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四十七 吳書二 吳主傳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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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一〕 吳錄載權告天文曰:「皇帝臣權敢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後帝:漢享國二十有四世,歷年四百三十有四,行氣數終,祿祚運盡,普天弛絕,率土分崩。

    孽臣曹丕遂奪神器,丕子叡繼世作慝,淫名亂制。

    權生於東南,遭值期運,承乾秉戎,志在平世,奉辭行罰,舉足為民。

    群臣將相,州郡百城,執事之人,鹹以為天意已去於漢,漢氏已絕祀於天,皇帝位虛,郊祀無主。

    休徵嘉瑞,前後雜沓,曆數在躬,不得不受。

    權畏天命,不敢不從,謹擇元日,登壇燎祭,即皇帝位。

    惟爾有神饗之,左右有吳,永終天祿。

    」 〔二〕 昌門,吳西郭門,夫差所作。

     二年春正月,魏作合肥新城。

    詔立都講祭酒,以教學諸子。

    遣將軍衛溫、諸葛直將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

    亶洲在海中,長老傳言秦始皇帝遣方士徐福將童男童女數千人入海,求蓬萊神山及仙藥,止此洲不還。

    世相承有數萬家,其上人民,時有至會稽貨布,會稽東縣人海行,亦有遭風流移至亶洲者。

    所在絕遠,卒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數千人還。

     三年春二月,遣太常潘濬率眾五萬討武陵蠻夷。

    衛溫、諸葛直皆以違詔無功,下獄誅。

    夏,有野蠶成繭,大如卵。

    由拳野稻自生,改為禾興縣。

    中郎將孫布詐降以誘魏將王淩,淩以軍迎布。

    冬十月,權以大兵潛伏於阜陵俟之,淩覺而走。

    會稽南始平言嘉禾生。

    十二月丁卯,大赦,改明年元也。

     嘉禾元年春正月,建昌侯慮卒。

    三月,遣將軍周賀、校尉裴潛乘海之遼東。

    秋九月,魏將田豫要擊,斬賀于成山。

    冬十月,魏遼東太守公孫淵遣校尉宿舒、閬中令孫綜稱藩於權,并獻貂馬。

    權大悅,加淵爵位。

    〔一〕 〔一〕 江表傳曰:是冬,群臣以權未郊祀,奏議曰:「頃者嘉瑞屢臻,遠國慕義,天意人事,前後備集,宜脩郊祀,以承天意。

    」權曰:「郊祀當於土中,今非其所,於何施此?」重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者以天下為家。

    昔周文、武郊於酆、鎬,非必土中。

    」權曰:「武王伐紂,即阼於鎬京,而郊其所也。

    文王未為天子,立郊於酆,見何經典?」復書曰:「伏見漢書郊祀志,匡衡奏徙甘泉河東,郊於長安,言文王郊於酆。

    」權曰:「文王性謙讓,處諸侯之位,明未郊也。

    經傳無明文,匡衡俗儒意說,非典籍正義,不可用也。

    」志林曰:吳王糾駮郊祀之奏,追貶匡衡,謂之俗儒。

    凡在見者,莫不慨然以為統盡物理,達於事宜。

    至於稽之典籍,乃更不通。

    毛氏之說雲:「堯見天因邰而生後稷,故國之於邰,命使事天。

    」故詩曰:「後稷肇祀,庶無罪悔,以迄于今。

    」言自後稷以來皆得祭天,猶魯人郊祀也。

    是以棫樸之作,有積燎之薪。

    文王郊酆,經有明文,匡衡豈俗,而枉之哉?文王雖未為天子,然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伐崇戡黎,祖伊奔告。

    天既棄殷,乃眷西顧,太伯三讓,以有天下。

    文王為王,於義何疑?然則匡衡之奏,有所未盡。

    按世宗立甘泉、汾陰之祠,皆出方士之言,非據經典者也。

    方士以甘泉、汾陰黃帝祭天地之處,故孝武因之,遂立二畤。

    漢治長安,而甘泉在北,謂就乾位,而衡雲:「武帝居甘泉,祭于南宮」,此既誤矣。

    祭汾陰在水之脽,呼為澤中,而衡雲「東之少陽」,失其本意。

    此自吳事,於傳無非,恨無辨正之辭,故矯之雲。

    脽,音誰,見漢書音義。

    
二年春正月,詔曰:「朕以不德,肇受元命,夙夜兢兢,不遑假寢。

    思平世難,救濟黎庶,上答神祗,下慰民望。

    是以眷眷,勤求俊傑,將與戮力,共定海內,苟在同心,與之偕老。

    今使持節督幽州領青州牧遼東太守燕王,久脅賊虜,隔在一方,雖乃心於國,其路靡緣。

    今因天命,遠遣二使,款誠顯露,章表殷勤,朕之得此,何喜如之!雖湯遇伊尹,周獲呂望,世祖未定而得河右,方之今日,豈復是過?普天一統,於是定矣。

    書不雲乎,『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其大赦天下,與之更始,其明下州郡,鹹使聞知。

    特下燕國,奉宣詔恩,令普天率土備聞斯慶。

    」三月,遣舒、綜還,使太常張彌、執金吾許晏、將軍賀達等將兵萬人,金寶珍貨,九錫備物,乘海授淵。

    〔一〕舉朝大臣,自丞相雍已下皆諫,以為淵未可信,而寵待太厚,但可遣吏兵數百護送舒、綜,權終不聽。

    〔二〕淵果斬彌等,送其首于魏,沒其兵資。

    權大怒,欲自征淵,〔三〕尚書僕射薛綜等切諫乃止。

    是歲,權向合肥新城,遣將軍全琮征六安,皆不克還。

    〔四〕 〔一〕 江表傳載權詔曰:「故魏使持節車騎將軍遼東太守平樂侯:天地失序,皇極不建,元惡大憝,作害于民,海內分崩,群生堙滅,雖周餘黎民,靡有孑遺,方之今日,亂有甚焉。

    朕受曆數,君臨萬國,夙夜戰戰,念在弭難,若涉淵水,罔知攸濟。

    是以把旄仗鉞,翦除兇虐,自東徂西,靡遑寧處,苟力所及,民無災害。

    雖賊虜遺種,未伏辜誅,猶繫囚枯木,待時而斃。

    惟將軍天姿特達,兼包文武,觀時睹變,審於去就,踰越險阻,顯緻赤心,肇建大計,為天下先,元勳巨績,侔於古人。

    雖昔竇融背棄隴右,卒占河西,以定光武,休名美實,豈復是過?欽嘉雅尚,朕實欣之。

    自古聖帝明王,建化垂統,以爵褒德,以祿報功;功大者祿厚,德盛者禮崇。

    故周公有夾輔之勞,太師有鷹揚之功,並啟土宇,兼受備物。

    今將軍規萬年之計,建不世之略,絕僭逆之虜,順天人之肅,濟成洪業,功無與比,齊魯之事,奚足言哉!詩不雲乎,『無言不讎,無德不報』。

    今以幽、青二州十七郡〔百〕七十縣,封君為燕王,使持節守太常張彌授君璽綬策書、金虎符第一至第五、竹使符第一至第十。

    錫君玄土,苴以白茅,爰契爾龜,用錫冢社。

    方有戎事,典統兵馬,以大將軍曲蓋麾幢,督幽州、青州牧遼東太守如故。

    今加君九錫,其敬聽後命。

    以君三世相承,保綏一方,寧集四郡,訓及異俗,民夷安業,無或攜貳,是用錫君大輅、戎輅、玄牡二駟。

    君務在勸農,嗇人成功,倉庫盈積,官民俱豐,是用錫君袞冕之服,赤舄副焉。

    君正化以德,敬下以禮,敦義崇謙,內外鹹和,是用錫君軒縣之樂。

    君宣導休風,懷保邊遠,遠人迴面,莫不影附,是用錫君朱戶以居,君運其才略,官方任賢,顯直錯枉,群善必舉,是用錫君虎賁之士百人。

    君戎馬整齊,威震遐方,糾虔天刑,彰厥有罪,是用錫君鈇鉞各一。

    君文和於內,武信於外,禽討逆節,折衝掩難,是用錫君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玈矢千。

    君忠勤有效,溫恭為德,明允篤誠,感于朕心,是用錫君秬鬯一卣,珪瓚副焉。

    欽哉!敬茲訓典,寅亮天工,相我國家,永終爾休。

    」 〔二〕 臣松以為權愎諫違眾,信淵意了,非有攻伐之規,重複之慮。

    宣達錫命,乃用萬人,是何不愛其民,昏虐之甚乎?此役也,非惟闇塞,實為無道。

     〔三〕 江表傳載權怒曰:「朕年六十,世事難易,靡所不嘗,近為鼠子所前卻,令人氣湧如山。

    不自載鼠子頭以擲于海,無顏復臨萬國。

    就令顛沛,不以為恨。

    」 〔四〕 吳書曰:初,張彌、許晏等俱到襄平,官屬從者四百許人。

    淵欲圖彌、晏,先分其人眾,置遼東諸縣,以中使秦旦、張群、杜德、黃疆等及吏兵六十人,置玄菟郡。

    玄菟郡在遼東北,相去二百裡,太守王贊領戶二百,兼重可三四百人。

    旦等皆舍於民家,仰其飲食。

    積四十許日,旦與疆等議曰:「吾人遠辱國命,自棄於此,與死亡何異?今觀此郡,形勢甚弱。

    若一旦同心,焚燒城郭,殺其長吏,為國報恥,然後伏死,足以無恨。

    孰與偷生苟活長為囚虜乎?」疆等然之。

    於是陰相約結,當用八月十九日夜發。

    其日中時,為部中張松所告,贊便會士眾閉城門。

    旦、群、德、疆等皆踰城得走。

    時群病疽創著膝,不及輩旅,德常扶接與俱,崎嶇山谷。

    行六七百裡,創益困,不復能前,臥草中,相守悲泣。

    群曰:「吾不幸創甚,死亡無日,卿諸人宜速進道,冀有所達。

    空相守,俱死於窮谷之中,何益也?」德曰:「萬裡流離,死生共之,不忍相委。

    」於是推旦、疆使前,德獨留守群,捕菜果食之。

    旦、疆別數日,得達句驪(王宮),因宣詔於句驪王宮及其主簿,詔言有賜為遼東所攻奪。

    宮等大喜,即受詔,命使人隨旦還迎群、德。

    其年,宮遣皂衣二十五人送旦等還,奉表稱臣,貢貂皮千枚,鶡雞皮十具。

    旦等見權,悲喜不能自勝。

    權義之,皆拜校尉。

    閒一年,遣使者謝宏、中書陳恂拜宮為單于,加賜衣物珍寶。

    恂等到安平口,先遣校尉陳奉前見宮,而宮受魏幽州刺史諷旨,令以吳使自效。

    奉聞之,倒還。

    宮遣主簿笮咨、帶固等出安平,與宏相見。

    宏即縛得三十餘人質之,宮於是謝罪,上馬數百匹。

    宏乃遣咨、固奉詔書賜物與宮。

    是時宏船小,載馬八十匹而還。

    
三年春正月,詔曰:「兵久不輟,民困於役,歲或不登。

    其寬諸逋,勿復督課。

    」夏五月,權遣陸遜、諸葛瑾等屯江夏、沔口,孫韶、張承等向廣陵、淮陽,權率大眾圍合肥新城。

    是時蜀相諸葛亮出武功,權謂魏明帝不能遠出,而帝遣兵助司馬宣王拒亮,自率水軍東征。

    未至壽春,權退還,孫韶亦罷。

    秋八月,以諸葛恪為丹楊太守,討山越。

    九月朔,隕霜傷穀。

    冬十一月,太常潘濬平武陵蠻夷,事畢,還武昌。

    詔復曲阿為雲陽,丹徒為武進。

    廬陵賊李桓、羅厲等為亂。

     四年夏,遣呂岱討桓等。

    秋七月,有雹。

    魏使以馬求易珠璣、翡翠、玳瑁,權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馬,何苦而不聽其交易?」 五年春,鑄大錢,一當五百。

    詔使吏民輸銅,計銅畀直。

    設盜鑄之科。

    二月,武昌言甘露降於禮賓殿。

    輔吳將軍張昭卒。

    中郎將吾粲獲李桓,將軍唐咨獲羅厲等。

    自十月不雨,至於夏。

    冬十月,彗星見于東方。

    鄱陽賊彭旦等為亂。

     六年春正月,詔曰:「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制,人情之極痛也;賢者割哀以從禮,不肖者勉而緻之。

    世治道泰,上下無事,君子不奪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門。

    至於有事,則殺禮以從宜,要絰而處事。

    故聖人制法,有禮無時則不行。

    遭喪不奔非古也,蓋隨時之宜,以義斷恩也。

    前故設科,長吏在官,當須交代,而故犯之,雖隨糾坐,猶已廢曠。

    方事之殷,國家多難,凡在官司,宜各盡節,先公後私,而不恭承,甚非謂也。

    中外群僚,其更平議,務令得中,詳為節度。

    」顧譚議,以為「奔喪立科,輕則不足以禁孝子之情,重則本非應死之罪,雖嚴刑益設,違奪必少。

    若偶有犯者,加其刑則恩所不忍,有減則法廢不行。

    愚以為長吏在遠,苟不告語,勢不得知。

    比選代之間,若有傳者,必加大辟,則長吏無廢職之負,孝子無犯重之刑。

    」將軍胡綜議,以為「喪紀之禮,雖有典制,苟無其時,所不得行。

    方今戎事軍國異容,而長吏遭喪,知有科禁,公敢幹突,苟念聞憂不奔之恥,不計為臣犯禁之罪,此由科防本輕所緻。

    忠節在國,孝道立家,出身為臣,焉得兼之?故為忠臣不得為孝子。

    宜定科文,示以大辟,若故違犯,有罪無赦。

    以殺止殺,行之一人,其後必絕。

    」丞相雍奏從大辟。

    其後吳令孟宗喪母奔赴,已而自拘於武昌以聽刑。

    陸遜陳其素行,因為之請,權乃減宗一等,後不得以為比,因此遂絕。

    二月,陸遜討彭旦等,其年,皆破之。

    冬十月,遣衛將軍全琮襲六安,不克。

    諸葛恪平山越事畢,北屯廬江。

     赤烏元年春,鑄當千大錢。

    夏,呂岱討廬陵賊,畢,還陸口。

    秋八月,武昌言麒麟見。

    有司奏言麒麟者太平之應,宜改年號。

    詔曰:「閒者赤烏集於殿前,朕所親見,若神靈以為嘉祥者,改年宜以赤烏為元。

    」群臣奏曰:「昔武王伐紂,有赤烏之祥,君臣觀之,遂有天下,聖人書策載述最詳者,以為近事既嘉,親見又明也。

    」於是改年。

    步夫人卒,追贈皇後。

    初,權信任校事呂壹,壹性苛慘,用法深刻。

    太子登數諫,權不納,大臣由是莫敢言。

    後壹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