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十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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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建德乃謝敬。
其妻曹氏,又勸令乘唐國之虛,連營漸進,以取山北,西抄關中,唐必還師自救,鄭圍何優不解。
建德亦不從,引衆合戰,身為人擒,國随以滅。
唐莊宗既取河北,屯兵朝城,梁之君臣,謀數道大舉,令董漳引陝虢、澤潞之兵趣太原,霍彥威以汝、洛之兵寇鎮定,王彥章以禁軍攻郓州,段凝以大軍當莊宗。
莊宗聞之,深以為憂。
而段凝不能臨機決策,梁主又無斷,遂以緻亡。
石敬瑭以河東叛,耶律德光赴救,敗唐兵而圍之,廢帝問策于群臣。
時德光兄贊華,因争國之故,亡歸在唐,吏部侍郎龍敏請立為契丹主,令天雄、盧龍二鎮分兵送之,自幽州趣西樓,朝廷露檄言之,虜必有内顧之慮,然後選募精銳以擊之,此解圍一算也,帝深以為然。
而執政恐其無成,議竟不決,唐遂以亡。
皇家靖康之難,胡騎犯阙,孤軍深入,後無重援,亦有出奇計乞用師搗燕者,天未悔禍,噬臍弗及,可勝歎哉!唐人詩不傳 韓文公《送李礎序》雲:“李生溫然為君子,有詩八百篇,傳詠于時。
”又《廬尉墓志》雲:“君能為詩,自少至老,詩可錄傳者,在紙凡千餘篇。
無書不讀,然止用以資為詩。
任登封尉,盡寫所為詩,投留守鄭餘慶,鄭以書薦于宰相。
”觀此,則李、盧二子之詩多而可傳。
又裴迪與王維同賦辋川諸絕,載于維集,此外更無存者。
杜子美有寄裴十詩雲“知君苦思緣詩瘦”,乃迪也,其能詩可知。
今考之《唐史·藝文志》,凡别集數百家,無其書,其姓名亦不見于他人文集,諸類詩文中亦無一篇。
白樂天作《元宗簡集序》雲:“著格詩一百八十五,律詩五百九。
”至悼其死,曰:“遺文三十軸,軸軸金玉聲。
”謂其古常而不鄙,新奇而不怪。
今世知其名者寡矣,而況于詩乎!乃知前賢遺稿,湮役非一,真可惜也! 泰誓四語 孔安國《古文尚書》,自漢以來,不列于學官,故《左氏傳》所引者,杜預辄注為逸書。
劉向《說苑·臣術篇》一章雲:“《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
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逐。
’此所以勸善而黜惡也。
”漢武帝元朔元年,诏責中外不興廉舉孝。
有司奏議曰:“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
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
此所以勸善黜惡也。
”其語與《說苑》所載正同。
而諸家注釋,至于顔師古,皆不能援以為證。
今之《泰誓》,初未嘗有此語也。
漢宣帝時,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然年月不與序相應,又不與《左傳》、《國語》、《孟子》衆書所引《泰誓》同,馬、鄭、王肅諸儒皆疑之,今不複可考。
重陽上巳改日 唐文宗開成元年,歸融為京兆尹,時兩公主出降,府司供帳事繁,又俯近上已曲江賜宴,奏請改日。
上曰:“去年重陽取九月十九日,未失重陽之意,今改取十三日可也。
”且上已、重陽,皆有定日,而至展一旬,乃知鄭谷所賦《十日菊》詩雲“自緣今日人心别,未必秋香一夜衰”,亦為未盡也。
唯東坡公有“菊花開時即重陽”之語,故記其在海南蓺菊九畹,以十一月望,與客泛酒作重九雲。
田宅契券取直 《隋書·志》:“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
無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
曆宋、齊、梁、陳,如此以為常。
以人競商販,不為田業,故使均輸,欲為懲勸。
雖以此為辭,其實利在侵削也。
”今之牙契投稅,正出于此,田宅所系者大,奉行唯謹,至于奴婢馬牛,雖著于令甲,民不複問。
然官所取過多,并郡邑導行之費,蓋百分用其十五六,又皆買者獨輸,故為數多者率隐減價直,賒立歲月,坐是招激讦訴。
頃嘗因奏對,上章乞蠲其半,使民不作僞以息争,則自言者必多,亦以與為取之義。
既下有司,而戶部引條制沮其說。
公子奚斯《閟宮》詩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
”其辭隻謂奚斯作廟,義理甚明。
鄭氏之說,亦雲作姜嫄廟也。
而《揚子法言》,乃曰正考甫嘗睎尹吉甫,公子奚斯睎正考甫。
宋鹹注文,以謂奚斯慕考甫而作《魯頌》,蓋子雲失之于前,而宋又成其過耳。
故吳秘又巧為之說曰:“正考甫《商頌》蓋美禘祀之事,而奚斯能作闵公之廟,亦晞《詩》之教也,而《魯頌》美之。
”于義迂矣。
司馬溫公亦以謂奚斯作《閟宮》之詩。
兼正考甫隻是得《商頌》于周大師耳,初非自作也。
班固、王延壽亦雲奚斯頌魯,後漢曹褒曰:“奚斯頌魯,考甫詠商。
”注引薛君《韓詩傳》雲:“是詩公子奚斯所作。
”皆相承之誤。
唐藩鎮幕府 唐世士人初登科或未仕者,多以從諸藩府辟置為重。
觀韓文公送石洪、溫造二處士赴河陽幕序,可見禮節。
然其職甚勞苦,故亦或不屑為之。
杜子美從劍南節度嚴武辟為參謀,作詩二十韻呈嚴公雲:“胡為來幕下,隻合在舟中。
束縛酬知己,蹉跎效小忠。
周防期稍稍,太簡遂匆匆。
曉入朱扉啟,昏歸畫角終
其妻曹氏,又勸令乘唐國之虛,連營漸進,以取山北,西抄關中,唐必還師自救,鄭圍何優不解。
建德亦不從,引衆合戰,身為人擒,國随以滅。
唐莊宗既取河北,屯兵朝城,梁之君臣,謀數道大舉,令董漳引陝虢、澤潞之兵趣太原,霍彥威以汝、洛之兵寇鎮定,王彥章以禁軍攻郓州,段凝以大軍當莊宗。
莊宗聞之,深以為憂。
而段凝不能臨機決策,梁主又無斷,遂以緻亡。
石敬瑭以河東叛,耶律德光赴救,敗唐兵而圍之,廢帝問策于群臣。
時德光兄贊華,因争國之故,亡歸在唐,吏部侍郎龍敏請立為契丹主,令天雄、盧龍二鎮分兵送之,自幽州趣西樓,朝廷露檄言之,虜必有内顧之慮,然後選募精銳以擊之,此解圍一算也,帝深以為然。
而執政恐其無成,議竟不決,唐遂以亡。
皇家靖康之難,胡騎犯阙,孤軍深入,後無重援,亦有出奇計乞用師搗燕者,天未悔禍,噬臍弗及,可勝歎哉!唐人詩不傳 韓文公《送李礎序》雲:“李生溫然為君子,有詩八百篇,傳詠于時。
”又《廬尉墓志》雲:“君能為詩,自少至老,詩可錄傳者,在紙凡千餘篇。
無書不讀,然止用以資為詩。
任登封尉,盡寫所為詩,投留守鄭餘慶,鄭以書薦于宰相。
”觀此,則李、盧二子之詩多而可傳。
又裴迪與王維同賦辋川諸絕,載于維集,此外更無存者。
杜子美有寄裴十詩雲“知君苦思緣詩瘦”,乃迪也,其能詩可知。
今考之《唐史·藝文志》,凡别集數百家,無其書,其姓名亦不見于他人文集,諸類詩文中亦無一篇。
白樂天作《元宗簡集序》雲:“著格詩一百八十五,律詩五百九。
”至悼其死,曰:“遺文三十軸,軸軸金玉聲。
”謂其古常而不鄙,新奇而不怪。
今世知其名者寡矣,而況于詩乎!乃知前賢遺稿,湮役非一,真可惜也! 泰誓四語 孔安國《古文尚書》,自漢以來,不列于學官,故《左氏傳》所引者,杜預辄注為逸書。
劉向《說苑·臣術篇》一章雲:“《泰誓》曰:‘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
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退,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逐。
’此所以勸善而黜惡也。
”漢武帝元朔元年,诏責中外不興廉舉孝。
有司奏議曰:“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
與聞國政而無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
此所以勸善黜惡也。
”其語與《說苑》所載正同。
而諸家注釋,至于顔師古,皆不能援以為證。
今之《泰誓》,初未嘗有此語也。
漢宣帝時,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然年月不與序相應,又不與《左傳》、《國語》、《孟子》衆書所引《泰誓》同,馬、鄭、王肅諸儒皆疑之,今不複可考。
重陽上巳改日 唐文宗開成元年,歸融為京兆尹,時兩公主出降,府司供帳事繁,又俯近上已曲江賜宴,奏請改日。
上曰:“去年重陽取九月十九日,未失重陽之意,今改取十三日可也。
”且上已、重陽,皆有定日,而至展一旬,乃知鄭谷所賦《十日菊》詩雲“自緣今日人心别,未必秋香一夜衰”,亦為未盡也。
唯東坡公有“菊花開時即重陽”之語,故記其在海南蓺菊九畹,以十一月望,與客泛酒作重九雲。
田宅契券取直 《隋書·志》:“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
無文券者,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
曆宋、齊、梁、陳,如此以為常。
以人競商販,不為田業,故使均輸,欲為懲勸。
雖以此為辭,其實利在侵削也。
”今之牙契投稅,正出于此,田宅所系者大,奉行唯謹,至于奴婢馬牛,雖著于令甲,民不複問。
然官所取過多,并郡邑導行之費,蓋百分用其十五六,又皆買者獨輸,故為數多者率隐減價直,賒立歲月,坐是招激讦訴。
頃嘗因奏對,上章乞蠲其半,使民不作僞以息争,則自言者必多,亦以與為取之義。
既下有司,而戶部引條制沮其說。
公子奚斯《閟宮》詩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
”其辭隻謂奚斯作廟,義理甚明。
鄭氏之說,亦雲作姜嫄廟也。
而《揚子法言》,乃曰正考甫嘗睎尹吉甫,公子奚斯睎正考甫。
宋鹹注文,以謂奚斯慕考甫而作《魯頌》,蓋子雲失之于前,而宋又成其過耳。
故吳秘又巧為之說曰:“正考甫《商頌》蓋美禘祀之事,而奚斯能作闵公之廟,亦晞《詩》之教也,而《魯頌》美之。
”于義迂矣。
司馬溫公亦以謂奚斯作《閟宮》之詩。
兼正考甫隻是得《商頌》于周大師耳,初非自作也。
班固、王延壽亦雲奚斯頌魯,後漢曹褒曰:“奚斯頌魯,考甫詠商。
”注引薛君《韓詩傳》雲:“是詩公子奚斯所作。
”皆相承之誤。
唐藩鎮幕府 唐世士人初登科或未仕者,多以從諸藩府辟置為重。
觀韓文公送石洪、溫造二處士赴河陽幕序,可見禮節。
然其職甚勞苦,故亦或不屑為之。
杜子美從劍南節度嚴武辟為參謀,作詩二十韻呈嚴公雲:“胡為來幕下,隻合在舟中。
束縛酬知己,蹉跎效小忠。
周防期稍稍,太簡遂匆匆。
曉入朱扉啟,昏歸畫角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