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志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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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大事,莫重于祭。
王者奉神靈,祈福祐,皆為民也。
我國家自祖廟禘祫五享外,惟社稷、嶽鎮海渎定為常祀,而天地日月風雨雷師其禮尚阙,宜诏有司講定儀注以聞。
”尚書省奏:“天地日月,或親祀或令有司攝事。
若風雨雷師乃中祀,合令有司攝之。
且又州縣之所通祀者也,合先舉行。
”制可。
乃為壇于景豐門外東南,阙之巽地,歲以立春後醜日,以祀風師。
牲、币、進熟,如中祀儀。
又為壇于端禮門外西南,阙之坤地,以立夏後申日以祀雨師,其儀如中祀,羊豕各一。
是日,祭雷師于位下,禮同小祀,一獻,羊一,無豕。
其祝稱:“天子謹遣臣某”雲。
嶽鎮海渎 大定四年,禮官言:“嶽鎮海渎,當以五郊迎氣日祭之。
”诏依典禮以四立、土王日就本廟緻祭,其在他界者遙祀。
立春,祭東嶽于泰安州、東鎮于益都府、東海于萊州、東渎大淮于唐州。
立夏,望祭南嶽衡山、南鎮會稽山于河南府,南海、南渎大江于萊州。
季夏土王日,祭中嶽于河南府、中鎮霍山于平陽府。
立秋,祭西嶽華山于華州、西鎮吳山于隴州,望祭西海、西渎于河中府。
立冬,祭北嶽恒山于定州、北鎮醫巫闾山于廣甯府,望祭北海、北渎大濟于孟州。
其封爵并仍唐、宋之舊。
明昌間,從沂山道士楊道全請,封沂山為東安王,吳山為成德王,霍山為應靈王,會稽山為永興王,醫巫闾山為廣甯王,淮為長源王,江為會源王,河為顯聖靈源王,濟為清源王。
每歲遣使奉禦署祝版奁芗,乘驿詣所在,率郡邑長貳官行事。
禮用三獻。
讀祝官一、捧祝官二。
盥洗官二、爵洗官二、奉爵官一、司尊彜一、禮直官四,以州府司吏充。
前三日,應行事執事官散齋二日,治事如故,宿于正寝,如常儀,前二日,有司設行事執事官次于廟門外。
掌廟者掃除廟之内外。
前一日,有司牽牲詣祠所,享官以下常服閱馔物,視牲充腯。
享日醜前五刻,執事者設祝版于神位之右,置于玷,及以血豆設于馔所。
次設祭器,皆藉以席,掌馔者實之。
左十笾為三行,以右為上,實以乾裛、乾棗、形鹽、魚鱐、鹿脯、榛實、乾桃、菱、芡、栗。
右十豆為三行,以左為上,實以芹菹、筍菹、韭菹、葵菹、菁菹、魚醢、兔醢、豚拍。
鹿臡、醓醢。
左簠二,實以粱、稻。
右簋二,實以稷、黍。
俎二,實以牲體。
次設犧樽二、象樽二,在堂上東南隅,北向西上。
犧樽在前,實以法酒。
犧樽,初獻官酌。
象樽,亞、終獻酌。
又設太樽一、山樽一,在神位前,設而不酌。
有司設燭于神位前。
洗二,在東階之下,直東霤北向,罍在洗東,加勺。
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執罍篚者位于其後。
又設揖位于廟門外,初獻在西,東向,亞、終及祝在東,南向,北上。
開瘗坎于廟内廷之壬地。
享日醜前五刻,執事官各就次。
掌馔者帥其屬,實馔具畢。
凡祭官各服其服,與執事官行止皆贊者引,點視陳設訖,退就次。
引初獻以下詣廟南門外揖位,立定,贊禮者贊:“揖。
”次引祝升堂就位立。
次引初獻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執笏,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爵,以爵授執事者,執笏,升堂,詣酌樽所西向立。
執事者以爵授初獻。
初獻搢笏執爵,執樽者舉幂,執事者酌酒。
初獻以爵授執事者,執笏,詣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執事者以爵授初獻。
初獻執爵三祭酒,奠爵訖,執笏,俯伏,興,少立。
次引祝詣神位前東向立。
搢笏,跪,讀祝,訖,執笏、興、退複位。
初獻再拜,贊禮者引初獻複位。
次引亞獻酌獻,并如初獻之儀,次引終獻,并如亞獻之儀。
贊者引初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執事者以爵酌清酒,進初獻之右,初獻跪,祭酒,啐酒,奠爵。
執事者以俎進,減神座前胙肉前腳第二節,共置一俎上,以授初獻,初獻以授執事者。
初獻取爵,遂飲,卒爵,執事者進受爵,複于坫。
初獻興,再拜,贊者引初獻複位。
贊者曰:“再拜。
”(已飲福、受胙者不拜。
)亞獻官以下皆再拜,拜訖,次引初獻已下就望瘗位,以馔物置于坎,東西廂各二人,贊者曰:“可瘗。
”置土關坎,又曰:“禮畢。
”遂引初獻官已下出。
祝與執樽罍篚幂者俱複位立定,贊者曰:“再拜。
”再拜訖,遂出。
祝版燔于齋所。
王者奉神靈,祈福祐,皆為民也。
我國家自祖廟禘祫五享外,惟社稷、嶽鎮海渎定為常祀,而天地日月風雨雷師其禮尚阙,宜诏有司講定儀注以聞。
”尚書省奏:“天地日月,或親祀或令有司攝事。
若風雨雷師乃中祀,合令有司攝之。
且又州縣之所通祀者也,合先舉行。
”制可。
乃為壇于景豐門外東南,阙之巽地,歲以立春後醜日,以祀風師。
牲、币、進熟,如中祀儀。
又為壇于端禮門外西南,阙之坤地,以立夏後申日以祀雨師,其儀如中祀,羊豕各一。
是日,祭雷師于位下,禮同小祀,一獻,羊一,無豕。
其祝稱:“天子謹遣臣某”雲。
嶽鎮海渎 大定四年,禮官言:“嶽鎮海渎,當以五郊迎氣日祭之。
”诏依典禮以四立、土王日就本廟緻祭,其在他界者遙祀。
立春,祭東嶽于泰安州、東鎮于益都府、東海于萊州、東渎大淮于唐州。
立夏,望祭南嶽衡山、南鎮會稽山于河南府,南海、南渎大江于萊州。
季夏土王日,祭中嶽于河南府、中鎮霍山于平陽府。
立秋,祭西嶽華山于華州、西鎮吳山于隴州,望祭西海、西渎于河中府。
立冬,祭北嶽恒山于定州、北鎮醫巫闾山于廣甯府,望祭北海、北渎大濟于孟州。
其封爵并仍唐、宋之舊。
明昌間,從沂山道士楊道全請,封沂山為東安王,吳山為成德王,霍山為應靈王,會稽山為永興王,醫巫闾山為廣甯王,淮為長源王,江為會源王,河為顯聖靈源王,濟為清源王。
每歲遣使奉禦署祝版奁芗,乘驿詣所在,率郡邑長貳官行事。
禮用三獻。
讀祝官一、捧祝官二。
盥洗官二、爵洗官二、奉爵官一、司尊彜一、禮直官四,以州府司吏充。
前三日,應行事執事官散齋二日,治事如故,宿于正寝,如常儀,前二日,有司設行事執事官次于廟門外。
掌廟者掃除廟之内外。
前一日,有司牽牲詣祠所,享官以下常服閱馔物,視牲充腯。
享日醜前五刻,執事者設祝版于神位之右,置于玷,及以血豆設于馔所。
次設祭器,皆藉以席,掌馔者實之。
左十笾為三行,以右為上,實以乾裛、乾棗、形鹽、魚鱐、鹿脯、榛實、乾桃、菱、芡、栗。
右十豆為三行,以左為上,實以芹菹、筍菹、韭菹、葵菹、菁菹、魚醢、兔醢、豚拍。
鹿臡、醓醢。
左簠二,實以粱、稻。
右簋二,實以稷、黍。
俎二,實以牲體。
次設犧樽二、象樽二,在堂上東南隅,北向西上。
犧樽在前,實以法酒。
犧樽,初獻官酌。
象樽,亞、終獻酌。
又設太樽一、山樽一,在神位前,設而不酌。
有司設燭于神位前。
洗二,在東階之下,直東霤北向,罍在洗東,加勺。
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
執罍篚者位于其後。
又設揖位于廟門外,初獻在西,東向,亞、終及祝在東,南向,北上。
開瘗坎于廟内廷之壬地。
享日醜前五刻,執事官各就次。
掌馔者帥其屬,實馔具畢。
凡祭官各服其服,與執事官行止皆贊者引,點視陳設訖,退就次。
引初獻以下詣廟南門外揖位,立定,贊禮者贊:“揖。
”次引祝升堂就位立。
次引初獻詣盥洗位北向立,搢笏、盥手、帨手、執笏,詣爵洗位北向立,搢笏,洗爵,以爵授執事者,執笏,升堂,詣酌樽所西向立。
執事者以爵授初獻。
初獻搢笏執爵,執樽者舉幂,執事者酌酒。
初獻以爵授執事者,執笏,詣神位前北向立,搢笏,跪,執事者以爵授初獻。
初獻執爵三祭酒,奠爵訖,執笏,俯伏,興,少立。
次引祝詣神位前東向立。
搢笏,跪,讀祝,訖,執笏、興、退複位。
初獻再拜,贊禮者引初獻複位。
次引亞獻酌獻,并如初獻之儀,次引終獻,并如亞獻之儀。
贊者引初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執事者以爵酌清酒,進初獻之右,初獻跪,祭酒,啐酒,奠爵。
執事者以俎進,減神座前胙肉前腳第二節,共置一俎上,以授初獻,初獻以授執事者。
初獻取爵,遂飲,卒爵,執事者進受爵,複于坫。
初獻興,再拜,贊者引初獻複位。
贊者曰:“再拜。
”(已飲福、受胙者不拜。
)亞獻官以下皆再拜,拜訖,次引初獻已下就望瘗位,以馔物置于坎,東西廂各二人,贊者曰:“可瘗。
”置土關坎,又曰:“禮畢。
”遂引初獻官已下出。
祝與執樽罍篚幂者俱複位立定,贊者曰:“再拜。
”再拜訖,遂出。
祝版燔于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