫策,遂為吳國之信臣。
立廟至今,作民司命。
攬一同之言狀,擇二美以建侯,庶幾江表之間,尚憶神亭之事。
”蓋為是也。
谥法 “先王谥以尊名,節以壹惠。
”語出《表記》。
然不雲起于何時,今世傳《周公谥法》,故自文王、武王以來始有谥。
周之政尚文,斯可驗矣。
如堯、舜、禹、湯皆名,皇甫谧之徒附會為說,至于桀、纣,亦表以四字,皆非也。
周王谥以一字,至威烈、貞定益以兩,而衛武公曰睿聖武公,見于《楚語》。
孔文子曰貞惠文子,見于《檀弓》。
各三字,意當時尚多有之。
唐諸帝谥,經三次加冊,由高祖至明皇皆七字,其後多少不齊。
代宗以四字,肅、順、憲以九字,餘以五字,唯宣宗獨十八字,曰元聖至明成武獻文睿智章仁神聰懿道大孝。
國朝祖宗谥十六字,唯神宗二十字,曰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蓋蔡京所定也。
漢文帝受言 漢文帝即位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其女缇萦,年十四,随至長安,上書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
帝憐悲其意,即下令除肉刑。
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議,請定律,當斬右止者反棄市,笞者杖背五百至三百,亦多死,徒有輕刑之名,實多殺人。
其三族之罪,又不乘時建明,以負天子德意,蒼、敬可謂具臣矣。
史稱文帝止辇受言。
今以一女子上書,躬自省覽,即除數千載所行之刑,曾不留難,然則天下事豈複有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