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卷四十四 蜀書十四 蔣琬費禕姜維傳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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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艾,艾前據成都。
維等初聞瞻破,或聞後主欲固守成都,或聞欲東入吳,或聞欲南入建寧,於是引軍由廣漢、郪道以審虛實。
尋被後主敕令,乃投戈放甲,詣會於涪軍前,將士鹹怒,拔刀砍石。
〔一〕 〔一〕 幹寶晉紀雲:會謂維曰;「來何遲也?」維正色流涕曰:「今日見此為速矣!」會甚奇之。
會厚待維等,皆權還其印號節蓋。
會與維出則同轝,坐則同席,謂長史杜預曰:「以伯約比中土名士,公休、太初不能勝也。
」〔一〕會既構鄧艾,艾檻車徵,因將維等詣成都,自稱益州牧以叛。
〔二〕欲授維兵五萬人,使為前驅。
魏將士憤怒,殺會及維,維妻子皆伏誅。
〔三〕 〔一〕 世語曰:時蜀官屬皆天下英俊,無出維右。
〔二〕 漢晉春秋曰:會陰懷異圖,維見而知其心,謂可構成擾亂以圖克復也,乃詭說會曰:「聞君自淮南已來,算無遺策,晉道克昌,皆君之力。
今復定蜀,威德振世,民高其功,主畏其謀,欲以此安歸乎!夫韓信不背漢於擾攘,以見疑於既平,大夫種不從範蠡於五湖,卒伏劍而妄死,彼豈闇主愚臣哉?利害使之然也。
今君大功既立,大德已著,何不法陶朱公泛舟絕跡,全功保身,登峨嵋之嶺,而從赤松遊乎?」會曰:「君言遠矣,我不能行,且為今之道,或未盡於此也。
」維曰:「其他則君智力之所能,無煩於老夫矣。
」由是情好歡甚。
華陽國志曰:維教會誅北來諸將,既死,徐欲殺會,盡坑魏兵,還復蜀祚,密書與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臣欲使社稷危而復安,日月幽而復明。
」孫盛晉陽秋曰:盛以永和初從安西將軍平蜀,見諸故老,及姜維既降之後密與劉禪表疏,說欲偽服事鍾會,因殺之以復蜀土,會事不捷,遂至泯滅,蜀人於今傷之。
盛以為古人雲,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其將至,其姜維之謂乎!鄧艾之入江由,士眾鮮少,維進不能奮節綿竹之下,退不能總帥五將,擁衛蜀主,思後圖之計,而乃反覆於逆順之間,希違情於難冀之會,以衰弱之國,而屢觀兵於三秦,已滅之邦,冀理外之奇舉,不亦闇哉!臣松之以為盛之譏維,又為不當。
于時鍾會大眾既造劍閣,維與諸將列營守險,會不得進,已議還計,全蜀之功,幾乎立矣。
但鄧艾詭道傍入,出於其後,諸葛瞻既敗,成都自潰。
維若回軍救內,則會乘其背。
當時之勢,焉得兩濟?而責維不能奮節綿竹,擁衛蜀主,非其理也。
會欲盡坑魏將以舉大事,授維重兵,使為前驅。
若令魏將皆死,兵事在維手,殺會復蜀,不為難矣。
夫功成理外,然後為奇,不可以事有差牙,而抑謂不然。
設使田單之計,邂逅不會,復可謂之愚闇哉! 〔三〕 世語曰:維死時見剖,膽如(鬥)〔升〕大。
郤正著論論維曰:「姜伯約據上將之重,處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資財無餘,側室無妾媵之褻,後庭無聲樂之娛,衣服取供,輿馬取備,飲食節制,不奢不約,官給費用,隨手消盡;察其所以然者,非以激貪厲濁,抑情自割也,直謂如是為足,不在多求。
凡人之談,常譽成毀敗,扶高抑下,鹹以姜維投厝無所,身死宗滅,以是貶削,不復料擿,異乎春秋褒貶之義矣。
如姜維之樂學不倦,清素節約,自一時之儀表也。
」〔一〕 〔一〕 孫盛曰:異哉郤氏之論也!夫士雖百行,操業萬殊,至於忠孝義節,百行之冠冕也。
姜維策名魏室,而外奔蜀朝,違君徇利,不可謂忠;捐親苟免,不可謂孝;害加舊邦,不可謂義;敗不死難,不可謂節;且德政未敷而疲民以逞,居禦侮之任而緻敵喪守,於夫智勇,莫可雲也:凡斯六者,維無一焉。
實有魏之逋臣,亡國之亂相,而雲人之儀表,斯亦惑矣。
縱維好書而微自藻潔,豈異夫盜者分財之義,而程、鄭降階之善也?臣松之以為郤正此論,取其可稱,不謂維始終行事皆可準則也。
所雲「一時儀表」,止在好學與儉素耳。
本傳及魏略皆雲維本無叛心,以急逼歸蜀。
盛相譏貶,惟可責其背母。
餘既過苦,又非所以難郤正也。
維昔所俱至蜀,梁緒官至大鴻臚,尹賞執金吾,梁虔大長秋,皆先蜀亡沒。
評曰:蔣琬方整有威重,費禕寬濟而博愛,鹹承諸葛之成規,因循而不革,是以邊境無虞,邦家和一,然猶未盡治小之宜,居靜之理也。
〔一〕姜維粗有文武,志立功名,而翫眾黷旅,明斷不周,終緻隕斃。
老子有雲:「治大國者猶烹小鮮。
」況於區區蕞爾,而可屢擾乎哉?〔二〕 〔一〕 臣松之以為蔣、費為相,克遵畫一,未嘗徇功妄動,有所虧喪,外卻駱谷之師,內保寧緝之實,治小之宜,居靜之理,何以過於此哉!今譏其未盡而不著其事,故使覽者不知所謂也。
〔二〕 幹寶曰:姜維為蜀相,國亡主辱弗之死,而死於鍾會之亂,惜哉!非死之難,處死之難也。
是以古之烈士,見危授命,投節如歸,非不愛死也,固知命之不長而懼不得其所也。
維等初聞瞻破,或聞後主欲固守成都,或聞欲東入吳,或聞欲南入建寧,於是引軍由廣漢、郪道以審虛實。
尋被後主敕令,乃投戈放甲,詣會於涪軍前,將士鹹怒,拔刀砍石。
〔一〕 〔一〕 幹寶晉紀雲:會謂維曰;「來何遲也?」維正色流涕曰:「今日見此為速矣!」會甚奇之。
會厚待維等,皆權還其印號節蓋。
會與維出則同轝,坐則同席,謂長史杜預曰:「以伯約比中土名士,公休、太初不能勝也。
」〔一〕會既構鄧艾,艾檻車徵,因將維等詣成都,自稱益州牧以叛。
〔二〕欲授維兵五萬人,使為前驅。
魏將士憤怒,殺會及維,維妻子皆伏誅。
〔三〕 〔一〕 世語曰:時蜀官屬皆天下英俊,無出維右。
〔二〕 漢晉春秋曰:會陰懷異圖,維見而知其心,謂可構成擾亂以圖克復也,乃詭說會曰:「聞君自淮南已來,算無遺策,晉道克昌,皆君之力。
今復定蜀,威德振世,民高其功,主畏其謀,欲以此安歸乎!夫韓信不背漢於擾攘,以見疑於既平,大夫種不從範蠡於五湖,卒伏劍而妄死,彼豈闇主愚臣哉?利害使之然也。
今君大功既立,大德已著,何不法陶朱公泛舟絕跡,全功保身,登峨嵋之嶺,而從赤松遊乎?」會曰:「君言遠矣,我不能行,且為今之道,或未盡於此也。
」維曰:「其他則君智力之所能,無煩於老夫矣。
」由是情好歡甚。
華陽國志曰:維教會誅北來諸將,既死,徐欲殺會,盡坑魏兵,還復蜀祚,密書與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臣欲使社稷危而復安,日月幽而復明。
」孫盛晉陽秋曰:盛以永和初從安西將軍平蜀,見諸故老,及姜維既降之後密與劉禪表疏,說欲偽服事鍾會,因殺之以復蜀土,會事不捷,遂至泯滅,蜀人於今傷之。
盛以為古人雲,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其將至,其姜維之謂乎!鄧艾之入江由,士眾鮮少,維進不能奮節綿竹之下,退不能總帥五將,擁衛蜀主,思後圖之計,而乃反覆於逆順之間,希違情於難冀之會,以衰弱之國,而屢觀兵於三秦,已滅之邦,冀理外之奇舉,不亦闇哉!臣松之以為盛之譏維,又為不當。
于時鍾會大眾既造劍閣,維與諸將列營守險,會不得進,已議還計,全蜀之功,幾乎立矣。
但鄧艾詭道傍入,出於其後,諸葛瞻既敗,成都自潰。
維若回軍救內,則會乘其背。
當時之勢,焉得兩濟?而責維不能奮節綿竹,擁衛蜀主,非其理也。
會欲盡坑魏將以舉大事,授維重兵,使為前驅。
若令魏將皆死,兵事在維手,殺會復蜀,不為難矣。
夫功成理外,然後為奇,不可以事有差牙,而抑謂不然。
設使田單之計,邂逅不會,復可謂之愚闇哉! 〔三〕 世語曰:維死時見剖,膽如(鬥)〔升〕大。
郤正著論論維曰:「姜伯約據上將之重,處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資財無餘,側室無妾媵之褻,後庭無聲樂之娛,衣服取供,輿馬取備,飲食節制,不奢不約,官給費用,隨手消盡;察其所以然者,非以激貪厲濁,抑情自割也,直謂如是為足,不在多求。
凡人之談,常譽成毀敗,扶高抑下,鹹以姜維投厝無所,身死宗滅,以是貶削,不復料擿,異乎春秋褒貶之義矣。
如姜維之樂學不倦,清素節約,自一時之儀表也。
」〔一〕 〔一〕 孫盛曰:異哉郤氏之論也!夫士雖百行,操業萬殊,至於忠孝義節,百行之冠冕也。
姜維策名魏室,而外奔蜀朝,違君徇利,不可謂忠;捐親苟免,不可謂孝;害加舊邦,不可謂義;敗不死難,不可謂節;且德政未敷而疲民以逞,居禦侮之任而緻敵喪守,於夫智勇,莫可雲也:凡斯六者,維無一焉。
實有魏之逋臣,亡國之亂相,而雲人之儀表,斯亦惑矣。
縱維好書而微自藻潔,豈異夫盜者分財之義,而程、鄭降階之善也?臣松之以為郤正此論,取其可稱,不謂維始終行事皆可準則也。
所雲「一時儀表」,止在好學與儉素耳。
本傳及魏略皆雲維本無叛心,以急逼歸蜀。
盛相譏貶,惟可責其背母。
餘既過苦,又非所以難郤正也。
維昔所俱至蜀,梁緒官至大鴻臚,尹賞執金吾,梁虔大長秋,皆先蜀亡沒。
評曰:蔣琬方整有威重,費禕寬濟而博愛,鹹承諸葛之成規,因循而不革,是以邊境無虞,邦家和一,然猶未盡治小之宜,居靜之理也。
〔一〕姜維粗有文武,志立功名,而翫眾黷旅,明斷不周,終緻隕斃。
老子有雲:「治大國者猶烹小鮮。
」況於區區蕞爾,而可屢擾乎哉?〔二〕 〔一〕 臣松之以為蔣、費為相,克遵畫一,未嘗徇功妄動,有所虧喪,外卻駱谷之師,內保寧緝之實,治小之宜,居靜之理,何以過於此哉!今譏其未盡而不著其事,故使覽者不知所謂也。
〔二〕 幹寶曰:姜維為蜀相,國亡主辱弗之死,而死於鍾會之亂,惜哉!非死之難,處死之難也。
是以古之烈士,見危授命,投節如歸,非不愛死也,固知命之不長而懼不得其所也。