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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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方叔指嗾之,而欲撓亂聖心耳。

    欲乞将方叔亟正典刑,使天下明知宰相台谏之去,出自獨斷,于内侍初無預焉。

    ” 于是學舍鳴鼓攻之,且上書以聲自養之罪。

    複申前庑,備申公堂,乞行重罰。

    遂從第一等規屏斥,盡除學籍,毀抹绫紙備榜監學曉谕,而朝旨亦有聽讀指揮。

    雖紛紛若此,曾不傷二孺之毫毛。

    至庚申歲,吳丞相柄國,始以外柯斥焉。

      景定辛酉,起君疇為廣東計使。

    甲子八月,以大蓬召,不就。

    十一月,度宗即位,首除為侍禦史兼侍讀。

    明年六月,上封事,力陳公田、關會之弊。

    七月,改除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兼侍讀,公力辭。

    旋畀職名出帥閩焉。

      公在閩阃日,嘗書桃符雲:“平生要識瓊崖面,到此當堅鐵石心。

    ”蓋其剛勁之氣,未嘗一日少沮也。

     ○謝惠國坐亡 謝方叔惠國,自寶?免相歸江西寓第,從容午橋泉石凡一紀餘。

    鹹淳戊辰,朝會慶壽,為子侄親友所誤,萃先帝宸翰為巨帙,曰《寶奎錄》,侑以自制丹砂、金器、古琴之類以進。

    當國者以為有意媒進,嗾言官後省交攻之,削其封爵,奪其恩數,且劾其侄常簿章,婿江州ヘ李钲、客匠簿呂圻,至欲谪之遠外,禍且不測。

    荊阃呂武忠文德,平時事公謹,書緘往來,必稱恩府,而自書為門下使臣。

    至是一力回護,幸而免焉。

    壬申正月,公燕居無他,忽報雙鶴相繼而斃,公喟然歎曰:“鶴既仙化,餘亦從此逝矣。

    ”于是區處家事,凡他人負欠文券,一切焚之。

    沐浴朝衣,焚香望阙遙拜,次詣家廟祝白,招親友從容叙别,具有條理。

    遂大書偈曰:“罷相歸來十七年,燒香禮佛學神仙。

    今朝雙鶴催歸去,一念無慚對越天。

    ”瞑目靜坐,須臾而逝。

    遺表來上,特旨盡複元官,恩數贈恤加厚焉。

    生死之際,亦近世諸公之所無也。

     ○洪端明入冥 洪焘仲魯,忠文公咨夔次子也。

    嘉熙丁酉,居憂天目山,素有元章愛石之癖,而山中所産亦秀潤,不減太湖、洞庭。

    村仆駱老者,專任搜抉之役。

    會族叔,璞假畚锸鋤斧,将為築室用,駱掌其事,擇元刂鈍數事付之。

    璞怒其輕己,率其子??共毆之,至斃,是歲中元日也。

    洪公力與維持,泯其事。

    璞素豪犷,持一邑短長。

    邑令王衍,婺安人,惡其所為,廉得之,遂收璞父子及血屬于獄。

    洪公亦以曾任調停,例追逮,良窘。

    時,王實齋遂守吳,契家亟往求援,王為宛轉趙憲崇揮,改送餘杭縣獄,具以主仆名分,因鬥而死,璞止從夏楚,梗僅編置贖銅而已。

     明年戊戌中元,洪公方走廁,忽睹駱老在廁雲:“近山雨後出數石,?秀可愛,主人幸一觀之。

    ”洪倉卒忘其死,往從其行,才跬步間,覺此身已在檐楹間。

    稍至一土神廟,便有四力士自廟中出,挾之空行,其去甚駛。

    天昏昏如昧爽,足下風濤澎湃聲可恐,意非佳境。

    反顧駱曰:“既若此,何不告我?”駱曰:“勿恐,略至便可還也。

    ”稍前,一河甚闊,方念無津梁可度,則身已達彼岸。

    又見數百人掩面趣右而去。

    自此冥行如深夜。

    忽曛黑中,一山橫前,有竅如月,數百人皆自此入,心方疑異,而身亦度竅矣。

    到此,足方履地。

    既前,複有一河,污濁特甚,僧尼道俗汨沒其間。

    至此,方悟為入冥,心甚悲恐。

     稍前,頗有人居,蕭疏殊甚。

    又前,有宮室軒敞巍聳,四垂簾幕,庭下列绯綠人獄卒甚衆,俨如人間大官府,初無所謂阿旁牛頭也。

    右庑絕昏黑,隐隐見荷枷棰楚者甚苦。

    其外小庭中,一黑蟒大與庭等,仰視一燈,悲鳴無度。

    洪所立左庑,則微明若欲曙時。

    微聞其傍喃喃若誦經聲。

    洪平日不喜此,方窘懼中,亦慢随其聲誦之。

    庭中人忽起立怒視,而殿上簾盡卷。

    有綠衣者出,坐東向,绯衣者坐西向,最後金紫人居中。

    庭下綠衣吏抱文書而上,高唱雲:“洪某枉法行财,罪當死。

    ”洪懼甚,不覺身已立庭下。

    漫答雲:“為叔解紛,初非枉法。

    ”金紫人怒曰:“此人間嘩詞,安得至此?”洪曰:“死不辭,然有三說。

    璞,叔也;駱,仆也。

    不忍以仆故置叔于辟,一也;駱無子,妻貧老無以養,使璞資之終其身,二也;且駱妻自謂一經檢驗,永失人身,意自不欲,非強之和,三也。

    ”金紫人始首肯雲:“為叔解紛,初非枉法,此說有理,可供狀來。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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