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關燈
小
中
大
音問相聞者累年,至嘉定末始絕,竟佚其罰雲。
此陳造周士所記,得之括醫吳嗣英,甚詳。
《夷堅志》亦為所罔,以為真死,殊可笑也。
○汪端明 汪聖錫應辰端明,本玉山縣弓手子。
喻樗子材為尉,嘗授諸子學。
有兵在側,言某兒頗知讀書,可使侍筆硯。
呼視之,狀貌偉然,不類常兒。
問:“能屬對否?”曰:“能。
”曰:“馬蹄踏破青青草。
”應聲曰:“龍爪拿開白白雲。
”喻大驚異,曰:“他日必為偉器。
”留授之學,且許妻以子。
後從張橫浦遊,學益進。
年十八,魁天下。
天資強敏,記問絕人。
其帥福州,吏聞其名,欲嘗之。
始谒廟,有妪持牒立道左,命取視之,累千百言,皆枝贅不根。
即好谕曰:“事不可行也。
”妪呼曰:“乞詳狀。
”公笑曰:“爾謂吾不詳耶?”駐車還其牒,誦之不差一字。
吏民以為神,相戒不敢犯。
公以忠言直道,受知壽皇。
自蜀還,為天官兼學士,向柄用矣。
近習多不悅之,朝夕伺間。
一日,内宿召對,天顔甚喜,曰:“欲與卿款語。
”方命坐賜茶,汪奏:“臣适有白事。
”上欣然問:“何事?”時德壽宮建房廊于市廛,董役者不識事體,凡門阖辄題德壽宮字,下至委巷廁溷皆然。
汪以為非所以示四方,袖出劄子極言之。
且謂:“陛下方以天下養,有司無狀,亵慢如此。
天下後世,将以陛下為薄于奉親,而使之規規然營間架之利,為聖孝之累不小。
”上事德壽謹,汪言頗過激。
聞之,變色曰:“朕雖不孝,殆未至是。
”汪曰:“臣愛陛下切至,不欲使陛下負此名,故及此。
”上終不怿。
奏畢,請退,上颔之,不複賜坐,自是眷顧頗衰。
會德壽宮市蜀燈籠錦,诏求之,不獲。
他日,上詣宮言其故,太上曰:“比已得之。
”上問所從來,曰:“汪應辰家物也。
”上還,即诏應辰與郡。
蓋近習揣上意,因事中傷(一作之),君臣之際,難哉! ○張定叟失出 建康溧陽市民,同日殺人,皆系獄。
獄具,以囚上府,亦同日就道。
二囚時相與語,監者不虞也。
夕宿邸舍,甲謂乙曰:“吾二人事已至此,死固其分。
顧事适同日,計亦有可為者。
我有老母,貧不能自活。
君到府,第稱冤,悉以诿我,我當兼任之。
等死耳,幸而脫,君家素溫,為我養母終其身,則吾死為不徒死矣。
”乙欣然許之。
時張定叟以尚書知府事,号稱嚴明。
囚既至,皆呼使前問之。
及乙,則曰:“某實不殺某人,殺之者亦甲也。
”張駭異,使竟其說,曰:“甲已殺某人,既逸出,其家不知為甲所殺也。
平日與某有隙,遂以聞于官。
已而甲又殺某人,乃就捕。
某非不自明,官暗而吏赇,故冤不得直也。
”張以問甲,甲對如乙言,立破械縱之,一縣大驚。
甲既論死,官吏皆坐失入抵罪,而張終不悟。
甚哉!獄之難明也。
○放翁鐘情前室 陸務觀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為姑侄。
伉俪相得,而弗獲于其姑。
既出,而未忍絕之,則為别館,時時往焉。
姑知而掩之,雖先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絕之,亦人倫之變也。
唐後改适同郡宗子士程。
嘗以春日出遊,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園。
唐以語趙,遣緻酒肴,翁怅然久之,為賦《钗頭鳳》一詞,題園壁間雲:“紅酥手,黃藤酒,滿城春色宮牆柳。
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
錯!錯!錯!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鲛绡透。
桃花落,閑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托。
莫!莫!莫!”實紹興乙亥歲也。
翁居鑒湖之三山,晚歲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勝情。
嘗賦二絕雲:“夢斷香銷四十年,沈園柳老不飛綿。
此身行作稽山土,猶吊遺蹤一怅然。
”又雲:“城上斜陽畫角哀,沈園無複舊池台。
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
”蓋慶元己未歲也。
未久,唐氏死。
至紹熙壬子歲,複有詩。
序雲:“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園。
四十年前,嘗題小詞一阕壁間。
偶複一到,而園已三易主,讀之怅然。
”詩雲:“楓葉初丹槲葉黃,河陽愁鬓怯新霜。
林亭感舊空回首,泉路憑誰說斷腸。
壞壁辭題塵漠漠,斷雲幽夢事茫茫。
年來妄念消除盡,回向蒲龛一炷香。
” 又至開禧乙醜歲暮,夜夢遊沈氏園,又兩絕句雲:“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園裡更傷情。
香穿客袖梅花在,綠蘸寺橋春水生。
”“城南小陌又逢春,隻見梅花不見人。
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猶鎖壁間塵。
” 沈園後屬許氏,又為汪之道宅雲。
此陳造周士所記,得之括醫吳嗣英,甚詳。
《夷堅志》亦為所罔,以為真死,殊可笑也。
○汪端明 汪聖錫應辰端明,本玉山縣弓手子。
喻樗子材為尉,嘗授諸子學。
有兵在側,言某兒頗知讀書,可使侍筆硯。
呼視之,狀貌偉然,不類常兒。
問:“能屬對否?”曰:“能。
”曰:“馬蹄踏破青青草。
”應聲曰:“龍爪拿開白白雲。
”喻大驚異,曰:“他日必為偉器。
”留授之學,且許妻以子。
後從張橫浦遊,學益進。
年十八,魁天下。
天資強敏,記問絕人。
其帥福州,吏聞其名,欲嘗之。
始谒廟,有妪持牒立道左,命取視之,累千百言,皆枝贅不根。
即好谕曰:“事不可行也。
”妪呼曰:“乞詳狀。
”公笑曰:“爾謂吾不詳耶?”駐車還其牒,誦之不差一字。
吏民以為神,相戒不敢犯。
公以忠言直道,受知壽皇。
自蜀還,為天官兼學士,向柄用矣。
近習多不悅之,朝夕伺間。
一日,内宿召對,天顔甚喜,曰:“欲與卿款語。
”方命坐賜茶,汪奏:“臣适有白事。
”上欣然問:“何事?”時德壽宮建房廊于市廛,董役者不識事體,凡門阖辄題德壽宮字,下至委巷廁溷皆然。
汪以為非所以示四方,袖出劄子極言之。
且謂:“陛下方以天下養,有司無狀,亵慢如此。
天下後世,将以陛下為薄于奉親,而使之規規然營間架之利,為聖孝之累不小。
”上事德壽謹,汪言頗過激。
聞之,變色曰:“朕雖不孝,殆未至是。
”汪曰:“臣愛陛下切至,不欲使陛下負此名,故及此。
”上終不怿。
奏畢,請退,上颔之,不複賜坐,自是眷顧頗衰。
會德壽宮市蜀燈籠錦,诏求之,不獲。
他日,上詣宮言其故,太上曰:“比已得之。
”上問所從來,曰:“汪應辰家物也。
”上還,即诏應辰與郡。
蓋近習揣上意,因事中傷(一作之),君臣之際,難哉! ○張定叟失出 建康溧陽市民,同日殺人,皆系獄。
獄具,以囚上府,亦同日就道。
二囚時相與語,監者不虞也。
夕宿邸舍,甲謂乙曰:“吾二人事已至此,死固其分。
顧事适同日,計亦有可為者。
我有老母,貧不能自活。
君到府,第稱冤,悉以诿我,我當兼任之。
等死耳,幸而脫,君家素溫,為我養母終其身,則吾死為不徒死矣。
”乙欣然許之。
時張定叟以尚書知府事,号稱嚴明。
囚既至,皆呼使前問之。
及乙,則曰:“某實不殺某人,殺之者亦甲也。
”張駭異,使竟其說,曰:“甲已殺某人,既逸出,其家不知為甲所殺也。
平日與某有隙,遂以聞于官。
已而甲又殺某人,乃就捕。
某非不自明,官暗而吏赇,故冤不得直也。
”張以問甲,甲對如乙言,立破械縱之,一縣大驚。
甲既論死,官吏皆坐失入抵罪,而張終不悟。
甚哉!獄之難明也。
○放翁鐘情前室 陸務觀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為姑侄。
伉俪相得,而弗獲于其姑。
既出,而未忍絕之,則為别館,時時往焉。
姑知而掩之,雖先知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絕之,亦人倫之變也。
唐後改适同郡宗子士程。
嘗以春日出遊,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園。
唐以語趙,遣緻酒肴,翁怅然久之,為賦《钗頭鳳》一詞,題園壁間雲:“紅酥手,黃藤酒,滿城春色宮牆柳。
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
錯!錯!錯!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鲛绡透。
桃花落,閑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托。
莫!莫!莫!”實紹興乙亥歲也。
翁居鑒湖之三山,晚歲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勝情。
嘗賦二絕雲:“夢斷香銷四十年,沈園柳老不飛綿。
此身行作稽山土,猶吊遺蹤一怅然。
”又雲:“城上斜陽畫角哀,沈園無複舊池台。
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
”蓋慶元己未歲也。
未久,唐氏死。
至紹熙壬子歲,複有詩。
序雲:“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園。
四十年前,嘗題小詞一阕壁間。
偶複一到,而園已三易主,讀之怅然。
”詩雲:“楓葉初丹槲葉黃,河陽愁鬓怯新霜。
林亭感舊空回首,泉路憑誰說斷腸。
壞壁辭題塵漠漠,斷雲幽夢事茫茫。
年來妄念消除盡,回向蒲龛一炷香。
” 又至開禧乙醜歲暮,夜夢遊沈氏園,又兩絕句雲:“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園裡更傷情。
香穿客袖梅花在,綠蘸寺橋春水生。
”“城南小陌又逢春,隻見梅花不見人。
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猶鎖壁間塵。
” 沈園後屬許氏,又為汪之道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