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本紀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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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四
四年春正月乙醜朔,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丁卯,谕外方使人不得佩刀入宮。
庚午,幸豫王永成第視疾。
辛未,如光春宮春水。
壬申,陰霧,木冰。
丁醜,行尚書省奏,宋賀正使還至慶都卒。
诏遣防禦使女奚烈元往祭,緻赙絹布各二百二十匹,仍命送伴使張雲護喪以歸。
豫王永成薨。
辛卯,高麗國王王沒,嗣子韺遣使來告哀。
二月乙未朔,還宮。
丁酉,以山東、河北旱,诏祈雨東、北二嶽。
己亥,命購豫王永成遺文。
庚戌,始祭三皇、五帝、四王。
癸醜,诏刺史,州郡無宣聖廟學者并增修之。
三月丁卯,日昏無光,大風毀宣陽門鸱尾。
癸酉,命大興府祈雨。
戊寅,幸太極宮。
诏定前代帝王合緻祭者。
尚書省奏:“三皇、五帝、四王,已行三年一祭之禮。
若夏太康,殷太甲、太戊、武丁,周成王、康王、宣王,漢高祖、文、景、武、宣、光武、明帝、章帝,唐高祖、文皇一十七君緻祭為宜。
”從之。
乙酉,祈雨于北郊。
丁亥,如萬甯宮。
壬辰,祈雨于社稷。
遼陽府判官民斜卯劉家以上書論列朝臣,削官一階,罷之。
夏四月丙申,诏定縣令以下考課法。
已亥,祈雨于太廟。
庚子,增定關防奸細格。
丙午,定衣服制。
以祈雨,望祀嶽鎮海渎于北郊。
癸醜,祈雨于社稷。
甲寅,以久旱,下诏責躬,求直言,避正殿,減膳撤樂,省禦廄馬,免旱災州縣徭役及今年夏稅。
遣使審系囚,理冤獄。
乙卯,宰臣上表待罪。
诏答曰:“朕德有愆,上天示異。
卿等各趨乃職,思副朕懷。
”戊午,以西上閣門使張偁等為故高麗國王王敕祭使,東上閣門使石悫等為高麗國王王韺慰問起複橫賜使。
庚申,祈雨于太廟。
壬戌,萬甯宮端門災。
五月乙醜,祈雨于北郊。
有司請雩,诏三禱嶽渎社稷宗廟,不雨,乃行之。
癸酉,平章政事徒單镒、尚書左丞完顔匡罷。
甲戌,雨。
乙亥,百官上表請禦正殿,複常儀。
乙酉,謝雨于宗廟。
丁亥,報祀社稷。
汰随朝冗官。
定省令史關決公務,詭稱已禀,擅退六部、大理寺法狀及妄有所更易者罪。
辛卯,報謝嶽鎮海渎。
六月壬辰朔,罷兼官俸給。
壬寅,複行吏目移轉法。
乙巳,始祭中溜。
戊申,罷惠、川、高三州,秀岩、灤陽、徽川、鹹甯、金安、利民六縣,及北京宮苑使。
諸群牧提舉,居庸、紫荊、通會三關使,西北路鎮防十三千戶,諸路醫學博士。
壬子,司天台長行張冀進《天象傳》。
秋七月丁卯,定申報盜賊制。
戊辰,朝獻于衍慶宮。
庚午,幸望京甸。
壬申,如萬甯宮。
甲戌,罷限錢法。
甲申,改葬鎬王永中于威州。
八月,大理丞姬端修、司直溫敦按帶論奏知大興府事纥石烈執中,坐所言不當,各削一官,罷職。
丁酉,以尚書右丞相宗浩為左丞相,右丞仆散揆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孫即康為尚書右丞,禦史大夫仆散端為左丞,吏部尚書獨吉思忠為參知政事。
庚子,诏完顔綱、喬宇、宋元吉等編類陳言文字,其言涉宮庭,若大臣、省台、六部,各以類從,凡二千卷。
辛醜,以西京留守崇肅為禦史大夫。
癸卯,更定閣門祗候出職格。
先是以天旱诏求直言。
至是尚書省奏:“河南府盧顯達、汝州王大材所陳,言涉不遜,請以情理切害論其罪。
”從之,仍遍谕中外。
命諸路學校生徒少者罷教授,止以本州、府文資官提控之。
丁未,以安州軍事判官劉常言,諸按察司體訪不實,辄加糾劾者,從故出入人罪論,仍勒停。
若事涉私曲,各從本法。
辛亥,還宮。
乙卯,以知真定府事完顔昌等為賀宋生日使。
丁巳,幸太極宮。
弛圍場遠地禁,縱民耕捕樵采。
減教坊長行五十人,渤海教坊長行三十人,文繡署女工五十人。
出宮女百六十人。
九月庚申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丙寅,如薊州秋山。
壬申,定屯田戶自種及租佃法。
冬十月甲午,定私鹼法。
丙申,诏親軍三十五以下令習《孝經》、《論語》。
癸卯,至自秋山。
甲寅,以提點尚衣局完顔燮為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丁卯,以殿前右副都點檢烏林答毅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酉,木冰,凡三日。
丁醜,定收補承應人格。
十二月己醜朔,新平等縣虸蚄蟲生。
己亥,左丞相宗浩等請上尊号。
不許。
辛醜,敕陝西、河南饑民所鬻男女,官為贖之。
乙卯,百官再表乞受尊号。
不許。
五年春正月己未朔,大雪。
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庚申,谒衍慶宮。
乙醜,幸太極宮。
丁卯,如光春宮春水。
壬申,朝獻于衍慶宮。
乙亥,诏有司:“自泰和三年郡縣三經行幸、民嘗供億者,賜今年租稅之半。
”丁醜,次霸州。
調山東、河北軍夫改治漕渠。
二月己醜朔,谕按察司:“近制以鎮靜而知大體為稱職,苛細而暗于大體為不稱。
由是各路按察以因循為事,莫思舉刺,郡縣以貪黜相尚,莫能畏戢。
自今若糾察得實,民無冤滞,能使一路鎮靜者為稱職。
其或煩紊使民不得伸訴者,是為曠廢。
”癸巳,定鞫勘官受飲宴者罪。
己亥,如建春宮。
甲寅,制盜用及僞造都門契者罪,視宮城門減一等。
三月庚申,還宮。
癸亥,更定兩稅輸限。
乙醜,宋兵入秦川界。
庚午,親王、百官請上尊号,不許。
甲戌,谕有司,進士名有犯孔子諱者避之,仍著為令。
命給米諸寺,自 十月十五
丁卯,谕外方使人不得佩刀入宮。
庚午,幸豫王永成第視疾。
辛未,如光春宮春水。
壬申,陰霧,木冰。
丁醜,行尚書省奏,宋賀正使還至慶都卒。
诏遣防禦使女奚烈元往祭,緻赙絹布各二百二十匹,仍命送伴使張雲護喪以歸。
豫王永成薨。
辛卯,高麗國王王沒,嗣子韺遣使來告哀。
二月乙未朔,還宮。
丁酉,以山東、河北旱,诏祈雨東、北二嶽。
己亥,命購豫王永成遺文。
庚戌,始祭三皇、五帝、四王。
癸醜,诏刺史,州郡無宣聖廟學者并增修之。
三月丁卯,日昏無光,大風毀宣陽門鸱尾。
癸酉,命大興府祈雨。
戊寅,幸太極宮。
诏定前代帝王合緻祭者。
尚書省奏:“三皇、五帝、四王,已行三年一祭之禮。
若夏太康,殷太甲、太戊、武丁,周成王、康王、宣王,漢高祖、文、景、武、宣、光武、明帝、章帝,唐高祖、文皇一十七君緻祭為宜。
”從之。
乙酉,祈雨于北郊。
丁亥,如萬甯宮。
壬辰,祈雨于社稷。
遼陽府判官民斜卯劉家以上書論列朝臣,削官一階,罷之。
夏四月丙申,诏定縣令以下考課法。
已亥,祈雨于太廟。
庚子,增定關防奸細格。
丙午,定衣服制。
以祈雨,望祀嶽鎮海渎于北郊。
癸醜,祈雨于社稷。
甲寅,以久旱,下诏責躬,求直言,避正殿,減膳撤樂,省禦廄馬,免旱災州縣徭役及今年夏稅。
遣使審系囚,理冤獄。
乙卯,宰臣上表待罪。
诏答曰:“朕德有愆,上天示異。
卿等各趨乃職,思副朕懷。
”戊午,以西上閣門使張偁等為故高麗國王王敕祭使,東上閣門使石悫等為高麗國王王韺慰問起複橫賜使。
庚申,祈雨于太廟。
壬戌,萬甯宮端門災。
五月乙醜,祈雨于北郊。
有司請雩,诏三禱嶽渎社稷宗廟,不雨,乃行之。
癸酉,平章政事徒單镒、尚書左丞完顔匡罷。
甲戌,雨。
乙亥,百官上表請禦正殿,複常儀。
乙酉,謝雨于宗廟。
丁亥,報祀社稷。
汰随朝冗官。
定省令史關決公務,詭稱已禀,擅退六部、大理寺法狀及妄有所更易者罪。
辛卯,報謝嶽鎮海渎。
六月壬辰朔,罷兼官俸給。
壬寅,複行吏目移轉法。
乙巳,始祭中溜。
戊申,罷惠、川、高三州,秀岩、灤陽、徽川、鹹甯、金安、利民六縣,及北京宮苑使。
諸群牧提舉,居庸、紫荊、通會三關使,西北路鎮防十三千戶,諸路醫學博士。
壬子,司天台長行張冀進《天象傳》。
秋七月丁卯,定申報盜賊制。
戊辰,朝獻于衍慶宮。
庚午,幸望京甸。
壬申,如萬甯宮。
甲戌,罷限錢法。
甲申,改葬鎬王永中于威州。
八月,大理丞姬端修、司直溫敦按帶論奏知大興府事纥石烈執中,坐所言不當,各削一官,罷職。
丁酉,以尚書右丞相宗浩為左丞相,右丞仆散揆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孫即康為尚書右丞,禦史大夫仆散端為左丞,吏部尚書獨吉思忠為參知政事。
庚子,诏完顔綱、喬宇、宋元吉等編類陳言文字,其言涉宮庭,若大臣、省台、六部,各以類從,凡二千卷。
辛醜,以西京留守崇肅為禦史大夫。
癸卯,更定閣門祗候出職格。
先是以天旱诏求直言。
至是尚書省奏:“河南府盧顯達、汝州王大材所陳,言涉不遜,請以情理切害論其罪。
”從之,仍遍谕中外。
命諸路學校生徒少者罷教授,止以本州、府文資官提控之。
丁未,以安州軍事判官劉常言,諸按察司體訪不實,辄加糾劾者,從故出入人罪論,仍勒停。
若事涉私曲,各從本法。
辛亥,還宮。
乙卯,以知真定府事完顔昌等為賀宋生日使。
丁巳,幸太極宮。
弛圍場遠地禁,縱民耕捕樵采。
減教坊長行五十人,渤海教坊長行三十人,文繡署女工五十人。
出宮女百六十人。
九月庚申朔,天壽節,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丙寅,如薊州秋山。
壬申,定屯田戶自種及租佃法。
冬十月甲午,定私鹼法。
丙申,诏親軍三十五以下令習《孝經》、《論語》。
癸卯,至自秋山。
甲寅,以提點尚衣局完顔燮為夏國生日使。
十一月丁卯,以殿前右副都點檢烏林答毅等為賀宋正旦使。
癸酉,木冰,凡三日。
丁醜,定收補承應人格。
十二月己醜朔,新平等縣虸蚄蟲生。
己亥,左丞相宗浩等請上尊号。
不許。
辛醜,敕陝西、河南饑民所鬻男女,官為贖之。
乙卯,百官再表乞受尊号。
不許。
五年春正月己未朔,大雪。
宋、高麗、夏遣使來賀。
庚申,谒衍慶宮。
乙醜,幸太極宮。
丁卯,如光春宮春水。
壬申,朝獻于衍慶宮。
乙亥,诏有司:“自泰和三年郡縣三經行幸、民嘗供億者,賜今年租稅之半。
”丁醜,次霸州。
調山東、河北軍夫改治漕渠。
二月己醜朔,谕按察司:“近制以鎮靜而知大體為稱職,苛細而暗于大體為不稱。
由是各路按察以因循為事,莫思舉刺,郡縣以貪黜相尚,莫能畏戢。
自今若糾察得實,民無冤滞,能使一路鎮靜者為稱職。
其或煩紊使民不得伸訴者,是為曠廢。
”癸巳,定鞫勘官受飲宴者罪。
己亥,如建春宮。
甲寅,制盜用及僞造都門契者罪,視宮城門減一等。
三月庚申,還宮。
癸亥,更定兩稅輸限。
乙醜,宋兵入秦川界。
庚午,親王、百官請上尊号,不許。
甲戌,谕有司,進士名有犯孔子諱者避之,仍著為令。
命給米諸寺,自 十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