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十 列傳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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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雲翼趙秉文韓玉馮璧李獻甫雷淵程震 楊雲翼,字之美,其先贊皇檀山人,六代祖忠,客平定之樂平縣,遂家焉。

    曾祖青、祖郁、考恒,皆贈官于朝。

    雲翼天資穎悟,初學語辄畫地作字,日誦數千言。

    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詞賦亦中乙科,特授承務郎、應奉翰林文字。

    承安四年,出為陝西東路兵馬都總管判官。

    泰和元年,召為太學博士,遷太常寺丞,兼翰林修撰。

    七年,簽上京、東京等路按察司事,因召見,章宗咨以當世之務,稱旨。

    大安元年,翰林承旨張行簡薦其材,且精術數,召授提點司天台,兼翰林修撰,俄兼禮部郎中。

    崇慶元年,以病歸。

    貞祐二年,有司上官簿,宣宗閱之,記其姓名,起授前職,兼吏部郎中。

    三年,轉禮部侍郎,兼提點司天台。

     四年,大元及西夏兵入鄜延,潼關失守,朝議以兵部尚書蒲察阿裡不孫為副元帥以禦之。

    雲翼言其人言浮于實,必誤大事。

    不聽,後果敗。

    興定元年六月,遷翰林侍講學士,兼修國史,知集賢院事,兼前職,诏曰:“官制入三品者例外除,以卿遇事敢言,議論忠谠,故特留之。

    ”時右丞相高琪當國,人有請榷油者,高琪主之甚力,诏集百官議,戶部尚書高夔等二十六人同聲曰:“可。

    ”雲翼獨與趙秉文、時戩等數人以為不可,議遂格。

    高琪後以事譴之,雲翼不恤也。

    二年,拜禮部尚書,兼職如故。

    三年,築京師子城,役兵民數萬,夏秋之交病者相籍,雲翼提舉醫藥,躬自調護,多所全濟。

    四年,改吏部尚書。

    凡軍興以來,入粟補官及以戰功遷授者,事定之後,有司苛為程式,或小有不合辄罷去,雲翼奏曰:“賞罰國之大信,此輩宜從寬錄,以勸将來。

    ” 是年九月,上召雲翼及戶部尚書夔、翰林學士秉文于内殿,皆賜坐,問以講和之策,或以力戰為言,上俯首不樂,雲翼徐以《孟子》事大、事小之說解之,且曰:“今日奚計哉,使生靈息肩,則社稷之福也。

    ”上色乃和。

     十一月,改禦史中丞。

    宗室承立權參知政事,行尚書省事于京兆,大臣言其不法,诏雲翼就鞫之,獄成,廷奏曰:“承立所坐皆細事,不足問。

    向大兵掠平涼以西,數州皆破,承立坐擁強兵,瞻望不進。

    鄜延帥臣完顔合達以孤城當兵沖,屢立戰績。

    其功如此,而承立之罪如彼,願陛下明其功罪以誅賞之,則天下知所勸懲矣。

    自餘小失,何足追咎。

    ”承立由是免官,合達遂掌機務。

     哀宗即位,首命雲翼攝太常卿,尋拜翰林學士。

    正大二年二月,複為禮部尚書,兼侍讀。

    诏集百官議省費,雲翼曰:“省費事小,戶部司農足以辦之。

    樞密專制軍政,蔑視尚書。

    尚書出政之地,政無大小,皆當總領。

    今軍旅大事,社稷系焉,宰相乃不得預聞,欲使利病兩不相蔽得乎。

    ”上嘉納之。

     明年,設益政院,雲翼為選首,每召見賜坐而不名。

    時講《尚書》,雲翼為言帝王之學不必如經生分章析句,但知為國大綱足矣。

    因舉“任賢”“去邪”、“與治同道”“與亂同事”、“有言逆于汝心”“有言遜于汝志”等數條,一皆本于正心誠意,敷繹詳明。

    上聽忘倦。

    尋進《龜鑒萬年錄》、《聖學》、《聖孝》之類凡二十篇。

     當時朝士,廷議之際多不盡言,顧望依違,浸以成俗。

    一日,經筵畢,因言:“人臣有事君之禮,有事君之義。

    禮,不敢齒君之路馬,蹴其刍者有罰,入君門則趨,見君之幾杖則起,君命召不俟駕而行,受命不宿于家,是皆事君之禮,人臣所當盡者也。

    然國家之利害,生民之休戚,一一陳之,則向所謂禮者特虛器耳。

    君曰可,而有否者獻其否;君曰否,而有可者獻其可。

    言有不從,雖引裾、折檻、斷鞅、轫輪有不恤焉者。

    當是時也,姑徇事君之虛禮,而不知事君之大義,國家何賴焉。

    ”上變色曰:“非卿,朕不聞此言。

    ”雲翼嘗患風痹,至是稍愈,上親問愈之之方,對曰:“但治心耳。

    心和則邪氣不幹,治國亦然,人君先正其心,則朝廷百官莫不一于正矣。

    ”上矍然,知其為醫谏也。

     夏人既通好,遣其徽猷閣學士李弁來議互市,往返不能決,朝廷以雲翼往議乃定。

    五年卒,年五十有九,谥文獻。

     雲翼天性雅重,自律甚嚴,其待人則寬,與人交分一定,死生禍福不少變。

    其于國家之事,知無不言。

    貞祐中,主兵者不能外禦而欲取償于宋,故頻歲南伐。

    有言之者,不謂之與宋為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