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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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轉運使趙重福、沁南軍節度使豬奮、鎮南軍節度使石抹仲溫、泰定軍節度使李元輔、中衛尉完顔奴婢、原州刺史纥石烈孛吉賜食,訪問時政得失。
福僧乃上書曰:“為今之計,惟先招徕飐人。
選擇飐人舊有宿望雄辨者,谕以恩信,彼若内附,然後中都可複,遼東可通。
今西北多虞,而南鄙不敢撤戍,刍糧調度,仰給河南,賦役頻繁,民力疲弊。
宜開宋人講和之端,撫定河朔,養兵蓄銳,策之上也。
”又曰:“山東殘破,群盜滿野,官軍既少,且無騎兵。
若宋人資以糧饷,假以官爵,為患愈大。
當選才幹官充宣差招捕,以恩賞谕使複業。
募其壯悍為兵,亦緻勝之一也。
”又曰:“自承安用兵,軍中設監戰官,論議之間,動相矛盾,不懲其失,反以為法。
若輩平居,皆選材勇自衛,一旦有急,驅疲懦出戰,甯不敗事?罷之為便。
”書奏,朝廷略施用焉。
元光元年卒。
贊曰:宣宗急于求賢,而使小人間之;悅于直言,而使邪說亂之。
貞祐、興定之間,豈無其人哉。
雖故直言蔽于所惑,群才诎于見忌耳。
自納坦謀嘉以下,可考見焉。
奧屯忠孝,字全道,本名牙哥,懿州胡土虎猛安人。
幼孤,事母孝。
中大定二十二年進士科,調蒲州司候,察廉,遷一官,除校書郎兼太子司經。
三遷禮部員外郎。
遷翰林待制,權戶部侍郎,佐參知政事胥持國治決河,以勞進一階。
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遂疏七祖佛河及王村、周平、道口、雞爪、孫家港,複開東明、南陽岡、馬蹄、孫村諸河。
忠孝常曰:“河之為患,不免勞民。
複壘石為岸十餘裡,民不勝其病矣。
”改沁南軍,坐前在衛州勾集妨農軍借民錢不令償,由是貧富不相假貸,軍民不相安,降甯海州刺史。
改滑州,曆同知南京留守,遷定國軍節度使,複為沁南軍。
入為太子少傅兼禮部尚書。
貞祐初,議降衛紹王,忠孝與蒲察思忠附胡沙虎議,語在思忠傳。
頃之,拜參知政事。
中都圍急,糧運道絕,诏忠孝搜括民間積粟,存兩月食用,悉令輸官,酬以銀鈔或僧道戒牒。
是時,知大興府事胥鼎計畫軍食,奏許人納粟買官,鼎已籍者,忠孝再括之,令百姓兩輸,欲為己功。
左谏議大夫張行信上疏論之曰:“民食止存兩月,而又奪之,使當絕食,不獨歸咎有司,而亦怨朝廷之不察也。
”宣宗善行信言,命近臣與忠孝同審取焉。
謂忠孝曰:“國家本欲得糧,今既得矣,姑從民便可也。
”頃之,行信複奏曰:“參政奧屯忠孝平生矯僞不近人情,急于功名,詭異要譽,慘刻害物,忍而不恤。
勾當河防,河朔居民不勝其病。
軍負民錢,抑不令償。
東海欲用胡沙虎,舉朝皆曰不可,忠孝獨力薦。
及胡沙虎作難,忠孝自謂有功。
诏議東海爵号,忠孝請籍沒其子孫,及論特末也則雲不當籍沒,其偏黨不公如此。
無事之時,猶不容一相非才,況今多故,乃使此人與政,如社稷何!”宣宗曰:“朕初即位,當以禮進退大臣,卿語其親知,諷之求去可也。
”行信以語右司郎中把胡魯,把胡魯以宣宗意白忠孝,忠孝埙然不聽。
頃之,罷為太子太保,出知濟南府事,改知中山府。
尋薨,年七十,谥惠敏。
蒲察思忠,本名畏也,隆安路合懶合兀主猛安人。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文德、漷陰主簿,國子助教,應奉翰林文字,太學博士,累遷涿州刺史,吏部郎中,遷潞王傅。
被诏與翰林侍讀學士張行簡讨論武成王廟配等列,思忠奏曰:“伏見武成王廟配享諸将,不以世代為先。
後按唐祀典,李靖、李勣居吳起、樂毅上。
聖朝太祖以二千之衆,破百萬之師,太宗克宋,成此帝業,秦王宗翰、宋王宗望、婁室、谷神與前代之将,各以功德間列可也。
”思忠論多矯飾,不盡錄,錄其頗有理者雲。
遷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國史。
泰和六年,平章政事仆散揆宣撫河南,诏以備禦攻守之法,集百官議于尚書省。
廷臣尚多異議,思忠曰:“宋人攻圍城邑,動至數千,不得為小寇。
但當選擇賢将,宜攻宜守,臨時制變,無不可者。
”上以為然。
頃之,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左谏議大夫,大理卿、同修國史如故。
再閱月,兼知審官院正職,外兼四職自思忠始。
宋人請和。
賜銀五十兩、重彩十端。
丁母憂,起複侍講學士,兼谏議、修史、知審官院,轉侍讀,兼兵部侍郎。
貞祐初,胡沙虎請廢衛紹王為庶人,思忠與奧屯忠孝阿附胡沙虎,曰:“竊人之财,猶謂之盜,況偷天位以私己乎!”宣宗不從。
頃之,遷太子太保兼侍讀、修國史。
二年春,享于太廟,思忠攝太尉,醉毆禮直官,禦史台劾奏,降秘書監兼同修國史。
頃之,遷翰林學士同修國史,卒
福僧乃上書曰:“為今之計,惟先招徕飐人。
選擇飐人舊有宿望雄辨者,谕以恩信,彼若内附,然後中都可複,遼東可通。
今西北多虞,而南鄙不敢撤戍,刍糧調度,仰給河南,賦役頻繁,民力疲弊。
宜開宋人講和之端,撫定河朔,養兵蓄銳,策之上也。
”又曰:“山東殘破,群盜滿野,官軍既少,且無騎兵。
若宋人資以糧饷,假以官爵,為患愈大。
當選才幹官充宣差招捕,以恩賞谕使複業。
募其壯悍為兵,亦緻勝之一也。
”又曰:“自承安用兵,軍中設監戰官,論議之間,動相矛盾,不懲其失,反以為法。
若輩平居,皆選材勇自衛,一旦有急,驅疲懦出戰,甯不敗事?罷之為便。
”書奏,朝廷略施用焉。
元光元年卒。
贊曰:宣宗急于求賢,而使小人間之;悅于直言,而使邪說亂之。
貞祐、興定之間,豈無其人哉。
雖故直言蔽于所惑,群才诎于見忌耳。
自納坦謀嘉以下,可考見焉。
奧屯忠孝,字全道,本名牙哥,懿州胡土虎猛安人。
幼孤,事母孝。
中大定二十二年進士科,調蒲州司候,察廉,遷一官,除校書郎兼太子司經。
三遷禮部員外郎。
遷翰林待制,權戶部侍郎,佐參知政事胥持國治決河,以勞進一階。
除河平軍節度使,兼都水監,遂疏七祖佛河及王村、周平、道口、雞爪、孫家港,複開東明、南陽岡、馬蹄、孫村諸河。
忠孝常曰:“河之為患,不免勞民。
複壘石為岸十餘裡,民不勝其病矣。
”改沁南軍,坐前在衛州勾集妨農軍借民錢不令償,由是貧富不相假貸,軍民不相安,降甯海州刺史。
改滑州,曆同知南京留守,遷定國軍節度使,複為沁南軍。
入為太子少傅兼禮部尚書。
貞祐初,議降衛紹王,忠孝與蒲察思忠附胡沙虎議,語在思忠傳。
頃之,拜參知政事。
中都圍急,糧運道絕,诏忠孝搜括民間積粟,存兩月食用,悉令輸官,酬以銀鈔或僧道戒牒。
是時,知大興府事胥鼎計畫軍食,奏許人納粟買官,鼎已籍者,忠孝再括之,令百姓兩輸,欲為己功。
左谏議大夫張行信上疏論之曰:“民食止存兩月,而又奪之,使當絕食,不獨歸咎有司,而亦怨朝廷之不察也。
”宣宗善行信言,命近臣與忠孝同審取焉。
謂忠孝曰:“國家本欲得糧,今既得矣,姑從民便可也。
”頃之,行信複奏曰:“參政奧屯忠孝平生矯僞不近人情,急于功名,詭異要譽,慘刻害物,忍而不恤。
勾當河防,河朔居民不勝其病。
軍負民錢,抑不令償。
東海欲用胡沙虎,舉朝皆曰不可,忠孝獨力薦。
及胡沙虎作難,忠孝自謂有功。
诏議東海爵号,忠孝請籍沒其子孫,及論特末也則雲不當籍沒,其偏黨不公如此。
無事之時,猶不容一相非才,況今多故,乃使此人與政,如社稷何!”宣宗曰:“朕初即位,當以禮進退大臣,卿語其親知,諷之求去可也。
”行信以語右司郎中把胡魯,把胡魯以宣宗意白忠孝,忠孝埙然不聽。
頃之,罷為太子太保,出知濟南府事,改知中山府。
尋薨,年七十,谥惠敏。
蒲察思忠,本名畏也,隆安路合懶合兀主猛安人。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調文德、漷陰主簿,國子助教,應奉翰林文字,太學博士,累遷涿州刺史,吏部郎中,遷潞王傅。
被诏與翰林侍讀學士張行簡讨論武成王廟配等列,思忠奏曰:“伏見武成王廟配享諸将,不以世代為先。
後按唐祀典,李靖、李勣居吳起、樂毅上。
聖朝太祖以二千之衆,破百萬之師,太宗克宋,成此帝業,秦王宗翰、宋王宗望、婁室、谷神與前代之将,各以功德間列可也。
”思忠論多矯飾,不盡錄,錄其頗有理者雲。
遷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國史。
泰和六年,平章政事仆散揆宣撫河南,诏以備禦攻守之法,集百官議于尚書省。
廷臣尚多異議,思忠曰:“宋人攻圍城邑,動至數千,不得為小寇。
但當選擇賢将,宜攻宜守,臨時制變,無不可者。
”上以為然。
頃之,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左谏議大夫,大理卿、同修國史如故。
再閱月,兼知審官院正職,外兼四職自思忠始。
宋人請和。
賜銀五十兩、重彩十端。
丁母憂,起複侍講學士,兼谏議、修史、知審官院,轉侍讀,兼兵部侍郎。
貞祐初,胡沙虎請廢衛紹王為庶人,思忠與奧屯忠孝阿附胡沙虎,曰:“竊人之财,猶謂之盜,況偷天位以私己乎!”宣宗不從。
頃之,遷太子太保兼侍讀、修國史。
二年春,享于太廟,思忠攝太尉,醉毆禮直官,禦史台劾奏,降秘書監兼同修國史。
頃之,遷翰林學士同修國史,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