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 列傳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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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屯兵益衆,而修築新城其費亦廣,若不及此豐年多方營辦,防秋之際或乏軍興。

    乞于河南州府驗其物價低昂,權宜立式,凡内外四品以下雜正班散官及承蔭人,免當暴使監官功酬,或僧道官師德号度牒、寺觀院額等,并聽買之。

    司縣官有能勸誘輸粟至三千石者,将來注授升本榜首,五千石以上遷官一階,萬石以上升職一等,并注見阙。

    庶幾人知勸慕,多所收獲。

    ”上從之。

     同提舉榷貨司王三錫建議榷油,高琪以用度方急,勸上行之。

    汝砺上言曰:“古無榷法,自漢以來始置鹽鐵酒榷均輸官,以佐經費。

    末流至有算舟車、稅間架,其征利之術固已盡矣,然亦未聞榷油也。

    蓋油者世所共用,利歸于公則害及于民,故古今皆置不論,亦厭苛細而重煩擾也。

    國家自軍興,河南一路歲入稅租不啻加倍,又有額征諸錢、橫泛雜役,無非出于民者,而更議榷油,歲收銀數十萬兩。

    夫國以民為本,當此之際,民可以重困乎!若從三錫議,是以舉世通行之貨為榷貨,私家常用之物為禁物,自古不行之法為良法,切為聖朝不取也。

    若果行之,其害有五,臣請言之:河南州縣當立務九百餘所,設官千八百馀員,而胥隸工作之徒不與焉。

    費既不赀,而又創構屋宇,奪買作具,公私俱擾,殆不勝言。

    至于提點官司有升降決罰之法,其課一虧,必生抑配之弊,小民受病,益不能堪,其害一也。

    夫油之貴賤所在不齊,惟其商旅轉販有無相易,所以其價常平,人易得之。

    今既設官各有分地,辄相侵犯者有罪,是使貴處常貴而賤處常賤,其害二也。

    民家日用不能躬自沽之,而轉鬻者增取利息,則價不得不貴,而用不得不難,其害三也。

    鹽、鐵、酒、醋,公私所造不同,易于分别,惟油不然,莫可辨記。

    今私造者有刑,捕告者有賞,則無賴輩因之得以誣構良民枉陷于罪,其害四也。

    油戶所置屋宇、作具,用錢已多,有司按業推定物力,以給差賦。

    今奪其具、廢其業而差賦如前,何以自活,其害五也。

    惟罷之便。

    ”上是之,然重違高琪意,乃诏集百官議于尚書省。

    戶部尚書高夔、工部侍郎粘割荊山、知開封府事溫迪罕二十等二十六人議同高琪,禮部尚書楊雲翼、翰林侍讀學士趙秉文、南京路轉運使趙瑄、吏部侍郎趙伯成、刑部郎中姬世英、右司谏郭著、提舉倉場使時戩皆以為不可。

    上曰:“古所不行者而今行之,是又生一事也,其罷之。

    ” 十月,賜金鼎一,重币三。

    四年三月,拜平章政事,俄而進拜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封壽國公。

    五年二月,上表乞緻政,不許。

    九月,上谕汝砺曰:“昨日視朝,至午方罷。

    卿老矣,不任久立,奏事畢,用寶之際,可先退坐,恐以勞緻疾,反妨議政也。

    ”是月,複乞緻仕,上谕之曰:“丞相之禮盡矣,然今廷臣誰如丞相者,而必欲求去乎,姑留輔朕可也。

    ”十月,躐遷榮祿大夫,仍谕曰:“丞相數求去,朕以社稷事重,故堅留之。

    丞相老矣,而官猶未至二品,故特升兩階。

    ”十二月,上複谕曰:“向朕以卿年老,視朝之日侍立為勞,令用寶時退坐廊下,而卿違之,複侍立終朝,豈有司不為設榻耶?卿其勉從朕意。

    ”元光元年四月,汝砺跪奏事,上命起曰:“卿大臣也,所言皆社稷計。

    朕之責卿,惟在盡誠,何事小謹,自今勿複爾也。

    ” 七月,上謂宰臣曰:“昔有言世宗太儉者,或曰不爾則安得廣畜積。

    章宗時用度甚多,而得不阙乏者,蓋先朝有以遺之也。

    ”汝砺因進言曰:“儉乃帝王大德,陛下言及此,天下福也。

    ”九月,上又謂宰臣曰:“有功者雖有微過亦當貸之,無功者豈可貸耶?然有功者人喜謗議。

    凡有以功過言于朕者,朕必深求其實,雖近侍為言不敢輕信,亦未嘗徇一己之愛憎也。

    ”汝砺因對曰:“公生明,偏生暗。

    凡人多徇愛憎,不合公議。

    陛下聖明,故能如是耳。

    ” 二年正月,複乞緻政,上面谕曰:“今若從卿,始終之道俱盡,于卿甚安,在朕亦為美事。

    但時方多故,而朕複不德,正賴舊人輔佐,故未能遂卿高志耳。

    ”汝砺固辭,竟不許,因謂曰:“朕每聞人有所毀譽,必求其實。

    ”汝砺對曰:“昔齊威王封即墨大夫,烹阿大夫及左右之嘗毀譽者,由是群臣恐懼,莫敢飾非,齊國大治。

    陛下言及此,治安可期也。

    ”二月,上以汝砺年高,免朝拜,侍立久則憩于殿下,仍敕有司設榻焉。

    三月,又乞緻仕,複優诏不許。

    上謂群臣曰:“人有才堪任事,而處心不正者,終不足貴。

    ”汝砺對曰:“其心不正而濟之以才,所謂虎而翼者也,雖古聖人亦未易知。

    ”上以為然。

    他日複謂宰臣曰:“凡人處心善良而行事忠實,斯為難得。

    若言巧心僞,亦複何用。

    然善良者,人又多目為平常。

    ”汝砺對曰:“人材少全,亦随其所長取之耳。

    ”上然之。

    五月,上問宰執以修完京城樓橹事,汝砺奏:“所用皆大木,顧今難得,方令計置。

    ”上曰:“朕宮中别殿有可用者即用之。

    ”汝砺對以不宜毀,上曰:“所居之外,毀亦何害,不愈于勞民遠緻乎!” 哀宗初即位,谏官言汝砺欺君固位,天下所共嫉,宜黜之以厲百官。

    哀宗曰:“昔惠帝言,我不如高帝,當守先帝法耳。

    汝砺乃先帝立以為相者,又可黜欤!”又有投匿名書雲:“高某不退當殺之。

    ”汝砺因是告老,優诏不許。

    正大元年三月,薨,年七十一,配享宣宗廟。

     為人慎密廉潔,能結人主知,然規守格法,循嘿避事,故為相十餘年未嘗有譴诃。

    貪戀不去,當時士論頗以為譏雲。

     張行信,字信甫,先名行忠,避莊獻太子諱改焉。

    行簡弟也。

    登大定二十八年進士第,累官銅山令。

    明昌元年,以廉擢授監察禦史。

    泰和三年,同知山東西路轉運使,俄簽河東路按察司事。

    四年四月,召見于泰和殿,行信因言二事,一依舊移轉吏目以除民害,一徐、邳地下宜麥,稅粟許納麥以便民。

    上是其言,令尚書省議行之。

    崇慶二年,為左谏議大夫。

    時胡沙虎已除名為民,賂遺權貴,将複進用。

    舉朝無敢言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殘忍兇悖,跋扈強梁,媚結近習,以圖稱譽。

    自其廢黜,士庶莫不忻悅。

    今若複用,惟恐為害更甚前日,況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