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一 孝景本紀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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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景本紀第十一&吳樹平&呂宗力注譯&孝景皇帝者,〔1〕孝文之中子也。
母窦太後。
〔2〕孝文在代時,〔3〕前後有三男,〔4〕及窦太後得幸,前後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
&【注釋】〔1〕“孝景皇帝”,名啟,在孝文皇帝劉恒元年被立為太子,公元前一五七年繼承帝位,卒于公元前一四一年。
死後谥孝景。
〔2〕“窦太後”,最初在宮中為呂後侍女。
文帝做代王時,呂後把她賜給代王,得到寵幸。
代王即帝位後,她被立為皇後,生有兩子,長子劉啟,次子劉武。
景帝即位,尊為皇太後。
事詳本書《外戚世家》、《漢書·外戚傳》。
〔3〕“代”,在今山西中部、北部和河北西北部。
漢高祖二年,以此地為國,封韓王信。
五年,國除為郡。
十一年,複置為國,封劉恒為代王,劉恒居代十八年。
劉恒居代時,以中都(在今山西平遙縣西南)為都。
〔4〕“前後有三男”,據本書《外戚世家》記載,最早的代王王後生有四男,《漢書·外戚傳》也說生有四男,與此記載歧異。
&元年四月乙卯,〔1〕赦天下。
乙巳,〔2〕賜民爵一級。
〔3〕五月,除田半租。
〔4〕為孝文立太宗廟。
〔5〕令群臣無朝賀。
匈奴入代,與約和親。
&【注釋】〔1〕“四月乙卯”,此月甲午朔,乙卯為四月二十二日。
〔2〕“乙巳”,四月十二日。
此二字不是誤字,就是衍文。
本紀記事,均以時間早晚為序,“乙巳”在“乙卯”前十日,不應颠倒在後。
又漢代皇帝赦天下和賜民爵往往同時進行,所下诏令中一般都是赦天下列在賜民爵之前,如文帝即位後下诏說:“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景帝後元元年三月丁酉,下诏“赦天下,賜爵一級”。
武帝建元元年二月命令“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也赦天下和賜爵并舉,先言赦天下,後言賜民爵。
這裡記載景帝赦天下與賜民爵相隔十天,又賜民爵在赦天下之前,同漢代制度不相符合。
〔3〕“賜民爵一級”,漢代遇到皇帝即位、立皇太子、立皇子為王、皇太子舉行冠禮、改元、郊祀、祥瑞、災異等情況,都可以賜民爵。
所賜爵由男戶主接受。
〔4〕“除田半租”,減免一半的田租。
文帝時田稅十五而稅一,景帝減免一半,即三十而稅一。
〔5〕“太宗”,繼太祖之後的廟号。
開國創業的人稱“祖”,繼開國皇帝之後治理天下有功的人稱“宗”。
&二年春,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武陵侯。
〔1〕男子二十而得傅。
〔2〕四月壬午,〔3〕孝文太後崩。
〔4〕廣川、長沙王皆之國。
〔5〕丞相申屠嘉卒。
〔6〕八月,以禦史大夫開封侯陶青為丞相。
〔7〕彗星出東北。
〔8〕秋,衡山雨雹,〔9〕大者五寸,〔10〕深者二尺。
熒惑逆行,〔11〕守北辰。
〔12〕月出北辰間。
歲星逆行天廷中。
〔13〕置南陵及内史、祋祤為縣。
〔14〕&【注釋】〔1〕“相國”,即丞相,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家政務。
“蕭何”,沛縣(今江蘇沛縣)人,漢高祖劉邦的開國大臣,劉邦為漢王時,以蕭何為丞相,後來改為相國。
事詳本書《蕭相國世家》、《漢書·蕭何傳》。
“系”,此字可能有誤,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和《蕭何傳》皆作“嘉”。
“武陵侯”,當作“武陽侯”。
武陵為郡,在今湖南西部、貴州東部,不可能把一郡之地作為蕭嘉的侯國。
“武陽”為縣,在今山東郯城縣,蕭嘉所封即此。
《漢書·蕭何傳》明确記載,景帝二年下诏,“以武陽縣戶二千封何孫嘉為列侯”。
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皆雲蕭嘉封武陽侯。
〔2〕“傅”,男子成丁之年在簿籍上進行登記。
漢代規定,男子在簿籍上登記後,就要開始向國家無償地提供勞役,直到五十六歲才得免除。
今人多據舊注認為漢初傅籍是在二十三歲,舊注不可信。
秦代傅籍是在十七歲,景帝延至二十歲,政策有所放松。
據《鹽鐵論·未通篇》,武帝時又曾寬延到二十三歲。
〔3〕“四月壬午”,四月二十五日。
〔4〕“孝文太後”,孝文皇帝的母親薄太後。
事詳本書《外戚世家》、《漢書·外戚傳》。
“崩”,按照封建等級制,皇帝及其父母、皇後死曰“崩”。
〔5〕“廣川、長沙王”,這時的廣川王為景帝子劉彭祖,長沙王為景帝子劉發。
劉彭祖封廣川王和劉發封長沙王皆在景帝二年三月。
二人事迹詳見本書《五宗世家》、《漢書·景十三王傳》。
廣川原為信都國,轄有今河北武邑縣、景縣以南,南宮縣、故城縣以北,滏陽河西岸以東,山東德州市以西,都于信都,在今河北冀縣。
長沙王封地主要在今湖南東部、南部,又包有湖南東北端與湖北交界處和湖南中部東端與江西交界處的小部分地區,都于臨湘,在今湖南長沙市。
〔6〕“申屠嘉”,又作“申徒嘉”,姓申屠,名嘉,早年随從劉邦擊項羽、黥布,惠帝時為淮陽郡守,文帝四年為禦史大夫,後元二年為丞相。
事詳本書《張丞相列傳》所附《申屠嘉列傳》、《漢書·申屠嘉傳》。
〔7〕“禦史大夫”,為丞相之副,國家大事,皇帝多與丞相、禦史大夫協商。
所掌側重于執法和監察。
“陶青”,陶舍之子,漢高祖十一年,舍以軍功為開封侯,十二年,陶青襲封,景帝二年,任丞相,七年被罷免。
〔8〕“彗星”,即通常所說的掃帚星。
古人缺乏天文科學知識,誤認為彗星出現,預示着某種災禍,史書中常把它作為重大的天象變異記載下來。
〔9〕“衡山”,漢初為郡,文帝十六年置以為國,封淮南王劉長之子劉勃為衡山王,所轄之地較郡為狹。
景帝二年,衡山仍為劉勃封國。
其地在今湖北、安徽、河南三省交界處,都于邾縣,在今湖北黃岡縣西北。
境内有衡山,即今安徽霍山。
“雨”,音y),比喻如雨一樣落下。
〔10〕“五寸”,秦、漢時一寸約等于今天二點三二厘米。
〔11〕“熒惑”,即火星。
火星熒熒像火,運行軌道多變,令人迷惑,故名“熒惑”。
〔12〕“守”,侵入其他星宿的位置。
“北辰”,即北極星。
〔13〕“歲星”,即木星。
因為它在黃道帶裡每年經過一宮,十二歲運行一周天,故名歲星,并用它來紀年。
“天廷”,即太微垣,在北鬥之南,轸宿和翼宿之北,圍繞五帝座有星十顆。
古人認為,歲星運行失次,則百姓多有疾病。
〔14〕“南陵”,縣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薄太後陵墓南大陵在其境内。
《漢書·地理志》雲文帝七年置南陵縣,與此記載歧異。
“内史”,政區名,始設于秦,西漢沿置,轄有京畿地區,由内史掌理。
政區名内史即出自宮名。
景帝二年,把内史分為左、右内史。
“祋祤”,音du@x(,在今陝西耀縣。
&三年正月乙巳,〔1〕赦天下。
長星出西方。
〔2〕天火燔雒陽東宮大殿城室。
〔3〕吳王濞、楚王戊、趙王遂、膠西王卬、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反,〔4〕發兵西鄉。
〔5〕天子為誅晁錯,〔6〕遣袁盎谕告,〔7〕不止,遂西圍梁。
〔8〕上乃遣大将軍窦嬰、太尉周亞夫将兵誅之。
〔9〕六月乙亥,〔10〕赦亡軍及楚元王子蓺等與謀反者。
〔11〕封大将軍窦嬰為魏其侯。
〔12〕立楚元王子平陸侯禮為楚王。
〔13〕立皇子端為膠西王,〔14〕子勝為中山王。
〔15〕徙濟北王志為菑川王,〔16〕淮陽王餘為魯王,〔17〕汝南王非為江都王。
〔18〕齊王将廬、燕王嘉皆薨。
〔19〕&【注釋】〔1〕“正月乙巳”,景帝三年正月甲申朔,乙巳為二十二日。
〔2〕“長星”,光芒較長的星,當是彗星或流星。
〔3〕“燔”,音f2n,焚燒。
“雒陽
母窦太後。
〔2〕孝文在代時,〔3〕前後有三男,〔4〕及窦太後得幸,前後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
&【注釋】〔1〕“孝景皇帝”,名啟,在孝文皇帝劉恒元年被立為太子,公元前一五七年繼承帝位,卒于公元前一四一年。
死後谥孝景。
〔2〕“窦太後”,最初在宮中為呂後侍女。
文帝做代王時,呂後把她賜給代王,得到寵幸。
代王即帝位後,她被立為皇後,生有兩子,長子劉啟,次子劉武。
景帝即位,尊為皇太後。
事詳本書《外戚世家》、《漢書·外戚傳》。
〔3〕“代”,在今山西中部、北部和河北西北部。
漢高祖二年,以此地為國,封韓王信。
五年,國除為郡。
十一年,複置為國,封劉恒為代王,劉恒居代十八年。
劉恒居代時,以中都(在今山西平遙縣西南)為都。
〔4〕“前後有三男”,據本書《外戚世家》記載,最早的代王王後生有四男,《漢書·外戚傳》也說生有四男,與此記載歧異。
&元年四月乙卯,〔1〕赦天下。
乙巳,〔2〕賜民爵一級。
〔3〕五月,除田半租。
〔4〕為孝文立太宗廟。
〔5〕令群臣無朝賀。
匈奴入代,與約和親。
&【注釋】〔1〕“四月乙卯”,此月甲午朔,乙卯為四月二十二日。
〔2〕“乙巳”,四月十二日。
此二字不是誤字,就是衍文。
本紀記事,均以時間早晚為序,“乙巳”在“乙卯”前十日,不應颠倒在後。
又漢代皇帝赦天下和賜民爵往往同時進行,所下诏令中一般都是赦天下列在賜民爵之前,如文帝即位後下诏說:“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景帝後元元年三月丁酉,下诏“赦天下,賜爵一級”。
武帝建元元年二月命令“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也赦天下和賜爵并舉,先言赦天下,後言賜民爵。
這裡記載景帝赦天下與賜民爵相隔十天,又賜民爵在赦天下之前,同漢代制度不相符合。
〔3〕“賜民爵一級”,漢代遇到皇帝即位、立皇太子、立皇子為王、皇太子舉行冠禮、改元、郊祀、祥瑞、災異等情況,都可以賜民爵。
所賜爵由男戶主接受。
〔4〕“除田半租”,減免一半的田租。
文帝時田稅十五而稅一,景帝減免一半,即三十而稅一。
〔5〕“太宗”,繼太祖之後的廟号。
開國創業的人稱“祖”,繼開國皇帝之後治理天下有功的人稱“宗”。
&二年春,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武陵侯。
〔1〕男子二十而得傅。
〔2〕四月壬午,〔3〕孝文太後崩。
〔4〕廣川、長沙王皆之國。
〔5〕丞相申屠嘉卒。
〔6〕八月,以禦史大夫開封侯陶青為丞相。
〔7〕彗星出東北。
〔8〕秋,衡山雨雹,〔9〕大者五寸,〔10〕深者二尺。
熒惑逆行,〔11〕守北辰。
〔12〕月出北辰間。
歲星逆行天廷中。
〔13〕置南陵及内史、祋祤為縣。
〔14〕&【注釋】〔1〕“相國”,即丞相,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家政務。
“蕭何”,沛縣(今江蘇沛縣)人,漢高祖劉邦的開國大臣,劉邦為漢王時,以蕭何為丞相,後來改為相國。
事詳本書《蕭相國世家》、《漢書·蕭何傳》。
“系”,此字可能有誤,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和《蕭何傳》皆作“嘉”。
“武陵侯”,當作“武陽侯”。
武陵為郡,在今湖南西部、貴州東部,不可能把一郡之地作為蕭嘉的侯國。
“武陽”為縣,在今山東郯城縣,蕭嘉所封即此。
《漢書·蕭何傳》明确記載,景帝二年下诏,“以武陽縣戶二千封何孫嘉為列侯”。
本書《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皆雲蕭嘉封武陽侯。
〔2〕“傅”,男子成丁之年在簿籍上進行登記。
漢代規定,男子在簿籍上登記後,就要開始向國家無償地提供勞役,直到五十六歲才得免除。
今人多據舊注認為漢初傅籍是在二十三歲,舊注不可信。
秦代傅籍是在十七歲,景帝延至二十歲,政策有所放松。
據《鹽鐵論·未通篇》,武帝時又曾寬延到二十三歲。
〔3〕“四月壬午”,四月二十五日。
〔4〕“孝文太後”,孝文皇帝的母親薄太後。
事詳本書《外戚世家》、《漢書·外戚傳》。
“崩”,按照封建等級制,皇帝及其父母、皇後死曰“崩”。
〔5〕“廣川、長沙王”,這時的廣川王為景帝子劉彭祖,長沙王為景帝子劉發。
劉彭祖封廣川王和劉發封長沙王皆在景帝二年三月。
二人事迹詳見本書《五宗世家》、《漢書·景十三王傳》。
廣川原為信都國,轄有今河北武邑縣、景縣以南,南宮縣、故城縣以北,滏陽河西岸以東,山東德州市以西,都于信都,在今河北冀縣。
長沙王封地主要在今湖南東部、南部,又包有湖南東北端與湖北交界處和湖南中部東端與江西交界處的小部分地區,都于臨湘,在今湖南長沙市。
〔6〕“申屠嘉”,又作“申徒嘉”,姓申屠,名嘉,早年随從劉邦擊項羽、黥布,惠帝時為淮陽郡守,文帝四年為禦史大夫,後元二年為丞相。
事詳本書《張丞相列傳》所附《申屠嘉列傳》、《漢書·申屠嘉傳》。
〔7〕“禦史大夫”,為丞相之副,國家大事,皇帝多與丞相、禦史大夫協商。
所掌側重于執法和監察。
“陶青”,陶舍之子,漢高祖十一年,舍以軍功為開封侯,十二年,陶青襲封,景帝二年,任丞相,七年被罷免。
〔8〕“彗星”,即通常所說的掃帚星。
古人缺乏天文科學知識,誤認為彗星出現,預示着某種災禍,史書中常把它作為重大的天象變異記載下來。
〔9〕“衡山”,漢初為郡,文帝十六年置以為國,封淮南王劉長之子劉勃為衡山王,所轄之地較郡為狹。
景帝二年,衡山仍為劉勃封國。
其地在今湖北、安徽、河南三省交界處,都于邾縣,在今湖北黃岡縣西北。
境内有衡山,即今安徽霍山。
“雨”,音y),比喻如雨一樣落下。
〔10〕“五寸”,秦、漢時一寸約等于今天二點三二厘米。
〔11〕“熒惑”,即火星。
火星熒熒像火,運行軌道多變,令人迷惑,故名“熒惑”。
〔12〕“守”,侵入其他星宿的位置。
“北辰”,即北極星。
〔13〕“歲星”,即木星。
因為它在黃道帶裡每年經過一宮,十二歲運行一周天,故名歲星,并用它來紀年。
“天廷”,即太微垣,在北鬥之南,轸宿和翼宿之北,圍繞五帝座有星十顆。
古人認為,歲星運行失次,則百姓多有疾病。
〔14〕“南陵”,縣名,在今陝西西安市東,薄太後陵墓南大陵在其境内。
《漢書·地理志》雲文帝七年置南陵縣,與此記載歧異。
“内史”,政區名,始設于秦,西漢沿置,轄有京畿地區,由内史掌理。
政區名内史即出自宮名。
景帝二年,把内史分為左、右内史。
“祋祤”,音du@x(,在今陝西耀縣。
&三年正月乙巳,〔1〕赦天下。
長星出西方。
〔2〕天火燔雒陽東宮大殿城室。
〔3〕吳王濞、楚王戊、趙王遂、膠西王卬、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反,〔4〕發兵西鄉。
〔5〕天子為誅晁錯,〔6〕遣袁盎谕告,〔7〕不止,遂西圍梁。
〔8〕上乃遣大将軍窦嬰、太尉周亞夫将兵誅之。
〔9〕六月乙亥,〔10〕赦亡軍及楚元王子蓺等與謀反者。
〔11〕封大将軍窦嬰為魏其侯。
〔12〕立楚元王子平陸侯禮為楚王。
〔13〕立皇子端為膠西王,〔14〕子勝為中山王。
〔15〕徙濟北王志為菑川王,〔16〕淮陽王餘為魯王,〔17〕汝南王非為江都王。
〔18〕齊王将廬、燕王嘉皆薨。
〔19〕&【注釋】〔1〕“正月乙巳”,景帝三年正月甲申朔,乙巳為二十二日。
〔2〕“長星”,光芒較長的星,當是彗星或流星。
〔3〕“燔”,音f2n,焚燒。
“雒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