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 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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谳而出之,既而果獲其殺司直者。
遷同知西京路轉運使事。
置行樞密院于鎮甯,充宣差規措所官給軍用。
改簽河東南北路按察司事、武州刺史。
上言三事,其一曰親民之寄,“今吏部之選頗輕,使武夫計資而得,權歸胥吏。
每縣宜參用士人,使紀綱其事。
”未幾,改曹州刺史,再調同知中都路都轉運使事。
旱,诏審錄中都路冤獄,多平反。
大安初,除博州防禦使,凡屬縣事應赴州者,不得泊于逆旅,以防吏奸,人便之。
改山東東西路安撫副使,遷北京、臨潢等路按察轉運使,以本官為行六部侍郎。
劾奏監軍完顔訛出虛造功狀,訛出坐免官。
诏以奎為宣差都提控。
貞祐初,以疾卒,谥莊肅。
烏林答與,本名合住,大名路納鄰必剌猛安人。
充奉職、奉禦、尚食局直長,兼頓舍。
除監察禦史,累官武勝軍節度使、北京按察轉運使、太子詹事、武衛軍都指揮使。
貞祐二年,知東平府事,權宣撫副使。
改西安軍節度使,入為兵部尚書。
上言:“按察轉運司拘榷錢谷,糾彈非違,此平時之治法。
今四方兵動,民心未定,軍士動見刻削,乞權罷按察及勸農使。
”又曰:“東平屯兵萬餘,可運濱鹽易糧刍給之。
”又曰:“潼關及黃河津要,将校皆出卒伍,類庸懦不可用。
乞選材武者代之。
”又曰:“兖、曹、濮、浚諸郡皆可屯重兵,敕州縣官勸民力穑,至於防秋,則清野保城。
”下尚書省,竟不施行。
新制科買軍器材物稽緩者并的決,與奏:“有司必督責趣辦,民将不堪,可量罰月俸。
”從之。
坐前在陝州市物虧直,降鄭州防禦使。
尋召為拱衛直都指揮使,複為兵部尚書。
興定三年,卒。
郭俣,字伯有,澤州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長子主簿、萊州觀察判官、萊陽縣令,補尚書省令史,知管差除。
除大理司直。
丁母憂,起複太常博士、左司都事。
禦史台舉俣及前應奉翰林文字張楫、吏部主事王質、刑部主事抹撚居中、通事舍人完顔合住、弘文校理把掃合、吏部架閣管勾烏古論和尚、尚書省令史溫迪罕思敬皆才幹可用。
诏各升一等,遷除俣平陽府治中、張楫國子博士、王質昭義軍節度副使、抹撚居中大理司直、完顔合住侍儀司令、把掃合同知弘文院事、烏古論和尚利涉軍節度副使、溫迪罕思敬同知定武軍節度事。
久之,俣召為同知登聞鼓院兼秘書丞,遷禮部郎中、滕州刺史、同知真定府事。
上言:“每季合注巡尉官,吏、刑兩部斟酌盜賊多寡處選注。
”诏議行之。
改中都、西京按察副使,遷國子祭酒。
泰和六年,伐宋,充宣差山東安撫副使。
七年,遷山東宣撫副使。
大安元年,遷遼東按察轉運使,改中都路都轉運使、泰定軍節度使、陝西東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三年,罷按察司,仍充本路轉運使,行六部尚書。
改河北西路轉運使,緻仕。
元光二年,卒。
溫迪罕達,字子達,本名謀古魯,蓋州按春猛安人。
性敦厚,寡言笑。
初舉進士,廷試搜閱官易達藐小,謂之曰:“汝欲求作官邪?”達曰:“取人以才學,不以年貌。
”衆鹹異之。
明昌五年,中第,調固安主簿。
以憂去官,服除,調信州判官。
丞相襄辟行省幕府。
改順州刺史,補尚書省令史,除南京警巡使。
居父喪,是時伐宋兵興,起複,給事行尚書省。
大安初,遷德興府判官,再遷監察禦史。
宣宗遷汴,以本職護送衛士妻子。
複被诏運大名粟,由禦河抵通州,事集,遷一官,轉戶部員外郎、左司郎中。
遇繼母憂,起複太常少卿,充陝西元帥府經曆官。
興定元年,召還,攝侍禦史,上疏論伐宋,略曰:“天時向暑,士馬不利,宜俟秋涼,無不可者。
”又曰:“遼東興王之地,移剌都不能守,走還南京。
度今之勢,可令濮王守純行省蓋州,駐兵合思罕,以系一方之心。
昔祖宗封建諸王,錯峙相維,以定大業。
今乃委諸疏外,非計也。
”宣宗曰:“一子非所愛,但幼不更事,讵能辦此?”逾月,複上言:“天下輕重,系于宰相,迩來每令權攝,甚無謂也。
今之将帥,謀者不能戰,戰者不能謀。
今豈無其人,但用之未盡耳。
”宣宗曰:“人才難知,故先試其稱否,卿何患焉。
所謂用之未盡者為誰?”對曰:“陝西統軍使把胡魯忠直幹略,知延安府古裡甲石倫深沉有謀,能得士心,雖有微過,不足以累大。
”宰相高琪、高汝勵惡其言。
俄充陝州行樞密院參議官。
二年,召為戶部侍郎。
改刑部,兼左司谏,同知集賢院。
改大理卿,兼越王傅。
尋遷河南統軍使、昌武軍節度使,行六部,攝同簽樞密院,行院許州。
改集慶軍節度使。
是時,東方薦饑,達上疏曰:“亳州戶舊六萬,今存者無十一,何以為州?且今
遷同知西京路轉運使事。
置行樞密院于鎮甯,充宣差規措所官給軍用。
改簽河東南北路按察司事、武州刺史。
上言三事,其一曰親民之寄,“今吏部之選頗輕,使武夫計資而得,權歸胥吏。
每縣宜參用士人,使紀綱其事。
”未幾,改曹州刺史,再調同知中都路都轉運使事。
旱,诏審錄中都路冤獄,多平反。
大安初,除博州防禦使,凡屬縣事應赴州者,不得泊于逆旅,以防吏奸,人便之。
改山東東西路安撫副使,遷北京、臨潢等路按察轉運使,以本官為行六部侍郎。
劾奏監軍完顔訛出虛造功狀,訛出坐免官。
诏以奎為宣差都提控。
貞祐初,以疾卒,谥莊肅。
烏林答與,本名合住,大名路納鄰必剌猛安人。
充奉職、奉禦、尚食局直長,兼頓舍。
除監察禦史,累官武勝軍節度使、北京按察轉運使、太子詹事、武衛軍都指揮使。
貞祐二年,知東平府事,權宣撫副使。
改西安軍節度使,入為兵部尚書。
上言:“按察轉運司拘榷錢谷,糾彈非違,此平時之治法。
今四方兵動,民心未定,軍士動見刻削,乞權罷按察及勸農使。
”又曰:“東平屯兵萬餘,可運濱鹽易糧刍給之。
”又曰:“潼關及黃河津要,将校皆出卒伍,類庸懦不可用。
乞選材武者代之。
”又曰:“兖、曹、濮、浚諸郡皆可屯重兵,敕州縣官勸民力穑,至於防秋,則清野保城。
”下尚書省,竟不施行。
新制科買軍器材物稽緩者并的決,與奏:“有司必督責趣辦,民将不堪,可量罰月俸。
”從之。
坐前在陝州市物虧直,降鄭州防禦使。
尋召為拱衛直都指揮使,複為兵部尚書。
興定三年,卒。
郭俣,字伯有,澤州人。
大定二十二年進士,調長子主簿、萊州觀察判官、萊陽縣令,補尚書省令史,知管差除。
除大理司直。
丁母憂,起複太常博士、左司都事。
禦史台舉俣及前應奉翰林文字張楫、吏部主事王質、刑部主事抹撚居中、通事舍人完顔合住、弘文校理把掃合、吏部架閣管勾烏古論和尚、尚書省令史溫迪罕思敬皆才幹可用。
诏各升一等,遷除俣平陽府治中、張楫國子博士、王質昭義軍節度副使、抹撚居中大理司直、完顔合住侍儀司令、把掃合同知弘文院事、烏古論和尚利涉軍節度副使、溫迪罕思敬同知定武軍節度事。
久之,俣召為同知登聞鼓院兼秘書丞,遷禮部郎中、滕州刺史、同知真定府事。
上言:“每季合注巡尉官,吏、刑兩部斟酌盜賊多寡處選注。
”诏議行之。
改中都、西京按察副使,遷國子祭酒。
泰和六年,伐宋,充宣差山東安撫副使。
七年,遷山東宣撫副使。
大安元年,遷遼東按察轉運使,改中都路都轉運使、泰定軍節度使、陝西東路按察轉運使。
貞祐三年,罷按察司,仍充本路轉運使,行六部尚書。
改河北西路轉運使,緻仕。
元光二年,卒。
溫迪罕達,字子達,本名謀古魯,蓋州按春猛安人。
性敦厚,寡言笑。
初舉進士,廷試搜閱官易達藐小,謂之曰:“汝欲求作官邪?”達曰:“取人以才學,不以年貌。
”衆鹹異之。
明昌五年,中第,調固安主簿。
以憂去官,服除,調信州判官。
丞相襄辟行省幕府。
改順州刺史,補尚書省令史,除南京警巡使。
居父喪,是時伐宋兵興,起複,給事行尚書省。
大安初,遷德興府判官,再遷監察禦史。
宣宗遷汴,以本職護送衛士妻子。
複被诏運大名粟,由禦河抵通州,事集,遷一官,轉戶部員外郎、左司郎中。
遇繼母憂,起複太常少卿,充陝西元帥府經曆官。
興定元年,召還,攝侍禦史,上疏論伐宋,略曰:“天時向暑,士馬不利,宜俟秋涼,無不可者。
”又曰:“遼東興王之地,移剌都不能守,走還南京。
度今之勢,可令濮王守純行省蓋州,駐兵合思罕,以系一方之心。
昔祖宗封建諸王,錯峙相維,以定大業。
今乃委諸疏外,非計也。
”宣宗曰:“一子非所愛,但幼不更事,讵能辦此?”逾月,複上言:“天下輕重,系于宰相,迩來每令權攝,甚無謂也。
今之将帥,謀者不能戰,戰者不能謀。
今豈無其人,但用之未盡耳。
”宣宗曰:“人才難知,故先試其稱否,卿何患焉。
所謂用之未盡者為誰?”對曰:“陝西統軍使把胡魯忠直幹略,知延安府古裡甲石倫深沉有謀,能得士心,雖有微過,不足以累大。
”宰相高琪、高汝勵惡其言。
俄充陝州行樞密院參議官。
二年,召為戶部侍郎。
改刑部,兼左司谏,同知集賢院。
改大理卿,兼越王傅。
尋遷河南統軍使、昌武軍節度使,行六部,攝同簽樞密院,行院許州。
改集慶軍節度使。
是時,東方薦饑,達上疏曰:“亳州戶舊六萬,今存者無十一,何以為州?且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